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疯徒>第13章 我周寻,永永远远,都会维护他

  “皓铭,你是不是跟林知乐见过面了?”周寻直接把手机开了外音,放在床头,自己阖着眼皮躺着,用指甲一下下抠着床单。

  “寻寻寻,寻哥...我,是跟知乐见过面了,但是寻哥,云清都跟我说了那天你们处理车的纠纷的事儿,你放心,我肯定站你这边,怎么着,我也算是云清这头的。”韩皓铭急着表态。

  “我没问你这个,你爱哪头哪头,我问你,你是不是跟林知乐说我这几天身体不舒服感冒的事儿了?”

  “寻哥,我就是,跟他无意间聊起你的时候顺便提了那么一嘴。”韩皓铭不知所以,心里慌乱,在叶云清心里,周寻的位置极重,跟亲哥哥一样,他这要是办错了事儿,叶云清回头能宰了他。

  他紧接着小心询问:“寻哥,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行了,没事儿了,我知道了,挂了...”

  周寻挂了电话,又找到了林知乐的号码,给他发了条信息:你这个该天杀的小崽子,你到底想干嘛呢?

  周寻没想着能收到回信,这个号是林知乐走之前用的,五年前就已经关机了,再没开过机,他曾无数次夜里给这个号码打电话,一遍一遍。

  回应他的,只有机械的女音。再无一声声的寻哥。

  周寻发完短信对着空气踹了一脚,咒骂道:“去你妈的,都他妈的有小年轻了,还他妈的给老子送外卖,老子差你那顿外卖...”

  发泄一通,周寻关了机,关灯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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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皓铭揪着眉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林知乐,“寻哥的电话,问我是不是跟你说过他这些天感冒的事儿。你是不是去找寻哥了?”

  林知乐坐在沙发上,从韩皓铭接起电话起,往常平整的衬衫衣领就已经被他扯得皱巴巴,“没,我就是给他定了几天外卖。”

  “知乐,我就想不明白了,你要是想关心寻哥,为什么不自己去,你一走就这么些年,切断了跟身边所有人的联系,寻哥找你都快找疯了,我们这些朋友都看在眼里。”韩皓铭摊开手说,“那些不熟悉寻哥的人,背地里都笑话他,说他为了个男人把自己弄成这样,但是我们这些朋友,都特别心疼寻哥。”

  “你们当初那么好,怎么就突然分了呢?”

  林知乐只用勺子不断搅拌着早就凉透的咖啡,“我他在身边,他会很痛苦,会更糟糕。”

  “到底怎么了呢?”韩皓铭问。

  林知乐没应声。

  “我也不多嘴问你理由了,”韩皓铭说,“我就问你,没寻哥,你好吗?”

  “只要他好就行。”

  “哎...多简单的事儿,为什么要弄得这么复杂,想他好,你给他好,多简单,这样不好吗?”韩皓铭想不通。

  林知乐摘了鼻梁上的眼镜,原本黑漆的眼眸现在更黑更深了,“你是不是给寻哥介绍对象了?”

  韩皓铭先是愣了愣,然后看着林知乐铁青的脸色,反应过来,骂道:“操,林知乐你就瞎折腾吧,放不下你他妈倒是去追啊。背地里搞七搞八,我看你就是个大傻逼!”

  “早晚有你后悔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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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周寻就醒了,他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以前修车的时候,早上六点就得起来开工。后来自己单干,周寻也习惯早起。

  但他一直不会做饭,平时除了吃外卖,最多就是自己在家下碗面条,水烧开,把挂面撒进去,然后打个鸡蛋。

  以前有人惯着,不用他动手,后来,他打心里就不想做,总觉得,给他做饭的人,还会回来。

  “我他妈的就是在自虐...”周寻把嘴里齁得要死的面条吐出来,拿起外套下了楼。

  小区虽老,但因为周边学校多,但交通跟生活都很方便,小店也特别多,光是早点铺子就开了一条街,以前他们选在这里租房,就是为了方便林知乐上学。

  周寻走进一家门头不大的小店,牌子上只有两个字“早点”,以前早饭都是林知乐给他做,后来周寻就出来在这里吃,几年如一日,就认准了一家早点铺子。

  “小周,好几天没看着你了?最近忙啥了?”早点铺子的老板是个四十几岁的大叔,姓张,跟他媳妇在这已经开了二十几年,熟悉的人一开始都叫他小张,再后来叫他老张。

  “最近懒,猫家里不想动弹。”周寻胳膊撑在柜台上,一边看着从来都不变的菜单,他都能倒背了。

  “你那还叫懒,你懒的话就没有勤快人了,认识你的都知道你是拼命三郎,咋?拼了命赚钱娶媳妇儿?”老张说。

  周寻笑笑,“娶个屁的媳妇儿,你又不是不知道我。”

  老张笑了笑,没接话,“自己的日子自己过,开心最重要,还是老三样呗?”

  “老三样,来俩牛肉粉丝包子,来碗胡辣汤,再来个鸡蛋。”周寻每次连坐得座位都不变,一直都是坐在角落靠窗的位置上,因为他每次来得都是早的,所以那个位子也一直是空的。

  这样的习惯这么多年也都没换过。

  真他妈的轴,周寻心想。

  他点的早餐很快就端上来了,还冒着热气儿,包子皮薄陷大,胡辣汤也是香辣稠滑。

  兴许是被那碗放了太多盐的面条给闹的,他吃着包子,喝着胡辣汤,明明味道跟以前没什么区别,周寻就是觉得咸,吃完了之后又喝了两瓶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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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到家的时候,他在楼下看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林知乐的妈妈,方华,上次周寻见她,还是五年前。

  五十几岁的女人,保养得极好,脸上连条皱纹都没有,如果不是因为美容过度,自然状态下的方华跟林知乐至少有七八分相像。

  现在她戴着一个墨镜,周寻只能从宽大的镜片里看到自己的倒影,找不到方华脸皮上跟林知乐的分毫相像之处。

  过度折腾的五官,皮肤用力拉扯平整,保持着这个年纪不会有的紧致跟平滑,看起来又十分僵硬。

  虽然看起来就很贵,但平白多了几分尖酸跟刻薄。

  “周寻,我想跟你谈谈,关于我的儿子,林知乐的事。”方华说话都给人一个很“高”的感觉,好似站在别人的头顶上,高高在上。

  “我的儿子”四个字又咬字极重,自报家门,先把立场说明,林知乐是她的,她的儿子。

  五年前,林知乐并不愿意跟着方华进方氏集团,那时候的方华用尽手段,甚至纡尊降贵,低声下气过,但林知乐始终不愿意进她的公司。

  如今,林知乐已经接了她的班儿,自然是不同了。

  但周寻并不觉得他跟方华有什么好谈的,“我跟您没什么好谈的,而且,我跟林知乐,早就分开了。”

  “是吗?”方华讥讽一笑,“我可是听说,你没皮没脸的找了他五年。”

  这是事实,周寻无从反驳,但这并不是别人可以拿来取笑他的话柄,“我是找了他五年,这没错,所以,您今天来,是想说什么呢?”

  方华摘下墨镜,终是露出了眼里的不屑,“我儿子是不会跟你在一起的,方氏继承人未来的另一半,不会是对他毫无帮助的人,他也不会再跟你牵扯不清,我劝你,还是离他远一点,别再纠缠他。”

  周寻觉得可笑,五年前方华来找他的时候,说了差不多一样的话,他实在不想再跟方华多言半句,仿若听不见看不见,越过她就准备上楼。

  但方华是铁了心想要他表个态,踩着细高跟,一路小跑,跟在了他身后。

  周寻无奈,站定,“方华女士,您到底想干什么?”

  “我要你离我儿子远一点,你会毁了他。”

  “据我所知,你离开村子后第二年,就在深圳发际,创办了方氏,有钱,又有能力,我想问,你那时候在哪里,那时候林知乐3岁,每天在一个疯子父亲的手下,生活得水深火热,林知乐大冬天穿着破衣烂衫,浑身上下生着冻疮的时候你在哪里?林知乐吃不饱,在村子里捡垃圾,去山上摘野果子裹腹的时候你在哪里?之后的二十几年,你原本是有那么次的机会来把林知乐带走,那些时候,请问方华女士,您又在哪里?”

  “这些是我的家事,并不需要你一个外人来插手过问。”许是被戳到了痛处,方华的五官有些扭曲,平滑的脸上也裂开了几道褶皱。

  “林知乐那时候都24了,您又突然来找自己的儿子,第一次见他,不是过问他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辛不辛苦,而是先用高人一等的贵姿态,品判自己儿子的一言一行,打发掉他身边对于您这样的人来说,是“绊脚石”的人。”

  而周寻,第一个就被方华归类为了“绊脚石”。

  周寻句句紧逼,“还有,您五年前,口口声声说,不会让林知乐跟一个男人厮混,那为什么现在,却让他跟何家的太子爷在一起,您并不在意自己儿子到底是不是同.性.恋,你只不过是想让自己的儿子找一个对方氏发展有帮助的人罢了。”

  林知乐的新欢,周寻怎么可能毫不在意,自打知道了何佑的名字之后,他就上网查了,百度词条上介绍的清清楚楚。

  周寻一字一顿,继续道:“你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接班人,而不是儿子。”

  方华毕竟是商场里摸爬滚打出来的,什么人都见识过,她很快调整好愤怒的情绪,“你们都分手了,没想到你挺痴情,还这么维护他。”

  周寻心里觉得可悲,替林知乐有这样的母亲可悲,“我们分手了这没错,但他也是跟在我身边一起长大的,他还叫我一声寻哥,不论我对他来说是什么身份。”

  周寻顿了顿,接着说:“我周寻,永永远远,都会维护他!”

  “而你,不配做一个母亲。”

  “够了,”方华气急败坏,厚重的脂粉再也遮不住脸上颤抖的肌肉,“你凭什么指责我,知乐因为你,他都...”

  “他怎么了?”

  方华收拾好了表情,“没什么,我今天只是过来警告你,别再出现在知乐身边。”

  方华说完,把墨镜又重新戴上,只留了咬牙切齿的下半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