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情感>牛杂面杂货间>第四章 《拟骨》

  那个男人是小偷,这点毋容置疑,他偷走我的颧骨,害我再不能尖酸刻薄。我恨他,如同我恨那颗每到夜里就让我翻来覆去疼痛的蛀牙。

  男人是偷颧骨的惯犯,电视里正播着附近有不少女人丢失颧骨的新闻,旁边贴有他打上马赛克的照片。这破电视旧的离谱,仍靠着两根天线来接受信号,三分钟的新闻里,有足足两分半,都闪着雪花条纹。

  这不能怪它,天线电视机是这样的,所有被装进电视框里的人,看着都像是幅遗像,这使我有天在店里遇到新闻女主持,吓得失声尖叫——我当那是借尸还魂。

  我对门住着一个初中女孩,她爸是酒鬼,常在路边摊喝到凌晨三点,才醉气熏天回家敲门。这很影响我的睡眠,当我正要和梦中帅哥缠绵或是你跳我跳泰坦尼克号,就响起咚咚咚的叩门声,响起骂声,响起呕吐声。我发誓,早晚有天,我要把他的胃扔掉。

  上回我在酒吧遇到的消瘦白领,就没了胃。他以前也爱喝酒,爱深夜吃烤串,爱吃热狗。有天夜里,他单枪匹马,要和酒王一较高下。所有输给酒王的人,都是要丢掉胃的。

  消瘦白领没了胃,就再不能喝酒,不能撸串,不能吃热狗,消瘦白领愈发消瘦,他觉得这是件好事,至少等他成为中年白领时,不至于拥有啤酒肚。

  我还想再和消瘦白领多聊几句,来填充这篇本就没多少字的烂文,可一青年走近,手里拎着酒瓶,问消瘦白领要不要一起。消瘦白领谄媚答应。我正诧异,却见青年把手搭上消瘦白领屁股,揉搓两下。消瘦白领屁股扭动的姿态,让我明白他自有别的嘴,可以喝酒,可以撸串,可以吃热狗。

  我被男人偷了颧骨,当然没心情刁难酒鬼,我已不再有野心去谋划一场动乱,好让我在慌忙里名正言顺丢掉酒鬼的胃。但很快,凌晨三点又回归寂静。

  酒鬼死了。

  初中女孩不爱写作业,每晚放学都把自己放在客厅,收看栏目走近科学。初中女孩从电视里学到,水能导电,天线接受无线电。那晚风雨交加,电闪雷鸣,初中女孩把电视天线放进鱼缸里充电。

  那些鱼早就死了,这也是初中女孩从电视里学来的:色彩斑斓的蝴蝶可以夹在书本里做标本书签,缤纷的金鱼也要夹在书本里,做小鱼干标签。

  酒鬼淋了一身雨,骂骂咧咧从湿漉的口袋里翻出钥匙,捣腾好几回锁眼,才好不容易将门打开。酒鬼抬头,只见鱼缸里满是皮开肉绽翻肚皮的死鱼,酒鬼只觉得胃里一阵翻云覆雨,好似哪吒闹海。酒鬼扶着鱼缸,朝里吐了。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雷正劈下来,顺着鱼缸里的天线,往酒鬼五脏六腑走一遭,酒鬼就死了。

  初中女孩抱着她夹满各式各样动物尸体的日记站在房间门口,怔怔盯住酒鬼,整整一宿。隔天警察上门回收尸体,以为她吓傻了,却没想初中女孩突然开口问,“可以把爸爸留给我嘛?我的日记本里,还没有人体标本。”

  初中女孩被割掉舌头。

  这倒是见怪不怪,现今社会有太多被割掉舌头的小孩。我表姐家女儿刚出生,护士尚未打她屁股,便没完没了哭喊,被割了舌头;小区里最著名的问题儿童小明,见谁都要问数学题,被割了舌头;还有美美,这倒霉小孩鹦鹉学舌,没有自己的思想,只会学人说话,也被割了舌头。

  我见过的小孩里,无一不被割舌头的;是好事,这让我白天贪睡时,清净许多。

  最开始发现通过器官拆卸能改变人性的,是秧杏。秧杏在小餐馆当后厨,翻炒一些没有鸡蛋的番茄,没有肉丝的青椒,和浸满油水的青菜。有天客人点了爆炒鸡爪,那味香的秧杏实在没忍住,偷吃一根。

  小餐馆里的鸡鸭鱼猪都食用一种酵母虫,吃了这种虫,鸡爪能长的和人手一样大,一盘爆炒鸡爪里,只用放一只鸡爪,便够凑数。

  点爆炒鸡爪的,大多是熟客,因为这种酵母虫又叫动物鸦片,吃过的动物都会上瘾,人也不乏是一种动物。上瘾的客人大多刁钻又爱斤斤计较,像鸡,一旦被盯上,非要啄得你头破血流。

  秧杏慌了神。被她偷吃一根后,盘里就少了一节鸡爪,如果客人发现,她非得惹一身鸡骚。往后店里众人定要嘲笑她,笑她分明是人,却非同野鸡计较。

  这可该如何是好?秧杏一咬牙一跺脚,眉头紧蹙,拳头紧握,拿了主意。秧杏“啪”的一声,扳断小指,丢进锅里爆炒,试图充数,蒙混过关。

  一盘爆炒鸡爪和一根爆炒小指被服务生端到客人桌上,秧杏躲在帘子后面偷看,亲眼瞧见一位精英打扮的男性,吃掉她的小指。精英男吃小指时脸上所露出的神情,满是享受,丝毫没尝出这是人指,并非鸡爪。

  秧杏提到嗓子眼险些呕吐出的内脏,总算又物归原位。秧杏将手心里泛滥的冷汗擦在大腿两侧裤上,准备继续阅读她那本看了一半的1《舒克阿尔法》。

  书里剧情写到阿尔法趁主人不在家,往刚煮好的白粥里拉屎,秧杏正看的起劲,突然听到店里传来骚动。秧杏挑开帘子往外看,看见精英男被食客重重围住。

  秧杏担心是自己一节指骨害精英男食物中毒,火急火燎拨开人群,却见精英男在众人中央一张嘴叭叭叭叭,说这个胸小了那个屁股大,这个手短那个不会做人。客人无一不怒火中烧,险些刀剑相向。精英男也不知是忽然有了眼力见儿,还是说乏了,拍拍屁股走出小餐馆。人群便也骂骂咧咧散开。

  老板匆忙从门外赶来,店里打听一转,发现不是食材出了问题,又安心准备继续去隔壁棋牌室搓麻将。出门前老板疑心的看了秧杏一眼,问她有没有偷吃鸡爪。

  “当然没有。”秧杏从善如流。

  老板自然是信了。

  秧杏这人,不会说谎。说起谎来就紧张,手心冒汗,说话结巴,右手紧紧攥着左手小指,磕磕绊绊的编胡话,旁人一眼就能看穿。

  可秧杏断了小指后,说谎时再不能紧张攥着小指,反倒不紧张,也能面不改色说谎。秧杏试了几回,她在漆黑的夜里蒙了脸,专挑累了一天的搬砖工人下手,拔下他们小指,喂给巡逻保安。于是搬砖工人能脸不红心不跳的堂而皇之偷工减料,保安遇到难缠业主,再不能昧着良心阿谀奉承,见面打招呼总是“哟唐太,还出门下馆子呐,你这肚子可别是怀了四胞胎吧?”

  秧杏辞了小餐馆的工作,专心在家搞科学研究,秧杏写了篇论文,题目是1《人体器官与性格转移》。论文一出,轰动全球。秧杏这篇学术论文在全球获得众多奖项,很快奖金便集满一亿,秧杏再不用工作。

  而社会上也出现一种新型机构,叫做情绪贩卖中心。是这样的,举例说,你在严肃的家庭氛围里,总露着一副欢呼雀跃,为了不显得格格不入,你可以把嘴角卖掉。而那些想要开心起来的人,购买嘴角,这样就可以变得欢呼雀跃。

  再举例说,想趋炎附势跟风站队,就可以把膝盖卖掉,这样在饰演墙头草的过程中,不至于因选错主人,落人诟病。往后解释起来,便可说自己是没有膝盖的狗呐。

  当一种新型产业合法诞生,自然会提携另一种不合法的灰色产业。最开始在黑市里拍卖竞价的,是脑子。那段时间大量失踪年级排名第一的学生,他们再回到家时皆是一扫忧愁,变得无忧无虑没心没肺。黑市里很快开始竞拍他们的脑子,还有心,还有肺,最终购得的竞买人,多数时候,是年级第二。

  教育局局长总算下定决心,宣布从今往后,再不准年级排名。这可完了,失踪的小孩就更多了。越来越多班级第一失踪,而那些班级第二的父母总在贷款借钱,不知在筹备什么。

  只有脑子,是远远不够的。等到那些购得他人脑子的孩子上到大学之后,他们发现,所有别人的东西,总是最好的。

  他们明白头脑全然不是在这个社会里生存的必要,这个社会最需要的是手,和颧骨。手可以握住想要的,只要得了别人的手,别人手里握着的,拥有的,自然全归自己所有。各式各样的手都很有用,包括拳头,社会发展到可以给别人的身体器官打烙印,一旦竞得他人拳头,重拳出击这种事情,就再不用脏自己的手。

  还有颧骨。女人每拥有一个颧骨,就能变得更加尖酸刻薄,克死一位丈夫。没有丈夫的女人,总有相好的男性,也能克死。颧骨当然有这样的妙处,更别提他人的颧骨,十个百个千个颧骨。

  我被男人偷了颧骨,自然不能再尖酸刻薄,不能想方设法把蛀牙吐出,像吐出一枚象牙。往后我将自己锁进橱柜,避免双手被人打上烙印。

  说来脑子倒是我最想卖掉的,包括心、肺。我也想卸下一脸忧愁,换上无忧无虑,也想把记忆像垃圾一样倒进垃圾桶。正如一粒老鼠屎坏一锅粥,我脑袋里的老鼠翻来覆去,脏我梦境。

  可我卖不掉我的脑子,因为我不是年级第一,也不是班级第一,我的脑袋里装有太多有害记忆,即便做成食用脑,也要害人口吐白沫。我只好把头发染成脏橘,希望洗头时倒出的一盆铁锈,能叫我的眼睛告诉大脑,它在生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