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古代言情>替身娇宠>第27章 你该爱我至死。

  面对钟允的质问, 江琇莹没说话,周义衡已经死了,她想让他好好安息, 不想钟允扰他安眠。

  面对江琇莹的沉默, 钟允明白了,她默认了,她心里有别人了。

  他看了她一眼,冷声对王府护卫说:“不许世子妃踏出王府半步。”说完回书房,拿起挂在墙上的剑走了。

  钟允出城去追那位禁军百夫长去了。

  江琇莹忙叫人给钟允送信, 让他别伤了无辜。

  禁军百夫长的名字叫陈启, 负责搜查顾家余孽, 平京城里搜完,午后带人出城搜查城郊庄子。正停在一处茶馆驿站歇息, 眼前突然晃过一片刀光。

  那剑直指他的脖子,要不是他武艺高强反应神速, 他就要血溅当场,身首分离了。

  木桌被那把剑劈成了两半,粗陶茶壶应声落到地上, 发出“啪”的一声脆响,碎裂成无数片,滚烫的热水流了一地, 还在冒着热气。

  陈启闪身, 拔剑挡下了钟允一招。

  他看清来人,十分不解,边打边说:“世子为何偷袭在下?”

  钟允沉着脸:“本世子要杀你,用得着偷袭?”

  陈启知道钟允武功高强,自己勉强能跟他打一打, 但绝对赢不了。且钟允是黎王世子,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百夫长,两人身份差距极大。

  陈启怕伤着钟允,用的都是抵御的招数。

  钟允不依不饶,一招比一招狠。

  陈启边打边说:“世子就算要在下的命,也当让在下死个明白才对。”

  钟允一剑划过陈启的肩膀,把他的衣裳划了道口子,有血从布料里透了出来,他不发一言,眼神狠厉,手上的剑又往前逼近了几分。

  陈启回忆了一下,自己与黎王府素来没有什么来往,没闹过矛盾,更别提各种你死我活的矛盾了。

  唯一有交集的便是世子妃。

  陈启赶忙解释:“在下与世子妃只有一面之缘,今天才见的第二面,世子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他的确对世子妃颇有好感,世子妃长得好看,人又善良,他从未见过如此美好的女子。

  若是他身份再高贵一些,与世子妃相识在她成亲之前,他定好生追求她一番。

  眼下,世子妃已婚,他是一个道德感很重,十分有原则的人,再怎么有好感,也不会对一个已婚的女子产生不应当有的心思。

  更不会在人前表露出来。

  美好的女子谁都欣赏,他只是像个正常的男人或女人一样,向往美好,自认没做什么对不起人的事。

  陈启一边抵御钟允的攻击,摁了下鲜血直流的肩膀:“在下与世子妃没有任何不清不楚的牵扯,说过的话加起来连十句都不到。”

  他不说这话还说,他一说,钟允手上的剑更快了,略过他的肩膀,往他的脖子去了。

  一旁陈启的手下们要上来帮忙,被陈启瞪了回去,不希望属下惹上这等无妄之灾。

  不远处有两个穿着厚厚裘衣的异国人,他们长得身高体大,坐在不远处的桌子旁,一边饮酒一边啃着羊腿肉,看着这场争斗,不时交首讨论。

  他们的语气颇为不屑:“都说大夏是文明大国,如今看着不过都是些莽夫,哪有我处月国好。”

  陈启的属下听见了,不乐意,上去理论:“你处月国根本我大夏的手下败将,四个多月前的那场败仗这么快就忘了吗。”

  处月国两人,其中一个留着大胡子的高大壮汉拍桌站了起来,大声道:“信不信老子一只手就能摁死你。”

  另一个瘦子理智很多,拽了下大胡子,让他坐下来,低声说:“这儿是大夏,看对方的衣裳,应当是皇城的禁军,不宜挑起争斗。”

  大胡子被劝住,重重地哼了一声,不情不愿地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杯酒,一口闷了。

  大胡子一连灌了三碗酒,看了一眼禁军手上拿着的通缉令,上头写着顾字,与同伴说道:“倘若是两年前,我处月还真不敢对大夏发动战争,顾大将军死后,我处月才有了冲破大夏北境防线的可能。”

  禁军将手上的剑往那桌上一放,坐下来:“你处月的人光会说大话。”

  大胡子哈哈大笑起来:“如今我处月国神......”

  同伴忙在桌子底下踢了一下他的脚,警告他,慎言。

  大胡子闭了嘴,又抓起桌上的羊腿啃了起来,吃得满嘴油光。

  几个禁军小兵一转头看见百夫长与黎王世子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地上滴着几滴血,通往山里的方向。

  钟允提着剑,一路追着陈启上了山,最后在一条近十米宽的河前停了下来。

  河上没有桥,陈启跳河游水跑了,钟允站在河边,望着水面上巨大的涟漪,闭了下眼睛,又睁开,看见陈启已经游到了河中间。

  水面上的涟漪一圈一圈的,荡漾着,起伏着,几乎要把他的头晃晕。

  钟允不光不会水,还很怕水,就连平时洗澡,浴盆里也只能放一半的水,水面只要一没到他胸口以上,他就会产生一种窒息感。

  眼看着陈启游到了河对岸,就要跑掉了,钟允往前走了几步,用脚探了一下。

  河水冰凉刺骨,几乎要把人的骨头冻住。

  好在这条河不深,方才看着之道陈启的胸口,再怎么样都淹不死人。

  钟允两只脚踏进河水里,涟漪从他脚边漾开,分明是一圈一圈往外荡漾,他看着却好像是大圈在往里面收紧。

  那涟漪越收越紧,像一圈圈密不透风的铁环,紧紧勒住他的脚,把他往河里拽。

  陈启从水里爬上来,撕了块里衣布料给自己包扎伤口,一边坐在地上,隔岸看着钟允。

  他无端遭到钟允的追杀,心里窝着火,此时看着那身份尊贵的黎王世子像个稚子小儿一般,遇到点水都能吓得要命,缩手缩脚不敢上前。

  他突然不气了,忍不住笑了起来:“世子,怎么不过来了?”

  对方像是没听见他的话,低头看着河水。

  陈启从地上坐起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裳,走了。

  钟允抬眸看见陈启走了,脚下就要往前,踩到一块长着苔藓的石头,那石头又湿又滑,他整个人往前倒了下去,滑进了水里。

  他口鼻被水淹没,喘不上去,脖子像被水鬼掐住一般,直把他往水里摁。

  他六岁时,黎王失踪后不久,王妃掐着他的脖子,把他的头摁进水缸里,歇斯底里地骂他,问他为什么不去死。

  幸好王妃身边的嬷嬷看见,把他救了下来。他那时已经昏死过去了,十几个太医拼了命才把他从阎王殿里拉到人间。

  江琇莹在书房整理自己的书籍册子,这些都是拿到和离书之后需要带走的。

  王府的护卫来报,说世子跟禁军百夫长打起来了,好在世子武艺高强,打赢了,还把人追出去老远。

  这护卫脸上的表情还十分骄傲:“世子威武!”

  江琇莹算是知道什么叫上梁不正下梁歪了,她不觉得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被钟允气得头疼。

  他以为她心里那个人是那位禁军百夫长,害得百夫长无辜被打伤。

  江琇莹放下手上的册子,起身准备出门把钟允叫回来,刚走到院子里就看见钟允回来了。

  他浑身湿透,衣摆处还在滴水,手上提着一把剑,剑端也在滴水,鞋头裹着河底带上来的泥,泥里甚至能看见几截水草。

  钟允看见江琇莹,大步走了过去,抹了把脸上的水滴:“陈启那厮窝囊极了,被本世子追得满山跑,半分男子气概也无。”

  他又往前走了几步,紧紧盯着她的眼睛看,想从她眼里看见她对他产生崇拜。

  陈启打不过他,逃了,他是胜者,胜者理应俘获美人心。

  “他被我打伤了,流了很多血,是从水里逃的,狼狈得不像个男人。”

  钟允在水里挣扎时玉冠歪了,几缕头发丝凌乱地垂了下来,贴在脸侧,说话时滴了两滴水下来,他说人狼狈,却不知自己此时的样子才是真正的狼狈。

  “我把他打跑了,你怎么不开心?”

  “你心里是不是还在想着他?”

  “本世子这就去杀了他!”

  江琇莹醒来后,对钟允就没什么感情了,自然也谈不上生气,一直在心平气和地跟钟允谈和离的事。他竟不分青红皂白,胡乱猜忌,对一个无辜的人下杀手。

  她气得咬了下牙齿:“世子,你可知道你此时的样子像什么?”

  她打量了他一番:“落水狗,世子此时的样子像一只落水狗。”

  一只疯狗,逮谁咬谁。

  她努力控制自己,才没把后面这句疯狗骂出来。

  钟允看江琇莹生气了,还被他气得满脸通红咬着牙,他一时竟有点高兴,比起她生气,他更不想看见她对他疏离冷漠。

  她生气了,说明她心里在意他,说明她是喜欢他的。

  由此推断出,她之前对他说的那些,说没有感情了,要和离那些话,都是假的,骗他的。

  这个女人就是这样,他太了解她了,她比谁都口是心非。她分明爱惨了他,还嘴硬不承认。

  看啊,她生气了。

  她生气了,她爱他。

  钟允伸手去拉江琇莹的手腕:“那束重瓣梅花已经枯萎了,回头本世子再去给你摘。不对,应该把那整株梅花树移植到王府来。”

  “赵安,你去办吧。”

  江琇莹挣脱不开钟允的手,她越用力,他收得越紧。

  最后,她不再挣扎,无力地对他说道:“世子,是不是要请宗亲过来,你才会好好跟我谈谈和离的事。”

  钟允身上的湿衣裳早被凉风吹透了,他突然觉得冷,牙齿被他咬得咯咯作响,脸色泛着不正常的惨白,嘴唇微微发紫。

  “你要好好谈,本世子便跟你好好谈谈。”

  钟允回浴房沐浴换衣裳,午饭时,江琇莹没去饭厅,伺候吃饭的婆子说,单独做了送去世子妃的小书房里了。

  钟允草草吃了一点便扔下碗筷走了。

  他来到书房时,她已经端坐在书桌前等着他了。

  她坐在书桌一侧,桌上放着一张空白的纸,一支毛笔,和一盏磨好了墨的砚台。他看着刺眼,将砚台往一旁推了推。

  江琇莹见钟允在她对面坐好,说道:“那日我在刑部后院听见你与柳贵妃的对话,知道自己只是个替身,我伤了心,跟你过不下去了,对你也没有感情了。”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疯了几日后,钟允终于冷静了下来,当他走进书房,看见这盏磨好了墨的砚台时,他就无法再自欺欺人下去了,他知道,她是真想离开他了,她是如此迫不及待地要离开他。

  而他,根本无法杀她。

  他褪去一身疯癫,变回了原来的沉冷,他像一只凌厉的鹰一般盯着她看:“只是因为这个?”

  江琇莹点了下头:“世子身份高贵,长相俊美,未来一定能寻一个更好的世子妃。”

  钟允:“少说这些漂亮的场面话。”

  江琇莹便不吭声了。

  钟允许久没说话,片刻之后才说道:“不管你信不信,我与柳贵妃之间清清白白。”

  江琇莹:“世子可喜欢过柳梦娇?”

  钟允没说话,他不知道。

  曾经让他动过心的是在山洞里救了他的那个温柔善良的女子。分明那个女子就是柳梦娇,他后来却再也没有对柳梦娇动过心。

  他无法回答她的问题。

  江琇莹又了钟允一个问题:“世子爱过我没有?”

  钟允没说话,他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他抬眸看着她,不知道自己对她的是爱,还是占有欲。

  “反正你不能离开本世子。”

  他没有正面回答她,就说明他不爱她,江琇莹在心底松了口气:“既然世子不爱我,就更应当放我走。”

  钟允烦躁地在桌子底下搓着自己的手,试着张了好几次嘴才把那句话说出来:“本,本世子应当是喜爱你的。”

  一句结结巴巴的话说完,他的脸已经红到耳根处了,他长这么大从来没对人说过这样的话。

  江琇莹:“你说应当,你看,连你自己都无法认可这个答案。”

  “我问完了,世子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钟允起身走到窗边,让外头进来的冷风将脸上的燥热吹散,再次冷静下来,回到桌边:“你说你不再喜欢本世子,是真话还是气话?”

  江琇莹抬眸对上钟允的视线,眼里没有一丝犹豫:“真话。”

  钟允勾了下唇,似是自嘲似地笑了一下,盯着她道:“你的心可真狠啊。”

  “从前你对本世子的种种,从前你说爱我,还说被我迷得神魂颠倒,这些都是真的还是假的?”

  江琇莹垂了下眸,声音很小地说道:“假的。”

  她并没有爱过他,她只是做了场梦。

  钟允给江琇莹鼓了个掌,脸上笑得愈发难看:“本世子还真是小看了你的演技。”

  江琇莹认真对钟允讲道理:“夫妻如果互相不爱,在一起就是折磨,不如早点分开。”

  钟允被江琇莹的声音吵得头疼,揉了下额头。

  他坐在桌前:“你想要和离书,门都没有。”

  江琇莹感到心累,这怎么又回到最初争吵的时候,他究竟有没有在跟她认真谈判,她重申了一遍:“世子,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也不喜欢我,我们何必苦苦纠缠,放过彼此不好吗,请世子赐和离书。”

  “你这辈子都不可能从本世子这儿拿到和离书,”他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休书怎么样,本世子给你写一封休书,拿了休书你也照样可以走。”

  江琇莹被气得脸色大变,从跟钟允谈和离以来,她还没被他气成这样过。

  她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愤怒,用尽量平稳的语气说道:“世子不愿给和离书就算了,不用如此羞辱人。”

  休弃妻子需“七出”之罪中至少一条,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

  休书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奇耻大辱,这种耻辱是要伴随这个女人一辈子的,她将一辈子找不到下一个夫家,孤苦伶仃过完余生。

  她不怕钟允给她强加上“七出”中的任何一条,也不怕被休。

  可是,光是她自己也就算了了,她本也没打算再嫁,不在乎被强加上的罪名,她不能连累侯府。

  她若被休,整个侯府都会抬不起头来。

  父亲母亲会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说他们没教好女儿。兄长嫂嫂,甚至璃儿也会受到牵连,还有江玉莹,她虽跟这个庶妹不亲,也不想平白连累她嫁不出去,老死家中。

  江琇莹看了钟允一眼,声音沉冷如冰:“世子若执意写休书,我会在世子写下休书之前,自行了断。”

  她的声音依旧柔软,就像她这个人一样,娇娇软软的。

  他这才知道,她柔软的外表下藏着的是一颗比石头还冷硬的心,她是宁死也不愿跟他过下去了。

  钟允像是不死心,起身绕到江琇莹身后,弯下腰,像以前一样从后面抱着她,鼻尖埋在她颈后,咬了她一口。

  这一口,又狠又亲昵。

  江琇莹慌忙要逃,被他从后面禁锢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他感觉到她身体的颤抖,她在抗拒他,她是真的在抗拒他,她是真的已经不再爱他了。

  “本世子从前是不是对你说过,你若敢离开本世子,本世子就杀了你,”他的声音透着浓浓的苍凉和无力,和挡也挡不住的恨意,他在她耳边一字一顿地说,“你竟宁死也要离开本世子。”

  江琇莹闭了下眼睛:“世子若想杀了我,那便杀吧。”

  钟允松开江琇莹:“本世子偏不如你意。”

  “你得活着,好好活着,还本世子的情债。”

  “你该爱我至死,爱到一半又不爱了,还想全身而退,哪有这么好的事。”

  江琇莹从前听人说,黎王世子暴戾,杀人不眨眼,她跟他在一起时从不觉得,认为他更像是一只傲娇的大狗,他有锋利的牙齿和爪子,也有一身软毛。

  当她对他好,他就会收起利爪,倘若再说些好听的话哄他,他就敞开一片毛茸茸的肚皮让她揉,若是拔了他几根毛,惹他生气了,他也只是沉着脸训她几句。

  此时她看着他,才从那双沉冷的眸子里看出几分真真切切的暴戾,他的眼神深处似藏着利刃,随时都能将人的喉咙切断。

  他彻底跟她翻了脸:“本世子不会杀你,也不会给你和离书。”

  “来人,”钟允叫了几个王府护卫过来,冷声吩咐道,“从现在开始,世子妃不得离开王府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