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金穗>第95章 番外、狐狸下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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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受伤的爪子插到雪地里。冬天唯一好过其他季节的地方在于伤口可以用这种方式快速止血,隐去血腥气,避免向其他猎手散播诱猎信号。

  我饿极了,肚子叫彻四肢百骸。脚伤比初判的严重得多,总计断了六根指甲,肉都露了出来。刚听见雪地里有老鼠的动静,我如往常那样凌空跃起,一个倒栽萝卜,头朝下把自己种向雪地。起跳刹那,指甲折断的脚上传来钻心的刺痛,我摔在了雪地上。

  我暂时失去了捕猎的能力,并且,我不知道这个暂时是多久。不能捕猎,就意味着等死。

  我的后背上有一道被豺狼撕咬过的长疤,如今被长毛覆盖,看不出来了。那时我刚独立不久,体格瘦小,生存经验薄弱,不知如何应对。更要命的是时值夏季,伤口久久无法愈合,因为落在背部我舔不到,只能任由其溃烂,不断引来以腐食为生的虫鸟。

  很快,我背上就叮满了蚂蚁,他们等不及我死就开始在我身上用餐。严重的炎症一步步将神志击溃,即便如此我依然不停吃着一块兔子肉。我们不像人类,受伤生病可以吃药打针,补充营养是我们最好的疗伤方式。我的味蕾失灵,肉已经尝不出味道,但我还是大口大口把肉咽进喉咙,我想要活下去。

  一个人类育林员救了我。他用一只袋子先蒙住我的头,使我不至于慌乱而应激,接着他把我抱到他屋里,帮我处理伤口,打抗生素。

  他还有两个做动物保护工作的研究员朋友,我现在的名字就是他们起的。在我被放归的那天,他们在我脖子上扣了一个无线电项圈,用来跟进我的生活轨迹。

  伤痛痊愈之后,那个项圈便自动脱落了。

  那个时候,长腿直立猿在我眼中成为了除我妈之外最善良的生物。不过后来随着我哥哥被人药死,朋友们接二连三遭到猎杀、被扒去昂贵的狐皮,我渐渐明白,人类跟我们一样有好有坏。

  又下了一场雪,湖面洁冰,我把自己藏在金黄的芦苇丛中。我很喜欢芦苇这种植物,它的外型非常像人类种植的麦子。不同的是,麦子应时而生长,在大地赋予的使命下学会更好地蛰伏。而芦苇比较死倔,再冷的天依旧穗缨招扬,不肯短一寸。

  芦苇丛里比外面暖和,我眯了一觉,梦见了那个育林员的小屋子,里面生着哔啵作响的篝火,烤肉的香气弥漫了整间屋子。我的伤脚被包扎起来,我伏在育林员脚边吃着他从袋子里的掏出来的生肉。

  这绝对是一个好梦,但好梦未必指向美好的前景。就像我在被蚂蚁啃咬时梦见了我的母亲。

  我本想稍作休息,但事实上睡了很久。醒来时,天已黑透,我听见很多鼻子在附近嗅来嗅去,发出类似于人类打煤气灶的声音,同时此起彼伏地喷出热气。这么致死量的煤气灶一同打开,人都要吓死,何况是小动物。

  旋即,芦苇丛被一盏盏绿灯点亮,那些绿灯上下飘摆,犹如枯骨上的磷火。

  那是狼的眼睛。我被狼群包围了。

  我的妈呀。我,他们,啊,啊?啊!

  我一定是没睡醒,我于是重新闭上眼,再睁开。

  绿灯还在,而且更多了,厚礼蟹!

  我不能妄动,我一跑,他们就会追,我眼下能跑得过谁啊,顶多跑得过李沫。不过,束手就擒可不是我的风格,我使出了第一招,装死。

  我佯作一僵,啪地侧卧在地,身体绷得梆硬,将呼吸频率降至最低,啊,我死了,就是这样。

  狼群那里遣了先锋上前来嗅我,鼻尖凑到我脸上粘来粘去,恶心死了。嗅着嗅着,他嘴里还挂下哈喇子,长长晶莹的一条,没多久便凝成了哈喇冰柱。

  此时此刻我内心有两个想法。

  我脏了我脏了我脏了。

  边上有棵树,那树还挺高的,也够壮实,他们合力也摇不动。待会等这逼崽子稍有松懈,我就逃到树上去!

  正当我要采取动作,树顶传来了“嗷哈哈哈”的笑声。

  那是舒舒的叫声。

  芦苇丛里亮起了火光,有人挥动着火把闯了上来,脚快速踩过芦苇,踏出犀利沙拉的声音。火把被风拽成橘红的旗帜,呼呼作响,驱赶狼群,威风极了。除此之外我还听见一声土枪打出来的爆炸声。

  当地人使用的土枪我见识过,那里面塞的不是子弹,而是砂石,对大型动物没太大杀伤力,但足以重创我们这种体型的动物。

  狼群瞬间溃不成军,弓着脊梁四散而逃。

  育林员,一定是育林员来救我了!

  我激动地站起来,这时脚也不疼了,肚子也不饿了,我热泪盈眶。

  然后我在被热泪染糊的视野里看见了李元。他迎风持炬,扛着土枪,高大猛壮,宛如庙里用法器斩妖除魔的金刚。

  这晚我首次进入李元那栋大房子里。之前我只在院子里活动。李元的房子从外观上看就和村里其他房子有着显著的区别,豪横张扬,简直把富到流油裱在墙上,想到他那辆拉风的豪车,我想他被盗贼盯上,那完全就是树大招风,不偷他偷谁呢?

  房子里面布置更加铺张,我没有人的审美,他的品味我不能评判,只觉得看得目不暇接。不过,它具有一切舒适的条件,温暖,湿润,能闻到食物的香气,对我来说已经非常完美了。

  李元拆了个新窝给我睡,半包结构,皮子是拿羊毛绒制成的,又软和又宽敞,我因紧张和寒冻而僵硬的身躯惬意地伸展开来。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李沫在房间另一头哀嚎,制造噪音:“那是我的礼物!我的窝!”

  有了上回的经验教训,李元这次格外小心,手在半空放一会才摸下来。

  李沫斜着眼,阴阳怪气地叫道:“李元李元,今后你就让红毛给你看鸡棚吧,活下来的鸡各个都是田径运动员,会飞檐走壁。”

  李元不睬他,他又变了个声调接着叫:“一个养鸡,一个吃鸡,太配辣!”

  李元扭过头:“你再叫!”

  他趴下身子,喉咙里发出不服气的咕噜声,眼珠子转个不停,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少顷,他再次发言:“臭狐狸,你最好就呆在这窝里,别四处乱逛,我怕你在我的城堡里迷路!”

  李元问我:“舒服吗?”

  我适应了他的抚摸,他稍稍加大手劲,按摩起了颈部。

  我发出愉快的叫声。原来李元家叫做城堡吗?我看有这么大,那一定就是城堡本堡了。我感觉我现在就像住在城堡里的小王子,还有技师给我按摩,好舒狐啊,嘿嘿。

  看我放下戒备,李元便把他被我咬伤的手举到我面前。“看看你咬的,你知道打狂犬疫苗多痛吗?等你伤好了,抵抗力强点,也带你去打一针。”

  怎么又翻起旧帐来了?那不是他先动手的吗?我不满地呜噜着。

  李沫轻声细气地模仿我的叫声,然后“yue!”了出来:“真会夹。”

  狐狸不这么叫怎么叫?我有个混道上的同类大哥,高大健壮,一身腱子肉,他一开心也是蹭来蹭去嘤嘤地叫。

  我不耐烦地哄李沫:“法国佬你还有完没完了?烫头了不起?”

  李沫抬起狗爪,特别荡漾地捋了捋他的秀发,说:“是的,烫头就是了不起。”

  “我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呢?”我呛他。这是当时育林员的朋友说的。

  高贵血统受到质疑,李沫不由地气急败坏,他从桌子上拖下一只阔耳狐玩偶,叼着耳朵在地上摔打起来。

  李元放下我,三两步上去夺下,把那只玩偶抵在李沫鼻子下训斥他:“你知道你爸爸在迪士尼排了多久的队买回来的吗!你咬!你再咬给我看看!”

  李沫:“呜呜呜。”

  李元连夜叫上他一个兽医朋友来给我瞧伤。我很喜欢这个兽医先生,个子大大,动作和声音却很轻柔,李元叫他祝理,李沫称呼他为祝大夫,据说医术高超,什么种类的家禽家畜他都能医治。

  吃完一盆鸡胸肉,我打破作息在夜间入眠,这一夜好梦。

  我梦见我的大尾巴变成了螺旋桨,提着我轱辘轱辘转动着在高空中飞翔。有点不好的是,高空风势过大,尾巴转得我屁股有点酸麻。

  我醒来感受了一下,我的屁股确实有点酸麻。

  李沫在玩我的尾巴,还啃了一嘴的毛。

  我回头就是一棒槌,用完好的那只爪子揍的。

  李沫这个狗真的很喜欢找打,一天到晚贼兮兮的,不干正经事。我吃饭,他上来,他也不抢,因为我护食,一被抢就很凶,他上来后总装作不经意地把我的饭盆拖远。我拉回来,他再拖远。李元头伸进来看,他更来劲了,直接把后脚踩进我饭盆里,然后拔出来抖一抖。

  李元摘下脚上的一只拖鞋,擎在手里随势扬起:“李沫!你出息点行不行?”

  话音刚落,我一个猛冲,把李沫整盆狗粮都拱翻了。

  李元捏着眉心直叹气。

  次日,李元出门走亲戚去了,李沫也不在屋里。我一般夜间行动,白天睡觉,没多顾忌。睡到中午,听见院子里响起熟悉的和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超级侦探,认真办案!”

  我明白,李沫又集结了那两条傻狗,一场交战迫在眉睫。

  舒舒向我科普过那对狗兄弟,大的萨摩耶,小的哈士奇,这俩都是俄国产的狗。其中萨摩耶忠诚温顺,很会讨主人喜欢。哈士奇则毕生热衷于家居翻新,眼前这只注意力还不大集中,非常散漫,爱傻乐。他们都很抗寒。

  此时我的伤已好得差不多,我便自投罗网,在院子里好好溜了他们一顿,等他们跑得气喘咻咻,我一个急拐弯,冲入屋里,学李元平时的关门动作把门推上,随后跳上门旁边的窗台,把锁也上了。

  李沫气得拿狗爪子直拍门:“开门呐!开门呐!开门开门开门呐!臭狐狸!别躲在里面不出声!你有本事抢地盘,你有本事开门呐!”

  我叼了两根狗条还有水果到窗台上,隔着明晃晃的玻璃,对他们炫了起来。除了肉,我还喜欢吃水果,尤其是葡萄、梨,越甜越好。

  李沫哪肯就此罢休,还在外面逼逼叨叨:“你们看,这家伙还穿黑丝!”

  什么黑丝,我腿上那是黑毛裤!我满不在乎地把一条腿伸直,舔了舔,再对他吐舌头。

  狗条吃到实在吃不下了,我也厌烦了李沫的聒噪,不顾他哐哐撞门,蹦下窗台,在城堡里漫步了起来。

  然后我在李沫的狗垫子里发现了我的毛,好大一团,还被他滚成了一只密度极高的圆球。我靠这个变态!我说怎么每天醒来,他身上老沾着我的毛呢?

  我把毛球藏了起来。

  李沫回屋不多久就发现他的盗物丢失了,因为做的是亏心事,不好伸张,只能悻着个脸,鬼鬼祟祟到处找。

  我在他优雅造作地享用他的狗粮时,把毛球丢在他面前。“你找的是这个吗,烫头的?”

  岂料他尴尬了一秒钟后,即刻收拾仪容,对我倒打一耙:“这是什么?不会吧,你该不会要送我信物吧?我是看不上的,你可别自作多情哦。”

  李元进来的时候,李沫的法官头被我啃成了莫西干。李元呵地笑了声,问李沫:“你在家还玩上摇滚了?”

  挨下来的几日,李沫无颜出门,镜子也不照了。他一向臭美,每天要照好几回镜子,经过反光的玻璃窗、柜门,也会不自觉地停下脚步。他还会把洋纱窗帘布披在头上,宣称自己是国王。

  说来也奇怪,“城堡”一开始我觉得奇大无比,有探索不完的犄角旮旯,可渐渐的,就感觉到它小了。我自小生长与活动在广阔的天地之间,只有足够深密的山林才能承载我旺盛不息的精力,“城堡”再大,也没法比。

  我的很多行为在作为人类的李元眼中无疑是匪夷所思的。

  比如,我经常突如其然地“发疯”,殴打沙发、床、电视屏幕上的动物,甚至是自己的尾巴。蹲在他脚边,我上一秒还安静如鸡,下一秒就开始像陀螺一样疯狂旋转。

  我还每天搞破坏。我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觉得眼前的东西很新奇,想玩玩。我的脚爪和牙齿极其锋利,由于不像李沫那样受过训练和教育,难以掌握分寸,一不小心就会将小件的家具拆开。越拆,还越上头,全然进入无我境界,等到冷静下来,都给我拆完了。最终对着一堆废墟,才意识到大祸临头,又是满心愧悔。

  李元从来不责怪我,都是默默换新的。他对我很有耐心,见我怪不好意思地等着他发火,他捡起其中一块碎片,指着上面的牙印,没什么大不了地笑嘻嘻地庆祝道:“这次比上次轻了!”

  他还从仓库里翻出不用的老家具给我:“小祖宗,你拆这个好不好?”

  拆家之外,我一高兴还会拆人,有时候跟李元玩着玩着,一激动就把他咬出血来。这时李元又会说,之前打的狂犬疫苗还能管一阵子呢,不怕。

  还有就是,对于中意的地方、喜爱的物件,我会难以自持地上去标记。你可以理解为……随性地尿尿。对此李元百教无用,也百思不得其解。因为首先,我智商很高,李元都没来得及教我去哪里如厕,我便通过观察李沫学会了自己跑院子。可同时我又好似故意时不时地捉弄他,明知故犯。有两回他送礼物送到我心巴上,欣喜之下我把他也标记了。他又好气又好笑,戳我脑瓜子,叹息道:“狐狸真的是坏!恩将仇报!”

  好在我这个罪犯极具悔过意识,如今我已经学会了在李元发现前,把犯罪痕迹抹去。不过目前我还分不清其他布和抹布有什么区别,有时好心办坏事,不慎使用了他的衣服,结果自然是李元一回到家就东窗事发了,然后又走起了他看看我——我看看他——我夹起尾巴钻进沙发下躲起来,的流程。在我的过分自觉面前,他反而不好说什么,只能欲哭无泪。

  他越宽容,我心里越不好受,我也不想犯错,我知道那不好,可我的生性已经形成,没办法改了。

  也许,我不该生活在精致安逸的城堡里。

  李元还喜欢打扮我,给我买大金链子,珍珠项链。我对着镜子端详自己戴着大金链子的模样,感到一瞬的陌生。

  野生狐狸是不会戴大金链子的,不会戴任何东西。

  我该离开了。

  这天清晨,李元照常在五点钟睡眼惺忪地下楼,把我和李沫放到院子里解决排泄问题,再回去睡回笼觉。

  我在院子的粮房边捕了一只老鼠,咬死后叼回屋里。鼠鼠作为我在野外的主要食物,在我看来当得起天下第一美味,送什么我都不会送人家鼠鼠,尤其是在食物短缺的冬天。

  但今天我就要告别李元了,我决定送他我能给他的最隆重的礼物,我没有大房子金元宝,我只会这个。

  李元睡得很香,我轻手轻脚进入他的房间,把鼠鼠珍重地安置在床头柜旁边的地板上,这样他一醒来就能看见我的礼物了。

  他一定会惊喜的!

  若不是留给我的时间有限,我可以给他捕一窝。

  下楼后,我咬下脖子上的大金链子,将它放在我睡窝的正中心,尽我所能摆成圆形,就像当时拆下的包装袋上展示的样子。不过这项工作有点困难,一边撑圆了,另一边又折了进去,花了点时间。

  之后,在李沫不解的监视下,我离开了他们的家,也远离了村庄。

  我不要做哈基米,我要做……我要做巴图鲁!这个称号是我从李元看的电视机里学到的。

  舒舒明白我的心意,他在树上展开一边翅膀,做了个欢送的动作。

  “我要去探索新世界了。”我满怀期待地告诉他。

  他朝我不曾涉足的方向指了一指:“那座山很有灵气,我曾到过附近,但是飞过去太远太累了,就没进山。我很想去看看。下次……等开春吧,我再去,一定要进山瞧瞧。”

  “那我先替你去看看吧。”我说。

  目标地锁定!“那座山有名字吗?”我住的那座山是有名字,不过也是人取的。

  “就我所知,没有。”他沉吟,“不过上面有座寺庙,叫做青峰寺,里面有位老方丈会使枪,我就管它叫加特林山。”

  “好的,那就叫加特林山吧!”听上去很酷。

  加特林山看似不远,近在眼前,但正如舒舒所言,实际上非常之遥观,我张弛有度地行进了三天两夜,才抵达山脚。

  半路上还下了场雪,我猜这大概是今年冬天最后一场大雪了,天上把存货一次性都倒了下来,造成突如其来的暴雪。

  暴雪,意味着行路不便,意味着食物来源更加匮乏。

  所以,我又饿起了肚子。上顿饭是在昨天下午,内容为一只冻死的骨瘦如柴的野鸡。雪层下应该还有田鼠,但雪一厚,对他们有利。去年冬天,也是这样厚厚的雪层,我跟与我同一窝出生的兄长合作捕过一次猎。我从一头扎进去挖,田鼠打洞逃到另一个洞口,他就在那个洞口守着。

  不过这种情况很少,我们这里的狐狸大多比较独立。那天吃着田鼠,兄长向我讲述他前年在更北方的经历。他在那里捕食过雪狐。听起来很恐怖吧,雪狐体型只有我们一半大,也在我们的菜单上。

  我倒没有捕杀过雪狐,远远的看见过一次,印象中好小巧好柔弱的样子。

  但就在此时,可能是饿得眼冒金星出现了幻觉,我在被茫茫暮雪笼罩的地平线上看见了一条白如鹅绒的身影。

  我赶快用前肢揉揉眼睛,确认了好几眼,真的,是雪狐!

  我来了我来了!逮虾狐!

  雪虽已不如前夜下得纷纷扬扬,有点稀稀松松的,但也足以形成掩护,我拉开四肢飞奔追去。

  离得越近,越觉得古怪。这雪狐体格是不是有点太大了,还有肌肉……不管了,理论上我可以捕捉他!

  很快,我与那只雪狐间就只差一箭之遥,我正要加速起跳,将他顷刻捕获,他忽而“汪!”地转过身来。

  这,这是条狗?

  还真是狗,只是白毛长长,看背影我误以为是狐狸了。这狗看着像是当地土狗和狐狸犬的串种。

  “阿弥陀佛,”那狗大声问我,“你要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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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卡了,还有两章正文等晚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