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反向围捕>第42章 模仿

  清晨稀薄的晨光不足以唤醒屋子里的人,因为药效的缘故,奚闻一直昏睡到了中午,就趴在地上,虽然垫着地毯,还是又硬又凉,醒来后浑身酸疼,头也很胀,鼻子有点阻塞。

  今天没有他的戏份,所以不会有人来叫他。白小乙给他打了个电话,发了几条消息,手机在另一头,都没接到。

  奚闻醒来后给他回了个消息,白小乙告诉他今天有几个新演员进场,都是老戏骨,剧组打算戏份结束后大家一起吃个饭,欢迎一下。奚闻回复说知道了,让白小乙过一小时来接他去片场。

  微信还有几条新消息,剧组群里场务早上发了今天的拍摄计划,昨天夜场搞到很晚,还出了点小事故,阮风和替身演员都受了轻伤,阮风发了受伤的照片到微博上,上了会儿热搜,都在心疼哥哥,要求剧组加强保护措施。

  因而今天开工比较晚,任务也不是很重,几个配角的戏份居多。

  奚闻简单翻完了最新消息,从群聊页面退出,置顶的聊天框还是和沈清野的,好友通过后,奚闻发的一个打招呼的表情包,那边没回。沈清野的头像很单调,就是一张纯粹的黑白拼贴画,微信名也就是名字缩写,朋友圈三天可见,没有可窥见的生活迹象,还没有他的微博活跃。

  他微博上经常会PO一些工作进度和生活动态,偶尔发发自拍,也会与粉丝互动,非常接地气好说话。因为话太多,一看就是由公司代为运营。奚闻看多了,能很轻松地从说话的语气、标点符号的使用习惯看出哪个是正主发的,哪个是他们公司那个小姑娘发的。小姑娘发的微博永远没有句号,还特别喜欢分段,但口吻拿捏得还不错,有时也可以以假乱真。

  奚闻用冷水洗了脸,可能昨天他一个人吃了块糕,太甜了,睡眠又不好,下巴那儿爆了颗小痘,有点红肿,碰一碰很疼。他从白小乙给他的一堆瓶瓶罐罐里看了说明书后,取了管胶装物,敷痘痘上,很清凉,希望明天能消下去。又挑了有遮瑕效果的隔离霜,掩盖脸上的疲态。

  他刚出房间,就听到旁边传来声门锁合拢的脆响,抬起头,走廊上隔了两个房间的阮风正看过来,瞧见他,那张俊秀儒雅的脸上眉毛挑了挑,“真巧,下去吃中饭?”

  奚闻点了点头。

  阮风一笑,“一起吧。”

  奚闻说好。

  声音刚出口他就觉得不对了,有点沙哑,嗓子还疼,声带好像有锯子在锯。奚闻皱了眉,估计是昨晚睡地上,真的着凉了。痘痘还能遮一遮,好好睡一觉说不定能消下去,但感冒这种东西,总要发烧流涕经历完一整个周期,他有些忧心,担心真的会严重起来。

  阮风也听出来了,“你感冒了?”

  奚闻清了清喉咙,干咳了一下,“应该还好,就是嗓子有点不舒服。”

  阮风很热心,“我带了维C冲剂,你等会要不冲一包,增强点抵抗力,别这时候生病了。病恹恹的,拍出来效果肯定不好。”

  奚闻说了谢谢,又有些奇怪,第一天阮风见他还势不两立的架势,短短几天,怎么态度相差这么多。

  他们穿过走廊,阮风按了电梯按钮,另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等电梯时突然说,“你跟清野以前很熟吧?”

  奚闻抬起头,“为什么这么问?”

  “我看他对你挺上心的,”阮风偏过头,“上次你要换角色,韦导不太放心,也是他保你的,带新人最麻烦了,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奚闻垂下头,摸了摸手指骨节,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招架。熟悉是熟悉的,陌生又很陌生,沈清野没恨不能将他千刀万剐,他都觉得是其宽宏大量了。

  两人去一楼大堂用餐,阮风吃得很清淡,上了一堆蔬菜叶子,用刀叉的时候姿势不是很自然,手肘那儿一弯表情就扭曲了,磕到桌角的时候更是龇牙咧嘴,顾不得形象。

  可能实在疼得不行,吃到一半,阮风放下刀叉,把衣袖卷起来,看了看手肘受伤的地方,其实只是青了一块儿,稍微擦破点皮,但他皮肤白嫩,手臂光洁得连个毛孔都看不见,突然多了块伤处还是挺刺目的。他感觉到奚闻在看自己,有些埋怨地说,“昨天拍那场飙车戏的时候摔的,还好地上有垫子缓冲了下,但是中间缝隙太大,还是磕到了,感觉骨头都震碎了。不知道会不会留疤……”他紧锁着眉头,真心实意地在担心。

  奚闻想到发上微博的那张夸张的血肉模糊的胳膊图和配的乐观积极文字,阮风对外的形象一向属于认真敬业、谦逊稳重类型,当然不能在意也不能抱怨,一切都是为了艺术而献身。

  阮风也反应过来,这样矫情不适合对外表露,尴尬笑笑,“其实还好,不是很疼,男子汉大丈夫留个疤也没事。”他把袖子放下来,顿了顿又补充,“身上有疤会有很多限制的,很多品牌商都有要求,我刚谈好个服装品牌的代言,所以对这方面比较介意。”

  不说还好,说了反而有些欲盖弥彰。不过奚闻也没多想,只当是人爱美,不管男女都很正常。

  他垂下眼睫,喝了口咖啡。

  两人本就不熟,一时有些冷场。

  阮风往嘴巴里塞了两口羽衣甘蓝,嫌菜不新鲜,没什么胃口,往对座一看,奚闻也没吃什么,便问道,“我车到门口了,你去片场吗?一道儿过去吧。”

  奚闻点点头,站起来说那麻烦你了。

  阮风阵势大,光助理就配了三个,房车豪华配置。

  奚闻上车后,跟白小乙说了情况,让他直接去片场。

  一路上,阮风特意找奚闻搭话,他一直想找机会跟人打好关系,只是之前奚闻眼珠子都黏一个人身上了,他也不好意思眼巴巴跑过去搭讪。

  他跟沈清野同在寰宇旗下,又合作过同一部剧,虽然私下关系不错,但多多少少也有些竞争关系,即使自己不争,外界却喜欢拿他们两作比较,从服装到代言到咖位顺序,没有一个不比的,红毯上随便一个眼神都能解读为火药浓厚。

  再加上阮风出道更早,这几年发展却被沈清野压了一头,两个团队的很多交际都被恶意解读,一些娱乐号的说法不好听,本来没什么,看多了心里却很难没有疙瘩。

  之前沈清野得奖的那部《采风》最早也联系过阮风,可惜他为了参加一个蓝台主力打造的综艺给推了,结果沈清野获奖,名声大噪,那部综艺却播的一点水花都没有。虽然得失有命,如果真让阮风去演,可能更好也可能反响平平,但多少会有些懊悔和迁怒。

  他和沈清野现在的关系这样敏感,而奚闻一进组,很自然地就站了队,两人还是旧相识,所有人都把奚闻归去了沈清野那边,他自然不会再去接近,维持个表面和平就算了,一方面省的被人有心解读,另一方面也防止碰个软钉子。

  但前几天他经过走廊时,意外听见沈清野房间有争吵,具体争执什么没听清,之后就看见奚闻从里头出来,红了眼睛,脸色也不好看,第二天在片场,两人拍对手戏,气氛很古怪。阮风猜想,沈清野那种心高气傲的脾性,怎么伺候得好奚闻这种娇生惯养的少爷,肯定是排戏的时候闹了矛盾,不欢而散。既然你们两先闹翻了,那他作为前辈此时去提携提携新人,好像也名正言顺。

  “其实我之前听过你的歌。”阮风说。

  奚闻十分惊讶地抬眼,“我的歌?”

  “对,你之前做乐队时候出的歌,我都很喜欢,我上大学的时候常听。第一次见你,我就认出了,我也算你半个小粉丝了。”阮风转头对奚闻笑,眉眼特别潇洒,眼底的笑意很真诚。

  虽然嘴里的话都是假的,什么摇滚,什么乐队,阮风从前一首都没听过,但他功课做的足,特地下过几首,又百度百科查过,背了点资料,说起时头头是道,让他唱两句也没问题。但打心里来说,他是不喜欢的,太吵太闹了,舞台上叮铃桄榔的,跟砸房子一样,听不出好坏。

  自己的东西能被人喜欢,谁都是高兴的。奚闻很放松地跟阮风聊了会儿,气氛比之前在餐厅时和谐多了。

  “你跟清野也是那时候认识的吧?我听说他以前也是搞音乐的,只是后来不玩了。”

  奚闻微微皱眉,点了点头,“他是弹钢琴的。”

  “我知道,我小时候也学过呢,就是没坚持。谁以前没被逼着学过几样乐器呢?”阮风不太在乎,“当初《隐秘之地》选角就是看中了他这点,可惜临到试戏,他只能摆摆样子,真弹起来就不行。”

  “他以前很厉害的。”奚闻急着出声反驳。

  阮风略诧异地挑挑眉。

  “他是手受过伤,所以没有办法再弹了。”奚闻解释,这话光是说出口,奚闻都感觉心被攥紧了,跟窒息了一样。

  阮风有些惊讶,“这你也知道?那你们以前估计真挺熟的,是很好的朋友?怎么现在那么生疏了。”

  “没有很熟,只是合作过两次。”奚闻嗓子哑着,不敢再多说,闭了闭眼,侧着头,额头抵着冰凉的车窗玻璃。

  阮风看了他会儿,懒洋洋伸长了腿,又自顾自地说下去,“他放弃音乐改演戏也是正确的,一条路走不通就换条路走嘛,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何况他演戏演的也不错。”

  奚闻小幅度笑了下,附和着,“是不错。”

  软风问,“你看过他演的戏?”

  奚闻点头,“都看过。”

  “那你觉得哪部最喜欢?”

  奚闻犹豫了下,“都挺好的。他出道第一部 就得奖了。” 

  “你说《隐秘之地》啊,我和他第一次合作呢。”

  奚闻记得,“你们搭档的不错,很有默契。”

  阮风嗤笑了一下,“我知道,那部戏里我被他完全碾压了,太失败了,被个新人对比得这么惨烈。”

  奚闻客气地说,“没那么夸张,你也挺好的。”

  阮风舔了舔嘴唇,又说,“其实我那时候不太看好他,因为觉得他是靠模仿在演戏。新人第一部 戏的角色想演好,或多或少都和自己的真实性格有关联,不然就是找了个熟悉的模板。就好像现在很多男演员演亲人逝世,都会很自然地模仿教父里阿尔帕西诺抱着为他挡枪的女儿无声呐喊的一幕。但模板有局限,如果习惯这样做,就无形给自己设了个框,容易走不出去。” 

  “沈清野片场与人交往明明很冷漠孤僻,但镜头一给到,就能笑得很好看,丝毫不僵硬,叫老师时的声音也和平常不一样,出戏出得也快,镜头一移,他脸色又沉下来了,还总出神。每次看他拍,我都一身鸡皮疙瘩。当时就觉得他也是在模仿自己认识的人,而不是真的代入了,那就算这部戏成功了,他下部戏也不会行,迟早会暴露自身的不足。”

  被阮风一点,奚闻想起了一些片段,才恍然,原来从另一视角看自己是这样的。

  “只是没想到我还是看走眼了,他后来这条路可以越走越顺利,角色塑造也越来越得心应手。”阮风啧一声,语气又有些酸。

  奚闻看着窗外,突然问,“那你觉得他喜欢拍戏吗?”

  阮风心不在焉地说,“喜欢的吧,谁还没个明星梦了?”

  奚闻把头转回来,看向他,“但他不是喜欢被粉丝追着捧着的那种人,名气也一直有,就算不能弹琴了,他还可以去带学生,做幕后工作,为什么会突然转去拍戏?”

  阮风一愣,干巴巴笑了笑,“你问我啊,这我怎么知道呀,我也是后来才认识他的。”

  奚闻说,“之前有人跟我说,他跟寰宇的合约快到期了,应该不会续约。”

  阮风转了转眼睛,“这事圈里传得挺厉害的,不知道是真是假,你这消息哪来的,靠不靠谱啊?”

  奚闻皱着眉,没正面答他,反而像是自言自语,“如果真的喜欢,他为什么那么迫切地要走?这些不是他想要的吗?”

  阮风看奚闻很苦恼的样子,突然说。“你知不知道他恐高?”

  “嗯?”奚闻有些不解。

  阮风摸了摸鼻子,继续说,“还是那部戏里,剧里我不是跳楼死的吗,清野演的男主做噩梦,会把自己和死去的同伴混淆,他也有一场跳楼戏,孤儿院四层楼的高度,他一直没法跳下去,后来还是导演不耐烦,快发火了,他才跳下去的,摔在软垫上,半天没法站起来。我当时在旁边,他走下来后,突然撑了我一把,一手的冷汗,脸白得跟僵尸一样。”

  “我当时就知道他恐高。但后来他又接了那部《天索》,要在悬崖上拍追逐戏,拍出来效果却没一点不自然,好像克服了。恐高都能克服,我还挺佩服的。如果不喜欢,谁愿意遭这样的罪呢?”

  奚闻听得心里一抽,整个人被一种突如其来的情绪给裹挟了,挺宽敞的车厢都感觉憋闷得透不过气。

  还好这时片场到了,车还没停稳奚闻就站起来下车,他动作突兀,把阮风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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