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穿越重生>春情浓处薄>第四十一章

  景言缺钱了?这并不意外。魏康裕想, 景言走得时候是那么的急,他送给景言的东西都没有带走,这个玉环大概是景言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在见到这个玉环之前,魏康裕觉得景言在外面过得很好。他那么厉害, 怎么会过得不好的呢?可是现在, 景言突然意识到,他一个人在外面, 怎么能过得好呢?

  景言孤身在外,没有金钱, 只能居无定所,漂泊无依。外面的世界那么复杂,景言单纯的心性能适应得来么?他吃得饱, 穿得暖么?他没有身份证明,他出去后,只是关在里面的幽灵流浪到外面而已, 自由就是流浪,就是受苦。

  魏康裕忍不住回想起被自己照顾得很好的景言, 他身体表面虽然凉凉的, 可脸色却很健康, 虽然神情慵懒, 却十分精神。那时他身上穿的,嘴里吃的,手上玩的,都是他精挑细选送上去的。可在外面, 景言什么都没有,又无法说话,连求助都无法。

  一想想景言可能过的悲惨日子,魏康裕就觉得自己无法呼吸,心揪成了一团。可同时,他又隐隐觉得自己脑子里想的东西非常危险——他希望景言能记住受苦的日子,从而对比出他魏康裕对自己的好。

  魏康裕有时候觉得自己太宠景言了。太宠了,人就不知道体谅,不知道退让,只会越来越习惯。他真希望景言在外面吃多了苦,就会回来。

  不,不,魏康裕急忙摇头,改变了主意。这样的武伯侯府,景言回来了又怎么样呢?也许他在外面过得更愉快些。魏康裕真恨自己太年轻,能做的太少。

  ……

  离开安城不久,景言终于遇到打劫的了!他高高兴兴地耍弄了对方,并且从对方那里获取了第一笔反打劫银。已经知道各种面值的钱币能买什么的景言,对拿到手里的小手指大的碎银子也不嫌弃,只是,怎么打劫的人会这么穷呢?看来这不是一种好职业。

  景言想把这块碎银子换成铜钱,那样沉甸甸的的拿在手里,还会有钱变多了的错觉。

  景言和哑奴赶了一个星期的路,终于来到了被统称为“江湖”的地界中。徽朝地大物博,也格外大方,江湖占了好几个大城。还没进城,景言就看到了穿着千奇百怪的人群,他扶了扶自己的斗篷,又往下压了压,就和哑奴往城门的方向去。

  这里不要入城费,倒是给景言省了一些钱。除了带着个斗篷外,并不奇怪的景言,果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透过斗篷上的面纱,景言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城市。真是很热闹!

  景言对京城的印象只是惊鸿一瞥,记不深刻,只记得那络绎不绝的人群和从不止息的人声,和空气中混杂的食物的味道。

  安城呢,景言是住了一段时间,可他还要躲着人,所以极少出去,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大大咧咧走在人群中。安城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它的名字一样,安安静静的,人们来往很有秩序,哪怕是闹市,也是闹不起来的。

  可江湖呢,却和京城、安城都不一样。这里的声音是嘈杂的,繁闹的,有人说话声音很大,有人说话时只有嘴唇在动,有人举止狂放,有人举止内敛,有人状若疯癫,有人温文尔雅。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江湖人,身上或多或少带着功夫。

  比哑奴厉害的只有那么几个,真打起来就未必。而景言觉得,比他厉害的是没有的,就是这么自信。

  景言的斗篷上上下下的动,那是因为藏在斗篷里的脑袋也在不安分地摇动着。这很难让人忽视,毕竟,我们都知道的,戴着斗篷想要遮住自己脸的家伙,是不会做出这么夸张的举止的。可景言会在乎么?当然不了。

  和视线平行的事物都被景言看明白了,于是他抬起头上继续往上看。街边最高有四层小楼,其中有一个三层小楼,就在景言的旁边,散发着食物的芬芳,其中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白衣人,当景言抬起头来看他时,他也回看着景言。

  那个白衣人景言是认识的,就是那个有两个名字,又叫“苏公子”,又叫“主上”的白衣人,还被他偷听到了一些不明所以的内容。那次偷听时景言在树上,从上往下看就只看到白衣人的衣服,看不到他的脸,可就算这样,景言依然认出了他。

  这白衣人的相貌竟然很俊美。景言之所以用了一个“竟然”,是因为他是拿魏康裕的相貌来和他对比的。在他见得很少的人中,魏康裕的相貌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景言出来后,也逐渐认识到,像魏康裕那样的相貌是少有的,大部分人,长得普普通通,叫人提不起精神来认识他们。而这个男人,相貌却是不输于魏康裕,虽然两人不管从气质还是从举止上都不相同,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是世上少有的人,和普通人区别就像是普通的牛奶干和何袖做的牛奶干那样大。

  在景言看着这个白衣人时,白衣人也看向了他。

  白衣人原本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喝茶,目光自然望向外面,从这条街上走过的人,都被他收到视野中。戴着斗篷的景言,在这些人中并不突出,可白衣人却发现这斗篷制作得非常精美,虽然用的材料劣质,可这手艺却把这材料升华,让它更像是一件艺术品,只是它的这种艺术美十分低调内敛,白衣人想,也许只有他发现了这顶斗篷的美。

  因为这顶斗篷,白衣人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景言,也注意到了景言停了下来,戴着斗篷的脑袋一会儿朝这儿转,一会朝那儿转,像是图个新奇的孩子,加上景言不高的身量,白衣人突然觉得这人这种动作挺可爱的。

  透过面纱,景言和白衣人的视线对上了。景言看了看他,心中仍然对他那天说的话感到好奇,可是并没有追根究底的欲.望,所以又把头转了过去。

  白衣人朗声笑道:“下面的朋友,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个酒?”他举起了自己的杯子,做出了邀请的姿势。

  景言动了动鼻子,忍不住用怜悯的眼神看着白衣人。这杯子里面明明装着的是茶嘛!他却说是酒,好像脑子有问题。

  不过,景言虽然觉得这人脑子有问题,可摸摸自己兜里的小小块碎银子,还是抬步进了酒楼,先蹭顿饭再说。

  酒楼里机灵的小二把景言和他身后的哑奴带到了白衣人坐着的位置。景言在白衣人对面坐下,哑奴却站在他身后。这三楼也是大堂,只是多了些隐隐约约的屏风,景言一路走来,看到这酒楼上座率有一半了,也有随从是站着的。

  哑奴站着却让景言格外不自在。

  景言并没有接受过主奴应该如何相处的教育。他只是习惯了被哑奴照顾,却并没有非要区分开二人身份的意识。他于是拉了哑奴一把,把哑奴拉的坐到了他旁边。

  白衣人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并没有在意,示意小二拿来一壶酒给他们倒上,同时把自己的茶杯放到一旁。他自我介绍道:“小兄弟,我叫苏钦,刚才见你,觉得我们有缘,邀你来一起喝酒,你不会觉得冒昧吧?”

  苏钦也是第一次如此邀人。接下来,该是对面自我介绍了吧,哪知道,对面一点声音都没有。戴着斗篷的家伙斗篷没有摘掉,也没有任何声音从这斗篷下传出。苏钦看向另外一位,这一位相貌普普通通,只是脸上连点小模样都没有,一看就是不善言谈。

  苏钦又耐心地等了等,却只看到戴着斗篷的人拿过酒杯,掀起一角面纱去喝酒。苏钦眼神不自觉的跟着那只手,瞥见了一点下巴。极好的目力让他看到了那下巴的形状极其优美,让他心生惋惜,这样的相貌竟然被遮挡起来,真是暴殄天物——他倒是没有怀疑过,也许这人只有下巴能看呢。

  景言不是第一次喝酒了。魏康裕没有拿酒给过他,可景言在安城里喝过。他在安城喝的就是普通人家喝的兑了水的酒,酒精味很淡,唱不出来滋味,景言只喝完哑奴买的那一份就不喝了。这次他也没有拒绝,因为灵敏的嗅觉告诉他,这酒可不是之前喝的那种能比的。

  实际上,苏钦要的是酒楼里的招牌梨花醉,在这江湖中都是有名的酒酿。这一坛梨花醉,和一柄利器同样的价钱,口感清冽绵软,后劲足却不上头,不是烧喉咙的豪迈,而是会友时的最佳佐酿。

  无酒不江湖,江湖中若是没有了酒,也就不是那个人人向往的江湖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码不动字了,因为……我长冻疮了。

  学校太冷,农村地区没有空调暖气,家里也还没供暖,我恨冬天!

  但是还有一更要写,求捂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