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穿越重生>点我一下,马上暴富[快穿]【完结】>第52章 大夏衣冠满华光(28)

  透过望远镜看校场中时, 祝锦宸就发现一件怪事。

  场上士兵,许多抄的都不是寻常家伙。有的拿犁地用的钉耙,有的使打谷棒, 还有几个人, 手持一根长满枝叶的大毛竹,看着不似上阵杀敌的模样,更像是要下地务农。

  军资再不充裕,也不至于要拿农具树枝来作战吧?

  他急着叫小兵带他去校场边上, 就是想用自己的眼睛看个清楚,确认明白状况。

  回到校场,场中演武正至酣处。两支十数人众的小队, 一队佩了倭刀, 扮倭寇贼子,汹汹来犯;另一队则布成阶梯阵型,手持那些望远镜里头看到的拖沓武器,变阵而动, 迎面接敌。

  一边是雪亮刃口,一边是枝叶葱茏,甚是滑稽。不过一会儿, 祝锦宸突见那长竹枝与钉耙配合而出, 凭借长度优势,将倭刀叉在一丈开外。长竹枝的头部削尖,又留下了许多野蛮张开的枝杈,倭刀叉在其中, 有如尖刺入笼, 左冲右突, 削下许多竹叶来, 却难再往前一步。

  正当这时,中排长|枪刀剑尽出,长短配合,将对面一气制服。

  普通农具,在将领指挥调度下,成了一件奇门兵器。祝锦宸不由刮目相看,再不敢以貌取人。

  “——鸳鸯阵法。”见到标志性的狼筅,沈玦几乎可以确定,这就是他所在的那条时间线上,被戚家军发扬光大、用以对付倭寇的标志性战法。

  他调取出相关的信息,向祝锦宸介绍道:“这种阵法以十二人编队,两人持狼筅,两人持镋钯,四人持长|枪,一长盾,一圆盾,一短兵,跟随队长号令,变阵向前。这种阵法在后世被高度赞誉,因它讲究长短武器之间的协同配合,可攻可守,能进能退,显出了团队作战的优势,打破了个人能力的局限性……”

  祝锦宸道:“这样说来,这阵法的思路,岂不是与现代企业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理念非常接近?”

  但他也看出来,若没有严明军令约束,执行者做不到令出即行,那么即使有一套设计精妙的结构,也无法收获预期中的效果。

  他起了兴致,认真观看场中,发现尽管条件艰苦,众士兵却都训练有素,进退有度,心中又生出几分敬意。

  沈玦自己,也没想到这一个在后世获得了高度评价、人人称颂的阵法,竟是在这样一个军费严重不足、困顿窘迫的困境中创造出来的。

  事在人为,确实不是一句虚言。

  演兵结束后,祝锦宸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和季岑说上了话。他就早上的见闻,简单与季岑说了些自己的想法,比如购置防具、火器等,先解燃眉之急,再做打算。兴许说过这话的人太多,季岑看似不太信他,约略说了些难处,就请祝锦宸自由行事,并没几分要指望他的意思。

  他客气得过头,祝锦宸自也意兴阑珊。他把箱中筒镜拿出来,想交给季岑时,日理万机的季大人又被人喊走,把他独个儿丢在了原地。

  这下连那被派来接应他的小兵都觉得抱愧,连连向他道歉,说季大人为人笃直,平日不会这样行事,今儿真的只是太忙了,他可以帮忙去说话。祝锦宸不想漫无目的地浪费时间,就将那一箱筒镜都给了那小兵,自己留下一支,转身从县衙里出去了。

  走到大门外头,他愣了一会儿,正觉自己来得多余时,忽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跑上来巴巴围着他转,一双眼目不转睛,只盯着他手里挟着的望远镜。女孩身后,她娘亲三两步追上来,念着她失礼,就要将她合身抱回去。

  祝锦宸看着她哭哭闹闹不愿离开的模样,失笑道:“要我说,那些大人,还没有你一个小娃子有眼光。”

  “最后一架望远镜,给你了。”他蹲下身去,将自己拉到与那小女孩同高,郑重其事,将望远镜双手递到她手中。

  小女孩接过望远镜,无师自通,把眼睛凑到镜筒上边张望,立刻一迭连声地欢呼起来。

  这么高兴,想来是看到有趣的东西了吧。瞧着她雀跃模样,祝锦宸心中的懊恼也一扫而空。

  他拿半个时辰,将整个海牙县摸了一遍,找到一间城门附近,还在艰苦经营的小客店,进去要了间最贵的上房,往里头一躺,准备先睡一觉,起来再做计较。

  他上赶着做赔本生意,别人还不要,哪有这样的道理!?

  以昭华号的财力,将这个小县城翻新一遍,造成一个海边军事要塞,都不是问题!

  ……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现实是,祝锦宸在这个小客店里,根本就睡不着。

  虽说是最好的房间,但其实也就是面积较其他的房间更大一些。时值晚夏,沿海气候又闷又热,床中褥垫上,铺的芦席几乎能拧出水来。更不说还有那无孔不入的浓重海腥味,时时刻刻萦绕不去。

  伙计拌嘴,掌柜夫妇吵架,算盘声响,什么声音都能穿过又薄又湿的土墙,往他耳朵里钻。

  沈玦瞧着祝锦宸那又想帮海牙县做事,又觉得掉面子,负隅顽抗、不上不下的模样,决定帮他一把,给他铺个台阶。

  “既然睡不着,”他道,“不如做些别的。秋冬的新衣裳,主题还没定下吧?柳如莺想着做一次公开的服装大秀,也想和你一起讨论。宿主,其实你挺忙的,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完成。需要我提醒你吗?”

  祝锦宸:“……”

  两害相权取其轻,他一骨碌从那张窄床上跳下来,点起油灯,坐到桌前,笔走龙蛇。纸上一行一行,越写越长。当然不是新款时装,而是一张沉甸甸的清单——

  防具要更新,火器要采购,战船要修整,火油硝石、金创散行军丹、甚至于白面大米,全都要采买补充。

  其他的话……想到白日见到的阵法,祝锦宸在笔下,绘出了两个简笔图形。

  狼筅可以改成金属制的,毛竹便宜易得,但被削秃了就得再换一根,既不方便,强度也不够。钉耙也是同理,完全可以依照这种长杆尖齿的样式,再造一种专门用于战场上的长耙子。

  不过要做这两件奇门兵器,需要起模再铸,多少总得耗上十天半个月。列完单子,祝锦宸决定再批出个轻重缓急来。防具、兵刃与火器,是其中第一要务。

  做完整体规划,祝锦宸推门出去,却听得拉梆子,叫警报,街巷上明火照如白昼,士兵四处奔走,正在叫所有人赶快撤出城中,去城外山上避难。

  祝锦宸回身上楼去收拾细软,再下楼时,已见街上人头攒动,织成一条臃肿蠕动的长龙,笨拙地向城外挪去。

  海牙县遭倭寇侵袭,已有百年之久,其间城池几度易主,城中破败,毫无生气可言。如今还留在这里的居民,要不就是官军、差役家中亲属,要不就是无处可去,坐山等死,过得一日算一日的乡民。贼来逃难,贼走回家,实属稀松平常,因此这逃难队伍,也显得格外麻木。

  祝锦宸也就混在这许多人头中间,被人推着搡着,向城门的方向挪去。

  混乱人群中,一个啼哭的声音飘入他耳中。是个女人的声音,逆人潮而行,哭着喊着,要去找她的女儿。祝锦宸先是听到“人没了”“溜出去了”,又听到什么“黑色的圆筒”,“邪物”,如遭雷击,顿在原地。

  每个人都在往前走,他突然停下,就有人嫌他驽钝,张嘴骂上来。祝锦宸迟疑了两秒,折身推开人群,向城中奔去。

  “小神仙,帮个忙!”他一边跑,一边吼,“能找到白天那个小娃子吗!”

  她肯定是拿着那个望远镜好玩儿,晚上趁家人不备,溜出去看新鲜。如果有几个斥候先混进来,撞上那个小姑娘,出了什么事的话……

  绝不能让那样的惨剧发生!

  他急,沈玦更急。按照道理来说,他既是超脱于人类的存在,就应该拥有更高维度的力量才对。比如说,在这样一座乱象纷呈的小县城中,定位到一个走丢的小姑娘——祝锦宸会想拜托他帮这个忙,天经地义,没什么好奇怪的。

  但是,他真的没有这个功能。

  他想了想,开始尝试用最笨拙的办法,将录入到眼中的一分一毫,都在意识深处刻画出来。破败的小城、透风的客店、户户操演的民兵、瘦骨嶙峋的老人与妇人,阵法,走过堂前的士兵……

  一座凭借记忆搭建的城市,活灵活现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每个出现过的人,都化作一个小小的光点,在城中自如地移动。像是一本自行翻阅的书,这一刻交织的画面,在下一刻彼此推动,推入下一个篇章……

  祝锦宸眼前,突然出现了一笔轻不可见的金线,转向前方的某个路口,转瞬即逝。

  他眼睛一亮,拔腿而去。

  ……

  金线指引的方向越来越偏,夜空中角楼的黑影越来越大,甚至能辨出城墙上来回巡逻的人影。祝锦宸有一丝困惑,停下脚步,四下打量时,一回头,却见墙根脚下,钻出来一条不断伸长的影子。

  他妈的,这城墙脚边,怎么开了一个窟窿啊!

  那个黑影也给他唬了一跳,张嘴骂了句叽里咕噜的外邦话。

  是个倭人!!!

  黑影后退两步,抖出一柄雪亮短刀,摆了个架势,一个猛子向他扎来!

  祝锦宸骂了一声,就地一个翻滚,堪堪避开。眼看第二刀追地而来,再难抵挡,他头顶却倏忽一亮,一枝火箭从天而降,不偏不倚插爆倭人探子的脑袋!

  雪亮短刀劲力一消,擦过他手臂,微妙弹起一个弧度,无力地落在了地上。

  祝锦宸抬头向火箭来的方向看去,却见一个身着铠甲的守城官兵,左手抱着一个小女孩儿,右手持着弩机,冲他挥手。不一会儿,一小队士兵从城墙上跑下来,用檑木、沙袋等物,将城墙上的这条裂口全都堵死,也将小女孩儿交到了他手中。

  祝锦宸低头,发现那个单筒望远镜已被系上丝带,挂在了小女孩的脖子上。

  “哥哥,我用这个——”小女孩献宝似地蹦蹦跳跳,“老远就看到你了!好厉害啊!”

  带头的士兵无奈看她一眼,转头对祝锦宸道:“这我们队长的女儿。晚上突然上城墙来,吓人好大一跳。我们不能擅离职守,这小娃子,就托给你送出去了。”

  祝锦宸道了声好,把小女孩扛到肩膀上,转身走时,就听到那几个修缮工事的士兵交头接耳,都在说好险好险,发现了这个裂开的窟窿,又给祝锦宸撞上那个倭人探子,真是天有大幸。否则那探子回去一报,海牙县岂不是不攻自破?

  祝锦宸也自语道:“真的好巧。”

  上一回浮皮潦草,一笔带过;这一回好运当头时,他才想起之前的一桩小事来。

  天工海市开市当晚,何英浩从京中赶回,卯时叩门,怎的被他等在府上,撞个正着?

  今天他顺仙家指引,一路奔到城墙脚下,却正好发现墙上一道裂口,又得守城官军一枚箭矢相救。既保下海牙县不被里应外合攻破,又能将那小女娃子带到安全的地方去,哪有这么凑巧的事!?

  带着小女孩出城上山,追上逃难的大部队,将她交还到母亲的手中后,祝锦宸忍不得就要问一问沈玦。

  这到底是变得什么戏法,其中有什么玄妙?

  沈玦听他这样问,自也觉得困惑。

  “……你想多了,我真的没做什么。”

  “何英浩到访那一次,我是感觉到人在府外,所以提醒你去应门。”

  “至于今晚……我只是演算了一下那个小女孩可能会在的位置,将你引过去,就这么简单。”

  祝锦宸当然不信他的。这几件事情凑在一块儿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而依据他还算丰富的工程经验来看,概率低到一定程度,就意味着不可能发生。

  但沈玦既然坚持自己什么都没做……

  祝锦宸就将之当作神仙的谦让,不再往下追问。

  缓慢的人潮攀到山顶上时,远处海牙县的城墙上,忽然亮起一道火光。千百支火箭破空划过,直奔黑暗滩涂而去,一瞬照亮海岸线上全副武装的入侵者。

  与此同时,狼烟滚滚,烽火燃起。海岸线远处的黑暗深处,亦有新的火光次第亮起,星星点点,连成一条断断续续的天际线。

  那小女孩儿找到一块最高的大石头,爬上去将望远镜架到眼前,一刻不休地向山头上的人们播报城外的战况。

  ——哇!箭把他们打下去了!他们过不来!哼哼!让你们看看我们的厉害!

  ——有人从城墙上翻下去了!好多坏人,真的没问题吗?……

  ——糟糕,城门要被轰开了……

  ——大毛竹真的有用,坏人又被挡住了……

  ——爹,爹?你在哪里?我找不到你……

  战况胶着,人们不知不觉也向小女孩聚过去,求借她手上的望远镜瞧一瞧,看一看,希望能在这乱军之中,看一眼自己的家人。

  祝锦宸本能地伸手一摸,发现自己身上已没再有更多的望远镜可分,不由笑了一声。

  城门被攻破半边,不少倭寇潜入城中,拖守军进入巷战,两边来回拉锯,看得人心惊胆战。到曙光微曦的时候,有那正拿着望远镜的人,惊声欢呼道:“援军——援军!——援军来啦!——”

  众人听她那样说,都是十分振奋。争相传看时,果见海岸线上,有大队人马自邻县官道上飞驰而来,一路冲向海牙县城外。城中战士也似得了信号,尽数精神一振,奋起杀敌,一路将倭寇向城外的方向压去。

  又过了半日时间,海牙县城里城外,合成包围之势,将这一波上岸的倭寇逮的逮,杀的杀,打了个大胜仗。

  山上众人,都是一脸的不敢相信。

  能这么快结束战斗,这还是第一次。

  ……可以回家了!

  一夜奔波的困乏已变得不再重要,人们踩着轻盈的步履,三三两两下山去,怀抱着喜悦的心情,跑向家的方向。

  祝锦宸从善如流,也跟着他们下山。今天他没有再准备别的礼物,就这样两手空空,大刺刺地走到了县衙大门口。门口守卫的小兵一见他人影,马上热络地迎上来,请他里面走。

  “昨儿季大人忙着布防,来不及听望远镜的事儿,”那小兵有点赧然地笑道,“我就自作主张,说这些望远镜是我一个远方亲戚送的,把它们给了几个眼梢,想着兴许能派上用场。”

  “多亏了您,帮了救命的大忙!”他激动道,“我们本来收到的线报,晓得倭寇盯准的是另一座城市,所以季大人提早布防,更多是准备出击支援。谁知这些贼子诡计多端,来了一出声东击西——若不是托了这些望远镜的福,及早看到海上异动,大家能做好迎战准备,昨儿这一场还不知要怎么样呢!——”

  “景先生,您这支望远镜,救了我们海牙县几万口人。您就是我们所有人的,大恩人!!!”

  他夸得太猛,声音洪亮掷地有声,脸皮厚如祝锦宸,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何况这份功劳,也不该他一人独享:“这些小玩意儿,能帮上你们的忙,我就已经很感激了。”

  小兵听他谦虚,心中愈发感动,又是一顿胡吹海捧的猛夸。祝锦宸眼看阻拦不住,也就由得他去。反正被夸也不是坏事,偶尔美一下,就当调剂心情。

  云里雾里走着,祝锦宸突然发现,自己竟被带到了去校场的路上。

  不是要见季岑季大人吗?跑这来干嘛,还要看演武?

  祝锦宸正想问问那小兵,却见他一溜烟向前跑去,进入了校场上整齐队列中。

  下一瞬,出现在他面前,是一整个横平纵直的方阵。晚间通过望远镜看到的那些搏杀疆场的将士,化作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全数站在他的面前。

  季岑站在他们所有人的最前头,双手抱拳,向祝锦宸作了一个大揖。

  眼看他身后的士兵一个个应声落地,都要拜他,祝锦宸自觉折寿,赶紧一步上前,先把季岑扶了起来。

  “快起来快起来,我们做生意的,不兴这个……”祝锦宸胡乱说了几句,见没人理他,还是要拜,忽然就灵机一动,向季岑强硬伸出手去。

  不只是季岑,在场所有人都瞧着他那只往前伸出的手,难解其真意。

  祝锦宸打了个哈哈:“我在南洋二十年,早都不习惯中原的礼节了。见谅,见谅。”

  “我们那里,向朋友表达感谢的时候,会采用这样的礼节——”

  他又将手向前递了递,真诚地看着季岑。

  “如果真的感谢我,就都别拜了。赶紧起来,和我握个手吧。”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