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耽美小说>别读博,会脱单【完结】>第17章 嘴里喃喃唱情歌,就像知更雀似的

  这一天真闹腾。先被教授挑刺挑上了火,再被瞎眼的兔崽子气吐了血,转头又遇到自恋前男友。好在完成了五年前的夙愿,又成功吵赢了一架,画上了圆满句号。

  闻笛满意地闭上眼睛,决定健康作息,早早熄灯睡觉。可惜这一觉睡得不安稳,在梦里一脚踏空后,他冒着冷汗惊醒,一看手机,两点。

  今晚的北京格外安静。夜色黑压压地积在窗户上,只能听到细微的窸窣声。闻笛想起来,天气预报好像说有雪。

  他跳下床,凑近窗户仔细瞧,外面果然飘着星星点点的雪花。北京干燥,连雪都只是细碎的一点,落到路上就不见了。

  闻笛隐约看到次卧的灯亮着——于静怡还在挑灯夜战。他走去敲门,冲里面喊:“下雪了,要来阳台看看吗?”

  于静怡是南方人,雪的诱惑盖过备考压力,很快从房间里钻出来。

  两人穿上羽绒服,打开玻璃门,走到阳台上。白雾从嘴里钻出来,融掉了空中的几粒雪。

  闻笛扭头看了看旁边,讨厌鬼家的灯也亮着。看来,不知为何,隔壁也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封闭的阳台,钢化玻璃密不透风。闻笛朝隔壁撇了撇嘴,对于静怡说:“你看,一点情调都没有,就为了防点风沙,失去了赏雪的机会。”

  于静怡没提醒他,阳台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灰。闻笛边哈气边暖手,显然不在意脚下方寸之地的污垢。

  雪永无止境地下落,穿过屋顶、树梢,平等地洒在每一寸土地上。于静怡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指着空中:“qanik。”

  闻笛抱着胳膊,脖子缩在毛领里,哆哆嗦嗦地问:“什么意思?”

  “这是因纽特人的语言,”于静怡说,“他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有丰富的词汇来形容雪。不同质地、形状、大小和用途的雪,都有不同的名字。”

  闻笛看着飘扬的雪花。

  “aput是路面的积雪。”于静怡说,“pukak是融化后再结冰的雪,Mangokpok是当行走时感觉到松软的雪地,Kaniktshaq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雪。”

  “qanik,”她又望向天空,“正在飘落的雪。”

  闻笛抬起头,看着空中的雪花。“真浪漫,”他问,“没有伤感的词来形容雪吗?”

  “Matsaaruti,”于静怡说,“被新鲜雪层掩埋的旧日积雪。”

  闻笛模模糊糊地模仿单词读音,于静怡纠正了两遍。

  “你是怎么记住的,”闻笛感叹,“这么拗口。”

  “上个月在Language in Society上看到的,觉得有趣,就多念了几遍。”

  闻笛啧啧赞叹:“大三那会儿,可没觉得语言学这么有意思。”

  于静怡很受冒犯:“语言学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东西。”

  雪在窗户上凝成细小的水珠,透着熠熠的灯光,祥和、纯净。在静谧的天地间,刚才发生的冲突仿佛另一个世界一样遥远。

  “总算见到你传说中的前男友了,”于静怡说,“经常听你提起,还是第一次见到真人。”

  闻笛掸了掸阳台栏杆上的灰,靠在上面:“是啊,毕竟他没来看过我。”

  他们大三分手,之前的两年异地,除了何文轩暑假回家,会跟他见上几面,其他时候全靠视频电话。闻笛大三时,拿到交换名额,终于有机会飞过去见他,之后觉得相见不如怀念。

  于静怡微微摇头。她四年大学专心学习,感情生活平淡如水,倒是看了几出好戏。她感觉自己像是误入狗血片场的路人,一个又一个痴男怨女上台,嚎哭、撕扯、大喜大悲,只有她在冷眼旁观,百思不得其解:“你,还有尤珺,都是数一数二的聪明人,怎么谈起恋爱跟个傻子一样。”

  “你等等,”闻笛说,“我给你看样东西。”

  他返回卧室,翻找一阵,拿出一个信封。简洁的绿色厚卡纸,搭扣处印着凸起的玫瑰花纹。他从里面抽出信纸,递给于静怡。

  “这是什么?”于静怡借着卧室灯光观赏,上面用漂亮的行书写着几行字。

  “何文轩给我写的情书,”闻笛弹了弹信纸,“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别人的信。”

  于静怡辨认着字迹,前后读了三遍,大为震惊:“这是渣男能写出来的东西?这都能做求婚誓词了!”

  “看起来像个好人吧。”闻笛说。

  “我好像有点理解你了,”于静怡说,“骗人真是需要功力,我连渣男都做不了。”

  “刚才他一开口,就让我想起了当年,”闻笛说,“嘴上说着灵魂伴侣,心里盘算着联姻、拿绿卡、平步青云。”

  于静怡又开始摇头。她对闺蜜们捡回来的男人,一向嗤之以鼻。

  看了会儿翻飞的雪,两个人觉得冷了,回客厅热了杯牛奶,准备喝完睡觉。

  摄入着蛋白质,于静怡忽然察觉到不对劲:“你怎么还留着这封信?你该不会……”

  “说什么呢!我都往他眼睛里喷辣椒水了!”闻笛惊恐地说,“我跟他分手的时候在国外交换,没法处理这些放在宿舍的东西。等我交换完回去,已经半年过去了,我就把这事儿忘了。前一阵子搬家的时候才找出来。”

  “那你当时怎么不扔?”

  “我决定留着它,告诫自己,男人的花言巧语不能信。”闻笛郑重地说。

  然后他陷入了沉默,皱着眉头像是在思考什么重要命题。过了一会儿,他带着领悟的语气开口:“这么一想,其实教授的性格挺好的。”

  于静怡停止摇头的动作,瞪大眼睛看着他:“你刚刚还说人家是棒槌,要记笔记怼死他。”

  “他说话是难听了点,至少实诚,有什么说什么,而且都是当场直说,”闻笛戳了戳信纸,“比说一套做一套,当面奉承背后嘲笑好多了。”

  怎么还比起烂来了?于静怡脑壳痛:“把滤镜关小一点!”

  “你知道青春期之后喜欢上一个人,是多小的概率吧?”闻笛说,“宁可错杀,不能放过。”

  “万一太实诚了,把你气死了怎么办?”于静怡提醒他。

  “那就找个不说话的地方,”闻笛猛一拍手,“对啊,不说话就好了。”

  “去哪约会不说话??”

  “音乐会。”

  闻笛拿出手机,点开学校音乐厅的公众号。每天都有世界各地的音乐家和乐团来校演出,在校生可以白菜价买票进场,算是学校的福利之一。最近音乐厅正在开一个“邂逅浪漫”系列,有众多古典音乐家的曲目。

  “小提琴独奏,”闻笛满意地说,“舒曼、勃拉姆斯、施特劳斯,完美。”

  音乐会不用交谈,气氛浪漫,而且就算教授再吹毛求疵,也不可能从古典乐里挑出逻辑错误。

  “人家要是不喜欢听音乐会呢?”于静怡指出。

  “他说过喜欢,”闻笛说,“音乐触发灵感,说不定我还能为数学的发展做出贡献。”

  “你的脑干被弓形虫占领了吗?”

  似乎觉得听音乐会还不够浪漫,闻笛叹息了一声:“要是有机会听他演奏就好了,保不齐他很擅长小提琴呢。”

  “为什么?”

  “天才不都这样吗?”闻笛言之凿凿,“爱因斯坦、福尔摩斯都会拉小提琴。”

  “你举的例子都不在一个次元里。”

  闻笛充耳不闻,打开微信,上大号发消息。他脑中已经浮现出教授演奏小提琴的场景了,骨骼感极强的手指按着丝弦,随乐声轻轻颤动。

  一定很美妙。

  作者有话说:

  一定很闹心。

  这句话怎么这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