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金穗>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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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面程奔的那个眼神。

  看出我发现了什么、又不确定是不是、在镇定之中分析估量的眼神。

  他没有简单粗暴地堵我的嘴,而是调了个眼神,暗示我所处的场合。

  可是,珠子已经断了。

  开席时还拥肩搭背的双寿星,不过一上午的功夫,就变得如同宿敌一般,一个像来砸场子的,一个冷静地迎战。在场明眼人都看出了不对,刹然安静下来,暖意萦绕的房间成了一口冷透的拥挤的锅炉。

  程奔拿起一只空的高脚杯,噔地往我的方向一放,向四周慢悠悠地笑了一圈:“看来我爱人想先来,我总是让他的。”

  稀稀拉拉响起几声圆场的干笑。

  他准备好了迎接一切,至少看起来是。但我还是留了一丝余地,“我见过霍双了,他都告诉我了。”我用最含蓄的,其他人莫解其意的方式,询问他。

  我还抱有一线希望,就算所有的点都连成了线——

  他说他曾积极跟进案情,自发派人去找寻霍双。然而案子在我出事后不久就受到了阻挠。

  他保了犯案的冠文泰,冠文泰是裘路衫的人,裘路衫是他的忠犬。

  霍双提起他那溢于言表的憎恶。

  张霁鸿的叙述把前后一切都贯穿了起来。

  可我仍然希望张霁鸿在挑拨离间,在骗我。我想假如是那样,程奔至少会问“霍双跟你说什么了?”。

  他没有。

  他半眯着眼看我。“想想我们的好,多想想。”

  他拿得出手的武器,就只有情面了。

  我真是气得想笑。哈哈哈哈,妈的我要发疯了。

  “你没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我稳住情绪,最后问了一句。问出这句话时,我已经感觉到无力了。我语气带着恳切,甚至于挽留,我真不愿相信我们那么多的时光是错的,我们的感情从根子上是烂的。烂的!

  他身子前倾,胸抵在桌沿,目光长长地钳上来。“生日快乐。”

  我彻底,下头了。

  他把杯子往前又推了推,云淡风清地又扫视了一圈宾客。“来,想好说什么了?”

  我没有接那个杯子。

  我彻底决定好要做什么了,冲动地,不计后果。

  会闹得难堪,但短痛长痛都是痛,一根一根拔鸡毛扫进簸箕里、不倦其数地清理,和一顿子拔光,结果没有不一样,都是一只光秃秃的鸡。程奔他赌我是个体面人,我确实是,关上门能解决的矛盾,我从不闹到人前去。可他龌龊在先,他连初步否认的底气都没有,我还讲什么体面,我不想被当作一件事业家庭双丰收的硕果再展示了,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小丑。

  我这半年来没心没肺的贪欢享乐,在弥天的大谎里猪头狗脑找不着北的样子,不是小丑是什么?

  霍双给我的那个吻,他模糊苦痛的话语,我一下子能够理解他为什么决然地退离了。渺小的清醒在庞大的糊涂面前,何尝不是一个笑话。那时的他也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吧。

  我不再脚步冲冲,翩然地走到程奔身边,举起整瓶撬开了木塞的红酒,开始了我的表演。

  “今天大家之所以欢聚在这里,是为我和我爱人的生日。我很早就认识他,可因为一次事故,我失去了我们相识相处的那段记忆,所以我重新认识他,是在医院里。当时我受了很重的伤,头部中弹,半死不活,又因为记忆缺失、眼前忽然冒出一堆自称熟人的陌生人而日夜不安。是他不计代价地治愈我,一丝不苟端茶送水地照顾我,忍气吞声承受我的一切坏脾气。还好有他,我康复了,重操事业,还有了一个幸福的家。”

  对于我的褒奖,程奔脸上没有一丝欣然,他嗅出了欲抑先扬的味道。他缓缓放下手中的酒杯,身体悄无声息地进入到戒备状态。

  我从他椅子的一边绕到另一边,搭住他的肩。“但我不知道的是,在我一步步重回正轨,甚至比以前过得更好的时候,还有一个人,在被当成障碍清理,当成一件谈判的商品辗转交易。要不是他的成功消失,就没有你们眼前的这对眷侣。”我捏了捏程奔的肩。“对吗?”

  他静坐着,没有接过话,半晌后冷笑了一声。他这声笑简直像在屋里发了排飞镖,众宾客定得纹丝不敢动,有几个擎着筷子都忘了放下。程策无助地虚捂着耳朵,向程奔、向我露出哀求的神色。

  我很了解程奔,比在座的这些人都了解,程奔他有一瞬是无措的,但现在覆水难收,打断已经晚了。

  “我听过很多有关我爱人的流言蜚语。”我接着往下说。“说他冷酷铁腕,诡猾狡诈,汲汲营营,自私自利。我一个字都没信过,我相信他不是这样的。但今天我发现何止是这样,那些人都说错了。他的本行其实是个粉刷匠,能把黑的刷成白的,把鬼刷成菩萨;加害者改头换面成了慈善家,问心有愧他能演得问心无愧。有句老话说,你撒一个谎,就要用无数个谎去圆。这么做的人不过是低级的骗子。我身边的这个人,他绝对是个谎话宗师,给他一个开头,他能给你创造出一个世界。他以为我会好好地呆在那个世界里,直到永远。可是,永远那么长的时间里,我怎么可能不发现他的小秘密。所以今天,我要敬这位小说泰斗,恋爱大师,感谢他让我做了这么长的美梦,我也发自内心地祝愿他,从今以后,抱着他那堆肮脏难闻的秘密一起——”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发烂!发臭!”

  我像领奖台上旗开得胜庆祝胜利的F1赛车手,捧起酒瓶,把整瓶酒吨吨地往他头上泼。

  我作为一名身经百战的东北菜厨子,这是我尝试的第一道西餐,红酒炖奔子。

  食材静坐不动,闭着眼,享受沐浴。

  酒倒完了,我把酒瓶往地上一掼,愤然离场。还没到屏风,就听见椅子推动的声音,他站了起来,确实冷酷地问:“你不想救他了吗?”

  我转过身冷笑:“他现在还是你的人?靠你吗?”

  绛红色酒液一道道流下头顶,流到眼睫,他若无其事地眨了眨,流到嘴边,他淡定地舔去。他坐下来,身体慵懒地往椅背上一靠。“去吧。”他点起雪茄,在升腾烟雾中展出居高临下的浅笑。“养不熟的野狗。”

  室外起风了,阳光被飘移的云遮住,突变阴郁的光线下草坪从开阔的绿海变成了一大片瑟缩的苔。大房子也不再是大白船了,变成了白墓碑。冬日回到了原本的样子,镜花水月结束了。

  李元的声音在后面叫我。他在追上来。

  我走得很快,看上去气汹汹的,但实际上我心里如释重负,感觉没着落的脚终于踏到了地上;风吸进鼻子里,耳旁都是自己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听上去真的像野狗奔跑,无依无靠却又自由自在的野狗。

  听到呼喊声,我缓下脚步,李元则加快速度,他人高腿长,不消一会就追上了。

  “很累吧?”

  “累了。”

  “那带你去一个地方。”

  “可以休息吗?”

  “想休息多久就休息多久的地方。”

  李元带我去的地方是他买下的一块私人地皮,从植被上看是座农庄。这里也有大片草地,不像程奔的庄园里绿意葱葱,而是自然枯黄了的,泛出苦涩的清香。

  “你从前店里的蔬菜,有些就是这里进的。”他引领我一路深进,一处一处参观,在高矮颜色各不相同的方形田地间指点。“你的番茄,你的豆荚,你的南瓜,你的土豆和茄子。”

  田地走到了尽头,尽头是一行梧桐树,凋敝得就剩下大剌剌的骨架和几朵褐色发脆的叶子。

  我们从大骨架下经过,前方铺出一大片平地,没等我看清是个什么景象,我的眼睛就被一双手蒙住了。

  “先别看,我牵你过去。”李元的语气像在做一场游戏。“等我说可以睁开了再睁开。不许看!”

  “李元。”我简直要发出一声惨笑,“我现在心情很不好,你别惹我。”

  “没关系,你想发火可以闭着眼打我。”

  我没打他,也没睁眼,我听从指挥闭着眼由他小心地牵往一个方向。

  大约走了五十来步路,他停下来。“稍微再等几秒。”

  他松开我的手,我听见他往远处走了几步,然后是稻草被压倒的声音。

  “好了,可以睁开了。”

  我睁开了。

  平滑向下的斜坡从脚下伸展,不到十步路的地方垫着一块半人高、有两张床大的麦子铺成的甸子。李元就躺在上面。

  遮日的云散开了些,午后的阳光略微刺目,直射在他脸上,他眯缝着眼,脸微皱出笑意,一只手枕在后脑勺下,一只手拍了拍身旁。“上来吧。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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