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穿越重生>炮灰他是万人迷>第66章 他值得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风中带来一阵阵迷幻的花香,馥郁的香气扑鼻,盖过了周围浓重恶心的血腥味。

  大家突然间眼皮困的睁不开,恍惚间还以为眼前发生的都是虚无缥缈的梦境,意识模模糊糊,仿佛整个世界被笼罩上一层大雾。

  阮梨远远地见到人们一个接着一个瘫软倒地,他烦恼地刮了刮鼻梁,停下脚步不敢再靠近。

  完蛋,该不会小白花也把人类毒死了吧?

  只有一个人还直愣愣地站立着,那人身形高大,衣衫有些破裂,露出紧实的古铜色肌肉,在手电筒光的照耀下还带着一丝光泽。

  “喂!你周围的人怎么样了!”

  阮梨只能隔空喊话,让男人检查一下伙伴们的身体状况。

  他头顶上的小白花随着温柔的风摇摆着,风中带来的讯息不打折扣地传递到程信风脑中。

  程信风略微有些头晕目眩,不知道是被小白花香的,还是因为风不小心碰到了少年没穿衣服的大腿。

  他稳住身形,一个个仔细察看离奇倒地的战友,伸手探去还能感到温热的鼻息。

  他瞬间放下心来,耳边听到了此起彼伏的呼噜声音,程信风凝滞了一瞬。

  不是,睡得太香了吧哥们?

  “没问题,你过来吧。”程信风正色回应。

  少年打着手电筒越走越近,周围老鼠的尸体已经堆积如山,在这之中,还有那只没有被他们找到的鼠王。

  坍塌的房屋带来凌乱的尘沙,到处都是杂物和垃圾,门窗损坏后,周围还有一些尖锐的玻璃碴子,阮梨走的更加小心翼翼。

  程信风一拍脑门,暗恼自己没有一点情商, “你!别动!等我就好。”

  他几个跃步就跳到阮梨跟前,漆黑的夜晚手电筒的光芒很模糊,刚刚在远处没瞅清楚阮梨的模样,凑近了以后他直接看呆了。

  像一只呆头呆脑的大鹅,或者一根愣愣的木头桩子。

  “你……你是小含羞草吗?”

  嘴笨如他找不到什么搭讪的话,只能明知故问。反应过来以后他忍不住轻咳几声,眉眼低垂掩饰尴尬。

  这一低头不要紧,程信风一眼就看到阮梨身上穿着的男人衣裳,一瞅就是靳斯年的。他的心瞬间裂开了八瓣,碎的稀里哗啦。

  程信风皱着眉头再看看自己满是灰尘和破洞的衣服,对比过于惨烈,他好像是从泥里打过滚,靳斯年的衣服干干净净的,只是略微带着一丝丝褶皱。

  一瞬间,他的心头说不清道不明地涌上酸酸的涩意。

  “你穿这个不行,大晚上的多冷”程信风义正辞严地对阮梨说, “竟然还光着脚。”

  说着,他一把打横抱起阮梨,另一只手托起阮梨软弹的臀部,手臂上的肌肉暴起,很有安全感的模样。

  阮梨一时不察就被程信风公主抱,他下意识地搂起那人的脖颈,怕自己掉下去。

  他抱着阮梨随意地在废墟上乘风跳跃着,漆黑的夜晚冷风习习,但是两人身体相贴的位置却滚烫的发热。

  变异老鼠是顺着人味遁地攻击的,程信风原本家中没有任何人,所以地板还是完好无缺的。

  他把阮梨轻轻放到床上,然后翻箱倒柜找衣服。

  可是长期出勤的调查长衣服只有黑灰两色,他挑挑拣拣,最后只能找出一件较厚的毛衣递给阮梨。

  阮梨也有些寒意,换上程信风给他的衣物,毛衣本来就厚实,他穿上程信风的衣服更像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了。

  阮梨一转身,就看到程信风满眼痛心地打量着他,眸子写满了暴殄天物的遗憾。

  他想起之前还是植物形态时被迫穿的各种娇俏小裙子,心里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

  “这衣服我很满意。”阮梨语重心长地对程信风说, “尤其是这个黑色!”

  啊?

  很满意……

  那不就是说比靳斯年的好?

  衣服比靳斯年的衣服好,不就是说他人比靳斯年强?他更强不就是说小草想跟着他?想跟着他不就是说认他程信风做唯一的契主?

  程信风古铜色的脸上闪过一丝羞赧的粉意,只不过因为肤色掩盖不是很明显。

  他嘴巴都要绷不住笑意,恨不得露出大牙哈哈笑出声来,但是男人得矜持一些,不然就不值钱了。

  程信风拼命压抑上扬的弧度,步伐轻快地忙前忙后,给小草放水洗漱,做饭,铺床……贤惠极了。

  他一边干活一边哼着歌,靳斯年算个屁,等基地重建他就把小草抢回家!

  不对,怎么能用“抢”字呢?

  明明是“接”啊!

  程信风拿着碗筷嘿嘿傻乐几声,看着就像醉了酒一样晕晕乎乎。

  阮梨:算了,随他吧,这人应该是劫后余生兴奋了吧……

  …………

  白昼带来希望的曙光,人们纷纷醒来打扫昨夜的战场。

  他们在睡过去之前好像看到了神明降临。

  神明不仅消灭了变异老鼠,还带给他们一场安详的睡眠。

  那个神明穿着白衣服,头上顶着白色的鲜花,有着勾魂夺魄的美貌,是人类根本不能直视的存在。

  破损的家园经历了又一次的重建,土系异能者负责修筑房屋和围墙,木系异能者催生植物获得粮食……一切变得有条不紊起来。

  只是在基地里最中心的位置多了一尊雕像,这是所有异能者共同的努力。

  坚硬的大理石经过精湛的技艺,刻出细腻的皮肤肌理。雕像头上摇曳着花朵,脸上带着慈悲的怜悯。

  雕像底下有很多人跪伏默默祷告。

  末世,最不缺的就是信仰……

  阮梨开花以后肚子里的气好像都被排走了,一夜醒来,头顶的小白花也消失不见。

  他缓缓打个哈欠,感到身体还是有些疲倦,好想念靳斯年喂他的糊糊,一罐下去身强力壮,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也有劲儿了,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

  程信风打来一盆干净的温水,摆在阮梨身边,此外还有已经挤好牙膏的牙刷、装好水的牙杯……

  “醒啦!”一点边界感都没有的大狗粘粘糊糊地凑过来, “你刚变成人还不会用这些工具吧?我来帮你!”

  程信风跃跃欲试地看着阮梨,恨不得将他当自己孩子养,想要帮他洗漱,给他穿衣,为他吃饭,最好脚不沾地,全程由他抱着……

  阮梨满脸黑线, “谢谢,我会!”

  偏偏程信风仍然一脸狐疑的看着他,仿佛一点也不信。

  阮梨夺过牙刷就开始刷牙,上下刷动灵活极了,他边刷边含含糊糊地说, “偶尊嘟会。”

  想不到有一天他还要像人证明自己不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傻子。

  程信风在一边监工,脸上写满了失落。

  等阮梨都收拾好以后,他立刻打住, “慢着。”

  程信风捏着阮梨的下巴,阮梨顺着他的力道张开嘴,一股淡淡的薄荷味从阮梨嘴里传来,和他嘴里的味道一样。

  洁白的牙齿规规矩矩地排列整齐,一条粉嫩的舌头抵在上膛,程信风眸子有些危险地发暗。

  他忍不住上手摸摸阮梨的虎牙,尖尖的又小小的,看起来超级可爱。

  张嘴的时间久了,阮梨忍不住推搡一下程信风的胸口,还有完没完,他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程信风恋恋不舍地收回手,阮梨嫌弃地呸呸两下走出房间,根本没在意身后的人此刻做什么。

  那个摸人牙齿的变态看着手指上沾染的亮晶晶口水,忍不住凑到鼻子底下嗅了嗅。

  淡淡的香味和牙膏的薄荷味混在一起,勾的程信风喉结忍不住滚动一下。

  如果他真是狗狗的话,这时候早就兴奋地摇动起尾巴了。

  趁着阮梨没注意,他伸出舌头来舔了舔那根沾着涎水的手指,舔了还不够,他啧啧的嘬着,好像在隔空吸着某人的口水一样。

  片刻,程信风努力压抑着欲求不满的状态,朝着自己的小草追了上去。

  小草好似目标明确,好像要去什么地方。

  路上时不时有人看向他,仿佛是因为他的长相惊为天人,又或者恍惚觉得这人在哪里看见过。

  少年的眼神明亮纯洁,完全不像遭遇过末世的摧残,嘴上挂着温柔的微笑,好像任何苦难都不能在那张脸上留下痕迹。

  有人盯了阮梨很久很久,这种感觉太熟悉了,如果把少年身上的黑色毛衣换成那件单薄的白衫,如果他的头上顶着小白花……

  “神明!”他激动地叫出声, “神明大人!”

  男人跪倒在阮梨身边,虔诚地磕了一个响头,这个动作好像带来了连锁反应,周围的人眼睛都冒光了,大家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伏低身子。

  面对众人的感恩,阮梨略有些手足无措。

  有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掏出身上携带的仅有的一包方便面递给阮梨。

  这些常年生存在危难中的人类,能想到的最实际的感谢方式就是送人食物。

  食物,在这个末世多么珍贵。

  看着大娘闪光的泪眼,阮梨有些沉默,他接过了食物,然后转手放进小孩子的手心里。

  “您不用这样……”他轻声地对着那个女人说着。

  程信风在远处看着阮梨的样子,心里涌动着一股奇异的波动,这株娇娇弱弱的小含羞草,身体里好像蕴藏着无与伦比的能量。

  太柔软、太温柔、太坚韧……

  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不爱他?

  阮梨理应值得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才能够配得上他那一颗善良的赤子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