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就是他?”程宇挑剔地看一眼那个白衣侍者。

  朋友苏集打开手机看看:“昂,就是他。”

  沈二少包养了一个人,这个消息在一个晚上就插翅飞便整个京城,甚至京外,沈二少虽然情史丰富,但都是正儿八经的男朋友,偶尔会有露水情缘,但是认真包养小情人,这还是头一个。

  这天晚上,大家心思各异,或不屑或嫉妒,或坐山观虎斗,反正这个小歌手的数据已经摆上所有人的桌子。

  沈潋初周围有一种众人心知肚明的平衡:沈二少会喜欢很多个,走一个来一个,几乎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维持着表面上的平静,但是这个人的出现让场面有点失衡。

  当然,没有人会去沈二少面前捅破,因为总会换人。

  沈潋初现在在和齐靖宇谈恋爱——这个就不得不插一嘴,很多人觉得齐总似乎不大中用,连自己的男朋友都守不住。

  反正大概就是这样,很多人蠢蠢欲动,程宇就是想要过来亲眼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能让沈二少破例。

  如此一看,不过如此,甚至平庸到让人厌恶,让人联想是不是学了巫蛊之术,才勉强蛊惑了二少。

  苏集和他对视,眼里都是疑问和厌恶。

  明玉本来不应该再在店里工作下去,他也辞职了,但是最近顾客很多,又一时找不到人,所以老板拜托他多留几天,老板待他还算不错,明玉没办法拒绝。

  看见窗边两个西装革履的青年的时候,明玉掩下眸子,他知道,又来了,找麻烦的人。

  这些天有很多,他一开始不明白这种莫名其妙的恶意的针对,后来才想通,是因为沈二少,他成为沈二少的情人,挡了人家的路。

  都是些高贵的少爷小姐,磋磨人的办法层出不穷,可偏偏他又无法摆脱。

  会不会是那位沈二少的示意?明玉想起对方骄矜如猫的脸,和那双冷冽秾艳的眸子,否定了这个想法,对方根本不在乎。

  是其他人在乎,又不敢明面上找沈二少,就只能来找他的不痛快,这样想着,他竟然生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快意。

  昂贵的红酒顺着他的头泼下,明玉闭上眼,感受冰凉的液体浸湿衣服,他现在的样子一定狼狈极了。

  “什么东西,也不好好看看自己的身份。”

  “二少一时兴起罢了,当个玩物而已,比我家的宠物还不如。”

  明玉绷紧下颚,蹲下去收拾碎掉的餐盘和其他东西。

  程宇看他这样隐忍的样子,没有感受到丝毫快意,心底的嫉妒如烈火烹油,他抬脚就要踩上去。

  却被人拧住脚腕,力道极大,似乎能直接把骨头捏碎。

  低头,碰见一双淬冰的眸子,极冷,有种无机质的阴冷,仿佛在看什么肉块,令人心底发寒。

  程宇下意识地收回脚,反应过来却更加恼火,拿起什么东西就扔下去,玻璃杯哐当一声碎裂,炸开的玻璃碎片扎进明玉的手里,还好不深,但是顷刻流血。

  “一条卑贱的狗而已,给二少提鞋都不配。”

  “呸。”

  两个少爷闹完,轻飘飘扔一张卡摔在明玉的脸上,嘲笑着离开。

  明玉闭眼,收拾好东西然后去擦拭伤口,学音乐的手应当是很好看的,他的手却不金贵,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透过洗手间的镜子,他看一眼自己,从湿透粘成一缕一缕的头发,到那张脸,再到手,他竟然在想,如果沈二少知道了,他会心疼自己吗?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冰冷的眼睛又冷了一个度,似乎还有什么暗色在眼底沉淀。

  不会,他只是对方养的一条狗,或许“活下去”就是指这样,为什么?找他来被众人玩乐吗?

  最后还是经理看不下去,给他两张创口贴。

  经理看着他欲言又止,眼神里有些许愧疚。

  明玉忽然就明白了,不是经理一时找不到人,是有人不想让他走。

  会是谁呢?

  ……

  学期末,沈潋初高高兴兴地考完试,欢欢喜喜地做暑假旅游计划,高高兴兴地查成绩,然后可怜兮兮地发现自己的高数挂科了。

  沈潋初抱住自己五彩斑斓的头——他上个星期刚刚染了一个“好彩头”,泪流满面,企图回避现实。

  前额是紫色和绿色的挑染,发尖是雾霾蓝,狼尾发型,耳后还有樱花粉色的挂耳染,总之就是很花里胡哨了,但是因为是沈潋初素白秾艳的脸,这样的搭配反倒令人耳目一新,漂亮得紧。

  叶柏进来的时候,看见他这副样子,然后看见查成绩的页面,就知道这位少爷估计是翻车了。

  他将冰西瓜放到沈潋初的桌子上,然后被拉住手腕,少爷哭丧着脸抱住他的手臂:“我完了……我就该听你的劝的……该死的,怎么给我70分的平时分啊啊啊啊啊!”

  叶柏微顿,不着痕迹地凑近一步,另一只手从沈潋初的背往上移,然后轻轻地拍,慢慢安抚他:“没关系,再多学几天,补考一定能过。”

  沈潋初转而环住他的腰,毛绒绒的头在他腰边蹭,像小猫一样烦躁地直哼哼。

  因为高度原因,叶柏身体微僵,腰腹绷紧,托着小猫的下巴让他不至于往下滑,揉揉他的耳朵:“没关系,潋潋那么聪明。”

  得亏宿舍此刻没有其他人,这语气怪粘糊的。

  沈潋初生无可恋地仰头看他:“你不懂。”

  这不是挂不挂科的问题,这是他能不能活的问题。

  沈潋初emo了一会儿,突然收拾东西往外走。

  “怎么了?”叶柏抬起头。

  沈潋初头也没回,背影颇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感觉,他挥挥手:“把头发染回去!”

  放假这天,沈潋初精挑细选,甚至找了远在高中的弟弟沈宴初一起参考,挑了一件乖到不行的衣服。

  头发剪短,染回黑色,毛绒绒的,上衣是白色娃娃领,右胸前是一个小猫刺绣,黑色长裤,棕色小皮鞋——小皮鞋还有小熊耳朵。

  其实他并不想穿小猫刺绣的,毕竟他一个酷哥,有点丢脸,但是在沈宴初的疯狂推销之下,他可耻地心动了。

  装乖可耻,但有用。

  整个人就是青春洋溢的乖巧高中生。

  瞳色清浅,睫毛似蝶羽一般轻颤,鼻骨高挺,春色是樱花般的粉。

  沈潋初在镜子里跟叶柏眨眨眼,抿出一个清浅的笑:“可爱吧。”

  叶柏耳朵有点红,都怪那个小猫刺绣太可爱了,他虽然搞不懂沈潋初要做什么,但不妨碍他点头:“可爱。”

  沈潋初看着自己,胸有成竹地点头,拍拍胸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想不到我沈二少装乖也是很在行的!

  他背上自己的天蓝色书包,给叶柏挥手说拜拜,笑意盈盈,走出门的时候,书包拉链上的挂件小熊轻晃。

  暑假。

  要分别一个暑假,宿舍门关上,叶柏眼里的笑意也淡下来,他捻着笔,想怎样才能和沈潋初更亲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