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歌微微皱眉,回头问:“张大人此话是何意思?”

  张梅行:“如今夫君归来,你既嫁做人妇,理当恪守妇德,像这般风餐露宿的活实在不适合女人家。如今你也三十好几,旁的女子都要抱孙子的年纪你们膝下却无一儿半女,任谁看了都觉得可惜,不如早些罢了回家相夫教子。”

  听到一半之时祁牧野就有些反感,正欲抬腿上前反驳,却被许朝歌拉住手掌。

  许朝歌侧着脸微微摇头,脸上挂着礼貌性的微笑:“张大人的好意朝歌心领了,只是先生自小教导我,女子也可有鸿鹄之志,对于将来我自有打算。至于生儿育女,夫君未曾逼我,想来旁人也不能多说什么。”

  “听闻祁先生是中原人士?”张梅行将话题转到祁牧野身上。

  祁牧野顿首,弯腰拱手:“正是。”

  “哦?”张梅行上前一步,站在祁牧野身前打量着她的脸庞。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他的双眸有些浑浊,眯着眼皮如打量猎物一般上下扫视着,“是中原何处的世家?张某也曾到过中原,未曾听闻中原有所谓的祁家,更没打听到有祁先生这个人。”

  祁牧野双手交握,谈笑自若:“祁家并非什么世家大族,中原地广物博,张大人自然没有听过有我这号人物。况且这些年我云游四方,就是街坊邻居怕是也不记得我的名字了。”

  张梅行抚着自己那一撮山羊须:“先生谈吐不凡,想必是博览群书,怎会容忍自己夫人在外抛头露面?”

  “有何不可?”祁牧野反问,“自小先生就教人求同存异,如今我家夫人与众不同,在一众才子中脱颖而出,我高兴都来不及,怎会介意?”

  “况且张大人,你我萍水相逢,你都愿尊称我一声先生,朝歌与你同朝为官,为何你偏选择唤她祁许氏?我家夫人有名有姓,旁人都愿唤她姓名,尊称她一声大人,怎么到了张大人这就变了呢?”

  “世间女子嫁做人妇都是这般称呼,我待人向来一视同仁,绝不会因她做了官而有偏待。”

  “哦?”祁牧野歪着脑袋,挽着许朝歌的手臂,“成亲是两个人的事情,为何非要让妻子依附丈夫的姓氏,而不让丈夫随了妻子的姓?这便是张大人的一视同仁吗?”

  “张大人的妻子该是姓千,不如往后我都唤张大人千张氏,以显我的一视同仁。”

  “你......”张梅行被堵得涨黑了脸颊,指着祁牧野良久也说不出话来。

  “这乡野村妇。”怀仁凑上去,低声啐道,“大人让她几分便蹬鼻子上脸了,不就是说了几句好听话讨圣上欢心吗?她还有什么别的本事?”

  张梅行盯着大门喟然长叹:“时也命也。”

  怀仁趁机附和,阴阳怪气:“看她能神气多久,圣上盯得那么紧,就以她那三脚猫功夫能不能成都是问题。”

  张梅行猛地偏头,眼神凌冽:“莫与小女子计较。”

  “那姓祁的也是,说得好听,整个尹江谁人不知他不行?”怀人皱着鼻子鄙夷道。

  “这个迂腐老头子!”祁牧野狠狠地踢开路边的石子,却不料动作过猛,让自己失了重心,险些摔到地上,“亏他饱独圣贤书,其思想之封建连曹炎都不如。”

  许朝歌伸手稳住那人,笑:“若是曹炎知道你拿他做比较,怕是也要气个半死。”

  “况且,人家也不比你大几岁,怎么就成老头子了?”

  祁牧野伸出两根手指捏着空气,神情浮夸:“他那一通话老人味都要溢出来了,听得我直反胃。”

  她停下脚步:“这些年他都是这样对你的?”

  许朝歌:“你也说了求同存异,他对我有意见,我不理他就是,到头来难受的又不是我。其实除却这一点,张梅行确实是个好官,只是时运不济,一直没能实现自己的抱负罢了。”

  “他还时运不济啊?他后面都做到工部尚书了。”

  “那也是后面的事情了,人在意志低沉之时总是无法做到公正待人,他要编排我,那便随他去好了,至少我在意的人知晓我的为人,百姓知晓我的付出,那便足够了。”

  祁牧野别扭地轻哼两声:“看在他将来会救你一命的份上,今日之事我姑且当作从未发生。”

  许朝歌被祁牧野的表情可爱得心尖一颤,她捏捏那人脸颊上的软肉:“今日婉婉生辰,不要计较那些不值当的事情。回去我们买一篮柿子给大家吃?”

  祁牧野抿嘴嘟哝着:“你买你吃,我不喜欢那般甜得腻人的东西。”

  许朝歌笑意盈盈,她挽着祁牧野的手腕,与她一同走在归家的路上:“好~我买,到时候我与老板说一声,不要太甜的果子,这样你也吃,如何?”

  “不要。”

  “吃一个。”

  “不要~”

  “就一个。”

  祁牧野停下脚步,余光打量着路人,眼中带着些许怨气瞪着许朝歌,趁人不备在她唇上轻啄一口:“不要,甜的吃多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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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第 102 章

  腊月未至,陈家军便被征调去南方应战。祁牧野忙于工地上的事务,未能前去为陈诉送行,只听得旁人描述出征时的画面是何其热血沸腾。

  身为常胜将军,陈诉是尹江百姓近些年的精神脊梁,提起他,无一不是满脸的自豪,挺着肚子唾沫横飞地夸赞他的功绩。

  从军十余载,从无败绩,使得各路倭寇闻风丧胆,不战而降。身处战乱的百姓只消听闻陈家军来了,无不笑逐颜开,当晚睡个安心觉。

  那是个朗朗晴日,在这个寒冬格外显眼,就连老天都给极了面子。尹江的数十万百姓站在道路两侧,翘首以盼,就为了一睹陈诉身披铠甲时的威风模样,在他身上感受所谓的盛世风光。街道两旁的茶楼酒楼早已站满了人,甚至有人扒在栏杆外,只一脚尖支撑,就为了离出征的将士更近些。

  出征的将士身披铠甲,目不斜视排成三列,腰间挂着佩刀,步履坚定地跟在陈诉身后。陈诉身骑黑马,手握缰绳,紧绷着脸,不时夹一下马肚子,引得黑马缓慢前行。

  他本是一个随性的人,时常能与军中兄弟打成一片。只是眼下是出征时刻,两侧有数十万百姓盯着,他身为一军统帅,自然要树立威严,挺直军人的腰板,让目送着他们的百姓放心。

  天色大好,日光洒在陈诉的脸上,惹得他迷了眼。他抬起头,微微打量那悬在头上的巨日,耳边不断传来他的名号。

  常胜将军!常胜将军!

  细听之下,那声音似要穿破耳膜,将脑袋中的神经都震上一震。

  他最后望了眼那轮刺眼的太阳。在这寒冬有那一轮巨日确实能让人心底生暖,只是却教那直视它的人心生恐惧,只想尽快闭上眼,躲开那刺目的光线。

  陈诉一手松开缰绳,手指抚摸着铠甲内的护身符。那是前几日陆琦长跪佛前求来的,里面装着她亲手誊抄的佛经,字字句句,皆是她无尽的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