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被退养后的日常>第142章 番外3.少年听雨僧庐下

  十一岁的顾荆之,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那爱父亲入骨亲妈终于在经历了数次打击之后,终于看清了顾锋,决意离开他。但是刚打算和顾锋走离婚程序,尹婷就发现自己又怀了孕。上一秒还在说要跟顾锋划清界限,下一秒就母爱泛滥,说什么都不肯把孩子打了。

  于是离婚延缓一年,尹婷生下了一个儿子之后,顾锋才算是签了字。尹婷拿着离婚协议,刚出了月子就提着大包小袋的行李逃离了这里。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或许是认清了自己从前的错误,准备独立生活,又或者是执迷不悟,认为娘家人都不理解自己,仗着自己还算年轻貌美,准备去勾引下一个冤大头。

  十二岁的顾荆之攥着刚满月的弟弟的小手,心想,一定是后者!尹婷不会那么容易醒悟的,她最多会认清顾锋的真面目,知道他并非良人,从而跳出这个火坑。但她的脑回路实在跟别人不一样,所以她永远不会真正醒悟。

  邻居侯大妈是个爱好多管闲事的女人,尹婷走了之后,她痛骂了尹婷一天一夜,唾沫星子都能在地上砸出一个坑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儿媳妇抛弃亲生儿子呢。

  “荆之啊,可怜的孩子。”侯大妈轻抚着顾荆之稚嫩的小脸,眼泪汪汪地说,“你妈跑了,你爸又是那么个德行,苦了你了。”

  其实顾荆之早就麻木了。

  顾锋是真的不管他,但是尹婷心情好的时候,还会记得他是她儿子,会给他做饭,给他买新衣服穿。但是好心情过了,动辄打骂也是常有的事,尹婷走了,他只会觉得开心,并不会觉得命苦。

  “可怜的小娃娃。”侯大妈直接闯进了他家里,看着躺在婴儿床上,刚满月不久的小娃娃,说道,“不怕昂,咱们还有哥哥呢!”

  小娃娃的哥哥顾荆之立刻警觉起来:“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妈跑了,你爸又是那副样子,如果你还不养着你弟弟,他就会死的。”侯大妈说。

  顾荆之说:“所以,他成了我的责任了?”

  “你是哥哥,你当然得照顾他!”侯大妈有些愤怒地说,“难道你要眼睁睁看着他死吗?”

  顾荆之看着离去的侯大妈,愤愤地瞪着婴儿床上的弟弟:“我才不要管你!”

  尹浩常会来看着小婴儿。他自己也是当爸爸的人,知道该怎么照顾小孩。喂奶、拍嗝、哄睡,全都非常熟练。他把哄睡的小孩抱到顾荆之面前,说道:“荆之,看你弟弟,可爱吗?”

  顾荆之忙着写作业,连一个眼神都吝啬分给他:“不可爱。”

  “你抱抱他?”

  顾荆之又想起侯大妈的话,愤怒地说道:“我不想管他!”

  尹浩愣了一下,把要有苏醒迹象的小娃娃重新哄睡,说道:“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呢?”

  顾荆之倔强地说:“他又不是我生的,我为什么要管他。反正现在这个家也养不活这张嘴了,干脆把他送到孤儿院去吧。要是能被哪个好心人家收养了,以后也可以吃穿不愁了。”

  “你这孩子……”尹浩气急败坏地说,“他是你弟弟,不是孤儿。”

  “哼。”

  不过顾荆之的话也提醒了他一件事,这小娃娃出生早就满一百天了,可还没有一个正经的大名,一直宝宝、宝宝地叫,也没上户口。他爹对这事丝毫不关心,顾荆之又是个小孩,根本想不到这一层,这事就一直耽搁着。

  尹浩循循善诱道:“荆之,你给你弟弟取个名字呗?”

  顾荆之停了笔,看着他弟弟想了很久,最后拍板决定道:“黑胖!”

  尹浩:“……”虽说贱名好养活,但也不能这么草率啊!

  顾荆之一看他表情就知道他不满意:“那你自己取!”

  “那就叫,飞白。”尹浩说,“你看怎么样?”

  顾荆之想起自己不伦不类的名字,问道:“这也是拿好听的字眼随便凑的吗?”

  “当然不是。”尹浩说,“在书法上,有一种字体名为‘飞白体’,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其字体大都飘逸,笔画中又有多处留白,是一种很特殊的书法字体。但是这种字体也有不好的地方,那就是在书写的时候,若是多处留白,会显得不够严肃,这就很考验书写者对整体书法的一个掌控。一如我们的人生一样,可以潇洒不羁,但也不能太失分寸,何时何地该做什么,又要怎么做,须得用心权衡。”

  顾荆之难得笑了出来:“飞白……好名字。”

  顾锋作为亲生父亲不给孩子上户口,尹浩这个舅舅找了关系才把这事办妥。

  但在顾飞白终于有了名字,有了户口之后的第五天,喝得醉醺醺的顾锋回了家里。这一次,他不光喝了酒,还赌了钱,不光赌了钱,还全都赌输了,还倒贴了五百,因此,顾锋十分愤怒。一进家门就连扔带砸,茶杯、水杯、沙发靠枕、鞋架、锅碗瓢盆什么的扔了一地,把在里屋睡觉的顾飞白吵醒,小孩子的哭喊声引得顾锋更加愤怒,他冲进屋子里,看见墙角有一把拖把,他上去就把拖把棍撅断,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哭个不停的小屁孩。

  谁知他一棍子还没挥下去,放学回来的顾荆之就及时阻止了他,用力把他推到一边去,然后抱起嚎啕大哭的顾飞白朝卧室外面跑去。

  可他根本跑不过顾锋,被推了一跟头的顾锋恼羞成怒,三两步就追上了顾荆之,先是给了他一巴掌,然后一闷棍将他打倒在地,接着在他身上、腿上不断地抽打,有时轻,有时重,顾荆之死死护着顾飞白,没让他受到一点伤害,但他很快就疼得没了知觉,逐渐昏死过去。

  后来他知道,是尹浩及时赶到阻止了顾锋。

  顾锋年轻的时候还会想着创业,但年到不惑之后就想着天天喝酒,他自己没有多少收入,两个儿子又还小,所有的钱几乎都是尹浩给的,不能得罪,所以尹浩让他住手也就乖乖听了。

  从那之后,他留下了腰疼的毛病,到了骨头飞速成长的年纪时,甚至能折磨死人。

  他试图扔过顾飞白一次,但是顾飞白画给他看的火柴人兄弟俩让他感到愧疚,于是便将他找了回来,抱着快要冻晕过去的小孩,不断跟他说对不起。

  十五岁的顾荆之,从初中升入高中,同时也进入了叛逆期,生出了自尊心。顾锋如何他都无所谓,可只要一有人把他和顾锋放在一起提,他就像想把那个人捉起来狠狠打一顿;他还要上学,飞白很小的时候,白天会被送去对门侯大妈那里,到晚上他放学后再接回来。他开始找兼职,端盘子的服务员、打菜洗碗的餐厅帮厨、扫上扫下的保洁、甚至是夜总会里的打手,只要是能赚到钱的,他几乎都干过。

  因为他的家庭,还有他半工半读的生活,尤其是打手这种下九流的工作,他没少遭人白眼。他的性子变得越来越孤僻,穿着打扮也越来越向市井流氓小混混靠拢。他什么都不会,唯独打起架来比谁都狠,在学校里横着走,出了校门也只有他打别人的份。

  后来遇到了一个姓李的会所老板,听说他们招人看场子,能挣很多的钱,他二话不说就答应,还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小顾哥”。

  孙齐才觉得他不堪教化,屡次想开除他,但一个姓王的老师一直劝阻他。他一气之下,就把顾荆之扔到了那个多管闲事的老师班上。

  据说他叫王德的;据说他在班主任堆里是出了名的好脾气,也是出了名的好欺负;据说他当年第一次当班主任带的是文科班,因为文科班主任中辞职走了一位,而剩下的正好是一个全是混世魔王的班级,现有的文科班主任都不愿意接手,扬言丢给他就辞职,于是丢来丢去,丢给了好欺负的王德。

  他自己是不介意的,能当上班主任,就意味着工资会涨,虽然不多,但也是实实在在的钱,他很满足。当年那一届混世魔王在他的管理下还算学得不错,他颇有成就感,于是在看到同样“不堪教化”的顾荆之时,他又回忆起了当初的峥嵘岁月,立志要把他拉回正途!

  顾荆之到他手底下第一天,王德就把他叫去了办公室。他坐着,顾荆之站着,视线上挨了一截,顾荆之还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一开口就是一股地痞流氓的气息:“你是不是傻?”

  王德:“……”

  “孙齐才那个王八摆明了是看你好欺负,你还敢答应?”顾荆之说,“不都说聪明绝顶吗?我看你顶都绝了,也不聪明啊!果然是世事无绝对。”

  王德:“你到底想说什么?”

  顾荆之:“开除我。”

  王德:“你想得美!给我回去背书!”

  过了不到一周的时间,顾荆之就发现王德很关注他。

  别说是过问他的成绩,找他做心理辅导了,就是上厕所时偶遇了,他都要趁着提裤子的时候瞥他两眼,幽幽地说:“你今天写作业了吗?”

  一开始,顾荆之念着他好歹是个班主任,多少给他面子,耐着性子听他疯狂输出各种老妈子式的关怀。后来,他实在听不下去了,索性就直接摊牌了:“我没写,怎么着吧!”

  “我根本就没考试,怎样?”

  “我就是去私人会所那种不干净的地方给人当打手了,你能弄死我是吗?”

  “……”

  每到这时,王德就没词了,通常会笑眯眯地让他回去。然后第二天,他就能找来几个学生来继续做心理辅导,一连五六个男生高矮胖瘦不一,说话方式也不一样。唯独谜之相似的地方,就是他们都和王德一样有着或明显或隐藏的老妈子心态。

  “荆之!你作业写了吗?要是没写,我可以帮你,当然不是直接给你抄,是辅导你!”

  “顾荆之,你别总在教室里闷着,走!咱们出去打打篮球去,不行就踢踢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铅球都可以,我都挺拿手的。”

  “顾……顾荆之,王老师让我来找你,劝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顾荆之我跟你说,我那儿有顶顶好的工作,一个月就能赚三千块钱,去看看不?肯定比你现在打工的地方好一百倍!”

  顾荆之一一把他们都气跑或者打跑了。到了第十次后,王德居然找了一个女生过来!这女的叫余茜,倒不是个老妈子,可她是个女的……这总不能下手打吧——丫的,王德这只老狐狸!

  “嗨,你就是顾荆之啊。”余茜舔了舔嘴唇,“长得还不赖嘛。”她叹口气,耸耸肩,似乎很无奈:“你别生气,我小姨夫这人怀揣着一个英雄梦,不过他飞天遁地,拯救世界的本事倒是没有,最热衷的事情就是帮扶老人,拯救深陷泥潭的少男少女——烦是烦了点,但心还是好的。”

  说完,又见四下无人,往他身边凑了凑,用手遮住嘴巴,小声说:“话说,让他这么费心的,你还是第一个。”

  顾荆之:“……”

  余茜的服务态度尽职尽责,且心性坚韧,毅力非常。再加上她是个女的,顾荆之多少有所收敛,不曾打骂她,就更加放肆了。

  至于她是如何“帮助”他融入大家庭的呢?具体案例如下——

  他不想写作业?没关系,余茜写!大笔一挥,歘歘歘歘,双份作业完成,写上顾荆之的大名儿,往课代表手上一交,在辗转至老师手中。老师看到顾荆之的作业颇感欣慰,心觉这真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眼泪几乎要掉下来——欸,等一下,这字迹怎么这么像个小女生呢?

  刚要掉下来的眼泪瞬间收了回去。老母亲心态转变成了福尔摩斯,只不过顾荆之以前从不交作业,便是偶尔写出来的字,也是一看就知道那是胡乱瞎写的。那这一手漂漂亮亮,干净整洁的作业,到底是有人代写的还是自己认真写的?因为没有历史记录可考,老师又不是真的福尔摩斯,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答案来。

  直到连续一个月的作业收上来,每次都有顾荆之,每次都是那么一手小女生的娟秀字迹,一时坊间疯传,顾荆之有颗少女心呀!

  事后,余茜摇着脑袋说:“你从此就是个按时交作业的好学生了,不用谢我!”

  顾荆之:“我他妈……”不行,这是个女的,不能骂她。

  学校要开运动会,余茜替他报了个名。

  本来想一个项目来一样的,谁知交上去之后被退回来,说是一个人最多只能报四项。

  余茜只好揪着头发想了半天,最后在体育委员的灼灼目光注视下,她刚选了一个立定跳远,就被赶时间的体育委员抽走了报名表。余茜看着自己手上的头发,懊悔自己就应该开个先例的。

  不过,她能替顾荆之报名,却替不了他上场(男子组立定跳远欸)!

  运动会当天,照例是校长最热情积极,其他人兴致缺缺,还强行挤出一个笑容撑场面。

  比赛举行期间,立定跳远跳高照例是热门大户(跳一跳就好了,简单啊简单)。

  热情似火的啦啦队无比卖力,运动员在沙坑前预备起跳要喊,正式起跳要喊,跳完了更要喊。

  一个长得很帅的人跳了个全场最佳,女生们捂着脸尖叫:“啊啊啊啊!好帅啊!”有两三个女生与有荣焉:“他是我们班长哦!”其他女生尖叫更甚:“啊啊啊啊!长得好,学习好,体育也没落下,简直完美呀!”

  一个长得一般的人跳了仅次于最佳成绩,女生们鼓鼓掌:“同学真不错。”

  一个长得不咋地的人跳了一米五,女生们“噫”声一片,不过不及那长得不咋地还跳得奇烂的人“噫”声更多。

  王德在赛前顶着磨破嘴皮子的风险跟顾荆之说了好久,连水都招呼班长买好了。顾荆之点头说自己会努力,王德点头:“安全第一,尽力就好。”顾荆之又说输了别怪我,王德说:“胜败乃兵家常事,何况一个小小运动会尔?”居然还用上“尔”字了,果然不愧是文科班主任出身的人。

  顾荆之脱下校服,宽松的T恤在风的吹动下贴合于身上,映衬出细致的腰身。再加上一米八几的高个子,长而直的腿,气质感爆棚的脸,当场便收获了尖叫声不断。

  裁判哨向,顾荆之闻声起跳,人很帅,姿势更帅,脚一落地,八十八点八厘米,大吉大利!

  王德瞬间把头转过去,恨不得顾荆之从来跟他没关系;看台上的女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这这……这该叫好还是不叫好啊!正郁闷时,忽听见对面看台传来一阵开足了扩音力的叫喊声:“顾荆之!你给我滚回来!”

  除此之外,余茜还热衷于往他家里钻,有顾飞白个吃里扒外的倒霉玩意儿做内应,她出入他家如入无人之境。当然了,这只是说她进来很顺利,不是真的没人。

  当她第一次亲眼见到了顾锋之后,那副酒囊饭袋的大腹便便,游手好闲的模样,真的让她一阵恶心。

  她不是没听说过顾荆之家里的事,只是因为没亲眼见过,只觉得匪夷所思。她是家中独女,父母对她很好,和叔伯姨舅们更是经常来往,和堂兄弟表姐妹们也能玩得很开心。因此,她每当看电视或者道听途说时,都很难相信这世上竟有这样的父母。她总算知道,为什么顾荆之能一天打五份工,为什么他从不提起自己家里的事,至多说他有一个弟弟,为什么他的性子会那么孤僻,暴躁易怒近乎病态。有这么一个家庭,有这么一个五毒俱全的老爸,他就算不会耳濡目染也变成和老爸一样的人,也会被拖累得抬不起头来。

  十六岁的额顾荆之,被王德和余茜姨甥俩烦得死去活来。他每次被烦得不想回家的时候,就会跑到李老板的会所里去。

  李老板不会过问他的出身,只要他尽心尽力,会给他不少的钱,会所里的好烟好酒也随便喝随便拿。那天,他被烦得不行了,就喝了半瓶红酒,结果直接把自己喝进了医院,知道自己酒精过敏后,他崩溃地哭了一个多小时。

  李老板说他哭成这样,回去会让家里人担心,于是就把他带去了一个豪华的,撒满了玫瑰花瓣的酒店套房。

  他以为李晓东是好心,但没想到,这个男人哄着他的时候,手却不老实地往他裤子里钻,当他碰到不该碰的东西的时候,顾荆之愤怒地给了他一脚:“别碰我!”

  他起身想要逃跑,却突然感到身体无力,这时他才意识到是李晓东给他喝的果汁有问题。

  从他进会所的那一天开始,他就知道李晓东男女通吃,荤素不忌,玩得很花,但他没想到他的思想如此龌龊,竟然将主意打到了他的身上。

  他无力抵抗,被李晓东按在床上的时候,只能被迫承受着。15岁的少年经不起逗,很快就起了反应,但李晓东还没来得及品尝硕果,外面就响起了惊雷声。

  听到雷声,顾荆之惊醒,他知道自己必须回去。飞白最怕打雷,若是不回去陪着他,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再度飞起一脚踹飞了弱不禁风的李晓东,为了保持清醒,他直接打碎了酒瓶,用锋利的玻璃划破了手心,鲜血浸透了衣物,尖锐的疼痛让他有了短暂的清明。他跌跌撞撞地离开酒店,在暴雨中奔驰了许久,终于赶回了家里。

  随便换了一身干衣服,抱着顾飞白软软的身体,他说:“哥哥回来了。”

  顾飞白说:“哥哥,你流血了。”

  “不碍事,不小心摔了一跤。”顾荆之说,“不怕,哥哥陪着你。”

  他拒绝了李晓东,还打了他,自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他一直躲着李晓东,但有时还是会被他抓回去。李晓东不忍心真的伤他,就会用最恶毒的言语辱骂他,胡皓在旁边出谋划策,变着花样地折磨他。直到那一次,李晓东的前妻带着警察冲进了会所,抓了李晓东,也救了他。

  自此,李晓东和胡皓锒铛入狱,那个埋葬了不少罪恶的地方也被推平。

  那个女人对他说:“你得好好活着,人这一辈子所做的一切努力,不是为了谁,不是为了赌气,只是为了过上好日子。”

  他回归了自己正常的生活——好好学习,偶尔工作,最终考进了大学。伴随着成年而来的,是他心态的改变。也许不算是完全的铅华洗尽,起码那些痞气野性已经收敛了很多。

  十九岁的顾荆之,认识了从宁都来的沈良时,沈良时向他推荐了一个公司去实习。

  他向同样在寻找实习公司的好友王佳豪说了这事,得到的却是对方拒绝的答复。

  “荆之,那人你才跟他认识几天就这么信任他?”王佳豪说,“你不怕他坑你?”

  顾荆之说:“我有什么可让他坑的。”

  “你这种心态就不对。”王佳豪,“咱们虽说不是那些名牌大学的学生,可也不至于找个小作坊上班吧。就算他没有骗你,可你刚才也说了,这公司还在起步阶段,什么都没有,你去了能干嘛?”

  “去看看吧,我相信他。”顾荆之说,“不合适再换呗。”

  他莫名信任着沈良时,也许是他长得太好看,他被色迷心窍了,又或者是他温柔的气质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反正最后他一脚踏进了沈良时说的公司。

  贺澄看见又有人来,立刻将他引进屋里。明明这公司刚成立一年,设备都不齐全,房顶漏水,电脑也是二手的,可是贺澄愣是把公司说成了未来的龙头企业。要不是眼前的景象实在太寒酸,和贺澄口中的龙头企业有天差地别,他就真的要被忽悠瘸了。

  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走。因为贺澄说了,沈良时是他们的投资人,钱的事不用担心,眼前的困顿也是暂时的。这个顾荆之信,再加上年纪人总有一股说不上来的莽劲,他头脑一热,就什么都答应了。

  沈良时把他找了过来,还手把手教他计算机技术。两人之间一直很和谐,唯一不好的一次是,他背地里说沈良时的坏话本他听见了,第二天他就收到了一条短信。看见5000这个数字的时候他激动了一下,后来一看是话费,他立刻意识到不对劲——谁家话费充5000啊!反正他不充!

  “喂,沈良时,我这话费是你弄的?”

  沈良时笑眯眯地说:“抱歉,手滑了。你慢慢用吧。”

  顾荆之气得牙痒痒——手滑个屁!这分明就是成心报复!5000块钱的话费,他喵的用到下辈子啊!

  二十岁时,顾锋在这一年里终于不负众望地把自己喝出了好歹,据给他叫救护车的人说,他是喝多了,打完麻将离开的时候踩空了,后脑勺着地的,摔了一脑袋血。

  顾荆之飞奔至医院,迎接他的是顾锋的主治医生。医生拧着眉头,语重心长且套路依旧地开口:“你要有个心理准备。”

  顾荆之听医生说了半天他听不懂的学术语言,精简提炼出几个关键词,连成一句能听懂的人话就是——你爸脑溢血,要做手术,手术费加住院观察费最少要十万。但你爸后续就算性命无忧,也有极大可能会瘫痪,谁让他把酒当饭吃呢。

  顾荆之这些年打工的确挣了一些钱,可那又不是挣多少存多少,也是有日常花销的。更何况,归根结底,他也只是个大学生,他上学要花钱,上小学的顾飞白也要花钱,还要有别的交际钱。

  如果只要两三万,他咬咬牙还能拿出来,可一下子就是十万……他看着紧闭的手术室大门,一股无名的压力压在了他身上。

  医生问他救不救,他也没有回答。

  救?他早盼着他死了。不救?那是他亲爹呀,死了,就真的没了。

  良久,他道:“医生,您尽力而为吧。我……钱的事,我来解决。”

  当天,春雨绵绵而落,打在身上一点感觉都没有。远处一片朦朦胧胧的景色,清幽雅致,别有一番风味。

  顾荆之最不喜欢的就是春天,春天降雨量虽不大,但往往能断断续续持续上两三天,潮湿湿润的气候能让他的腰伤反复发作,磨得他想死。相比较之下,夏天天热,而且南方的雨多是来得毫无征兆,能一边太阳高悬一边大雨倾盆,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多时候,都是还没等他的腰伤发作起来,一场声势浩大的雨就下完了。秋天则是过得不明显,冬天虽湿冷,但他大可以裹一件羽绒服,抱着热水袋取暖,也没大事。

  顾荆之在他讨厌的春雨中走了一路,到小区楼下的时候,他的肩头已经完全湿了,面色更是苍白到毫无人色的地步。

  沈良时打开房门后,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顾荆之,还不等他问明缘由,顾荆之就跪在了他面前。

  其实顾荆之没想跪的,一是因为他还没有真的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二是因为,他觉得这样做有要挟的成分在里面。

  可这一路走来,他真的没力气了……从他记事开始到现在,就像是好像在跑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二十年了,真的要累死了。

  “沈良时……”顾荆之想站却站不起来,只好跪着抓住沈良时的手,哑着嗓子说,“帮帮忙……帮我个忙……”他这二十年来从没求过任何人,谁想生平第一次求人,竟是为了顾锋。

  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沈良时问:“你要干什么?”

  “我求求你,你借给我钱吧!我爸在医院他要做手术,不等人。”顾荆之脸上全是雨水,看着很可怜,但还是比不上那双充满绝望的眼睛更震撼,“你借给我十万……不,二十万,我可以给你打欠条,我还可以把房子抵押给你,只要你说,我一定答应你。”

  沈良时:“你先起来。”

  顾荆之:“你先答应我。”

  “我借给你。”沈良时说,“但欠条什么的就不必了,我不需要你还。”

  沈良时出身高贵,二十万对他来说就跟零花钱一样,自然不需要他还。可这不代表他愿意白拿沈良时的钱,欠条终究还是打了,房子也还是抵押了。拿着救命的钱交给护士的时候,他也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将这份恩情还给沈良时。

  二十三岁的顾荆之,在看过了外面的大好河山之后,终于放下了过去的事。他对沈良时更加感恩戴德,听闻他和青梅竹马好事将近,也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顾飞白即将小学毕业,跟顾荆之提要求说要学轮滑。其实他早在一年前就想了,只是顾荆之提了条件:“想学轮滑?可以啊!把你的成绩提上去……你们班四十个人,你考三十八,如果到时候你能考到前二十去,要什么我都答应你。”

  一年后的今天,顾荆之朝他挑眉道:“想学轮滑?成啊!哥哥教你。你看你哥多牛逼,还不快崇拜崇拜我!”

  顾飞白看着他手肘上未脱落的血痂,静默不语。

  三十三岁的顾荆之,在机场接到了从文城毕业归来的萧良节,许久未见的两人,刚一见面就紧紧抱在了一起,萧良节更是像树袋熊一样扒在了他身上,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我的大医生回来了。”顾荆之说,“真打算回这边找医院?”

  萧良节亲了他一口,从他身上跳了下来:“我都已经回来了,态度还不够明显吗?”

  “可你不是说,文大附属医院普外科的副主任医师计少凌人如其名,少年便成凌云志,是普外科最年轻有为的副主任,也是你的偶像,你要向他学习吗?”顾荆之说,“你这回来了,还怎么跟他学习?”

  “我不在文大附院工作,也可以以他为目标啊。”萧良节说,“比如我现在最想去的科室,就是普外科。”

  顾荆之手搭在他肩膀上,笑道:“这么有目标,有抱负的博士男友,将来还会成为治病救人医生,这让我这个区区二本大学毕业,又整天只会麻烦医生的人怎么混啊。”

  “我不怕你麻烦我,我怕你不麻烦我。”萧良节说,“荆哥也很厉害啊!已经坐到了技术总监的位置上,之前你代表公司的公开演讲,穿着西装的样子简直帅呆了。这让我很想把你扒光……”

  “你这脑袋里都装得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顾荆之捂住他的嘴,“再多说一个字,我就把你扔在这里。”

  萧良节笑弯了眼睛:“你忍心吗?”

  顾荆之:“忍心!”

  “……呜呜,我好委屈。”萧良节说,“荆哥不要我了。”

  “戏精。”

  萧良节的表情立刻从委屈巴巴变成了喜笑颜开,低头看着顾荆之身上的长款咖色风衣,拽着腰间的装饰用拉链说道:“你穿这身真好看。”

  顾荆之背着手,被他扯过去一点:“文大附院有你熟悉的同学和导师,你真不后悔回来?”

  “不后悔。”萧良节摇了摇头,“荆哥当初宁愿辞职也不愿意去国外,对沈良时说的理由就是你的家在这里,哪里都不去。现在,我也想把这句话还给你——有你在的地方才是家,我们这些年一直聚少离多,以后工作了,我不想再跟你分隔两地。你也不用担心我回来会影响到什么,这世界上不止文大附院一所医院,我在江州的医院工作,和在文大附院是一样的。”

  顾荆之道:“那咱们回家吧,我给你做你最爱吃的菜。”

  “嗯。”

  两人牵着手,走在夕阳之下,虽然一路上没说几句话,但从两人时不时望向对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们这辈子是分不开了。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总算有了一个安稳幸福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