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急急的冲到床边,将药碗放到床沿上,两手捏了捏耳根,“嘶……好烫……”
待手上的不适褪去,她重新端起药碗,轻轻的吹了几下,“弟妹啊,这药要趁热喝,来,大嫂喂你。”
“大……大嫂,我自己来吧。”叶蓁蓁挣扎着坐起来,伸手去接。
“哎,太烫了,还是我端着。”大嫂按住她的手,用勺子舀起药汁,轻轻吹过才递到叶蓁蓁唇边。
“弟妹啊,你刚及笄就嫁给我那不成器的小叔子,说起来,是我们云家对不起你。”
“我刚才和大成也商量过了,若是大志在家,日子苦些就苦些总是有盼头的。”
“可大志却丢下你和孩子们不知道跑哪去了,若是还把你强留在我们家,实在是太缺德了。”
“好在你虽然说是嫁过来了,但是并没有写婚书。”
“若是你想回叶家村,我们云家也不强留。”
大嫂话语中也很苦涩,当年她嫁过来的时候,云家的情况可是民乐村顶顶好的。
那会儿公婆都健在,云大成成人了,云大志还小。
公公是猎户,经常能打到野猪野鹿,运到县里卖出去就能换回几两银子。
婆婆的女红好,绣的帕子送到县里的绣房能当绣样,一个月也能换个一两多银子。
老两口知道农田才是庄稼人的根本,攒的银子都换成了良田。
云大成长大后,是庄稼的一把好手,田里的收成永远是民乐村的第一名。
云大志那会儿是粉雕玉琢的惹人疼,谁能想到长大了竟混成这个样子?
总说歹竹出好笋,偏偏云家是好竹出歹笋……
短短几年,云大志吃喝玩乐的就败光了老两口积攒下来的家产。
老两口心气大,受不了这样的事情,慢慢的就败坏了身子,先后撒手人寰。
“哎,只是可怜这几个孩子……”大嫂的手拂过小萝的脑袋,眼里的疼惜毫不掩饰。
村民们大多淳朴善良,之前就一直救济这三个孩子。
知道自己和云大志没有婚书,叶蓁蓁松了口气。但是……她若是回了叶家村,那她爸妈和弟弟怎么办啊?
叶蓁蓁舔舔唇,“他们……都是那个……大志的孩子?”
大嫂指着小荣,“小荣是前弟妹捡回来的孩子,已经养了六年了,应该是七八岁了吧。”
又指向小萝,“小萝是弟妹生的,今年五岁了。”
“小平是弟妹去年捡回来的,应该两岁了。”
叶蓁蓁的嘴角忍不住的颤动,三个孩子,有两个是捡回来的,云大志的第一个娘子热衷于捡孩子吗?
“前弟妹是个心善的,可惜,大志迷上县城一个狐媚子之后,就嫌弃她了。”
其实是迷上狐媚子之后,总是回来跟前弟妹要银子,前弟妹实在拿不出来,就总是挨打,坚持了五年,终于是忍不了了,年初的时候跑了。
小荣松了口气,他还以为自己和老婆在这时代是亲兄妹呢,还好还好,他是捡回来的。
趁着妇人神色哀伤,没有注意到他们的时候,小荣朝小萝挤挤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