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金穗>第86章 (中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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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双的车受恶劣天气影响,在公路上侧翻。那片地区山丘起伏,车撞破护栏,栽到了山下。

  警方赶到时,车祸现场空无一人,没有伤员,不见尸首,只在车坠毁的附近搜寻到一件血衣,和霍双那部砸得烂碎的手机。

  唐师傅声音哀沉忧悒,言谈依然条理清晰,最后他安慰我说,警方应该很快会找到你,他们还要调监控、做调查、验DNA。没有找到尸体已是悲讯中最大的的喜讯了,我们万万不能放弃希望。

  唐师傅与我单独交谈次数不多,但是他独有的语言习惯令我印象颇深,除了“我”,他更惯于自称贫僧,称呼我为“小朋友”,或是“你们”。在他看来,他与我门里门外是两个世界的人。这回他却罕见用了“我们”这个词眼,语气如同家人一般。

  这通电话挂下没多久,警方便联系上了我,告知,安抚,随后约我去当地警局问话。连接了两通电话,全程我耳朵能听得进话,口舌流利不僵,思维如常运转,只是心内空空,好似一台提前录下语音的呼应机。

  警局那边十分人性化,允许我拾掇情绪,三日内前往当地配合问话。我说我马上出门,请一定等我。

  我希望他也一定等我。

  出市区前,先将用航空袋装着的猫送去了宠物医院。

  初雾年迈而少食,除去一身虚张声势的长毛,本身体型清瘦。它很乖,每次装笼只要轻拍它一下,它便会自动蜷起,很轻松地钻进航空袋。而此时,它死去的躯体坚硬到顽固,塞入原本绰绰有余的航空袋,却是万分困难。我试着使它身体弯曲,但根本不能做到,我怕骨肉断裂,于是横着推,竖着压,费了好些力才终于成功。拉链拉起时,我才发现自己在落泪,这个过程实在太过于残酷,每次猫的身体多一寸在箱外,要重来,我心脏都要抽搐一下。

  医院里先替猫做了尸检。做尸检的医生是位老先生,说话轻柔,带有当地口音,他在翻覆猫的身体时断断续续对着猫低语,仿佛只是在为一只乳猫进行日常健康检查,安抚小家伙不要紧张。

  老先生告诉我,初雾很健康,也很干净,它是半夜心梗去世的,没有经历太多痛苦。

  我发现初雾眼睛还有些睁开,于是伸手去压它的眼睑,试了两次都无法合上。

  “肌肉无力,没有办法,这是正常现象,请不要难过。”老先生说,“不过我们有凝胶可以帮它闭上。”

  我听话地点了点头。

  他又等我平复了一会,才商量入殓事宜。要先装冰袋,明天一早同其他死去的宠物一并送去火化。集体火化是600块钱,修容后单独火化是1000。

  我说单独火化吧,它喜欢独处。

  “要做告别吗?可以多呆会。”他将垫布半盖于猫身上,问我。

  我摇头,不必了,交给你们吧。

  旁边正好有家花店,我去买了一束花,交托给医院,请他们务必将花与初雾一起装袋。

  之后我便驱车走了,一刻不曾耽延。

  我在念小学到初中的阶段,西首边的邻居是一户三世同堂的家庭,家里的老爷子当时七十多岁,多病。那户人家养了条狼狗,我们都叫它旺妮,旺妮猛硕健壮,一顿要吃整整一脸盆的饭,还曾将入院企图药狗偷盗的贼咬成残废。

  有天夜里,老爷子紧急送医,情况貌似十分凶险,闹出好大动静,我们左邻右舍都受到了惊动。老爷子被救护车拉走没过两小时,健壮如牛、从无疾病的旺妮竟莫名离奇地暴亡了。第二日听闻此事,我们都惊异不已,揣测纷纷。又过了一个多礼拜,老爷子从医院被送回家,看样子还有些轻恙,但气色肉眼可见有了好转。这老爷子前年才过世,活了快九十岁。

  那户人家时至今日还常谈论起旺妮,说得神乎其神,他们坚信旺妮忠主,以命替老爷子挡了一劫。

  我并不信这些迷迷叨叨的话,权当热闹听过。但是方才对着初雾一动不动的尸体,那条无端咽气的狗模糊的形象又从我眼前浮现,伴随着那篇我即便不信却记忆犹新的谬论。我几乎在那一瞬间对这个说法深信不疑。我明白,这种改观并非是观念被打破后的信仰重塑,而是,它成为了论证霍双还活着的精神稻草。

  而假如初雾昨天反常的亲昵留恋、它的死都是为了让霍双活下去,那么我就不该继续守在它的亡躯前哀哀泣泣,我该立即出发,去履行自己的那份义务。

  那件衣服不是霍双的,上面残留的血液皮肤经DNA检测来自于两个人,霍双和另一个人。

  公路监控录像中可以看见,车在距离车祸发生地500米路的地方开始横冲直撞,凶烈蛇行,说明车内发生了打斗。

  服务区停车场的监控录像取不到,服务站的人反映说是因为连天暴雨,设备坏了。

  这就是我从警局里得知的全部。

  警方推断,车上还有个人应该是在霍双进服务站休憩时潜入车中的,案发地离服务站并不远。

  对方的企图有两种可能,一是打劫,二是——我被问到“就你所知,霍某是否有跟人交恶,是否有仇人?”

  连城相关的事水太深,线太多,一时没有交代的头绪,我于是先认同了这层可能性:“两个人都随车坠下公路,都不见踪影,说明对方是团伙,把人都带走了,难说服务站的监控他们也提前蹲过点。我认为是寻仇。”

  主持笔录的是位老刑警,肩袖处的星牌,黑糙的皮肤,深刻的皱纹,还有脖子上长长的刀疤都是资历的勋章。想是大大小小的案件见识多了,寻仇两字并未动摇他的镇定。他略点了个头,示意身边的年轻警察记录我的话,自己的笔在大拇指关节上一转,他接着问道:“你朋友下车后会忘记锁车吗?”

  “从来不会。”我说。有次我们去赶一场电影,霍双特别兴头,车门一甩,我还没下车,他就把车锁上了,急得我哐哐拍门。“他是个老司机,之前专门接送人的,习惯养得很好。”

  我反应过来对方的突破口了。“这辆车是他前上司送的。”

  程奔远洋回国在三日以后。三天72小时,霍双依旧下落不明,已经错过了最佳搜救时间,警方让我做好最差的打算。

  程奔的车从航站楼回宅,半路上将我接起。

  我在约定的路边撑伞站了二十分钟。这趟从外地回来,雨跟着车一路下到城里,时急时缓连续不歇。雨势倒不大,如同人在异地沾染上的某种气味,回到家仍然散之不去。

  母亲过世那天也下雨,连天空看上去都一个样,像浸了水的鼠皮,晦暗污脏。

  今天雨应该是开始收尾了,但这尾巴看着还长,滴滴答答拖拖拉拉,小冰针一阵阵地刺下来,叫人烦得心里都起疙瘩。

  别哭了!我在心里骂天,狗日的你还有脸哭,哭你妈呢,你瞧瞧你都干了什么好事!

  程奔身上也残留着外地的气味。我一坐上车子,就闻到头等舱带下来的闷香。

  我们同一时间将脸转向彼此,这是我们决裂以来的第一回对视。他眼眸漠然,我冷若冰霜。

  “说吧。”他直接略去了招呼,吐出两个字。

  “霍双的车是你送的,你有备用钥匙吗?”

  他眼角微微挑上去。“你可以直接问。”

  “是你干的吗?”

  他冷笑着舔了舔腮帮里的大牙。“你认为我因为拿不下你,因为吃醋,所以针对他,对吗?”

  我没有作答,盯着他。

  “金穗。”他以俯视的口吻说,“别看李元李沫为你神魂颠倒的,就把自己当个宝。我不像他们那么没出息。”他富于打击意味的一笑。“看上你不代表多稀罕。你认为我会为了这点情绪给自己找麻烦吗,就为了你?”

  “你到底干没干?”我从小被人瞧不起,这点贬低于我而言隔靴搔痒,没有任何效果,我坚持原来的问题。

  “你都假设是我了,就不怕我在车上把你解决掉?”口口声声往事已矣,他似乎仍在意着我那天的逆反之语,说到“解决”两字不觉加了重音。

  怕?我妈都不在了,霍双生死未卜,我一个孤家寡人还有什么可怕?

  “我没什么可怕的了。”我告诉他。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前路,头调回来,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巴巴地到我车上来,真指望从我嘴里得到答案?”

  我愣住了。是啊,我这是在做什么呢?从他这张铁口,从他这张冷面上我能得到什么呢?

  “你在意气用事。”他脸色平和下来,还叹了口气。“你昏头了。”

  我抿了抿嘴,默认了自己的冒失。

  “当初你出走李家,我听闻你的壮举,还对你刮目相看。我想这人脑子真清楚,当机立断。你这是怎么了?你现在的所作所为像是李元会做出来的。哦,他指不定会直接来一拳。”相比嘲讽,他更多的倒对我有些同情。“去调查清楚,假如真是我,再来找我,这才是我认识的那个金穗。”

  我手在腿上捏紧又松开。

  “好了,我顺道送你回去吧。住他房子里?”他转向司机,报了霍双住处地址。

  我也调开视线,脸朝着车窗外。

  熟悉的街景,再往前就是霍双赠我手串的那条巷子了。

  “停下。”车开近巷口,我出声道。“我走回去。”

  “还很远?”程奔摸不着头脑。

  “停车。”我重复,语气很重,几乎是在下命令。

  当时在里面霍双说了句什么来着?他说哪天再到这地方,他会想起那场滑稽的追逐,他会笑死。

  故景犹在眼前,我内心却并不激烈,只有些许涟漪,还达不到触景生情的地步。

  我就是想下去走走,再走一遍。

  “停车。”程奔说。“伞别忘了。”

  小路坑坑洼洼,遍地水潭子,我便深一脚浅一脚地挨着墙走。心绪竟是出奇的平静,没有联翩的回忆,没有汹涌的感情,只是如水流过管子般,不作停顿,漫无思想地行进。

  迷朦的水雾使视觉发生错觉,巷子仿佛被水泡胀拉长,用两道墙拦成的长方形出口成为了椭圆灰白的一团。巷子里不见他人,不知什么由头,我无意识地将右手虚扣在左腕上,捋动腕间的手串。

  也就在手指触碰到卵石刹那,我敏锐的类似于兽性的本能苏醒过来,逐步接管了原本低迷的意识。

  从迈入巷口,一路上的沉钝,萧索,窒闷,孤绝,这一刻交汇出了新的感观。我感觉到了诡诞。

  警觉的触发还是来得太迟了,且是致命的延迟。

  我听见闷闷的啪的一声,身体尚未有任何知觉,我就看见我左脚踩的水潭子变成了红色。

  我跪了下去。有人朝我左腿开了一枪。

  伞掉在地上,透明的,像一只刚蜇过人的毒水母。

  见到血之后,痛觉才张开巨口,将我彻底咬醒。

  此刻没有多余的一秒钟留给我疑问、徘徊、顾及伤痛,我得马上逃离。这条普普通通的小巷已成险关,有人要我的命。

  枪是从背后开的,我只能往前跑。整条巷子没有一丝一片藏掩容身之处,我要足够快、以平生最快的速度猛冲,冲出这条小巷。远方的出口不再是出口,而是一扇必须要突破的门。

  忘记腿上的伤,不顾一切地奔跑。跑不过冰冷的子弹,但至少我要超越自身的速度极限,这是我能做到的所有,是这场战斗的唯一内容。

  奔跑之中,背后的人还在开枪,枪经过了消音,子弹无声地飞出枪膛,描过我的身体轮廓打出紧迫的弧线。我心无杂念,只是跑,以冲锋的姿态,我甚至没有分出一分一毫的余识去关注身体是否再度被攻击,因为哪怕有子弹打进身体里我也要跑。如此的搏命并不是出于恐惧,在程奔点破我适才无谓的蠢行后我豁然意识到,即便无所畏惧,我还是需要好好地活着,那个家还有人没有回来,我还有人要去找寻。

  眨眼之间出口已在眼前,灰白的雾影淡化消散,我看见深褐的两道竖线中框着一个人。我看见,那扇门对我关上了。

  对面的人抬了抬手。有东西打进了我的头。巨大的冲力将我整个身体推得倒转过去,面对着刚进来的入口。

  程奔从那个口带人闯进来。他跑得很快,两边还在飞砖,我身后的人在对他放枪,他依然直跑冲向我,嘴里呼唤着什么。

  我听不见了。

  *

  我在这张陌生的白床上躺了23天,我并不知道有如此久,因为这23天我处于昏迷状态。

  出现在视野上方迎接我的不是亲人,不是朋友,是两张见过但我叫不出名字的面孔。一长一少,体型均为魁梧。

  他们脸上的神色和我的知觉告诉我,他们至少不是敌人。

  那个年轻许多的男子抢上前,挡开那个年长的,叫了一声金哥。

  我吃力地张了张嘴,舌头很重,发不出声音。同样麻木的还有身体,它盖在洁白的被褥下,被褥却如浮云一般感受不到分量。我看见自己一只手搁在棉被外,苍白浮肿,手背上满是打过吊瓶的针孔,围着几圈乌青。不知为什么,我本能地将另一只手从被子下面拿出来,捋了那只手的手腕。

  一般来说,一个人常久佩戴戒指,会习惯性地抓戴戒指的那根手指,长久戴手串手表,会习惯性地捋手腕。我记得我很少戴手表,那只手上又空空如也,可就是没来由地做了这么个动作。

  “你中枪了。”年长的说,他目光在我那只手腕上停了片刻,又移开。

  “你、是……”我吐出两个字,声音沙哑虚浮,有“宝娟,宝娟,我的嗓子”那么难听。

  “爸。”年轻的对年长的说,“他刚醒来,还在发糊涂。”

  我不是发糊涂,我真想不起他们是谁。为了证明这点,我暗自核实自己的姓名、出身、工作、家中的亲人。这些我都想得起来。我叫金穗,从北方来到南方,经营一家饭店,生意去年有了起色,债务都还清了。

  医院,我应该是在医院里。

  我有个很爱我的母亲,她得了癌症,人也在医院里。

  23天?我23天没去看她,她知道我“出事”了吗?

  “我妈呢?”我慢慢吞吞地问。“药费还没付……”

  年长男子怔了怔,手扶住病床护栏,俯下身,凝视了我好一会。

  男人生得不大面善,看打扮家底应该相当殷实,全身包裹着不属于我这个阶层的骄贵之气,这让我心生抵触。他这一凑近、俯身,动作从容优雅,他的手从护栏上滑落在枕头边,缓缓摩挲着枕巾一角,代替主人释露出关切亲密的态度。他的那双眼睛却与平易近人的动作相背离,他眼珠像两颗墨黑的磁石,冷而亮,具有一种俯视角度的疏离的智慧。

  “你还认识我吗?”他问。

  我木讷地眨了下眼。

  他眼底随之闪过异样的光亮,极快极短的一息,很难说那是种什么情绪,但绝对不是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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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幅比预计的长了不少,还是分了三部。

  穗失忆了(对不起我好土),而且失去的恰好是从认识李元开始的这段,因此所有攻回到了同一起跑线,个别会借助双方信息差重塑和美化自己。

  但到最后,真的都会被回报,虚假的也有看穿的一天。

  后面是真的1Vn了。

  霍双前面说过不会死的。他和穗被谁动的手,留个悬念吧。

  前面告发词里提到的有两个人,张霁鸿和郑欢,这两人后面会出来。奔子确实利用了穗穗去打击自己的对手,但既然这俩要出来,说明没有真正胜利。

  下部大概的情况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