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耽美小说>我是马文才?!>第38章 中秋

  这一顿饭,直接打开了王逸少新世界的大门。

  没办法,除了太守府,就剩下那山上有一个炒锅。

  这炒菜那都是山上传下来的,太守府的大厨跟山上的大厨友好交流。

  顺便马小良带着一口炒锅回归!

  从此以后,这太守府的众人,就过上了吃炒菜的神仙日子。

  那是同煮或者炙烤完全不同的风味,王逸少觉得这次他来对了。

  没有拒绝族兄的推荐,真的是太对了。

  而且马太守的小儿,不需要怎么教导。

  这神童小儿过目不忘,并非浪得虚名。

  基本上他只要教上一遍,马小良便能记住,且还能听得懂他所说。

  这对王逸少来说,还是挺新鲜的。

  毕竟他不是没接触过这么点大的孩子,很多孩子在这个年岁,根本听不明白。

  这孩子完全不同,不但听的明白不说,还能举一反三。

  王逸少发现这孩子的与众不同,还不光是特别的聪慧。

  这孩子对生活也十分的热爱,甚至还会种地。

  说出去不怕被人笑话,他都十九快二十的人了,还从未下过地。

  而这个不过虚岁四岁的幼崽,还有不少的种植经验。

  就他院子里那些郁郁葱葱的植物,即便有其他人的帮助。

  也足够了不起了,他还听马家人说起,这孩子曾经养过一头猪。

  虽说后来给吃掉了,那也是实打实的养猪,听对方这么说的时候,好像还有些意犹未尽。

  马小良是不知道他那先生的想法,反正这先生跟他们家有点亲戚关系。

  他得喊表舅就对了,不过以马小良的年纪,喊人表舅那都没啥。

  这年头十来岁生孩子的多了去了,他家阿耶和阿母,生大哥就不算年轻。

  他阿耶可是过了二十才娶的媳妇,王氏也差不多是十八-九岁才成的婚。

  也是无奈,王家从琅琊一路搬迁至会稽山阴,要给王氏选门好亲事,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选出来的。

  最后选择了当地名望的马家,也算是顺利的融入到了当地。

  别的不说,比起其他来到江南的士族,王家可以算的上相当不错了。

  马家不光有名望,武力值也很高。

  一般士族轻易不敢招惹马家,王家也很庆幸,运气不错搭上了马家。

  这一晃眼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王氏身边还有可爱的幼崽。

  因长子已经长大成人,这满腔的母爱,都给了幼子。

  崽被拐上山的这段时间里,王氏只能手把手的教导庶长女。

  现在好了,孩子回来了,虽然不知道会稽王殿下什么时候回来。

  总归孩子在自己身边,要安心不少。

  会稽郡的天气还算不错,也已经过了最热的时间。

  一转眼又要到了中秋佳节,太守府跟着热闹起来。

  今年小公子在府里头过,绝对不能让那山上的厨子给比下去了!

  “对对,今年好好办,家里还来了客人。”老太太崔氏看着厨房送来的菜单,点了点头。

  说家里有客人那是由头,主要还是要多做些好吃的给乖孙。

  当然了,也不能失礼了。

  怎么说也是儿媳妇的本家亲戚,又在府上教导马小良读书。

  “阿婆,今年有好吃哒。”马小良跟祖母贴贴。

  “对,好吃的,我们良儿喜欢吗?”老太太崔氏最喜欢的,还是这最小的娃娃。

  不是说因为他最小就喜欢他,主要还是这孩子贴心不说,这小嘴哦,太能说了。

  “喜欢哒。”马小良点点头,“这是孙儿院子里长起来的,专门给阿婆摘来的。”

  “哦?这是什么?”老太太见被叶子抱着的东西,好奇的询问道。

  “这叫玉米,据说煮熟了以后吃,香甜可口。”马小良邀功的说道,“这是孙儿亲手摘下来的。”

  “还是我乖孙孝顺。”老太太搂着乖孙又是一阵的亲热。

  马家人都知道,马小良从上山以后,就酷爱种地。

  回来那自己的花园,也不种花草,就爱种些粮食,什么红薯土豆的,后来还种了其他的。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种些什么,倒是长的极快,没两个月,那东西就长的比人都要高。

  现在倒好,还结果了。

  “这是我师父从海外找来的,说是可好吃了,就送给我来种种看。”马小良指着让那个厨房蒸出来的玉米棒。“阿翁阿婆,闻着香吧。”

  那香味,他都馋了。

  “是挺香的。”二位老人闻了闻,点点头附和道。

  “趁热快尝尝。”马小良催促着说道。

  马老太爷到底以前是武将,在吃上比较的豪迈,抓起一个玉米棒就啃了起来。

  老太太崔氏就麻烦一些,这么大一根,要怎么吃?

  还得是她贴身的婢女,让人拿来了工具,将那玉米粒刮了下来。

  筷子不好夹,那就用调羹舀着吃。

  “确实很清甜。”老太太崔氏尝了一口,顿时两眼放光。

  “回头孙儿让厨房研究研究,看能不能做成其他的吃食。”马小良可是贴心的幼崽。

  马小良瞧见他阿婆吃的有些艰难,决定给玉米棒子变个身。

  忘记这不是他上辈子,男人吃玉米棒子还好。

  像他阿婆阿母优雅了一辈子的女人,吃这个就太难了。

  到了晚膳时间,马家喜欢一家子人,一起吃饭。

  王逸少倒是很习惯,主要是马家的氛围非常的不错。

  当然了,菜做的也好吃。

  “先生尝尝这个。”马小良欢快的推销自己的玉米。

  “这是何物?”王逸少见面前这金灿灿的吃食,有些无从下手。

  “这是用玉米做的,叫玉米烙。”马小良忙介绍的说道。

  这玉米烙做完了以后,他还让厨房给切成刚好入口的小块,避免吃时候的尴尬。

  反正每人桌子上都有一份,王逸少算是客人,所以他单独一人坐。

  倒也不会觉得寂寞,毕竟这饭厅内,还是很热闹的。

  马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好的,主要是幼崽小嘴会叭叭开始。

  只能尽量的教他,嘴里含-着东西不能说话,容易呛着自己。

  其他就没有特别严厉的规矩了,不过马家礼仪还算可以,都没有特别大声的说话。

  倒是跟王逸少所了解的,马家都是武将风气不太一样。

  对于马家的大厨做的饭菜,王逸少都想将大厨挖回去了,以后若是吃不到了,那得多难受啊。

  王逸少都没想到,自己竟对口腹之欲这么重的吗?

  但,真的好吃啊!

  回家的时候,大厨弄不回去的话,炊具他一定要弄一整套回去!

  比起红薯土豆的味道,王逸少发现他更喜欢这个玉米。

  而厨房也努力的,研究这新出现的玩意。

  玉米烙那是最基础的,大厨炒菜,将玉米粒和鸡丁炒在一起,意外的还算不错。

  接下来几天,太守府里吃玉米的次数多了,有心人发现,似乎主子们吃的米饭少了。

  这吃穿用度,每天都是固定的,自然有上报给王氏。

  王氏也发现了,吃了那玉米以后,还是比较顶饱的,跟红薯土豆有的一拼。

  而且玉米种起来也不怎么挑地方,最起码,马小良的院子里,也不是什么特别肥沃的土地。

  一样能将这玉米种的个大饱满,也不需要特别精心的伺-候。

  毕竟她儿子的院子里,就那么几个人。

  王氏便等马卓回来,两人在房里聊起来。

  “那玉米确实不错,先前良儿让人在庄子上种,也已经收获了不少。”马卓不用妻子提醒,早就已经想好了,“我准备让人将那些玉米都摘了,制成良种,等来年种下去。”

  能让小仙翁特地寄来的好东西,他怎么可能放过呢。

  正因为是马小良跟马卓说了,是小仙翁送来的,他才答应送去庄子上种。

  这玉米也是不错,并不是很挑土地。

  剩下的玉米秸秆马小良也没有浪费,全部砍了以后,让人打碎了,送去养猪场喂猪。

  马卓一看,好家伙,这是一点都不浪费啊。

  玉米吃了,玉米秸秆还能喂猪。

  这比起土豆红薯来,也不差什么啊。

  马小良知道的多着呢,他在百科全书上看过,这玉米芯不光能作为饲料。

  同时可以养蘑菇,还能制作出饴糖来。

  缺糖,可不是说说而已的。

  本地也没有种植甘蔗的,倒是马小良提起过,他阿翁宠孩子,让那个人给种了一亩地的甘蔗。

  由于是第一次种,根本没有马小良上辈子吃到的甘蔗这么粗。

  细是细了一点,好歹也是甘蔗嘛。

  马小良表示,自己不嫌弃这甘蔗。

  有了甘蔗,红糖白糖还会远吗?!

  目前能吃到的糖,实在是太少了,像马小良这样的太守家都不是想吃就能吃。

  可以想象外面是个什么模样,普通百姓想吃到糖,几乎是不可能的。

  弄了一些新鲜的甘蔗,送到太守府里尝个鲜。

  剩下的马小良让人收割了,然后准备要熬糖!

  他在梦里,画出了不少的书籍,其中一本,就叫天工开物。

  里面就有记载如何熬糖,能将黑乎乎的糖,变得雪白。

  只是上面的方法有好几种,马小良也不嫌弃,一一记了下来。

  让人去做准备,然后将这些方子全部尝试一遍。

  只有试过,才知道哪一种是最好的。

  他们可以选出最方便的,以后就可以一直制作红糖白糖,甚至是冰糖了。

  太守府里的人,不太可能听从马小良的。

  别看他是府上的小公子,到底只有四岁,没啥话语权。

  不像在山上的之后,只要他想,无论是师父还是阿焕都宠他。

  想干啥都只需要吩咐一声,现在二人都不在自己的身边。

  能用的平安还太小了,若是平安如今有个十六七岁,也不就不用愁了。

  想也知道,他阿母不可能给他找个十六七岁的书童来。

  说平安是马小良的书童,还不如说是玩伴呢。

  毕竟这么点大的小孩也做不了什么,主打一个陪伴。

  所以马小良用的,还得是山上的人。

  那是他家阿焕给他留的,只需要去一封信,就能帮他办事。

  反正方子也给他们了,就让他们去折腾吧。

  马小良愉快的做了甩手掌柜的,山上的工匠也多。

  只是几个月过去了,马小良时不时的会收到来自阿焕的信件,有些是阿焕自己写的。

  也有阿焕让别人写的,主要是阿焕年纪小,无论是识字还书写,都不算熟练。

  知道他阿母身体不好,见是见到了,一时也无法离开。

  根据他师父写的信,据说还见到了阿焕的弟弟和妹妹。

  是的,据说阿焕母亲的身体不好,主要也是连续的怀孕生子。

  去年才生了一个儿子,今年紧接着又生了一个女儿。

  正因为如此,马小良他师父才会跟着一起前去。

  马小良在家还是希望阿焕的母亲身体能恢复,不然阿焕就没有母亲了。

  到了中秋节这一天,太守府也跟着热闹了起来。

  马卓邀请了一些自己的属下,来到家中一起度过这月圆的日子。

  能被太守邀请,一众的属下自然是欣然接受,并且还带上了准备的礼物。

  空着手上门,这礼数也是够欠缺的了。

  这年头能当官的,哪一个不是士族出身。

  为了招待客人,太守府的大厨,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家中摆放了香案,上头还用金器摆放了水果,点心,特别是月饼,堆的高高的。

  迎寒和祭月都是一起的,等过了中秋节,天气就该转冷了。

  马小良被换上新做的衣服,混在人群当中,拜月祈愿。

  今天来家中的宾客,有些是马小良见过的,一些马家人。

  主要是马卓作为一郡太守,来投靠的人自然不少。

  对于马太守唯二的儿子,还是最小的幼子。

  马小良受到了高度的关注,主要还是夸奖幼崽来讨好太守。

  都被夸的不好意思了,虽然大家说的也都是事实。

  他就是这么的冰雪聪明,神采奕奕!

  马太守也是虚心接受,他家崽就是这么的优秀。

  且大家看到的,不过是他崽微不足道的优点罢了。

  不过比起太守家的孩子,不少人盯上了在太守府里,给马小良上课的先生。

  若只是一般的先生,那肯定是不能参加马家的宴会的。

  所以不少人在旁敲侧击的打听,这事也不需要瞒着,很快来人就知道了,这是王家的公子。

  听到是王家人,不少人就打了退堂鼓。

  别看马卓娶了人家王氏的闺女,但南北差异,导致南方的士族,不是怎么瞧的上从北方来的。

  而北方那边的,也嫌弃南方的野蛮。

  就是相互的看不上对方,所以结亲这个事,需要谨慎再谨慎。

  像那王家要不是嫁了闺女到马家,也不能这么快在会稽郡站稳脚跟。

  “这点心可真不错。”有不少人喜欢月饼的,尝过以后,要不是地方不对,恨不得再多炫几个。

  不过真要多吃几个月饼,怕是要后悔了,毕竟为举办这次的中秋宴。

  太守府的大厨可是忙活了一整天呢,甚至还从附近的酒楼订购了一些菜。

  马卓还从养猪场,宰了最肥的一头猪。

  虽然在马小良看来,还是太瘦了一些。

  但有的吃,谁还能嫌弃的?

  他早就想吃糖醋排骨,红烧肉,甚至是玉米排骨汤了!

  一整头猪,可以做不少的菜呢。

  基本上猪身上的部-位,就没有一处是浪费的。

  只是所有人入席了以后,看到那肉有些疑惑。

  “这些都是猪肉。”马卓坐在上座,对众人宣布的说道。

  瞬间,在场的人都安静了。

  从众人简直堪比瞳孔震荡的眼神中可以看的出来,大家都很震惊,莫非太守府已经穷的吃不起羊肉了?!

  “当然,并非大家所想,多说无益,还请大家品尝一下。”马卓并不准备多解释,他这个等级的存在,还要跟他的手下去解释,自己为啥给他们吃猪肉?

  要么吃,要么滚!

  哪来这么多的废话的?

  都是大老爷们,吃就完事了!

  有比较实诚,拿筷子夹起一块,看起来还不错的,视死如归的表情塞进嘴里。

  快速的咀嚼了两下,错愕的睁大眼睛,发现这猪肉,竟然非常的好吃。

  “怎么样?”其他人看他的表情,有些疑惑的问道。

  “不好吃。”这人飞快是往自己嘴里塞排骨,嘴上说着不好吃,但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我信你个鬼。”对方见这人的动作,哪里还有不明白的道理。

  因为他们是好几个人坐的一桌,所以提供的菜都是有限量的。

  赶紧加入抢菜当中,当然了,众人的餐桌礼仪还是有的。

  他们可没有忘记,在座的,还有个琅琊王氏来着。

  说什么也不能再琅琊王氏的面前丢人,本地士族和外地士族,还是有区别的。

  马卓见这些人吃的欢快,知道以后的猪肉,不怕卖不出去了。

  就是王逸少品尝了那猪肉,都跟着惊为天人。

  以前不少人都告诉他,那猪肉是贱民吃的,据说非常的骚气。

  也就羊肉和鱼肉不错,只是鱼肉吃多了也不是太好。

  没办法,在琅琊的时候,流行吃嘴新鲜的生鱼。

  曾经记载,有人因为长期吃生鱼,导致生病的。

  就是为了自己小命,也不能太放肆的吃。

  确实不曾想到,猪肉跟传说的,完全不同!

  王逸少感觉自己被骗了,还被骗了十几年。

  如果说这猪肉不好吃的话,他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肉是好吃的了。

  马卓在听到王逸少的嘀咕,笑着说道,“也不算被骗,只是我们这边的猪肉比较特别。”

  “哦?有何不同?”王逸少问完以后觉得有些唐突,又说道,“如果不方便的话……”

  “特别是干净,我们养猪的方法不同。”马卓继续说道。

  这么说起来,多少王逸少也是有听说过的。

  乡下养猪十分的脏,这也是为什么,在场的人,看到面前的肉是猪肉的时候,内心是拒绝的。

  “干净的养猪,就能养出好吃的猪来吗?”王逸少还是挺虚心受教的。

  “当然不止,明日正好有空,我们可以前往养猪场。”马卓见王逸少心动的表情,当即说道。

  今天这邀请人来,又一部分是宴请跟随自己的人,这么些年来如此的辛苦。

  其他的,就是希望扩大养猪场。

  都要他太守府来,实在是太累人了。

  养猪也不是一件轻松的活,马卓已经做好了准备,以后养猪场可以顺便负责出售猪崽。

  然后让整个会稽郡都养起猪肉来,马卓是真心的,想要让整个会稽郡都富饶起来。

  可以使得本郡的百姓都能吃得上肉,吃得起肉。

  别说百姓了,就是他们马家的军队,平时都不一定能吃得上肉。

  最近开始大量的种植红薯土豆以后,对粮食的需求,倒是减低了不少。

  见这边养猪场办的不错,他已经联系了他二弟三弟,在驻地也开办养猪场,专门养出来,供应自己人吃的。

  但即便是这样,马卓觉得,想要提供给山上作坊的原材料,还是远远不够的。

  是的,他当初与殿下合作,就有一点,养猪杀猪的话,要提供给山上开办的香皂作坊的原材料。

  光靠他那几头猪,能干啥?

  所以马卓就想了个办法,动员起别人来。

  他明白那些人,不见兔子不撒鹰。

  换了以前就是马卓自己,也不能相信,猪肉能这么好吃。

  尝过他家小儿子养的猪,现在又吃了一样好吃的,养猪场出品。

  还有什么不信的,只要方法用对了,猪肉肯定是好吃的。

  回头准备到了养猪场出栏的时候,一般的猪慢慢杀来吃,一半的住做成腌的火腿。

  同时已经在让人继续找新的猪崽,养下一批了。

  幸好当初建造养猪场的时候,地方足够的大,不然可养不了这么多。

  马朗要是在的话,肯定要吐槽他阿耶。

  他建完养猪场的时候,还被阿耶臭骂了一顿。

  就因为他直接将养猪场弄的太大了,不过马朗被骂也不算冤枉。

  谁让他鬼使神差的就听了弟弟的话,反正建都建了,为啥不能建的大一点。

  马小良偷偷给大哥看了他的图纸,在图纸上,可不光只有养猪一项。

  【作者有话要说】

  大姨妈来了,还感冒QAQ

  这是造了什么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