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对头A他人美心狠>第71章 重生

  你怎么总爱自己骗自己呢……

  你真的杀死他了么。

  *

  七月末的最后一天,永生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季恒出席了这次会议,他来的目的有三,一是妥善安置他哥的尸体,二是签署海拉实验的临床试验申请书,三是带着警署的逮捕令缉拿罪犯段悯。

  季恒见到了傅铖锐,见到了林宇行,见到了他哥的尸体,可他唯独见不到段悯的人。

  “我要见段悯。”季恒拍桌而起,表情狰狞,“他人在哪?”

  傅铖锐看向林宇行,林宇行眼睛轻轻一眯,哂笑:“你再也没资格见他了。”

  季恒怒目圆睁,恶狠狠道:“他,杀了我哥。证据就是匕首上的指纹,还有被他一直藏在地下18层我哥的尸体!”

  桌上的保季派脸色纷纷一变,眼看就要揭竿而起,林宇行起身,他面无表情语气古怪地说:“你哥他……”

  傅铖锐拽住了林宇行的袖子:“林将军,说来这地方我的话语权是最大的——”

  众人的目光纷纷看向傅铖锐,傅铖锐掏出一把枪放在桌上:“逮捕段悯,就代表着万亿股市灰飞烟灭,我这个人爱钱如命,我看你们谁敢乱来。”

  “你们无耻!”季恒像一头愤怒的困兽,他疯狂摔打着桌子上的水杯、文件夹以及烟灰缸。会议室满满的一屋子人就看着他发疯。

  “各位,段所长是我们此次项目的领头羊,成败在此一举,如若有人敢动段所长一根汗毛,”傅铖锐微微停顿看向季恒,“那就是跟我傅铖锐过不去。”

  “研究所那边的实验项目会尽快进行,今天的会议就到这。有异议的留下详谈。”傅铖锐扫视一周,“如若成功,在座的各位岂是荣华富贵这么简单。”

  会议结束,林宇行见季恒未走,便故意在傅铖锐耳边说:“段所长爱吃甜食,你开车送我到桃源路那家甜品店。”

  还未等到傅铖锐点头,季恒已经插了嘴,他不可置信地问:“你说什么?”

  “我说,”林宇行勾唇,“段悯爱吃甜的。”

  “这不可能……”

  *

  “等等。”傅铖锐按住段悯的手,“告诉我理由。”

  悬空在空气中的龙瑛身上插着各种各样的管子。

  “你相信命运吗?”段悯问他。

  操作舱内只有段悯和傅铖锐两人,舱外是林宇行在蹲守。

  “信也不信。”这是傅铖锐的答案。

  段悯将悬空的龙瑛引导至两人面前,他看着他沉睡的脸,声音十分坚定:“我要让他这具身体死。”

  操作舱的门被敲响,段悯示意傅铖锐开门,傅铖锐没有动作,段悯便自己去开,傅铖锐又拦住了他:“你到底有没有把握。”

  段悯没有回应,而是猛地大力打开了门:“林宇行,让关博士进来。”

  “你可曾听说过机械飞升?人的各种器官会不断衰老,有些人寄托于机械元件去代替身体上的各种器官,而他们的意识或者我们所说的灵魂是不可替代的。”

  “另一个概念的永生?不,我们不要永生,我要用他的DNA和那段RNA基因重塑他的身体,至于我说的‘灵魂’……我要把龙瑛的记忆从他的大脑里提取出来。”段悯示意傅铖锐看向刚刚进来的那个男人,“那位是智脑方面有所建树的关博士。”

  傅铖锐怔愣在原地,段悯继续说:“既然我无法改变龙瑛短命的命运,那就让我找一个更好的灵魂容器。就像你,你爱的龙瑛是和你共同经历过风风雨雨的龙瑛,而不是一个躯壳,因此躯壳并不重要。”他语气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向我求救过无数次的龙瑛,我不能眼睁睁地一次次看他离我而去,我要他健健康康,我要他和他的爱人长长久久。”

  “这一次,我必须做到。我们是好朋友,你也是。”段悯看了傅铖锐最后一眼,他转身,这一次他身穿洁白大褂而不是黑色长衣,走起路来像是盛满了洋溢的夏风,洁白的操作舱内,渐渐挤满了各个行业的博士专家。

  ……

  “奶奶,我真的不知道哥去哪了。”傅成安低着脑袋,这一次她真的没有瞒着她的奶奶,她真的不知道傅铖锐的任何消息。

  傅铖锐上次离家出走以后,老太太病了三四天,清醒以后闹脾气一样谁也不说话,就连谢晴上前伺候她,老太太也不领情。

  谢晴给傅铖锐打电话,傅铖锐刚开始接了,开口就是,再也不回老宅了,要回S市,谢晴开着车连夜赶去S市以前住得别墅里,可一进门就知道傅铖锐没来过,屋子里一点儿人气儿也没有。

  傅铖锐到底去哪了……

  年老的驯鹿人抽着旱烟,坐在大石头上望风,远处是一望无际的绿林,他的头鹿戴着铜色小铃铛带着鹿群在吃灌木丛里香甜酸涩的浆果,近处是隐匿在碧绿长草里的木屋。

  自从那个黑衣服的年轻人带着他重病的朋友走了以后,驯鹿人再也没见到过像他们那样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可今天,那长草背后渐渐出现一个身穿黑色登山服的高挑青年,他站在一块凸起的石头上,环望四周。驯鹿人抽了一口旱烟,腾起的烟雾被风刮起来——青年嗅觉灵敏,十几米开外就挥手朝驯鹿人打招呼。

  驯鹿人牵着他的鹿,接待了眼前这个俊逸的少年。他们一起坐在木屋内,年幼的小鹿窝在干燥的稻草堆里,傅铖锐手里捻着老伯给的旱烟,听着老伯用浑厚的嗓音讲述着鹿群和孤狼斗智斗勇的故事。

  驯鹿人的酒很烈,傅铖锐喝了一口就感觉很晕,迎着渐渐熄灭发红的柴火,他掏出手机找出一张照片,问驯鹿人:“我要找他……我好想他,我要找他。”

  驯鹿人仔仔细细看这照片上的少年,他夸赞他,像他的小鹿一样灵气。

  傅铖锐听了傻傻地笑,一遍一遍拉着长音轻轻说:“我要找他,他是不是……住在这里过……”他晕晕地向下点头,手指无力地垂下去,酒太烈,他喝了一口就红了脖子和脸颊。

  老人又抽了一口旱烟,回想起那日见那少年的第一面,只看一眼,便知道他时日不多。后来,还能看见他靠在窗户上用小刀雕刻什么物件,驯鹿人的视力很好,他的小鹿像是能嗅到不一样的气息,总是跑去那个长满长草的小木屋周围……

  小鹿脑袋娇憨地伸进来,卷舌将青年手心里的胡萝卜带走,青年趁机摸了摸它的脑袋,毛绒绒的触感让他的手心微微发痒。

  “喜欢么?”白色衬衫的男人在他身边蹲下。

  青年有着一头乌黑的卷发,他眼眸澄澈像是孩童一般,段悯看着他的眼睛觉得他像眼前的小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