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之接过钱包,面上笑意不达眼底:“谢谢。”
沈经同也笑:“你我之间,何需这么客气。”
李绍之点头:“说的也是,不过我还有事要忙,所以就恕我没空招待了,也难为你等我这么久,非得亲手把钱包交给我。”
沈经同身侧拳头微紧:“没事,你忙你的,我本来就是为了还钱包来的,东西已经送到,那我就走了。”
李绍之侧身:“不送。”
沈经同走后,李绍之问他院里的来福:“今天沈少爷是一直在我这里等我回来的吗?”
来福回了句是。
李绍之又问:“他有没有问你们什么?”
来福说:“问了。”
沈经同和李绍之是好朋友,他来到李府是畅通无阻的来了李绍之的院里等待,李绍之留学了两年,平时已经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院里没什么伺候的人,身边只留了个来福。
沈经同想要问东西,也只能问到个来福。
平日里疏朗俊清的沈少爷,心里斗争做了好久,一方面觉得有些荒唐,一方面却又觉得其实他的猜想再合理不过。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他还是问了来福:“你家二少爷,和你家少奶奶关系如何?”
来福压低身子:“挺好的。”
来福将情况如实告诉了李绍之,李绍之明白沈经同肯定是已经打开钱包看过,猜到了他对安安的心思。
罢了,猜到就猜到,不日他就要和安安成亲了,到时还得请沈经同喝上一口喜酒。
晚上李绍之也如约将信带给了宴安,宴安拿到云秀的信还有些惊讶,因为云秀是个不缺朋友的人,人缘好的不行,没想到居然如此记挂他。
李绍之看着不由得有点吃味:“当时,我连你院子都不让进,云秀那个丫头却能进来找你玩。”
宴安看着信,说:“因为我没什么朋友嘛。”
况且手拿大纲的他,知道云秀是一个很好的人,可以说,在遇见云秀之前他就已经单方面的先认识了她。
李绍之听见宴安这样说,尽管他语气平常,然而心尖尖还是不由一疼:“以后我有空再带你出门玩。”
宴安抬头笑的晃人眼:“谢谢。”
笑完就丝毫不管李绍之,又埋头看信了。
李绍之缓过神来,看宴安看的一脸认真,不由问:“云秀那丫头在信里写什么了?”
宴安说:“没写什么,就是抱怨她爹,抱怨老师。”
云秀还在信的末尾说让宴安记得回信。
宴安看完信后,就同李绍之讲他要去书房给云秀回信,两人去到书房。
李安之生前不喜欢钢笔,一直用毛笔写字,教宴安时也是教的毛笔字。
不过宴安作为一个“第一次”接触毛笔的人,字当然好不到哪里去,于是信纸上的字看起来就是一个初学者的字,歪歪扭扭,个个都软趴趴的。
李绍之在一旁看着,笑道:“安安,你字写的真可爱。”
宴安装初学者正装的辛苦,听见李绍之这么说,话没过脑子,直接回道:“你怎么和你哥一样,字不好看就不好看,还要哄骗我说可爱。”
房里一片寂静。
宴安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握着毛笔的手登时僵住。
身后覆上重量,是李绍之从身后将宴安圈进了怀里,他握住宴安握笔的手,声音在宴安耳畔响起:“毛笔字确实不太好写。”
他抽走宴安手里毛笔,搁置在一边,拿过笔筒里的钢笔。
“不过钢笔就不一样了,它笔尖硬,不像毛笔软趴趴的,不需要你使力,就能轻易的把字写好。”
他这样说着,将钢笔塞进宴安手心,却没有将人松开,而是再次包握住。
“安安,我来教你。你想同云秀写什么?”
尽管李绍之没有发怒迹象,声音听上去也是如往日平静,然而宴安小动物般敏锐的直觉已经察觉到危险,被李绍之圈在怀里,他一动都不敢动。
李绍之疑惑的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