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金穗>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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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离开李家那次一样,我搬离借住的那套公寓时,一件东西也没带走。

  霍双陪我回了趟我的东北老家。两月份,那里还是银装素裹的世界,由于地广人稀,天地之间不分界线,随便站在一个点上眺望远方,就能看见一排排白色的火炬向上空升腾逸去。那是堆满了素雪的高树。一切都呈现出一片濛濛的雪白,宏伟空灵,天堂也不过如此。

  这里下午四点天就黑透了,路上见不到居民,大家都回家烘暖气喝白酒去了,白天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去冰封的河面上滑冰。

  村里像我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大半都去外地工作了,河面上很多都是老人,还有带着孩子的。这些老人各个脚下轻如雨燕,还能做出各种花式,技术最好的几个滑出了养生结弦的竞技精神,安陵容看了都要连夜向皇后递交辞职申请书。

  霍双土生土长在南方,长这么大没见过几场雪,穿过四个轮子的溜冰鞋,但在冰面上踩刀片还是头一次。他虽运动天赋极高,可人到了陌生环境难免怯场,我便双手拉着他,一步一引,先磕磕碰碰慢慢吞吞地绕了一圈。他不住发出外乡人惊恐又刺激的呼喊,惹得老前辈们投来“一代不如一代”的悲哀打量。

  我提醒他:“别叫,冰会裂的。”他才止住,实在害怕就从喉咙里呜咽出类似小土狗引起注意的的叫唤。我打趣他:“好好学,回家奖励你大棒骨。”

  陆美怡昨天真送来了一柄大棒骨,我边拖着霍双悄悄加速,边将这柄大棒骨的处理办法告诉他,用大酱和葱段慢慢熬,熬到锅里嘟嘟冒泡,骨头酥烂,肉从上面松软脱落,我还向他保证,里面白汪汪的骨髓都给他吃。

  可能是学习能力强,也可能是受到大棒骨的激励,一个上午下来,他便能独自锵锵咔咔地走了,我在前面稍微快些,他也能跟上,成为雨燕群中一只谨慎又努力的小花鸡——他穿了件迷彩羽绒服。

  晚上的大棒骨烹制得十分成功,甜而肥的香气从厨房铺展进客厅,比酒香还令人心醉神曳。肉自动脱进汤里,使汤变得浓稠而富于层次,拣到嘴里用舌头和上颚一夹,一丝一丝地化开来。我给霍双拿了一根粗吸管,叫他嗦骨髓来吃,他自己嗦一口,便把吸管口对过来,让我也嗦。这头猪身体十分强壮,骨髓肥腴,我们你一口我一口嗦了好一会才吃干。

  窗外飘起孩子手掌大的雪片,和着风冲击窗户,涂满橘色灯光的窗户轻微摇动,发出吭吭的声响。

  我又开了酒来喝。我们当地人喝得最多的白酒有两种,北大仓和富裕老窖,这两个牌子南方店里几乎见不着。

  霍双其实喝不惯,冲着高兴劲比往日喝得多,两人说说聊聊,听着窗外的风雪声,不知不觉就喝了一瓶半。我再要满上,他按住了酒杯。“够,够了。”舌头都大了。

  收拾掉碗筷,我先洗过澡,进了被子。他显然喝多了,酒劲反上来,不大利索,在浴室里面碰碰撞撞。我竖起耳朵听着,不时问他行不行,要不要我进去帮忙。他有点撒酒气,在里面唧唧呜呜地叫:“不要,就不要!”

  我:“随便你,别扑腾一声摔了!”

  他又闹小脾气,真扑腾扑腾拍打了两下水。

  我突然想逗逗他,等他穿着条裤衩出来,我掀开被子,把右腿绞在坐腿上。他在门口,对着床尾刚摆出冲刺的姿势,见到我这个动作,反而犯了迷糊,问道:“你被妖精附身了?”

  我弯膝跪起,双手撑床,模仿野兽的姿态爬向他,边爬边以一种纤细怪异的声调诡笑。“啊对。”我说,“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此时我眼中的自己:顿悟开窍,突破自我,风情万种,太会啦,绝啦!

  然而我这样子落在他眼里真成了会害人的妖精。他满脸达咩,当即从肩头抽下毛巾,对我来了一式正义充沛的大威天龙。

  这一宿,我都背对着他睡觉。起初确实生气的很,他毛巾挥下来,沉湎在自我陶醉中我就没防备,重心不稳,于是就像被紫金钵镇压的白蛇挫倒在床。白蛇斗法落败好歹还有一丝凄美,我整个头被毛巾缠住,美感毫无,唯有窒息。

  气消了,就剩下窘迫了。我倒不是因为怄气才背对他的,我是因为没面子,我把头蒙在被子里睡。

  他腻在我背上,喋喋不休直赔不是。什么“我以为你撞邪了”、“刚吃饭你不是说你们这里好多邪祟古怪么”,还有“下次你提前告诉我呢?”。还不如不说呢。

  次日我们去县城拜访了郝鲍。郝鲍托亲戚的关系,在一家厂子里找了份工作。听她说工薪不高,但胜在安定踏实,还包中饭,同事之间也十分和睦。

  她剪了个妹妹头,厚厚的两把青丝夹在耳后,头发太短,耳朵又太小,不时就有几缕碎发披到腮边,显得十分俏皮。她双眸中不再有忧色了,充满明亮的希望,像个刚出校门的女大学生。我们都为她感到高兴。

  小飞棍吃着纯天然无加工食物,比之前更胖了,郝鲍还给它缝了套富有当地气质的新皮肤,东北小花袄。就是袄子做小了,把四肢都撑了开来。

  小家伙毕竟脑容量有限,一个月不见,有些记不起我和霍双,它岔着两条小毛腿坐在茶几上,怀抱着一颗葡萄干,从花卉锦簇的毛领子里探出个软绒绒的小尖脑袋,黑溜溜的绿豆眼在我们脸上盼来盼去,俄尔低下头咬一口葡萄干,又抬起头张望我们。

  葡萄干似乎不能够补充它的脑力,直到我们起身告辞,它对我们的态度都未有任何变改。我难免觉得失落,用一根食指的指腹挠了挠它的小脑壳,叹气道:“这么快就不记得了?你可救过我的命呢。”

  食指刚要抽开,却被它粉红透明的小爪子揪住了。它揍了一下那根手指。

  它并不是忘了,它是怪我们过了这么久都没来看它,在赌气呢。

  一个月的时间对一只小仓鼠来说,那真是很长很长的时光了。

  雪断断续续又下了三天,第四日上午彻底放晴,天地终于分明,地上白得晃眼,天空瓦蓝,一只鸟都见不到,好似被人遗忘的湖泊。霍双起初见到下雪很是兴奋,但此地的雪肃杀严厉,下在身上又像刀子又像巴掌,阻碍出行,在家连呆几日他就遭不住,又不那么喜欢了,问我“3月还下雪吗?”,我说还下,要到4月才肯消停呢。

  他不可置信地吸了口气,“那你们过得真不容易。”

  我对他说,等到秋天你再来,你就不会这么说了。秋天我们这里漫山遍野能看见很多种颜色,其中以金色居多。秋天这里很香,这些香气来源不一,味道也很复杂,有油润的香,干焦的香,有苦涩的香,有甜蜜的香,还有腥臭的香。

  雪停的这天,我带他去我妈坟前扫雪。雪后的坟地好像一盘蒸屉,站满了白胖胖的馒头。我们各扛了把扫帚,这种扫帚是用高粱穗扎成的,像把大扇子,质地又粗又硬,扫雪非常好使,还不沾湿。

  从我妈坟上扫下来的雪足有一小丘,我们将它铲拢压实,塑成雪人。霍双从铁轨边上捡来煤块,给它画了一双滚圆的眼睛,剩下来的煤块插到脸中央做了鼻子。我找了块红布,替它围上披风。

  不消片刻功夫,雪人有鼻子有眼,衣服都穿上了,霍双还觉得不够生动,拿雪抟了一根火炬,夯在雪人手上。

  我笑着问他:“这算什么?指路冥灯?”他一本正经地纠正:“瞎说什么呢,这是火炬冰淇淋。”

  我弯腰对着雪人一顿打量,雪人是他提议堆的,打的旗号是为我妈安排个小哨兵,红布是他教唆我去找的,最后冰淇淋往这小手上一插……“好哇。”我点点他鼻子,“你这算盘珠子都崩到我妈坟头来了,你这是大不敬!”不过,我想我特立独行的母亲应该会喜欢这种独树一帜的装修。

  “阿姨会生气吗?”霍双把玩笑话当了真,脸上愧然,问完这句,腰像装了弹簧似的连连向墓碑低了好几低。

  我拉住他,“看把你急得,不会,我妈不会生气,她可爱出风头了。”

  姥姥曾说起过,我妈年轻的时候,频频有叛逆之举。在学校里带头穿超短裙烫头,引动老师口中的“不良之风”。当时港台风盛行,她就学着电视里的歌星,把牙刷或是梳子握在手里当成话筒唱唱跳跳,还把关系好的姐妹叫到家里排练节目,村里举办文艺汇演,她就带领那群姐妹上台表演“你爱我我爱你的靡靡之音”。看了英雄主题的电影就想学摩托、学开车,家里没条件,她就开拖拉机,把拖拉机开得像匹战马。乡里人大多十分排外,来此谋生的外地人总是饱受奚落与苛刻的审视,难有一席之地,我妈却很乐于跟那些外地人打交道,从他们口中打听外面的世界。她17岁那年,受“外地骗子”的煽动,趁家里人还在熟睡,留下一张“我去外边看看”的字条,独自偷溜出门,踏上前往南方的火车,游山玩水纵情了半个月才归家。她外出游荡的那段日子,姥姥一出门就被人问起“你家闺女回来了没?可当心别被野男人拐跑了”。金家人一致护短,家里闹得不可开交,在外我姥姥还跟人嘴硬,呛道“好着呢,我闺女回家还要给我们带好东西呢!”。我妈从回程的火车上下来,确实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土特产,路费都还有得剩。姥姥姥爷细细问了才知道,盘缠早就花完了,这些钱都是半路挣的。那个年代景区管理很松,她钱花完了就帮人卖冰棍和汽水,默默记熟了导游的讲词,便自己当起了野生导游,接团收费。我姥爷口头上狠狠训了我妈一顿,心里却引以为傲,逢人就吹牛逼,还添油加醋,将女儿塑造成当代徐霞客,吹完牛逼还要扬眉吐气地问上一句“你闺女行吗,你儿子行吗?”。

  总之,一讲起金美珍,老一辈嘴里总有一箩筐的料,说她“爱搞特殊、出风头”,“后来出风头出大了,出成了洋相”。这个洋相指的就是我。我姥姥谈及我爸始终没一句好话,但她并不认同我是个洋相,她说“你是我闺女的孩子,怎么能叫洋相呢?”

  这天风势轻和,阳光朗照,我和霍双摆好贡品,拜过坟,索性在洁白的雪地上多逗留了半小时。坐是不能坐的,旷野上阳光再好也是天寒地冻,人保持静态时间一久就会冻住,即便站立也要来回走动。方才霍双给雪人描绘五官,我在边上看得入神,不觉多站了一会,等到想起来要动,脚已僵得抬不起来。

  霍双没头没脑,还说俏皮话:“别动,我要拍一道奇观。”

  我转动膝盖,从雪地里一只一只地拔起脚,没好气地问:“什么奇观?”

  他拿出手机,摇头晃脑地说我这叫冻停狐。我听了尴尬死了。他就是特别喜欢用谐音,平常给我发短信也是,什么“昨天买的水果一口没吃上今天就烂了,我有点委蛆”,“你这就是狐说八道了”,假如谐音真要扣钱,这家伙只怕要去桥洞下面要饭了。

  结果他手机一掏出来就关机了。这下轮到我反击了,我哈哈笑起来:“我们这里没人会用苹果手机!”

  嬉闹过后,我向他讲述了许多我妈的事迹,他听得十分入迷。

  “我妈临终前说,希望她走了以后,还能有人陪着我。”我想起那天医院里的光景,说。

  我说这话时,不曾指望霍双有任何表态,只因话题触及到母亲,我就忍不住动情,滔滔不绝收不住口。

  霍双却被扣动了神经,他蹲起身往墓碑前啪地一跪,吓了我好一跳。“你干什么呀!”我说。

  他不管我,兀自滔滔不绝地向我妈做起了自我介绍,从他出生在何方到目前存折里有几个钱,事无巨细,连小时候跑到服务站吃肯德基的事都有声有色地说了。

  我听得哭笑不得。

  他接着又解释说,他刚进城打工,就是扮演这个雪人,我们不能够时刻陪伴她,那个雪人就是他的化身。

  我笑得直蹬腿,发出咯咯的打鸣声。

  “你儿子就交给我吧。”他最后郑重地说。我听了正欲热泪盈眶,冷不防就听见头顶上传来煞风景的“哇哇”叫声。

  是乌鸦。

  糟了,我怀疑是我笑出的打鸣声把它们招徕过来的。

  有只乌鸦掠过低空,尖锐的黑喙在雪人手上哆地一凿,冰淇淋的头瞬间没了。那是只乌鸦妈妈,屁股后面歪歪斜斜还跟着一窝小的,总计五只。

  起先我们没计较,又抟了新的,粘到筒上。可那群乌鸦似乎不只是路过,叼些战利品而已,它们盘旋于周遭,变换着声调吵嚷不休,就是不愿离开。其中老鸦嗓音粗哑,嘎嘎的,像抽了十年大前门;小鸦叫声相对丰富,有的“呱呱”,有的“喳喳”,虽不如老鸦那般嘶哑,但听上去至少也抽了五年的红双喜。制造噪音不够,小乌鸦还净跟着母亲学坏,我们粘一颗冰淇淋它们啄一颗。到后来霍双不耐烦了,追在后面驱赶。

  乌鸦天性狡猾,记仇,霍双骂它们“臭乌鸦”,它们降得更低,用脚爪给霍双抓出好几种先锋发型,留下杰作后便立即扑棱棱地飞散,还不忘哇哇地嘲笑他,直到他顶着一头火炬形状的乱发,气急败坏又无可奈何地坐回地上,它们才唱着胜利的死亡金属扬长而去。

  “我表现得很差劲吧。”霍双垂头丧脑地叹气。“阿姨肯定看见了。”

  “你想多了,不会的。”我帮他抓了抓头发,抓得更乱了。“我妈早就投胎了。”

  我妈说她来生想做一只喜鹊。

  翌日,我们去坟头收贡品,又碰到了乌鸦,还是一只大的拖着五只小的,和前一天遇见的应当是同个家族。

  有了前车之鉴,霍双立马脱下外套,甩腾着去驱逐它们。这次它们没有东啄西咬搞破坏,而是衔来了几张从年画上撕下来的彩色纸片,松嘴将纸片如彩絮般洒下雪地后便离开了,也没再发出哇哇的嘲笑声。

  除了狡猾记仇外,乌鸦还有个很有趣的特性,它们会收集自认为漂亮的事物,送给自认为的朋友。

  “真不是为了安慰你,”我对霍双说,“这种动物就是这样的。”霍双长大的寺庙属于祥瑞之地,乌鸦来往不多,我们这里随处可见。

  他听了颇有感慨。“那它们跟我一样,都不懂交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