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穿越重生>万人迷自己制造修罗场[快穿]>第28章 一(27)

  秦裘坐在有些脏乱的楼梯上,落了灰的饮料瓶子和烟头随处可见。

  白色的墙灰掉的差不多了,灰黑色的墙壁上贴着各种小广告。

  秦裘将许久之前就编辑好的消息给方芦发了过去。

  【抱歉,发生这样的事情。】

  【如果你还愿意的话,我不会拒绝当你的模特。】

  秦裘紧握着手机,虎口处因为太过用力而泛红。

  就算方芦选择了沈隋,他也不想要就这么放弃。

  秦裘手臂无力的垂在身侧,在外坐了一夜的他身上沾染着一丝凉气,面色略显憔悴,眼底晕染着青影,结果他打开房门走进去,坐在用沙发套装点的旧沙发上的秦莲看了他一眼,就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到了电视上。

  电视声音开的很大,似乎有意制造出热闹的假象。

  秦莲的模样要比她实际年龄苍老很多,脸上画着妆容,只是肌肤太干了,底妆出现了很眼中的干裂。

  秦莲像是个机器人般,将说过无数次的话又说了一遍,“你爸同意把你接回去了吗?”

  秦莲是Omega,在家中不受重视,也不受疼爱,早早的就辍学出来打工了。

  没有很高文凭的她选择在会所里陪酒,一晚上能够挣到不少钱,只要她能够喝酒,并且能够哄骗那些有钱的老板开贵酒。

  对于只是从小地方出来的秦莲,这种反差极大的消费水平冲刷了她的认知,她讨厌喝酒,讨厌赔笑,她想要得到更多的钱,她想要跻身上流社会。

  她有一张姣好的面容,不比那些豪门千金小姐差。

  她看上了沈绍元,沈绍元亦对她动过真心,但是她当时并不知道沈绍元已经有妻子了,直到她怀孕了,才知道这件事情。

  可是都走到了这一步,秦莲不会轻易放弃,她要将这个孩子生下来,这是她能够进入豪门的一张通行证。

  但是她还是忽略了沈夫人的强势程度,沈夫人怎么会愿意一个野种进到他们家。

  秦裘也出于她预料的没有用,都这么多年了,连沈绍元的一点父爱都夺不过来,早知道会这样,她有何必将秦裘生下来,毁了自己的一声。

  秦莲虽然喜欢过沈绍元,谁没有一个春心萌动的时候,但是这些都抵不过她想要成为有钱人的野心。

  “没有,”秦裘语气平平,略微弯着脊背,已经习惯了自己母亲只会关心他有没有被接回沈家这件事情了,“我在酒吧的工作没了。”

  他说完径直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内,并且十分有先见之明的将房门给关上了。

  果不其然听到了遥控器砸在电视机上的巨响。

  秦莲歇斯底里的声音连墙壁都挡不住,“秦裘,你这个没有用的东西,我当初就不应该生下你来,就算生下你,也该立马掐死你。”

  “沈家回不去,你连钱都挣不到,你就是这么报答我这个做母亲的吗?”

  “你怎么不现在就去死……”

  在秦莲的眼中,她养活秦裘,只是因为秦裘能够给她带来利益,就算回不了沈家,秦裘也要挣钱养着她。

  秦裘在酒吧的工作很让她满意,因为可以挣到不少钱,但是现在秦裘告诉她工作没有了,她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秦裘拿出耳机戴上,轻扬的音乐声放到最大,必须将耳朵吵的疼,其他声音才不会干扰到他。

  即便这样的谩骂声,他已经听了太多太多了。

  秦裘盯着方芦小白兔的微信头像,发了很长呆,直到眼睛有点干涩。

  他的母亲厌弃他私生子的身份,他自己又何尝不是。

  他一开始想的就是要将方芦从沈隋的身边夺走,所以他不清楚,他现在的不甘心到底是因为输了,还是因为他在乎方芦了……

  对于他来说,在他很小的时候,“沈隋”这个名字就如同魔咒一般,是他无法超越的存在。

  沈隋有她母亲心目中的孩子拥有的一切,富裕的家庭,父亲的疼爱,被人羡慕的身份。

  如果他也拥有相同的一切,方芦还会选择沈隋吗?

  ————

  方芦从画室里出来的时候,整栋楼就只有一楼大爷的门卫室还亮着灯。

  大爷和蔼的和方芦打了一个招呼,见面容清隽的青年离开大厅,他才将大厅的灯关上。

  因为方芦总是走的很晚,大爷很容易就能够记住方芦那张过于漂亮的脸。

  方芦走在被橘黄色路灯照亮的人行道上,鞋下踩着的枯叶发出清脆的声音。

  方芦脚步一顿,抬起浓密的睫羽,杏树下站着一道萧瑟的身影,他背脊微弯着,少了些意气风发。

  秦裘只着了一件单薄的卫衣,冷风一个劲的顺着他的衣领往里灌,恨不得卷走他身上最后一点温度。

  他抬起狭长的眼眸,望着站在满地枯黄树叶上的方芦,像是最后一朵即将要枯萎的白色梨花。

  方芦对秦裘酒吧后续的事情没有过多的关注,但是对秦裘决定继续做他的模特而略微有点诧异。

  秦裘和沈隋的关系已经可以说是水火不容了。

  路上的经过的教学楼的灯光都灭了,只留有路灯的小路上更加的昏暗了。

  秦裘半垂着头,嗓音沙哑:“方芦……”

  方芦盯着状态明显有点不太对劲的秦裘,轻握了一下胸前的背带,“你在等我?”

  现在这个点,早就过了能回宿舍的时间了,宿舍楼下的门应该被宿管阿姨锁上了。

  秦裘走到方芦面前的时候,方芦闻到了很重的酒味,秦裘眼角晕着酡红,眼中微有点混沌,有些迷离不清。

  “你和沈隋好上了?”

  秦裘声音闷闷的,像是从胸腔里发出来。

  他看着方芦的眼睛,嘴里蔓延着苦涩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永远都胜不过沈隋的失败者。

  方芦轻皱了一下眉,酡红顺着秦裘的面颊一直蔓延到了他的脖颈上,目光寻着秦裘的身体线性一路向下。

  “是。”

  他睫羽微颤了一下,冷风中他的面容多了些破碎的美感,“少喝点酒,身形会走样,之前量的尺寸就作废了。”

  “呵……”

  秦裘笑了一下,但是笑意不达眼底,他踩碎枯黄的叶片,“方芦你还是真的有能气死人的本事,你要是只说前半句话,我会很高兴。”

  他母亲对他的关心,是建立与希望他能够胜过沈隋,如果他一旦失败了,他母亲才不会在意他的死活。

  “方芦,如果我拥有沈隋的一切,你会选择我吗?”

  秦裘抬起手想要帮方芦摘下肩头的黄色的落叶,却被另外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抢先了。

  “你与沈隋的不同,从来都不是这些外在的东西。”

  方芦感受到熟悉的气味,他下意识回眸,更好看到沈隋修长的手指捻着一片金黄的银杏叶,狭长的眉眼里藏着一抹笑意。

  沈隋拉过方芦的腰,整个人都要挂在方芦的身上,只恨从来只有alpha能在Omega的身体内留下信息素,而他却不能让方芦的身上长时间沾染他的信息素,不然他一定要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他的小alpha。

  他凑近方芦藏在发梢下小巧的耳垂,薄唇似有若无的擦过方芦的耳畔,“那你倒是说说,还有什么不同?”

  作者有话说: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hi 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