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金穗>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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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路上堵车,到了庄园别墅一楼露台,那里连午餐桌都搭好了,座位几乎占满。程简程策也都在。

  当天太阳大,天上白煞煞的,席间不少人都没脱墨镜,为了合群我就没立刻摘,由一个佣人引着,拄着拐杖向露台走去。

  走着走着,想着要不要装一下,就把一只手插进裤袋。我记得电影里深沉莫测的大佬都是这么走路的。奈何西裤是贴身款,小腿又打着绷带,口袋一插,屁股都勒出来了。算了算了,装什么逼呢,再装要穿开裆裤了。我灰溜溜地又把手抽了出来。

  两兄弟同时注意到了我,程简起身朝我示意了下,又坐回去和旁边的人接着聊,倒是程策推开椅子迎了上来。

  程家两兄弟变化不大,程简貌似换了副金丝眼镜,程策还是那座格力双开门冰箱,眼睛睁得圆溜溜狗里狗气的。他上来扶我,边问:“好些了没?”

  我答没事,也问他:学业紧不紧?他只嘿嘿了两声。那两声嘿嘿的大意是,不紧不紧,我从来不读书。

  他在邻座替我留了位,拉开椅子让我坐进去。我一坐下,把拐杖靠到桌旁,程奔就在一个中年男子陪同下从屋里走了出来。

  他一眼就看到我,没正面上来,而是边和桌上的人客气着边围着桌子绕到我身后,他手刚搭上我椅背,我正好上半身扭过去,两人几乎同一时间打了招呼。

  他身体低下来,凑我耳边说:“我记得你忌口海鲜,你这半张桌不会有。”

  我手捏着镜腿,眼睛从镜片上方看他。“怎么样?”

  他把身体让开些,端详了我一番。“不错,像个刚杀完丈夫的寡妇。”

  我反应了一下,手摸上桌旁的拐杖,立马就要站起来了。他按住我,“挺好的,挺好的。”

  我褪下了墨镜,折在衬衫领口。这次戴的是副苍蝇镜,镜片能挡住大半张脸。我本人不喜欢这种款式,显得脸更尖,真跟苍蝇似的。我审美偏于传统,觉得男人要国字脸,浓眉大眼像唐国强那样才叫帅,可自己偏偏不是。选这副墨镜是因为脸上还贴着胶带,小飞棍砸盘勇斗歹徒,我脸上也溅着了。

  到场的成功人士里程奔第一个介绍给我的就是和他一道出来的那个男人。这男人一露面我就觉得眼熟,经一介绍才想起来原来是连城上一任总经理,姓莫。

  那次在连城唱K,服务员送果盘的时候他进来招待过。容貌、谈吐都温吞吞的,属于见过即忘的那类人。他当时留给我最深的印象,是这人怎么看起来这么疲惫,好像刚被人打过一顿丢进来似的。

  我和莫经理握过手,程奔就把他朝我面前推了推,低声说:“莫经理是我们自己人,连城那儿有什么问题都可以请教他,他比我了解。”

  程奔说这话时,莫经理原本的微笑中逐渐渗透出一种难以言说的苦涩。我不动声色研究他这个表情,最终在他脸上读出两个大字。

  快跑!

  暖完场,程奔拍了拍莫经理的背,又冲我点了个头,转身找下位来宾去了。

  莫经理留下来又和我说了会话。言谈间我感觉到这位前辈细腻温和,文气重,如果只是做朋友,那自然让人如沐春风——我是站着和他交谈,下半身被椅子挡住,他依旧从桌边多出来的拐杖上猜到我腿脚不方便,忙让我归座——但作为一个领导,很容易被人揉圆捏扁。

  午餐持续了两个小时,话题持续了我基本都听不懂的难度。不过早前程奔对我的建议我言犹在耳,不懂的东西也要多听,于是像个插班进竞赛班的普通学生,专心致志地把自己听得头晕眼花。

  这类交流会仿佛有个名号,叫头脑风暴,可怎么看其他人都在洞庭湖上泛舟,我一个人在海啸里单桨划木筏,再进一步就要登岛找星期五去了。

  其他人:领域资讯,十亿新单。回首过往,展望未来。

  我:俺也一样!

  席间聊得火热,程奔自己却不起话头,只是在中间引转话题,又不时瞟我两眼,好像在检查我是否有专心听讲。

  当然也不是其他所有人都在泛舟游乐,程策是那个星期五。

  吃过午饭,程奔带着程策陪其他客人去了高尔夫球场,程简留下来陪我。

  程简程策这两兄弟,如果说程奔对程策奉行的是诈尸式育儿,一出事才像灯神似的冒出来给予父爱关怀,那么自小优秀、从不惹是生非的程简接受的就是天人永隔式教育。如此长起来的孩子难免会变得内敛,多疑,善于伪装。

  我和程简始终难以投缘,见了面除了李沫别无可聊,可我没有丝毫兴趣去谈及李沫,他如今一讲起李沫又对我酸溜溜的,动辄就轻声细气地“这你比我知道呀”。到最后他索性换上了带度数的墨镜,我也重新戴上墨镜,两人隔着茶桌像一对不熟但迫于工作需要不得不接头,边接头边在心里骂“钱难赚屎难吃”的杀手。

  我们就这样闷声不吭在草坪边上烤了一个多小时太阳,烤得我差点要哔哔剥剥跳起来的时候,他突然开口来了句:“莫合川还记得么,那个莫经理就是他爸。”

  我余光瞟他,他一动不动直视前方,这下更像在接洽消息了。气氛都到了,我也就酷酷地回了句:“哦,那又怎么样。”

  他没来由地又说起别的:“别把我爸给你高位厚禄太当回事,也别以为这就攀上高枝了。”

  我猜他这话是在警示我,我如果干不好,和莫经理一样从哪来回哪去,还是丢人的一年游。

  “人嘛就是要珍惜眼前。”我本就没打算把连城那个职位当长期饭碗。踏踏实实干满一年,把我的小飞棍姐姐捞出来,我就走。再说一年百万薪酬,拿到手够我开第三家分店了。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金店银店不如自家的苍蝇店。“该得意的时候就要可劲得意,万一落魄了就没机会了。”

  他起身推开椅子走了。

  过了下午三点,客人们陆陆续续离开,程奔打发两个儿子坐一部车回家,单独留我下来。

  “走吧,”他手上捏着副墨镜,拿墨镜朝别墅楼里比划了几下。“给自己挑些人。”

  挑人在二楼会客厅进行。这间会客厅布置得比别处要隆重肃沉,地板被厚厚的地毯全面遮盖,连窗帘都是灯芯绒材质。可能是出于隐秘,窗帘不曾挽起,大白天屋里开着吊灯,灯光也是暖洋洋的琥珀色,更让人觉得闷热。

  程奔与我一同坐在房间中央的三人沙发上,虽是并排坐,可他一整个气势就像垂帘听政的太上皇。

  连城目前管理位空缺的有四个部门,财务部,楼面部,咨客部和保安部。既然是管理人员,光凭我的眼缘去挑未免太草率,脸又不代表能力,再说再怎么挑也都是程奔的人,我干脆让他替我拿主意。

  他其实早就打好了算盘,就等我一句话。我说“你的人我也不了解,还是你做主吧。”他便欣欣然说:“讲真的,你要挑也没得挑,就四个人合适。”

  他话音刚落,从外面刷刷刷刷就进来一女三男,平均年龄在35以上的精英人士。这一女三男分别称作柴总,安总,周总,何总,一个萝卜一个坑,分别对应财务、楼面、咨客、保安,安排得明明白白。

  他向这四个总介绍我,用的是先帝临终托孤的语气;向我介绍这四个总,又像在册立四大辅政宰相。我和那四个总纷纷将脸上的苹果肌挤到眼下,用亲和的微笑感染对方:“你好你好,多多照顾。”

  对于程奔挑的这四个人,我没多的想法,只愿他给我发的是四张SSR。但是自从和莫经理谈过之后,我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程奔大费周章搞这一出究竟是为了什么。

  莫经理提醒我,说连城姓陆的副经理趁程奔这几年重心在别处,就联合手下几个部门建立了小朝廷,弄权牟利,排挤他这个总经理。我想程奔就算心思没放在连城,姓陆的有什么动作他不至于看不见。他不直接把姓陆的人打包开走,反倒让我再带四个人进去跟他搅,他想干什么呢,斗出一条蛊王吗。

  四个总入职将各带一名助理,也就是八个人。八个人敲定后,程奔就请那四位离开,转头谈起下一笔事。“现在挑几个小弟,这回就看你自己喜欢了。”

  他说的小弟是哪种小弟?没等我想明白,又从外面呼啦啦进来二十来个穿短打黑T,一身腱子肉的壮汉。

  “这算什么,”我都不知怎么称谓,“打手?”

  他给出的官方解释是:“保护你的安全,确保你能平心静气地履行岗位职责。”

  那不还是打手么。

  他叫我从这二十来个壮汉里挑十二个带走。

  说得轻巧,可这让我怎么挑?这二十人块头都差不多,脸也长得差不多,连把双手绞在身后的姿势都整齐划一,人均肩膀有四个头宽。

  记得第一面见到程策,我还在心中惊叹,原来这人世间真存在双开门冰箱般的人物。可现在整间屋子都成了格力生产车间,我的审美当下已经不是疲劳,而是直接衰竭了。

  古代皇帝选妃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我对着这群大汉也看得双眼发迷,十分的迷茫。

  见我拿不定主意,程奔就对他们说:“有什么本事都给金哥看看,别忘了报名。”

  然后场面就乱套了。

  前来应征的二十位壮士对摆在眼前的岗位均展现出了无比强烈的渴望,以及旺盛的表现欲。

  有一字马的张三丰。

  有劈叉的陆小凤。

  徒手裂桌可惜没成功痛得嗷嗷叫的叫铁手。

  欧阳锋从口袋里掏出钉子往嘴里吞,不过他悄悄拈出来的时候被我逮到了。

  最后上场的马卫国那套闪电五连鞭更是绝杀,很快啊,啪一下都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就把自己拍倒了。

  ……

  我的眼睛:喔唔。

  我的嘴巴:哇唔。

  我的下巴:两层。

  我的屁股:如坐针毡。

  程奔问我意下如何,我说的是:“大受震撼,受宠若惊。”

  但无论他们如何使劲浑身解数,结果都一样,我指哪算哪随便点了十二个人。

  程奔也看出我根本就是瞎乱挑,就像他的这二十个打手根本就是胡乱搞,他未提任何异议,拍拍手叫他们下去了。

  “很热么?”他问我。

  我才发觉额头上全是汗。“没有,我这是激情澎湃。”我干巴巴地说。接下来正想说今天能不能到此为止了,他抢先道:“好了,这些人各司其职,但还缺一个。你得要一个贴身助手。”

  还来?我真怕了,我看再下去都要从魔法世界里招人了。

  他不管我脸上疲惫又无奈的神情,只管说自己的:“坦白讲,几个候选人能力各有千秋,总体不相上下,就看你喜欢。我看你今天也累了,不如你告诉我喜欢什么样的,我直接帮你挑一个,保证货对板。”

  怎么听着像找对象呢。提议倒是不错,这一批批人看下来,我也看得麻木了,谁在眼前都一样。可具体要说喜欢什么样的人,一时半会也欠缺头绪。

  首先心地要好,要光明磊落,个性也要好,不能拧巴,要活泼有趣。

  我就这么跟程奔说了。

  他会意一笑,“你就想要个小金穗对吧。”

  我可没这么说,仅管我的优良品格的确可以这么概括。

  “小金穗谈不上,活泼有趣倒是有。”他深沉地托着下巴凝思了一会,娓娓先介绍道“我有个远方表叔,很早前就到庙里出家了,等会进来的这个人是他收留的一个徒弟,不算正式皈依吧,就是从小在庙里长大的,成年就出来了,前不久才跟我。叫霍双,有时候我们也叫他又又。他小时候那法号叫什么来着,挺有意思,待会他进来帮你问问。”

  说着他便朝门外叫了声“让小霍进来。”

  不大会,从外面进来个男青年,年纪看着与我相仿,比我高些,但也不似程奔李元那般高拔惊人,因为身材比例十分优秀,因而乍一看很高。剃了个寸头,显得脑袋特别圆,水澄澄的大眼睛,眉目尤其长,我头一次在现实中见到眉目像流云一样的人。

  这人脖子上有个蝎子刺青。

  等等,这位哥哥好似在哪里见过。

  他直直看着我,不约而同也露出搜捕记忆的神情。

  “你是不是就是那个……”我想了一半,说话有点慢,但说完这半句,脑中灵光一现立刻想起来了。“我那会舞台上抱的那个最后脑袋搬家的假人道具是不是你装的?”

  他当时头发漂成了浅黄色,现在染回了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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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好运来舞台那个头都飞掉的假人吗。

  程奔骚操作:亲手搞出个情敌(然后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