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白天,就在警局的时候,我受到了一个没有姓名的包裹。”她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说了起来,“拆开来,哈——斯塔克家的东西。”

  那真正要找的人可就昭然若现了,反正不可能是她欧萝拉。

  杰森反手轻轻拍了拍欧萝拉的后背以及另一侧的肩:“我可是记得某人曾经说,她和复仇者们不算太熟的。但现在却一个两个三个都找上门了?”

  “走吧?上门去讨个说法?”

  这话把欧萝拉逗乐了,她抱着杰森的手臂,摇来摇去的:“然后我还要气势很足地敲门,大吼‘我知道你在家!你有本事来哥谭,你有本事开门呀!’之类的?”

  “啊,我的天,这是谁给你的勇气呢?”杰森状似非常惊讶,甚至还倒吸一口凉气。

  “当然是你呀!”

  ……

  上次敲开欧萝拉公寓门的是这两人,欧萝拉懒得去推理猜测他们是怎么搞到她的地址的;而现在敲开他们房门的人又变回是她,但她知道他们的地址可是有理有据、理所自然。

  “事先声明,我今天只能算是个传话筒。”欧萝拉看着开门的娜塔莎,笑得是一种很假的人畜无害,“把你们自己的锅送还给你们自己来背?”

  欧萝拉与杰森进了门,她转着眼球打量着这一件临时居所,两房一厅,狭小得很,窗帘拉得紧紧的,大概率是全天候都会紧闭窗帘,像是那本小学生必读书目《安妮日记》里的避难所?房子算不得简陋,但是绝对是在平均水平之下——这样的房子在哥谭最多了,若不是本地人,还得是熟门熟路的本地人,可真是没个一年半载都摸不清。

  本来就不大的房间在正中央摆了个画架后更显得狭窄,这会儿里面从两个人变成了四个人,简直让人会产生一种“站不下了”的很真实的错觉。欧萝拉隐约记得旺达好像跟她提过,史蒂夫喜欢绘画但是因为任务繁忙总是没时间来着?

  好吧,现在是有时间了。

  欧萝拉瞥了一眼画架上的画纸,黑白的素描,这显然只是简单的练手之作,因为画面并不是完整的,偏大的画纸上有好几团不同地、相互割裂的随笔,她认出来了,左边那个是哥谭的大桥,对面就是大都会——比起哥谭和纽约更加相像的大都会。

  她可真是不知道娜塔莎怎么会允许史蒂夫在这种最紧张的时间到处乱跑?或许是在凌晨时分出门的?确实,哥谭里的好人没有几个会在半夜到处乱逛,那个时候最少人了,至于那些潜藏在黑暗中的危险,没有人会为美国队长担心这个的。

  至于右下角边那团,很明显,就是复仇者大厦,怎么,美国队长这是在怀念逝去的友谊?

  但不得不说,史蒂夫的画功还真是厉害,寥寥几笔,就如此准确而传神。

  因为放了画架,小客厅里原本的小茶几就只能被撤掉了,甚至连多找几张椅子来让两位实际上并不意外的访客坐下的椅子都放不下。史蒂夫这回终于有些迟钝的尴尬了,却看见欧萝拉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从包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玩意,放在了他画架前的小矮凳上,从他的角度来看,刚刚好一分不偏一寸不少地就在那栋黑白的复仇者大厦下方。

  上面明晃晃的烫金花体字,斯塔克。

  

  、第 53 章

  史蒂夫没有作声,只是看着那一枚投影通讯器,还有他自己画下的复仇者大厦。

  本抱着手在后方的娜塔莎却先一步走上前来,按下了通讯器上的按钮。

  “反正就算我不动手,你也会替我们按下没得拒绝的,不是吗?”女特工坦坦荡荡而不在意地如是说道。

  几乎就是同一时间,托尼·斯塔克穿着便装的身影就被投影出来了,看背景,就是在复仇者大厦,他们最熟悉十三楼的会议室,和背后黑白的大厦外墙仿佛融为一体了。

  托尼的神色似乎憔悴了很多,欧萝拉是站在侧面的,角度有些偏,看不到正脸,但也并不妨碍她看到托尼脸颊上那一道挺长的伤痕,眼底一片青色,黑眼圈都要耷拉到面颊上了,嘴唇上方,胡子也不知道多久没刮。

  她挺久没见过托尼了,复仇者联盟里她关系最密切的是娜塔莎,但托尼绝对也应该是排在第二?虽然他嘴里总是念叨着“韦恩那只老蝙蝠”,但那几年,实际行动里对她这只离群索居的蝙蝠还是口嫌体正直地极尽照顾了。记忆中他似乎永远都是潇洒的,甚至有些骚气的意气风发的模样,从来没有过如今这般的暗淡。

  “想我了没,罗曼诺夫特工?”

  托尼一开口,就还是原先那一种拖着长长尾音的懒洋洋的语调,但这一回,在熟悉他的人的耳中,很容易能听出此时的满不在乎并不完全发自内心。

  娜塔莎染了金发,说实话欧萝拉第一眼见时都差点没认出来,她也这才知道原来发型对人的外表的改变可以这么大。

  但说到憔悴,欧萝拉抬头,看了看面无表情站在眼前的史蒂夫,这一位流亡人士似乎更甚,都从光滑溜溜的油桃变成毛茸茸的猕猴桃了。

  “怎么?某人终于开发出时尚细胞来了懂得给自己换造型了?但这一款似乎有些翻车啊。”托尼也不知指名道姓,轻哼一声,嘴炮力度拉满。

  “不得不说,你这一次做的真的很聪明啊,对啊,最能赞同你那法外狂徒的观点的,不就是哥谭那只蒙面的老蝙蝠嘛!”

  这下子是要把全场所有的人都一起Diss进去了?

  杰森感觉到欧萝拉下意识地往自己身边靠了靠。或许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总是很喜欢抓住他的手,可能是走在路上的时候,也可能是排排坐在沙发上看电影的时候,又或者是在他夜巡结束后回家,本应早已漆黑一片的公寓楼总会有一扇窗微微透着些许橙黄色的光,多半是来自靠窗柜子上的那一盏台灯,只要他一进门,小姑娘总会不由分说地冲上来握住他的手,执拗地绝对不相信他口中任何“没受伤”的话,非得要白色柔光闪耀一周才肯放开。

  这小姑娘平日中常常是害羞的,简直让人怀疑布鲁斯不是把她送去花花大都市纽约而是送进某深山里的修道院过了十年,但唯独在抓手这一方面上好像迟钝地没有任何意识。

  他看着投影上的这一位纽约的总裁先生,突然感觉他这一幅冷嘲热讽、说得难听点是死鸭子嘴硬的架势,和面对着布鲁斯的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