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金穗>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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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再见过程奔。

  那天从挖掘机上下来,他单膝着地,跪在我脚边,手攥在我手臂上的烫疤上,仰头望我。泪痕在他脸上干涸,像有一只悲戚的手掩住他的面孔,他看上去苍老了很多,眉梢嘴角浮出一层枯萎的病色。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我发现我对他已无话可说。我累极了。我们该永别了。

  我拂开他的手,一句话没说地走了。

  路上,遇到一户人家在巷口焚纸,那火焰是暖的,轮廓飘忽模糊,如一朵冉冉盛放的花,不再是张牙舞爪的姿态。

  过了小半年,我回到了S市。程策找上门来。

  见到我第一眼,他愣了好一头。对他我也有一瞬的恍惚与眼生。这个曾经需要护着,顾着,捧惜着的男孩子已经长大了,举止谈吐都沉稳了许多。不过那是对手下的人。他从门口向我过来,依然小跑着,脚步发出亲热的哒哒声。

  而我,时间过得真快,我都快30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和人事迁异过早地在我身上刻下留痕。我头发乌黑,皱纹也没长,可照镜子的时候,就是感觉不一样了。我那样子就像唐僧单枪匹马闯了趟西天,经取回来,人也被沿途的妖魔鬼怪吸了个遍。

  程策带来了程奔的死讯。

  程奔真的死了。

  我懵然而木讷地哦了声,眼角有点不舒服,用食指抹了抹。

  我反应过于平淡,程策还当我没听清,于是又重复了遍:“我爸去世了。”

  他不知道我抹过眼角的那根手指,指尖是湿的。

  生日宴分了手程奔是想修订紧急预案,将我的名字剔去,但是没来得及他就在国外遭到伏击,中了好几处枪伤。当时形势一潭浑水,正好他一个手下试飞出了事故,他便趁机隐居幕后。对于这点,他向程策坦言了他的私心,他知道涉及到程策,天大的事我都会替他兜着。

  我和程策被困岛上,他发现他并不想与我告别,他的思念无以复加。在家中等待团聚时,他想过要好好说话,要放下面子,可那时我们已成怨偶,对话没有按预想的进行,他“走了最坏的一步”。

  从江中被捞起来后,程奔身体更大不如前,工作也不那么上心了。程策说他在书房某个抽屉的底部发现厚厚一沓磨得发花的纸,上面满是程奔用钢笔龙飞凤舞划拉出的字,“抓住他!”,下笔如挥刀般锋利,字迹都透到了背面。那些纸落款处都盖了程奔的名章,鲜红如血的章印交叠了好几层。

  程奔派出的那伙搜捕我的人,因为始终颗粒无收,程奔又穷逼急赶,极度反逆之下他们索性也不想好好交差了,一把火烧了我和舒怀意的房子,然后向黄伯谎报我死了。如此拙劣的谎言自然瞒不过黄伯。考虑到程奔再这么搞下去,两边耗着不是个头,他找来程策商议,两人最终决定顺水推舟,黄伯在背后把线索都圆了,再合口向程奔证实我确实死了。

  那之后程奔的精神就变得不大好,家里好说歹说劝他去看精神科医生,他也不听。他经常一个人在活动室里,对着墙壁打乒乓球。或是把自己关在卧室里。有几回门没关上,程策从门缝里悄悄窥进去,就看见程奔攥着他从蛇皮袋里抢救出来的那块碎片,眼神一会柔情,一会又陡然变为尖锐,一次又一次把碎片拍在桌子上,直到拍碎成粉末。那包粉末最终和他的遗体一起进了焚化炉。

  程策这趟来,不止是告知死讯,还带来了一封遗嘱。程奔给我留了6个亿资产。

  我们就在我那家店的后厨,我把遗嘱拿到灶台上烧了。

  “我在你们那的股份,我都转给你,我需要钱。”我对程策说。

  我不想再跟他们程家有瓜葛。

  我平淡到近乎冷血的应对态度叫程策不知所措,他对着灶台上焦黑蜷缩的灰烬咽下一口唾沫,瑟缩道:“金哥,爸爸知道错了,他临走前说了很多后悔的话,他恨自己死要面子不能说清楚一次话,他恨自己越陷越深。到最后他都在念叨怎么让你满意点……他没活到那天,他已经不在了。”他眼圈一红,“他不在了,你千万要好好的,健健康康好好活着。”

  我对程奔已没有了恨,没有任何感觉了,我们的感情我只觉得可惜,可惜了我自己,可惜了牵扯在里面的人,也可惜了他。倘若……有时候哪有那么多倘若呢。

  程策一向心智单纯,愿望朴素,至今如此。他爱每个待他好的人,他希望所有这些人都能平安快乐。愿望破碎了,他从地上搜寻、捡起尚且完好的残骸,捂在心口上,接着许愿。

  他单纯,但是单纯并不代表脆弱,善良从来不是脆弱。

  “来。”我向他招手。他乖乖靠过来,我抱住他。

  “策子。”我拍着他的背,轻轻慢慢地说。“你爸爸很爱你,把你保护得很好。现在你长大了,该自己去实现愿望了。去保护你爱的人。”

  许愿只是第一步,他该从第一步迈向第二步了。

  “我想保护你,我能。”他果决地说。

  我笑了笑,推开他,手撑住他的肩。“我要回家了,目前还不用。我会记得你的话,如果需要,一定不客气。”

  等拿到钱,我就回老家去。店面已经盘出去了,最后一周营业。

  我问起李沫往后的打算。

  李沫一反他原来至死不休的臭美,剃了个很短的寸头,他缓缓抬起头,眼神中透露出一种被洗过脑的四大皆空。

  “我决定平等地去爱每个人。”他说话的腔调都像个神棍。

  这话怎么这么耳熟,谁说起过。“你去青峰寺了?”

  他点头:“唐师傅收我为徒了,我在忙迁户口的事呢,等正式皈依,还要去佛学院进修。”

  擦,怪不得,我说怎么回来以后发现这小子改吃素了。

  我嘴巴张得跟复活岛上的石头人似的:“你来真的?喂,李沫,这可不能想一出是一出啊?”

  他有点无奈地叹了口气:“怎么你们每个人都要这么问一遍,我看上去有这么六根不净吗。你就当我是破产后的贾宝玉,看开了。”

  我对着他左看看,右看看:“啊?”

  他垂下眼睑叹了口气:“我以为你不在了嘛。花花世界,那些好吃的好玩的,没意思了。对了!”他换作轻快的口吻。“我亲手给你做了牌位,你要看吗?”

  “你还留着?不用了吧?”

  “没用你的照片,用了我的画。”他似乎认为他的巧思十分值得一说,眼睛都亮了起来。“用的是那幅《功夫小妈之穷凶极饿》,还记得那幅画吗?我还每天给你上供红薯干呢。店里员工进休息室,第一眼都以为你在那真吃。”

  我想象了一下那个阴间画面,缓缓竖起大拇指:“那你是神笔马良!”

  “我还每天念金刚经给你听,你要听一遍吗?”

  “别,别。”我止住他。“我现在还不需要被超度。”

  他莞尔:“你放心吧,我还要考编制呢。”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深切地祝福了他。

  宇宙的尽头还真的是编制,连李沫也不能逃脱。

  门口的爱心小铺还开着,已成了我们店的招牌。爱心小铺原本是为环卫工人和交警设立的,为了让他们夏天能喝口凉水,冬天能装上一杯热茶,中午能赶忙吃上一顿热腾腾的饭。

  只是时间久了,少不了有好吃懒做的无业游民来浑水摸鱼,分一杯羹。其中有个别脸皮奇厚,不但理直气壮准点报道,还拿得多、态度差。

  “诺,来了,这个是重量级。”李沫朝窗外点了点下巴。

  我跟着他走出去看。

  仲夏天气,这人头戴防晒帽,脸上蒙着口罩,犹如一个行走江湖的蒙面刺客。

  打扮得藏头遮脸,说起话来可一点不低调,他从破烂肥大的袖口中伸出一根指甲污黑的手指,对着守摊的女员工骂骂咧咧:“吃你一口怎么了?不说谢谢怎么了?菩萨还不管人怎么磕头呢,你计较什么。你这不是爱心小铺吗,做慈善不是自愿的吗,怎么,还要听夸啊?那我夸你,谢谢谢谢啊,辛苦了啊。你这说的是冰水,太阳都晒热了还冰水呢,我都没说你。真逗。没这个觉悟做什么慈善呢?你不如明码标价,我就不来了你说是不是?”

  我听出了他的声音。这人烧成灰我都认得出他。当初开第一家店,吞了启动资金跑路的就是这人。他进了局子之后我就没再关心他的下落。没想到沦落成了这副面目全非的德行。

  “叶献哲?”我叫出了他的名字。

  他抬头,一看是我这位冤家故人,瞬时哑然。对视了片刻后,他往上提了提口罩,又压了压帽子,一把抓起铺子上的一只面包揣进兜里,惶然地挤过人群离去。脚不沾地肩骨耸动的背影恰似一条走街串巷东吃一口,西吃一口,不时吠两声的无家之犬。

  “你认识他?”李沫问。

  “也是个可怜人。”我说。不值得同情的可怜人。

  程奔没有去小岛落葬,葬在了市里的陵园里。我提前下班,去陵园附近兜了一圈,没进去。绕完圈子,下车到附近的咖啡馆里喝咖啡。

  我从前不怎么喝咖啡,给舒怀意带得口味广了,偶尔喝一杯别有滋味。

  取了咖啡和麦芬,挑了个角落坐下,闷头喝了几口,狭隘的视线里倏然闪出个身影。

  “扑街仔。”那人招呼道。

  我都不用看就知道是哪个。

  张霁鸿端着咖啡,轻车熟路地到桌对面坐下。

  “店里这么空,非要坐这?”我驱逐道。

  他笑吟吟:“这么小气!做完交易就不认人了?”

  我对他的近况毫无兴趣,领略过他如魔似幻的话术,我也不想再吃那个亏,便静静喝咖啡不搭理他。

  他今日十分兴头——每回见到他他都这么兴头。他与程奔同龄,却处于两个极端。程奔是幽深稳泰的山里山路十八弯,他是大河向东流。

  邂逅的地点决定了话题,他张口闭口都是程奔,惺惺作态,我偏偏不爱听,打断他问:“那个冠文泰在你这怎么样?”

  他身边的人,我也只认得这一个。

  “他呀。”张霁鸿低头笑了声,手指轻轻摩擦杯沿。“他跟我的小吕化蝶啦。”

  我心内一沉,没接话,喝了口咖啡。

  他咖啡剩了个底,一饮而尽,抽出自带的手帕试了试嘴角。“真香。”他露出猫刚吃完一条鱼的表情,“你觉得呢?”

  这人是怎么做到这么变态的?“我喝不出来。”我乏味地答。

  他哎呀长舒了口气:“小吕煮的比这还香呢。不过,有一回发挥失常了。你知道哪一回吗?”

  “不想知道。”小吕?我反应了一会,应该说的是他那个小秘书。

  “啧,这么扫兴。程奔怎么喜欢上你的?他原来有热脸贴冷屁股爱好?”我拒绝我的,他说他的。“她跟那个姓冠的野男人私奔前最后为我做了次咖啡。她没心再敷衍我了,那咖啡煮得,跟双黄连似的。”

  “怎么,又把你气得半夜睡不着觉了?”我冷笑了下。

  他愁苦地皱眉:“可不是吗。没良心的臭丫头。我把她从孤儿院领出来,当女儿抚养大,到头来不及外面的一个野男人。我给她吃给她穿,让她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从小活得跟大小姐似的。那野男人给了她什么?还不是傍着她混饭吃,哦,还在外面偷吃呢。”

  他推开咖啡杯,支颐着下巴定定地瞧过来:“我派人去成全他们的时候,姓冠的已经被她宰了。小丫头还算没完全糊涂。”

  我微欠着上身凑近去,对住他的眼睛:“张霁鸿。”

  “嗯?”

  我伸出食指中指,点了点太阳穴:“有空去宛平南路600号看看吧。”病情堪忧。

  我去探了面李元。去之前,我把穿的衣服都熨好,发型也精心捯饬过,刚出家门又折回去喷了两泵男士爽肤水。

  我想看上去跟我们上回分别时一样。

  李元没有任何变化,作息规律清心寡欲的监狱就像个冷冻库,冻住了他的年龄,顺带瘦身功能。

  他对自己的年龄却有着无限焦虑。“等我出来,都是个老家伙了。”他勉力凑近玻璃端详我,又摸着自己映在上面的形象,长吁短叹。

  玻璃擦得亮如明镜,我的脸也已映在上面,和他的贴在一起,我摸不到他,却能感受到相依的温度。

  “你出来我也40了。”我安慰他说。“我又不会保养,没准到时候看上去跟你一样大。”

  他眼睛弯弯地看着我,面部线条柔软地舒展开来,嘿嘿笑着。“怎么会,你在我心里永远跟朵花似的。”

  我噗嗤笑了出来。

  “听姐姐说,你要回老家了?”他问。

  前不久我到舒家去吃了顿饭,跟李澈谈了舒怀意的落葬,谈了我的未来规划。我带着怀意的骨灰罐。李澈眼角晶亮地接过骨灰罐,捧到脸颊边偎了会,交还给我。

  “带他去他想去的地方吧。”她说。

  吃过饭,分水果时她托付给我一件事。“舒家在那边不是有个分公司吗,规模不算太大,有个职位空着,你看有空能不能兼段日子。”

  “好啊。”我一口答应。我需要部分稳定的收入。

  “那太好了。”她感激道。“那边看得上、用得上的资源,你随便用,都是一家人。”

  李澈的圆柔依然令人如沐春风。她表面上求助于我,实则却是相助于我。

  我要回去了。在外漂泊了十来年,将近而立之年,我该回去了。都说落叶归根,我飘离的那棵树太老太黄了,我应在尚且鲜绿的时候回归她,回到那个我姥爷姥姥年轻时机械轰鸣、热闹喧烈,如今破破烂烂遍地都是废旧厂房和老人的地方。

  等程策那边的资金到位,我就动身。

  老实说,见到程奔遗嘱上那6个亿的资产,我动过心。可遥想我20岁来到S市,两手空空,还不是白手起家打拼过来了。如今这点身家,够了。再不济我可以睡厂房,可以上车间。

  我想去办厂子,做了很多功课,我有信心办起来。我们有肥沃的黑土地,有铁路,有境外贸易,我们吃苦耐劳,我们只是缺钱。穷就管好自己,有钱了就多做点事。现在我有钱了。等厂子开了,我要给至少二线城市水平的福利薪酬,把年轻人都留下来。

  我还要盖房子,盖好多好多新房子,让新房子里住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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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忘记建设家乡~

  下章完结了,真的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