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耽美小说>[原神同人] 我在风中劈叉【完结番外】>第17章 第十七只希耶娜

  我和温迪亲爱的彻底玩嗨了——谁能拒绝璃月呢?无论是美味的菜品,还是美丽的风景,甚至还有专门的人讲故事。

  哦,顺便说一句,讲故事的人在璃月被称为说书先生。

  再再顺便说一句——

  “亲爱的刘先生,如果你明天还不把那个故事讲完,我就要向岩王帝君告状了!”

  我很严肃。

  谁受得了啊,每天听故事,每天都被卡在故事转折,让人抓耳挠腮。

  刘先生讪笑几声,没摇头也没点头。

  我痛心疾首,你知不知道在我们哥谭,像你这样吊人胃口的人是要被小丑抓去吃掉的?!

  “好吧……说书先生……”啧,算了,提瓦特没小丑,说书先生是安全的。

  我嘀嘀咕咕地离开,带着满腹子被钓的怨气。

  朝拐角处喊了声“温迪亲爱的”,看见那抹翠色后,我才说出自己的目的:“我们去爬山吧?”

  我馋那几座山很久了,出于礼貌,我问了问我的朋友是否一起——别看温迪甜心这样,他的体力还蛮不错的。

  自从在望舒客栈看到那个一枪把三只遗迹守卫串死的夜叉后,我就不会再小看任何一个矮子、哦不、少年。

  F**k,还好改口了,不然就把自己骂进去了。

  对这一世的身体,我没有什么不满意。

  身材比例很棒,腰细腿长,而且现在也练出了薄薄的肌肉。问题就只有身高。

  我怀疑可能是我体内的所谓的吞噬之力搞的鬼——连磨损都能吞,它还有什么不能吞的呢?

  说不定就吞了我的身高或者莱艮芬德家一米八的基因。

  我遗憾了,并诅咒这种吞噬能力下辈子饿死。

  温迪当然点头答应了。

  于是,我乘着温迪的风一路向上。

  哦,你说这不算爬山?

  怎么不算呢?你就说到没到山顶吧。

  ……

  璃月的山绵延,壮美又不失秀丽,晨光熹微,在天边缓缓幻化出漂亮的色彩。

  晨曦,落在我的手心。

  我忍不住感慨:“真漂亮。”

  “漂亮到我都快忘记小迪的糗事了。”

  温迪和着晨光,慢悠悠地调整琴弦:“希耶娜很想迪卢克老爷吗?”

  “迪卢克……老爷……哦。”

  我一时有些不适应这个称呼:之前被人称为老爷的,是我家老爹。

  现在老爹死了,虽然以灵魂的方式待在他们身边,但大多数人是看不到的,所以,晨曦酒庄顺理成章地换了主事人。

  莱艮芬德家的产业并不小。

  一般而言,正常人都会对自家产业抱有期待,更有甚者会为其争得头破血流。

  但这些情况显然不适用于莱艮芬德家。

  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我这个长女。

  但我只想当个快乐的富婆——无忧无虑有钱花,大事小事不用操心的那种。

  于是我谦虚地将位置顺给了小迪。

  本来小迪也不是很想要,因为他更想在外面追查杀害老爹的幕后黑手。

  但凯亚小甜心动作更快,直接遁去西风骑士团接了骑兵队长的职——一心无法二用,所以只能拜托迪卢克老爷了。

  最终,小迪变成了迪卢克老爷,每个月都会收到来自亲爱的姐姐弟弟整理的产业资料。

  女仆长说能提供帮助,但我和凯亚小甜心两个乐子人只留了小部分工作,并表示女仆长照顾我们已经够辛苦。

  我很少听到他人对小迪的称呼,现在还有些不习惯。

  但……小迪很厉害。

  天才的大脑确实不一样,最年轻的骑兵队长在商业上同样有着敏锐的嗅觉——按这样的趋势,再过几年,莱艮芬德就能掌握蒙德的整个酒业,成为蒙德数一数二甚至在提瓦特都能排名靠前的大富翁。

  到时候,我就不是单纯的阔佬了。

  我未来是——“超级阔佬。”

  我点点头,自信极了。

  “温迪亲爱的,到时候我养你!”

  我豪气干云:“到时候哪怕你异想天开想要养只龙,我这个富婆都能把你俩照顾到老。”

  温迪想起了特瓦林,默默计算着那条东风之龙一天要吃多少钱,陷入了沉思:“这样啊……”

  我眉头一皱:“温迪亲爱的,你现在要对你亲爱的朋友说——那就拜托你了,希耶娜。”

  吟游诗人笑了,山间的风轻轻,似乎在表达与其同样的喜悦。

  我听到他轻快的语调——一如既往。

  “那就拜托你了,我亲爱的希耶娜。”

  哦,老天,他真可爱,还额外加了四个字……狡猾的吟游诗人,这怎么能怪我呢?

  我想。

  漂亮的少年、山间的清风、淡金的晨曦、自然而从容的甜言蜜语、美妙的琴音……想想看吧,谁能拒绝现在的心动?

  我翻找着记忆,在哥谭那灰灰的乌云下,在难得安静的一天,那时的我从电影院走出来。

  我看的是什么电影?我记得其中有句话,大洋彼岸的那个国家翻译得很棒。

  那是什么电影?

  那是句什么话?

  ——电影名为《怦然心动》,亦如现在的我。

  ——那句话是“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亦如现在的我。

  “天呐……”我发出莫名的感慨,“温迪亲爱的。”

  “怎么了,希耶娜?”

  “没什么,我在和风说话呢。”

  吟游诗人笑眯眯的:“风会听清楚的。”

  风已经听清楚了。

  ……

  璃月之旅结束,一人回蒙德一人留璃月。

  我回了蒙德,走向晨曦酒庄,进入自己的房间,伏在桌上摊开信纸——希望小迪不会把它塞进其他资料里。

  不过塞进去了也不能怪他。

  毕竟她和凯亚小甜心要么不寄信,要么寄产业资料幸灾乐祸等小迪处理……我摇摇头,不再想。

  提起笔,我开始写信。

  【致亲爱的小迪: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没有把姐姐的亲笔信丢进资料、更没有一把火烧了它……总之先谢谢我可爱的弟弟。

  我写这封信,只有一个目的。

  我要告诉你,我有喜欢的人了——他很可爱,你不用担心姐姐会被骗。我知道我喜欢他,但我并不会丧失理智。

  为爱离家出走什么的我绝不会做,顺便说一句,弟弟们和他掉水里,我会先救你哦小迪。

  最后那个是凯亚小甜心——他能在水里自己冻出一条路,不用担心他。

  扯回正题——我有喜欢的人了。

  ……】

  我兴致勃勃地和小迪分享我的心路历程,写了三大页:嗯,希望小迪不要嫌我啰嗦。

  说真的,喜欢这东西真奇妙。

  作为一个标准的阿美莉卡人,我以为我会更偏爱壮汉——比如一拳头能打飞小丑门牙的蝙蝠侠?

  但恰恰相反……我喜欢上一个纤细的少年郎。

  嗯,真是奇妙啊。

  ……

  留在璃月的那个自然就是温迪了。

  我不知道的是,在我和小迪因为吟游诗人而进行通信时,璃月的绝云间也有一对友人因为她而展开聊天。

  氤氲的热气自茶汤中飘起,温润的棕眸透过朦胧的热气,看向对面的吟游诗人:“巴巴托斯,你……”

  温迪哈哈一笑,收起调整好琴弦的琴,语气调侃:“老爷子,摩拉克斯不光管财运,还开始管姻缘了?”

  “非也,只不过是因为友人,有些在意罢了。”

  摩拉克斯难得见友人停滞不前的模样。

  温迪语气感慨:“老爷子,我这可不是停滞不前哦?”风追求自由,他对自己的心思格外坦然。

  不过……

  巴巴托斯苦恼着:“希耶娜她……”

  风想伴随女孩起舞,然后和她一起追求诗和远方——他是这么想的。

  摩拉克斯轻轻抿一口茶:看来,问题出在那位莱艮芬德小姐身上。

  明明这两人都心悦对方,却没有一个人开口,本以为是友人顾虑太多,不曾想原来是女方的原因……

  摩拉克斯年岁超过六千,各种恋人都见过,恋人之间的问题也多少有了解——也许能帮上友人。

  然后摩拉克斯就发现,人类这种生物,具有多样性。

  苦恼的风神微微一叹:

  “风想与她共舞……”

  “但是……”

  “希耶娜她,只会选择一个更自由的方向。”

  摩拉克斯暗自寻思着:还有风神都认证的“更自由”?

  他静静听着。

  “如果表明心意,希耶娜会想的是……”

  【亲爱的小迪,我发誓,如果我哪天和他表白……】

  ——“快乐一下,然后就离开。”

  ——【我一定要和他来一炮。】

  摩拉克斯:……

  收到信的迪卢克:……

  风神想邀请大小姐共舞,大小姐却只贪□□愉——哪个更自由是显而易见的。只能说,巴巴托斯确实很了解希耶娜。

  将其“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秉性看得清清楚楚。

  吟游诗人哀叹着趴在桌上:“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她一定会装不知道的。”

  【第二天起来我提起裤子就跑。】

  “这是不是就是你们璃月说的诈骗啊?”

  【小迪,我承认道德上我有瑕疵,但你不至于会去监狱看望我。】

  “真是很有希耶娜风格的举动啊。”温迪耸耸肩,总结道。

  【反正哥谭人做的事情和我希耶娜·莱艮芬德有什么关系呢?】

  我满意地写下结尾,收笔。

  微风轻抚,扣响我的窗,我欢快地吹了个口哨。

  “啊哈,今天又是快乐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