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金穗>第88章

  ===

  裘路衫我之前见过两次。据程奔所言,这人曾是我下属,对此我没有丝毫印象了。

  “不是什么重要角色。”程奔说,“估计你跟他说话都没超过十句。”

  能从我的下属跃升为程奔的直属手下,这人我想应当有过人之才。程奔用人眼光毒辣,他看中的人即便谈不上人中龙凤,也有绝顶的一技之长。我也曾是他看中的人,他给出的理由则十分荒唐,他说:“见你第一面的时候,我就有个奇怪的念头,我想我要是惹眼前这个人不高兴,他一定会跳起来揍我一拳。”

  从来没人敢于对程奔红脖子大声嚷嚷,所有人都这么说。

  我不可置信,他又不是皇帝,他们怕他什么?“真这样?那等哪天让我发火了,你可以初体验一下。”

  他苦笑。“倒也不必。”又补充道“严格来说,不是‘初’体验。”

  裘路衫此人,我与他仅有过泛泛几面,暂且瞧不出他的特长之处,印象中是个不老实的老实人。

  他在程奔面前很老实,仿佛无论程奔有何指示他都能一股脑儿地赴汤蹈火,可他被委派的那些活,又不是简简单单的老实人能够胜任的。

  程奔在北方有家产和部分势力,裘路衫替他看着那里的家。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底层人物被委派到如此重要的位置,这套做法很有程奔的风格。程奔手下产业繁多,遍布全国,境外也有一些,一个人精力有限,不能够样样全面管到鸡毛蒜皮,于是他自己负责统筹全局,具体的事业则分成数块由他人分管。但这些人在同个地方呆久了,总会培养自己的小朝廷,程奔最忌讳这个。他一直在看人选人,有可堪一用的便空投下去,不间断地把水搅一搅。空投下去的人必须是只听他的话的,他放心。等这些人眼见要熬成老油条,不够听话了,再换。

  奔子曰:永远不能让底下的人太团结。

  裘路衫明白程奔的心思,在程奔面前垂手拱背,衷心表个不迭,回去了也是勤勤恳恳,安分非常。程奔很吃他这套。对胃口不代表完全的信任,程奔有天夜里睡觉跟我说起他,说:“你别看他一副憨态,他长了双聪明人的眼睛。希望他别把聪明用在不该用的地方。”说着把我一搂,“你也长了张聪明的脸。”

  听起来好像我的智慧配不上我这张狡猾的脸。“你什么意思?”我不满地问他。

  他不说话,似笑非笑地瞧着我。我拍了他一下。出手有点重,他笑着哎哟了声:“我的意思是你这样的我喜欢。”拧灭了灯,入睡时分他又咕哝“他们我不喜欢。”

  离开了病床,我又投入工作。工作未有变动,还是经营自己的饭店,只不过睡一觉的功夫,原先的一家店居然有丝分裂出了第二家,此外我储蓄卡上的钱也分裂出了一位,这大概是失忆带给我为数不多的惊喜了。对此程奔言简意赅地解释为“是你勤劳勇敢的成果”。

  这第二家店的代理店长是个依然叫不出名字的俊美青年,我左脚刚跨上门口的迎宾毯,他便像与小龙女阔别了十八年的杨过,百感交集热泪盈眶地扑进了我怀里,吓得我马步一拉,对他做出过肩摔动作。

  程奔有意在他公司里替我安排职务,我没好意思答应,我说:“我一个一窍不通的关系户进去能干嘛?不是白白占个坑吗。”他约是早料到我会拒绝,忙接道:“我就随口一提,你说的有理。”

  不过那回以后,他手头忙什么事,总是有意无意分享于我,并且交代得十分细致,外出考察一有机会也带上我。他的用心不难会意,他想让我跟着他学。我自然愿意见识世面,我才二十多岁,虽只有高中学历,但我想我和其他本科毕业的年轻人一样有无限可能。

  伤病的后遗症还在,我时常脑力不济。一旦我表现出力有不逮,困顿的模样,程奔便会告慰我说不着急,随便学学,就当学着玩,不喜欢就不学。“我就想你多陪陪我。”他说,“其他都不重要。”

  我记不得程奔与我之前有过什么,但似乎只要我有个不情愿不耐烦,他便极为敏感,立刻低下姿态遂着我。

  “我带着你,说实话也有私心。”有回他坦诚道,“知道人狩猎为什么要带猎鹰猎狗吗?动物有它们的雷达,有捕猎的天赋。还记得那回带你去江湾考察么?我想在那里买块地皮,做商用,你说这地方看着不行,问你为什么你又说不出门道。我听了你的话,搁置了,后来有个老板买下了,现在搞出一堆烂摊子。你什么都不懂,但你有那个直觉。”

  乍一听是在夸我呢,我先乐呵了半天,过后才反应过来:“好哇你说谁是猎鹰猎犬?”

  他笑着告饶:“下回我换个说法,就是夸你比我厉害。”

  我楼梯下到一半,裘路衫仰首叫了我声“金总”。

  他鹘立在客厅前的穿廊上,穿了身白西服,手上捏着一顶圆帽。人再打扮得冠冕堂皇,也改不了出身刻下的印记,他看上去像个发达后附庸风雅,急于攀附上流的土地主。

  我来到一楼,指了指竖在红木方几边的画。“装好了,你带走吧。”又让佣人倒了茶。

  “好、好。”裘路衫堆着笑,眼睛忽闪忽闪地在画与我之间上下扫视。他睫毛很长,如骆驼一般,眼眸中的光芒却掩不住,真正的骆驼眼神永远困倦、呆茫,望着地上的飞沙,而他即使低着眼,眼珠也在往上翻。

  他没着急走,站着接过茶喝了两口又说:“对了,小公子过生日,我准备了点小心意。”说罢转身向随从示意。

  那个随从精瘦挺拔,如一根刺,刀削般的窄脸上嵌着一对鬼黢黢的眼睛。这人叫冠文泰,是黄伯从街上收留的混混。黄伯对自己的这一善行十分后悔,说这小子心思深,脾气犟,养不熟,狼心狗肺。裘路衫上任去,正好缺个随从,便将这个嫌人鬼丢给了裘路衫。岂料裘路衫没多久就把人收拾得服服帖帖,据说冠文泰在裘路衫手下挨了许多顿毒打,是被打服的。

  打服的结果就是他只听裘路衫的话,连程奔都不放在眼里。

  礼物被装在一只正方形小盒子里,丝带捆扎,冠文泰只负责捧盒子,递交由裘路衫亲手完成。

  昨夜程奔不在,程策熬夜打游戏,这会刚起来不久,我不想他蓬头垢面地见人,就没叫他下来,只替他道了声谢:“你破费,我待会交给他。”我没问里头是什么,裘路衫也似乎不关心程策喜不喜欢,他对这户人家任何一个人好,都纯粹为了讨好程奔而已。

  “您近来可好啊?”他目光如稀释的胶水,湿津津地粘上来,拿过礼品盒的手握在胯旁,大拇指摩挲着另外四根手指。顾及我的身高,他微微含胸,伛着小半个腰。

  他越这样我越不自在。“好的。你忙吗?忙就别管了,快去吧。”我也不知道能跟他聊什么。

  “那我走了,替我向程总问好。”他双手放下去,面朝着我后退两步,才调转身出门。他身后冠文泰冷冷打量了我一眼,直接转身走了。

  程奔一不在家,程策就恨不得把脚挑到天上,不务正业,作息无序。这会才下楼来,嚼着一根蛋白棒。

  我记得刚把早饭送他房里去了。“不是吃过早饭了吗?”

  “再垫垫嘛,我一会要锻炼。”他头夹在两块肩膀间,贼偷狗脑地说。

  我盯着他手上的加长版蛋白棒,这家伙程策骗我尝过,我那会人瘦得牙签上戳个大脑袋,急着想让身材看上去健康匀称点,于是不管难吃得要死,还是大口嚼下。吃下去后就感觉一个拳头打进胃里,饱得直翻白眼,心情还不美。“你待会还吃得下晚饭?”

  “吃得下,吃得下。”他发出与身材不匹配的小小声音。他连忙又啃了一口,把剩余的半条用包装纸包好,上交给我。“好啦不吃啦,我听话。”

  我收下,另一手把裘路衫的礼品盒递给他。“姓裘的送你的,瞧瞧。”

  他接了,转手撂到一旁,不屑地切了声。“谁要看,肯定是我不喜欢的。”

  “真不看?”我笑了笑,“那我拆了?”这盒子丢在这,程奔回家看见了又要问,问明白了又要训程策了。

  程策捧起盒子,送到我胸前。“你来拆,你拆我就看。”

  程策貌似本来就和我关系不错,我加入这个家庭,他举双手赞成。我来的头一天,他还奔上跑下傻呵呵地瞎张罗了一通。他悄悄告诉我说:“金哥你知道吗,以前我爸一进家门,就像领导走进会议室似的,弄得我和哥哥都,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噤若寒蝉!现在总算有点家的样子了。”

  原来程奔从前不这样吗?难怪了。有两回程奔把自己不吃的鱼翅羹推给程策吃,程策那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我看了只觉得又可怜又纳罕,那不是儿子对父亲会有的表现。更好笑的是这俩其实感情很深厚,入睡前在床上闲话,谈起程策,程奔总是一口一个“我们这小子”,嫌弃之中不乏宠溺,程策对他这个父亲也是满心崇拜。

  我当着程策的面将盒子一层层拆开,里面是某奢侈品牌的礼服领结,文雅又低调的款式,比起程策,倒是更搭合程奔。

  程策当即摊手。“你看,还不如不拆呢。”

  “你还是收下吧,改天送别人也好,别丢在这。”我劝他。

  他嘟着嘴,一片抗拒。

  “接着。”我把盒子往他怀里拱了拱,“难不成还要我拿吗?你都知道他送东西是献你爸的殷勤,那就当给你爸面子。”

  他这才接。接下之后还粗枝大叶地矗立着不动,我不解道:“你不是要运动去吗?”

  他双手反剪在背后,欲言又止。

  我歪头:“嘿,你跟我磨叽什么?”

  “你的呢?”他小声抱怨。

  裤袋里手机响了下,我注意力一散,没立刻作答。他拖长了音:“今天——是——我——生——日——”

  我养伤的那段日子,因为头部中弹,外加吃药的缘故,脑筋运转迟钝,注意力不能长时间集中。每当身旁的人讲话,我看他们的口型:一张一合。几句话过后我听到的内容就变成了:玛卡巴卡啊卡哇卡。这样一来,反应也慢人半拍。为了让我听清楚话,他总是放慢语速,就像这样。这种特殊的交流习惯养成之后,我只要一时没接上话,他便以为我又发茫了。

  “策子。”我手插进口袋里,捏了捏手机,思忖着应该是程奔发了信息过来,待会看也不迟,于是又把手拿出来,对他重申道:“我只是失忆了,不是变老年痴呆了。”

  “上楼,给你看。”我闪开他,径自先往楼上去。

  我买了一双哑铃。礼品包装比裘路衫送的逊色马虎,程策见了却喜欢得不得了,像个收到变形金刚玩具的孩子一样,当即扒开薄膜指,在我面前挥舞起来。

  “这个正好。”他边上下运送边说,“我正嫌原来那对太轻了。”

  “喜欢就好。”我应和道,“你看你,马上要变强了。”我都能想见他边跳刘耕宏边舞动哑铃的优美画面了。

  看他玩得兴头,我抽身离开他房间,掏出手机看短信。他放下运动器械,跟了上来。

  “你又怎么了?”我半转过身。

  “我不喜欢我爸朋友送的那些东西。”他今天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特别发牢骚。“我喜欢你们送的。”

  这个你们,大概说的是我、他哥,还有他几个玩得好的朋友,包括帮我打理店铺的李沫。

  我听了不知如何回答。我打小家里穷,只要能收到礼物,不管是一根棒棒糖还是一只篮球,那就跟过年一样高兴。他的烦恼却在于过个生日还要沾他爸的光,礼物不称心意。这种优越的苦恼于我而言多少有点何不食肉糜。

  “等你哪天不靠你爸了,你就可以说不。”我说。

  五点半,我们离家前往餐厅。程奔在短信里叮嘱我带上家里的红酒,他出门就餐习惯自己带酒。我从储物间挑了一小箱,抱在怀里出门。

  程策抢着要来搬。“我来吧,你——”他没说下去,他是又怕我失手摔东西。

  “不用,行的。”我坚持道。就这点重量,我单手都能抱。他执意要出力,手伸上来,围住箱子的两侧。我一只手上夹着手机,一推一挡之间,手机砸在了地上。

  这一砸着实不轻,屏幕当场裂了。程策惊呼了声,弯腰去捡。

  “那你搬酒吧,我来捡。”我把箱子往他怀里拱了拱。

  他半弯着腰僵了两秒钟,还是按我的指示做了,接过酒箱,由我自己去捡手机。

  我捡起手机,按了下主键,手机毫无反应,看样子是彻底歇菜了。程策脸红彤彤的,很难为情。“没事。”我说。今天是他生日,这么小的事不该和他计较。“待会回家路上找家店修修。”

  就餐酒店离住处颇远,高架和大路上又塞车严重,司机拣了小路走。拐进小路前还是要走大路,还是塞车,进了小路天色也晚了。这几天气候转凉,又是阴风又是下雨,天便黑得快,没出路口车窗外已是一片墨色。路的两边植满矮树,魅影窸窣,掩着几栋灯火伶仃电线横错的老居民楼,透出几分荒怖。

  “怎么路灯都没几盏呀?”程策咕哝了句。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车玻璃窗咔的一声响,驾驶座玻璃上赫然出现了一片蜘蛛网状的裂痕,当中一个孔。

  司机颈部中弹,顷刻被放倒,车还在往前行进,失去了方向盘的控制,横冲直撞,夸张地开始蛇行。

  大脑还来不及想通,我的身体本能性地就做出反射,我噌地从后车座跃到前排驾驶位与副驾驶位之间,先一把控住方向盘,接着脚探进驾驶座去踩刹车。我块头小,四肢灵巧,加上跑车被程奔开走,今天坐的是辆宽敞的越野,除了膝盖小磕了下之外,整套动作没碰到阻碍。

  减下车速,我对程策厉声:“下车!”

  “可是你……”

  我把车开到一片茂密的矮树丛边:“你先下,从树下走,去找你爸,别让人看见,我一会跟上。”

  “金哥……”他半信半疑,车门开半扇,依旧不下车。

  “听话!”我把他吼了下去。

  这回他倒是很知道配合,硕大无朋的身子勉力蜷起,下车时蹑手蹑脚,不像平日里大摇大摆,下车后虚合上车门,从头到尾动作又小又轻。我不禁长舒一口气,他开始长脑子了!

  我没有立马下车跟随他的脚步。假若车上找不到人,放枪的那些人必然会四处搜捕,两个人携手逃跑目标太过于瞩目,难免一网打尽,只要有个人逃出去就有希望,我要为程策争取时间。而且等他跑远的时间里,我查看了司机脖子上的伤口,对方用的仿佛是一种麻痹枪,不致命,说明他们就是想劫人。

  我将司机搬到副驾驶,然后发车,心头抱着一丝侥幸,我尽量把车开快,闯向路口。

  星洞洞的路口果不其然横出来一辆轿车,后边还跟着一辆,前后两辆车上跳下四个人,都端着枪。

  我哪肯束手就擒,一咬牙,继续猛冲,没跑出十米前玻璃就豁了一大块。他们开枪了。这回是真的子弹。

  我停车,拔起车上仅有的能当作武器的家伙——司机刚喝过的泡着枸杞的保温杯,走了下去。

  带头的男人长了一口龅牙,门牙还上了牙套,两颗牙比路灯还亮。他瞥了眼我手上的保温杯,乐不可支地笑了:“你就用这个,乡巴佬?”

  哇唔,他还知道我是农民呢。“你们谁的人?”我问。

  他朝他们那辆车上晃了晃枪:“跟我们上车,别动歪脑筋。”他用研究的目光在我脸上扫描一通,调谑我的表情“眼珠子别骨碌碌地转!”

  四个枪口盯着我,我只好朝他们车上走。边走,心头升起怪异的感觉:这个场景怎么似曾相识?

  只是一晃神,背后有个人不知抄了根什么家伙,对着我后脑勺来了一棍。

  哎哟草,不要再打我头了我不能再变笨了!

  我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我被关在一只打造精良的巨大鸟笼里。睁开眼,迎面是拦着一排铁栏,我已觉得极度不妙了,抬头往上看,发现牢顶是遛鸟老大爷手里鸟笼的形状,不妙的感觉更升一级。

  我猜不到谁抓了我,但我肯定这人很变态。

  整间屋子只有天花板上点了盏小灯,混混沌沌看不清细节,也估不出大小。借着幽微的光,我看见笼子里不止有我一个人,对面还坐着个男子。

  后脑勺肿得像个寿桃,我痛得龇牙咧嘴,对面的男人没比我好哪里去,额头上一块血青,脸孔灰扑扑的,衣领被拉扯得凌乱散开。

  “你好,又见面了。”仅管狼狈,他仍然保持着礼貌的分寸,友好冲我苦笑。“大概不记得我了吧,我叫舒怀意,你之前叫我小舒。”

  我没吭声,默自分析他我的关系。又是一个记忆真空地带上的人,这段时间我认识了这么多人?他的神情、口气有种说不出的熟络亲切,而且模样体格看着是个文弱的学生,大抵构不成威胁。

  “我打电话给你,怎么不接?”他再度开腔。

  我的旧手机早已丢失,号码换过,这段时间眼前这个人也从未联系过我,我一头雾水地望着他。

  “我出国了一段时间,几小时前刚下飞机。”他解释,“我发现你换了号码,就向李沫要了新号。”

  “你认识李沫?”我问。

  “嗯。我是他养父的外甥。我想提醒你今晚别出门的。打给程策他也没接。”

  “我手机摔坏了,他在车上打游戏吧。”我回想了遍车上的情形,答道。“你打电话来为了什么事?”

  他张嘴想说什么,但似乎说来话长,他又将微启的唇角抿住,摇头。

  “试试长话短说?”我提议。

  “我就想阻止你出门,你不接电话,我赶去了那里,结果就是……”他没再说下去。

  买一送一,一波白给。

  “总之,我们都被莫河川抓了。哦,这人你应该也没印象了。”他总结。

  “我们被灌了药。”最后他给出了一则噩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