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耽美小说>[金粉GL]人美更要多读书>第26章 普通人

  吴佩芳和冷太太的铺子,说开就开起来了。

  有佩芳在,客源不是问题。她现在可是全京城都在关注的名人,许多太太小姐们都好奇她离婚后的生活,听说她开了一家裁缝铺子,反正也是做衣服,在哪里都是一样做,便都来凑了热闹。

  谁知做出来的衣服当真别具特色,既好看又有气质,便都成了回头客。

  生意这么好,两个老板自然都忙得脚不沾地。这人一忙起来,虽然累一些,精气神却比之前更好了。

  佩芳一个孕妇,都显得精神焕发,比离婚之前气色更好,更不用说冷太太了,她现在更有当家太太的气魄,行事雷厉风行,再不似之前瞻前顾后,处处顾虑。

  具体的表现,就在于得知了雁回开服装厂的打算之后,两位老板都坚定地表示了支持,甚至已经开始做起办厂的计划来了。

  本来应该最困难的钱,因为有几方加盟,现在是肯定没有问题了。就算还有缺少,佩芳也有信心拉来新的投资人,雁回这边,也觉得可以把自家大哥拉进来。至于场地、机器、原料、人手和办厂的手续,反倒不那么麻烦,都能找到人办了。

  这让雁回不得不感叹自己的运气。

  如果靠她自己,要做到这种程度,怎么也需要几年的积累。但是意外地将佩芳拉进这个计划之中,有了她的家世和人脉之后,许多原本的困难便都迎刃而解了。

  这就是民国的办事方法。虽然雁回并不能完全赞同,但不得不说,当身处其中,成为既得利益者时,确实很爽。

  其他的她都交给了佩芳去处理,只揽下了招人这个差事。

  她不知道其他工厂是怎么招人的,但是雁回做这件事的初衷,就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让那些身处困境之中的底层民众拥有更多的选择,能帮一个就帮一个。

  所以她直接找到了上次差点被车撞到的那个女人。

  在佩芳离婚期间,孩子的病也已经好了,女人回到家里,又开始日夜不休地给人浆洗衣服,想攒下一点钱。

  虽然她知道,帮助自己对好心人来说只是举手之劳,那一点自己觉得是天文数字的钱,对方并不看在眼里,但总不能因为这样,就什么都不做了。还钱,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做到的,长时间估计也很难,毕竟生活中总会充斥着种种意外,存款总是留不住。所以女人打算攒点钱,给两位好心人送一份拿得出手的礼物。

  可能不是多么贵重,最好是日常里能用得上的东西,实惠又便利,真的能帮得上对方的忙。

  她还没想好要送什么,但攒钱的计划已经开始了。

  谁知就在这时,好心人居然找上门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她想都不敢想的好消息。

  说来也巧,这个女人也姓吴,周围的人都叫一声吴妈。雁回头一回听到这个称呼时,忍不住想到了《阿Q正传》里同名的小人物。她们被几千年来的制度和规则驯化,毫无所觉地成为制度的基石和养料,却依然在努力地挣扎求存。

  卑微如蚁,又坚韧如草。

  很奇妙,“文化”这种高雅的东西,应该是那些读书识字、当官作宰的老爷们的专属,可是刻印在这个民族骨血之中的那些东西,却又是来源于这些默默无闻的小人物。

  吴妈两只手在围裙上反复地擦着,用这个动作掩饰自己的不安与紧张,眼中却流泻出掩饰不住的期待,“姑娘真的要招我们这些人进你的厂子里做事吗?”

  她甚至没有问待遇。因为工厂里的活儿,无论如何肯定比现在做的这些零散工作更体面、更稳定。

  体面是她想都不敢想的,稳定却是她梦寐以求的。

  怎么会有这么恰好的一份工作从天上掉下来?吴妈的心里是怀疑的,可是又无法经受住这种诱惑。如果是真的……如果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雁回肯定地点头,“需要的人不少,你有信得过的,手脚麻利的人,也可以举荐过来。”

  “有的有的。”吴妈连忙点头。

  雁回道,“那你可以先联络一下他们,我明天再来做登记。”

  “好好好。”吴妈高兴得不知怎么好,她想握住雁回的手,但刚伸出手就放弃了,又转回去拧那张已经皱皱巴巴的围裙,激动得简直快给雁回跪下了,“谢谢,谢谢……”

  清秋站在雁回身后,一言不发,却因为这个场景而产生了许多的触动。

  自从开始写小说之后,她发现自己开始更加关注现实中的生活,而非那些书里的风花雪月。但是很显然,她个人的“现实”与真正的现实,中间依旧有着巨大的差距。

  直到现在,她才算是真正接触到了它。

  清秋很想提笔,为此写点儿什么。可是无数念头在她的脑海里翻涌,最后却找不到可以用于描写的语句。

  ——是因为我太浅薄了,在这一刻,她心底忽然涌起了这样的明悟。

  十七岁的冷清秋,在今年之前,也只不过是个照常上学读书,偶尔与同学朋友一起出门游玩,生活中小有忧虑,但总体来说波澜不惊的女学生。她最大的忧愁,也不过是未来,而这未来,曾被她倾注在了婚姻上。

  她的经历太少,见识太少,思考也太少。

  清秋觉得,现在的感觉,有点像是那一天,她和雁回一起走进北大校园,当她沉醉在周围的环境中时,雁回忽然说,“等中学毕业,我们考到这里来吧。”

  一扇门在她面前缓缓打开了,让她意识到世界那么大,自己原来还有别的选择。

  而此刻,又一扇门在她面前打开,让冷清秋又看清了这个巨大的世界里所存在着的,那些她从前未曾留意过的角落。

  直到跟在雁回身后,离开了这些人住的棚户区,清秋才慢慢回过神来。

  “你想办厂,其实只是想帮帮他们,是吗?”从小巷子里走出来,上了车,她问雁回。

  此刻,她已经想明白了,恐怕上次送吴妈和她的孩子去医院,雁回就已经在考虑这件事了。只不过之前没有契机,而与佩芳合作办厂,才让这件事终于得以实施。

  雁回想了想,说,“其实这不是两个可以分开来讨论的目的。在这个世界上,掌握力量很重要,而利用这些力量去帮助别人,也同样重要。我不是那种没有私心的圣人,也只是个普通人。但是我相信,普通人也是有力量的。”

  清秋对这个说法不能赞同。

  雁回怎么可能只是个普通人呢?她是那么的——闪闪发亮,身在人群之中,一眼就能被看到。

  这无关外貌,无关身份,无关其他任何现实的条件,她就是跟其他人不一样,站在人群之中也不会被埋没。如果靠近她,更会感受到从她身上散发出的光辉。

  她怎么可能只是个普通人?

  但这并不是一个必须要深究的问题,所以她很快就将之抛开了,转而提起另一个问题,“我能为他们做点什么呢?”

  说这句话时,她看着窗外。车子离开了棚户区,已经开到了大街上,两侧都是装修精致的店铺,但是街上行走的人,却鱼龙混杂,有一身西装、精英打扮的;也有长袍马褂,拖着辫子的;更有衣不蔽体、面容愁苦的……像一幅众生百态图。

  “那就描绘他们吧。”雁回说,“用你的笔,用你的力量。”

  “可是我……”怕写不出来。

  雁回看着她,眼神温柔沉静,“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上次说要考北大的时候,她好像也是这么说的。清秋闻言忍不住笑了,“我忽然发现,你好像很喜欢勉强自己。”

  “不。”雁回转回头,看着前方的道路,笑着说,“我只是,不轻易否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