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太阳风>第56章 狭路

  拼盘演出分给每支乐队的时间并不多,莓雨不带停歇一连唱完六首歌,灯光暗下,布场时座椅与谱架碰撞的声音传入耳中,依稀看见台上的人影开始渐渐增多。

  视线和屠阳交汇,我翘起嘴角:“叫了那么多声‘老师’,今天来验收一下我的编曲成果?”

  “老听众都知道,我们乐队爱玩新花样,但接下来这首歌,确实是莓雨自打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新尝试。”

  话音一落,灯光从舞台一侧倾斜射入,依次点亮了乐团成员的面庞,莓雨乐队则只留下余星合一人,抱着木吉他坐在台上。

  “嘘。”

  台下观众默契地噤声。我轻阖上双眼,第一声钢琴仿佛从宇宙深空奔赴而来,划过漆黑寥廓的天幕。

  我不禁露出了微笑。

  为了现场演出效果,歌曲的演奏略微进行了提速,和录音室版相比并没有产生太多违和感,反倒让观众情绪始终保持在激动状态。虽然今晚莓雨的第四首歌也是新专不插电的改编版本,但与《isolation》相比,曲风仍然有着迥然的差异。从器乐到人声,几乎每位成员的发挥都完美到无可挑剔,直至最后一段小提琴的悠扬旋律逐渐消隐,我睁开眼,所有人都依旧沉浸在无数音符构建的美梦里,我甚至找不到一个举起手机录像的人。

  余星合率先起身,向观众逐次介绍每位乐手,与他们一同鞠躬致谢。大梦初醒的掌声这才顿时雷鸣般轰响起来,在演奏厅里经久不息地飘荡。

  我恋恋不舍地扭过头,正要问屠阳听得如何,却见他忽地站起身,在昏黑空间里弯下腰向我凑近。

  “演出结束后,在这里等我。”他微微掀开鸭舌帽沿,在我耳边说完,便转身离开了座位,背影渐渐消失不见。

  我愣愣望着他离开的方向,心里忽然有种别样的预感。

  压轴演完就到了压台。三人重返舞台,余星合举起话筒,在一片欢呼声中说道:“再次感谢大家来看我们!今晚真的非常开心。”

  “我们也是!”

  “谢谢莓雨!”

  余星合扭头示意,下一秒,琴声鼓声利落地奏响,我记得这是他们上上张整轨专辑中最脍炙人口的那首《重现的梦》。直至此时台上台下已经不再能够分辨出彼此间的区别,心跳几乎完全融合为一体,灵魂也被音乐紧密交织联结——在这个夜晚,在同一方空间里,心中某种虔诚的信仰被悄无声息地点燃,竟有如劲风横扫之下燎原的烈火。

  激烈动情的合唱声几乎快要掀翻了屋顶,不远处的姑娘突然号啕大哭起来,我的眼角也有些濡湿。

  一曲终了,台上的人起身鞠躬,余星合揩去脸上的汗水,笑容比照在脸上的灯光更加耀眼:“谢谢!”

  舞台陷入了黑暗,最先反应过来的观众开始扯起嗓子呐喊:“Encore!”

  “Encore!Encore!Encore!……”

  呼喊声一阵盖过一阵,我看一眼手机屏幕,莓雨今晚的表演已经到了结束时间,但他们是最后一支乐队,encore并非全无可能。

  果不其然,半晌过后,在众人满怀期待的仰望中,舞台上倏地闪现出一道淡蓝色灯光。

  我微微睁大了双眼。

  余星合、房鹏、师雅和赵小佺仍在原处,而屠阳怀里抱着木吉他,坐在余星合的身旁。

  观众又是一阵沸腾。

  “今晚应该还有些观众不认识这小伙子,我来介绍一下,”余星合拍拍他的肩膀,“他叫屠阳,莓雨乐队的编外成员兼吉祥物,会在我们的演出现场随机掉落。”

  “阳阳——我可想死你啦!”

  人群里爆发出一个男人中气十足的叫喊,场下顿时哄笑起来。

  我听见对面卡座里有人在问:“好眼熟,他是不是那个画师?”

  ——是他啊。我在心里默默回答。

  不管身在哪种场合,屠阳总是能发出耀眼的光彩。

  小王子一样。

  “屠阳好久没上过台了喔,有没有怯场呀?”

  有人开始接着调笑,屠阳扫了两下琴弦,笑一声说道:“今晚也是临时决定,可能唱得不好。”

  “还是唱给上次你在台上说的那个人吗?”

  又有心细的观众如此发问,周围观众开始嗷嗷叫着起哄。

  只见屠阳神情一愣,他没有向我这边看来,眼里却浮现出笑意。

  “我想他应该知道的,”他说,“就不回答啦。”

  赵小佺在电子琴键盘上缓慢敲下几个音,屠阳垂下眼,拨动起吉他琴弦。

  我的面颊逐渐有些发烫,目光始终锁定在舞台中间的人身上,他穿着白色衬衫,整个人被灯光照得闪闪发光。

  这是一首翻唱的英文歌曲。屠阳经常在开车时跟着伴奏哼唱,他曾对我说过,他喜欢它的歌词。

  所以他告诉观众——那人知道,他是不是在唱给他听。

  “We tried to part but everytime,

  we come on back to,

  to where we start as I hoped we would,

  So keep me safe,

  keep me for good. ”

  观众们自发地掏出手机,闪光灯星星点点聚集起来,汇成一片白色的海洋,这副场景令人无限动容,我也忍不住加入其中。远远向前望去,屠阳已经完全沉浸在音乐里,余星合在一旁合唱,师雅的架子鼓今晚头一回敲得这样轻快,每段节奏都温柔得让人想要露出笑容。

  “You are my favorite song……you are my favorite song.”

  encore结束得很快,到了正式谢幕的时刻,众人的喝彩声中满是恋恋不舍。

  “阳阳下次也要来玩啊!”

  “莓雨牛逼!莓雨牛逼!”

  “等一下,我再拍两张——”

  我恍惚地站起身,脑海中全是刚才蓝色与白色灯火里屠阳带着笑的眼睛,于是下意识地想要去找他,逆着人流走过好一阵,才想起屠阳说过要我在座位里等待。

  而我却原路回返,此时已经快走到live house的后门,心里想着屠阳大概还要在后台化妆间更衣卸妆,便索性跟工作人员示意,推开门走了出去。

  瑟瑟寒风迎面吹来,大脑瞬间清醒了七八分。我站在门口不远处,给屠阳发去信息,叫他结束后直接来后巷找我。

  看来live house后门并不对外开放,狭长小巷里不见一人。我掏出烟盒,眯起眼准备抽烟,打火机却掉了链子,怎么也点不着火。

  “……安鹌?”

  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我浑身一凛。

  转过身体,我手里捏住还没点燃的烟,直愣愣站着不动了。

  “就知道你会从后门出来,”唐绪彦抖了抖他身上的大衣,向我一步步靠近,“我回来了……我等了你很久。”

  他怎么知道我会参加莓雨今天的演出?

  我看着唐绪彦的脸,试图将他的身型五官与面目全非的记忆交叠。

  我早料想到会有这样的时刻……可我也比谁都清楚,它不应该在今晚发生。

  “你好像……比从前胖了些。”

  我默默观察着他脸上全然陌生的神态,脚步没有向前挪动一寸。

  原来短短几年时间,就可以让一个人发生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以至于再次相遇的一瞬间便使我彻底明白,曾几何时拼命想要去爱的少年,已经彻彻底底地死在了回忆深处。

  “是吗?”唐绪彦闻言一哂,“你倒是没怎么变。”

  我于是也笑了。原来抑郁前的我在他眼里和现在也并没有多少差别。究竟是因为唐绪彦过去习以为常的忽略,还是因为身体的恢复成效明显?也许后者听来总不至于太过残忍。

  “我听说你要签莓雨,”我开门见山,“今天来是为了找他们?”

  可唐绪彦却顾左右而言他,掏出了他的打火机,向我殷勤靠来,低着声问:“是要抽烟?”

  我一偏头,把手中烟棒丢进了衣兜里:“不抽了。”

  平白被我摆了一道,他也不恼火,只重新扬起笑颜:“这支乐队势头不错,发展好确实大有前途,但我想签莓雨的主要原因,你应该比他们明白。”

  这句话几乎是图穷匕见。

  我彻底冷下脸,极端的愤怒让呼吸都开始变得凌乱。

  “你分手了?”我唐突开口,声音隐约能听出颤抖,话语里带上了多年未曾显露过的刻薄尖酸,“你不会只是想找我叙旧,更不可能有求于我。所以唐总认为我是一条摇尾乞怜的狗,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唐绪彦似乎也被我的话震惊到了。但他毕竟已经在名利场摸爬滚打多年,连脸上公式化的笑容都没有产生半分动摇:“安鹌,我只是想跟你说实话。我是分手了,但之后几个月我都没有再找任何人,这段时间……我真的很想你,想着至少应该见你一面……看到你给莓雨编曲,脑袋一热就给他们打了电话。”

  我咬住嘴唇,再开口时,心里只觉得荒谬:“你知道我们早就结束了,为什么偏偏还要来找我?把一支乐队的前途当成儿戏随意挥霍,难道你又觉得我会看得起你吗。”

  早在毅然决然翻越大桥护栏,听不到手机里任何回音、终于心如死灰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和你彻头彻尾一刀两断了。

  “我没想要你现在就给我答复,我当然得给你考虑的时间。”唐绪彦果真练就出了一副卓尔不群的经商头脑,就连剖白“真心”的时刻,都要把算盘珠打得噼啪作响,“我能给你的只会比以前更多……你要是真心喜欢这支乐队,我们就把它签下来,给足资金和资源。一支小乐队而已,他们没有理由拒绝我开出的条件。”

  “莓雨不是你的商业筹码,你也别擅自把我规划进你的未来。”我的眼中已经显露出痛恨和惶恐,“我不会答应你。今后也绝无可能。”

  唐绪彦大抵是太久没有如此直接地碰壁了,面子过不去,脸上的笑容也渐渐黯淡下来。

  他直勾勾盯着我,突然话头一转:“原来你交新男友了?”

  我错愕地向唐绪彦看去,他也许误会了我的表情,挑起眉毛,讥讽地冲我一笑:“他待你有我待你一半好?”

  “还是说,他几把比我大?把你给操服了?”

  充斥着恶意的粗鄙话语像一盆臭水当头浇下,我难以置信地瞪起眼睛:“……你疯了?”

  “唐绪彦……我是人,不是什么玩物。”我只觉得浑身乏力,方才音乐现场高涨的情绪被他连环炮似的一番话接连击溃,我扭过头,手指间感到一阵微麻,“我说最后一遍,你不要再找我了,也别再去骚扰莓雨……”

  “伯母她——去年走了,对吗?”

  我猛地顿住脚步。

  “很抱歉没能去看她,”唐绪彦拍拍袖口,好整以暇道,“可是当初,如果没有她的阻挠,也许我们至少能过得轻松些……”

  “你为什么要提我妈?”

  我不应该激动的。可是就在他那声“伯母”轻飘飘入耳的一瞬间,我终于再也控制不住奔腾汹涌的心绪,所有愤怒和痛苦统统化为满含热泪的鞭笞,我喘着气,浑身不自觉颤抖起来。

  “你怪她阻挠、怪我自作多情。你偏偏从不想你自己。”呼吸乱了套,冷空气猝不及防窜进鼻腔,我被呛得咳嗽几声,一股热泪顺着眼眶滑落下来。记忆的洪流在大脑中逡巡而过——总算忘却的记忆,本不该想起的记忆,此时此刻竟再度向我纷至沓来。我想起那年夏天妈站在家门口的尖叫还有她那副活见鬼的表情,想起她凄厉的啼哭和被十根手指抓花的脸……想起了唐绪彦怀里的烟草气味还有他口中“永永远远”的誓言,想起他跪在我面前乞求我同意形婚,他答应他妈这辈子必须娶妻生子。

  “去当你的孝顺儿子,”眼前一片模糊,我愤然开口,话里话外都带着郁结的恨意,“我离经叛道了三十年,你和我不是一路人。”

  “安鹌!”唐绪彦突然一把抓住我的胳膊,脖子上隐约可见凸起的青筋,“我们不是没有任何机会,这两年我想通了很多,现在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我对你好。你以前不是这样蛮不讲理的人……不行,你现在状态不对,上车。我们回去酒店聊。”

  我气喘得越来越厉害,头脑传来阵阵充血的疼痛,眼前时而清晰时而朦胧,哪里辨得清唐绪彦话里是什么意思,只凭借着本能一面挣扎一面不住后退。混乱中,身后小门里忽然传出一阵嘈杂,紧接着,一声怒喝止住了唐绪彦用力的拉扯:

  “你是谁?”

  被风吹散的碎发遮住了眼,我像陷进了一片混沌沼泽,只感觉抓在手腕上的力道突然撤去,耳边模模糊糊传来屠阳的呼唤,像隔着一层塑料膜:“安鹌……你过来。”

  “你又是谁?”我听见唐绪彦拔高音调的质问。

  远处巷口传来几声汽车的鸣笛,四下里一片寂静,冷风裹起屠阳低沉的声音,钻进我的耳朵:“我是他男朋友。”

  浑浑噩噩站在窄道边缘,两只腿抖若筛糠,我只能顺着路灯蹲坐下去。身上没有带药,我倚靠灯杆难受地攥紧双眼,支离破碎的意识好像迷失在大海深处且沉且浮。

  不能这样……我默默对自己说,想起了妈和唐绪彦又能如何?历经苦痛折磨,我已经褪去一层旧皮,不再是从前那个东躲西藏、一心求死的安鹌。

  “砰!”

  巨大的碰撞声骤然响起,终于将我拉回到眼前这天寒地冻的黑夜。

  我恍然抬头,屠阳拽住唐绪彦的衣领,根本不给任何反抗的机会,狠命将他掼倒在汽车隐形盖上,拳头一个接一个向下砸去,显然使出了十乘十的力气。

  躺在车上的人连呻吟声都渐渐弱去,我这才忽然想起余星合曾经说过,屠阳学过空手道,他很能打架。

  “屠阳!”

  不知是身体哪处最先产生了反应,我凭借这股劲强撑着站起身,一步一歪地向前奔去,匆忙抓住屠阳准备抡起的手臂。

  “住手,不要打了,听话。”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情况会发生这样的转变,神经突突一阵直跳,低头看去,唐绪彦伸展双臂倒在我和屠阳身前,头发被弄得凌乱,脸上一块紫一块青,鼻孔里也渗出血液,全然没有了方才与我相见时的风光和体面。他开始断断续续咳嗽起来,目光有些涣散,却始终朝向着我。

  我咬紧牙槽扭过头,握住屠阳的手:“……这样下去会出人命的。”

  两人一个站着、一个半躺着,这一刻都变成了我从未见过的陌生模样。屠阳浑身散发出不加掩饰的戾气,他低声喘着粗气,肩膀随呼吸上下晃动着,嘴角蹭破了一块皮,通红双眼中流露出一股厌恶到极点的凶狠。

  我不知道刚才两个人扭打成一团时屠阳都对唐绪彦说了些什么,但此时他竟一反常态,脸向旁边别过去,一声也不吭了。

  屠阳轻轻拂开我的手,单手提起唐绪彦的胳膊,将他一把拎了起来。

  “他们马上就要出来,”屠阳凑在唐绪彦耳边,声音里带着威胁,“如果你想要所有人看见自己这副德行,就尽管继续。”

  唐绪彦垂下脑袋,大概是没有了和他争执的力气,也没有想到今晚自己会落到如此狼狈的地步,两人沉默片刻,屠阳冷哼一声,猛地拉开车门,把唐绪彦整个人给丢了进去。

  我头痛欲裂,再也管不了那么多,上前捧起屠阳双手,拳峰手背上都遍布着血红的伤痕。

  “我们去医院。”我的语气不容置喙。

  “不用了,骨头没事,我心里有数。”屠阳满不在乎地捏了捏掌心,牵起我的手走向他的车,刚一坐进去,就听见live house的喧哗声开始不断涌进巷中。

  屠阳发动汽车,停在乐队和乐团众人面前,拉下车窗简单打了招呼。师雅眼尖,似乎看出些许端倪,凑上来正要问询,不料他却立刻踩下了油门。

  我怔怔回过头,透过车窗,看见唐绪彦那辆停在路边的轿车,在道路两边昏黄颠簸的灯光中越缩越小,变成了一个漆黑的点。

  作者有话说:

  这一章的情节在故事刚开始那会就构思好了。在脑海中盘算过太多遍,以至于真正写到这里时总会有担心词不达意的惶恐。屠阳舞台上的歌也是去年夏天听到时就觉得“一定得要他唱给安鹌”,是Skyler Stonestreet《My Favorite Song》,当然他翻唱的话是降k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