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金穗>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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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倒回保卫程奔那一夜,也就是我凭一曲好运来惊吓了大江南北的那夜。

  我摸进道具间,整间房就霍双一个人,他正在维修那个道具假人,咕啾咕啾把飞脱的脑袋拧回去。我在台上追胳膊找腿的时候就一肚子没好气,这下抓到了罪魁元凶,刚平歇的怒火噌一下又烧着了,于是说那句“妖孽还不快现出原形”暗号的口气真像在捉拿妖精似的。

  他意识到我不高兴,愣了下,然后像舞狮人现身那样,猝不及防拔下那颗头,夹在腰间,笑着应和道:“变!”

  我心知接头的就是这人,没再多话,转身就朝门外走,他忙追上来,口中不忘回应暗号。

  进来后,他对着程奔浅鞠了个躬,又向我招了招手,脸上笑眯眯的显得眼睛更长了。“你还记着呐,我不都解释了嘛,一屋子道具都我一个人装,我身心疲惫,我无力回天,我分身乏术,我能力有限,我做不到呀!”

  这个霍双总是笑眯眯的,哪怕那回半夜里也是,其他工作人员都累得看人眼神杀气腾腾,只有他一脸兴头站起蹲下手忙不停,活像在跳插秧舞。

  所以如果让我凭第一印象描述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的答案一定是,这是个热爱工作的小伙子。

  然而他当下身上穿的帽衫似乎更了解自己的主人。

  那件帽衫正面印着两行大字:

  我爱工作。

  真是美极了。

  稍加留神却发现那两行大字中间还插了行小字:那比上坟还肝肠寸断的感觉。

  程奔和我同一时间注意到了这件衣服里暗藏的玄机,对此他没有任何不快的表示,只是弯了弯嘴角开了句玩笑。“让你进来是通知你,要换个地方上坟了。”

  我是没听出这句话有任何赞许之意,可霍双却把头一昂,似乎还挺骄傲。

  程奔手点着他,朝我这边摇头。“他就是这德行,别人说什么话,他都当在夸他。”这话表面上是数落,语气里却能听出偏护,大意是他认为霍双乐观开阔,什么事都往好的方面想。

  说来也奇怪,最初程奔总给我一种深渊般黑不见底,多看两眼非但看不明白还极有可能被吸进去的感觉。现在渐渐的居然能洞悉到他的部分心意,包括一些细微的表情变化,我也能大致从中看出底下的情绪。

  我的这一进步我想他能够察觉到,因此有些话他过去对我讲半句,现在只说四分之一句了。

  他示意霍双坐下,又叫佣人端了三瓶汽水进来。“过了这么久,都渴了吧,喝点汽水。”

  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你们彼此加深一下了解,促进一下感情。

  大约是有表叔这层关系,比起下属,程奔更把霍双当小辈对待。因为这个,霍双在他面前言谈举止都颇随意,加上本身也不认生,程奔称我为“自己人”,他就真不拿我当外人,小嘴叭叭的。他谈起他在庙里的生活,他性情古怪又有点孩子气的师傅,比师傅反倒成熟的师兄们,初入社会时的见闻,不管是无忧无虑的童年,还是初涉人世因为格格不入而受到冷眼,都讲得津津有味,趣意盎然,那股“我觉得特别有意思,你们听了一定也会觉得很有意思”的分享欲,就像汽水开瓶时升起来的泡沫,满得都快从窗口冒出去了。

  我边听边默默对这位准手下做出了十六字总结:性情直爽,思维跳跃。有些吵闹,但能接受。

  直到程奔问他:“我记得你小时候你师傅还给你起过个法号,挺有深意的,叫什么?”他脸顿时就丧下来。

  我不免好奇。“叫什么啊?”

  在我们期待的注视下,他声音从饿疯了的蚊子叫低成了吃饱了的蚊子叫。“叫……戒饕。”

  听完我都猜到是哪个饕了,程奔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地问他:“哪个饕?”

  “……饕餮的饕。”霍双声音更小了。

  霍双小时候住的那所寺庙规模并不大,香客也少,但是有一天有客人在庙里落下了一张肯德基宣传单页,那上面黄金般的鸡腿使霍双心怀向往。他为数不多的几趟下山途中见到过那家肯德基,就在半山腰的旅游服务区里。他想自己也没正式皈依过,光头上连个戒疤都没烫,照道理是可以吃肉的,再说到寺外吃佛祖应该看不见,他就拿着积下的零花钱悄悄溜去“偷尝了禁果”。——讲到这,程奔插了句“有些词不能乱用,都说你几回了”。

  只是寺庙里平常的斋饭口味清淡,油水也少,忽然吃下一大堆油炸食物,他的肠胃,按他的亲口描述,“就像让两岁的张无忌直接练九阳神功一样,人肯定是会爆炸的”,回到庙里上吐下泻。而他各项身体功能向来十分优良稳定,健壮得“像头小猪”,偷吃炸鸡的事就这么败露了。为了叫他记住健康饮食的重要性和信仰,他师傅就给了他这么个法号。

  末了他还不忘严肃辩证:他认为不给出家人肉吃是有悖科学和历史的。身体的茁壮发育离不开肉蛋奶,而他们的先人们过去四处游历化缘,都是施主给什么就吃什么,给肉就吃肉,所以怎么就不能吃肉呢?

  “你说我说的对吧?”他向我寻求支持。

  我对佛教知识一窍不通,只能附和道:“啊对对对。”即使不懂,他的观点听起来也很有趣,我不由地追问了句:“你跟你师傅说过这个没?”

  他答:“我认为每个人的信仰和生活习惯都应受到尊重。”

  哦,那就是不敢。

  “对了,说到张无忌我想起小霍还有个强项。”程奔方才听霍双单口相声听得入神,架着腿,身子扭向他,这时才把脸转回到我,“他从小在庙里可是学了童子功的,有两下子,是个小武僧,你们两个有空可以切磋切磋。”汽水喝完了,时间也来到了下午四点半,他抬腕看了看时间,接着说道:“我一会要走了,你们先走,就让霍双开车送你,我看等到了市区该吃晚饭的点了,你们自行安排。”

  他的话只有半句,他的深意我了解。我扶着拐杖起身,对霍双说:“晚饭我请客吧。”

  霍双开的是辆普通款式的奔驰,价格在同个牌子里应该不算高。他按职业习惯先引我到后车,我说我还是坐副驾驶吧。后车座属于领导专座,他和我同龄,我摆不起这派头。

  “平常接送人多,老板就把车送我了。”他替我开了副驾驶车门,又伸手来拿我手上的拐杖。“我替你把它放后车座去。”接过拐杖,他又想起什么,挠了挠头顶上那片正月的草地。“今后你就是我老板啰。”

  时值秋天最后的一段热天,南方叫秋老虎,郊区更是万里无云,天上就只有一个赤裸裸的白太阳。车子停在户外停车场上,一天下来,车厢里那种极热很难用语言形容,简直像有些泡面里摆的工业辣。霍双上车就把冷风打到最大,顺手拧开音乐。

  车子顺着庄园外的林荫车道朝高架上开。和许多年轻人一样,霍双喜欢把音乐开得很大,使乐声在车厢里横冲直撞。他那张歌单里都是些很新的东西,百万调音,简约编曲,一句歌词哼哼唧唧能从头唱到尾,歌手一开嗓就像踩到电闸了似的,连换气都在漏电。

  等车开到市区,我都快被电麻了,不但伤腿感应迟钝,连完好的那条腿都失去了知觉。霍双先是注意到我从上车有说有笑渐渐变得沉默寡言,接着又从车内后视镜里看到我被当代艺术震撼到面如土色。

  他将音量调小,抱歉道:“太吵了吧?我给你换首佛经听听。”

  别说是佛经了,起床铃声都可以。我慌忙点头,他切了歌。

  切歌时车厢里终于回归安静,我如释重负的吐气声都清晰可闻。

  我等待着一曲宁静的,悠远的,肃穆的吟唱,洗涤我的耳朵,抚平我的心灵。出来的却是电子混音版。

  赛博和尚还沾沾自喜地问我:“怎么样?”

  我慎重思考了半天。“时代进步了,文明发展了。”

  晚饭吃的绍兴菜,他还叫了两瓶黄酒。我有伤在身,医生嘱咐过忌酒,我叫他尽管喝,一会可以叫代驾。

  一顿饭不知不觉吃了两个半小时。

  霍双一个孤儿,却幸运地沐浴在善意中长大,成长环境简单质朴,因此人也像朵拔地而起的向日葵,始终大大咧咧地敞开着。虽话痨了些,可那股生气很感染人,让人觉得爽快。

  出入李元生活的这大半年来,我周遭就没一个正常人,因此和这小子聊着天,我不止一次暗生惊叹,天呐他情绪好稳定。天呐他居然可以这么正常,跟我一样正常!

  仅管彼此的了解有限,我们相处得十分惬意。是那种成人间越来越少有的简单的快乐。

  而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第一瓶酒喝完,第二瓶酒还没开,他突然支起手肘。“掰个手腕。”

  我们刚聊了学功夫,我是体验派,挨打挨出来的经验,他是学院派,从小在庙里一招一式磨出来的功底。

  起先我没答应他的要求。“你喝酒了,我赢了也没意思。胜之不武嘛。”

  “没掰过怎么知道?”他摇了摇手。

  他手有点抖,力量差了些,不大困难我就要赢了,就在压下去的一瞬,他乍然对着我手上吹了口气。“有只虫子。”

  我愣了一下,就这一晃神的功夫,他把我的手压在了桌上。

  我抽出手大叫:“你赖皮!”

  他红光满面嘿嘿笑:“这叫随机应变!”

  这第二瓶酒他喝得很勉强,我劝他别再喝,多喝伤身,他说自己点多了,必须要喝完。喝到还剩下小半瓶,我看他脸红得像十月的柿子,就把酒瓶揽进臂弯了。“行了,喝完了,鲁迅先生都给你感动坏了。”

  他意大利炮一样能说会道的嘴现在成了小米加步枪,还是受了潮的,一句利索的话都没有,我只得打电话问程奔他家住址。

  程奔一听就明白其中一个喝多了,不咸不淡地调侃了句“打得火热嘛”。

  六点钟开始吃的晚饭,因此这会时间还不晚,代驾人手充足,一叫就叫到了。我托代驾送我们两个到霍双家,打算安顿完霍双,自己打的回家。

  代驾师傅热心,见我腿脚不便,就帮着扛人。霍双单人公寓在六楼,一梯一户刷卡上去。他也没包,裤袋里的东西掏出来就找到了电梯卡和钥匙。

  乘同部电梯的还有个刚下了兴趣班的小姑娘,单个一人,约莫读小学的年纪,瘦瘦巧巧,扎着个神气的马尾辫,白白的小脸,乌溜溜的眼睛。她认识霍双,对着代驾师傅背上七荤八素的霍双叫了两声“又又哥”。

  我向她解释说你又又哥要回家睡觉。那姑娘是个机灵的,目光警觉地对上来问:“咦,我怎么没见过你呀。”

  我说我是你又又哥的朋友。

  她抿了抿嘴,不再说话,眼睛在我和代驾师傅间闪来闪去。电梯升到五楼开了门,她便出去了,一个女人等在门口,应该是她母亲,电梯门合上的一瞬,我看见她拉了拉她母亲的袖子。

  霍双住的一室一厅,带上卫浴和小厨房虽不过50坪面积,单个住也足够舒服了。而且家具装潢都很新,朝向也选得不错,前后通风,白天日光应当很充沛。只是一看就是大男孩住的,有些凌乱,衣服东一件西一件。可他又不全是马马虎虎,毫无趣致。沙发上的靠枕都是定制款,做成佛脚的形状。不大的客厅里宠物玩具倒是挺多,各式各样,简直像个小小游乐场。

  他养了只雪白的狮子猫,瞧着已经是只老猫,体型清瘦,反应迟缓,用厌世的目光睥睨世间一切,包括我这个大晚上破门而入的陌生人。

  似乎在它看来霍双的安危不算安危,霍双的命不是命,它朝着我和它主人甩了个白眼,又自顾自继续睡大觉。

  我拐着腿先把人扶进卧室,再转到厨房倒水给他喝。刚找出杯子,手机在口袋里嘟地一响。

  掏出来看,是李元的短信。

  “明天先见一面好吗。”

  程奔安排的会面就在后天。

  我回复:不用了。

  回复完没有马上把手机塞回,我想他还有话要说。隔了两分钟,他果然又发来一条。“你不是一直好奇我那时为什么会去你店里吃饭吗。”后面跟着一句“很想见你。”

  我早就不好奇了。一旦决定和某个人或是某件事割离,我就不会再回头看。“后天见吧。”

  我没再多看一眼手机。

  倒了满满一杯水,折身刚迈出厨房,就听见寂静的屋子另一头传来“笃笃笃”的敲击声,伴随着由于环境过于安静而显得诡异的吟唱。

  我手抖了一下,晃出小半杯水,鸡皮疙瘩如同腊月里的鞭炮爆了一身。

  怎么回事啊?霍双虽一看就没什么道行,可好歹当过这么多年和尚,怎么和尚住的屋子里都闹鬼?

  我轻轻放下杯子,先念了句从乡里婆婆那学来的咒,不管用。这下也没办法了,我就这一个招数,怎么办呢。少许思考了下,回到厨房找了根擀面杖,我又不会斩妖除魔,我打算物理驱鬼了。

  声音来源就是霍双的卧室。来到门口,我还不敢直接正面进去,贴在门边,脖子像王八一样长长地伸进门框看。

  霍双不知什么时候坐了起来,还盘着腿,念念有词地正在敲木鱼,还大舌头。

  哦,小丑是谁,是我啊,那没事了。我准备撤了。

  但,听动静门口有人,屏息,严阵以待。

  我又要抒发那句感想了。啊,今天真是难忘的一天。

  凑到门边,我先掀开猫眼朝外面瞅。外面没开灯,隐隐约约看见几个人,有两个头上戴着警帽。

  是警察?

  我开了门。门外站着两个警察,边上跟着五楼的女主人和刚在电梯里碰到的小女孩。

  “叔叔,就是他!”热心小市民正义凛然地指着我。

  我真是见了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