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其它小说>犯罪侧写+番外>第45章 人皮

  孟衍一边加快油门, 一边给史柯打电话。

  “庄笙去了哪里?”

  劈头盖脸一句话把史柯给问懵了,“小庄?不就在核查车主资料?”然后不知旁边有人说了什么,他喊地喊了一声,“他刚才出去了,怎么?出什么事了吗?”

  孟衍根本没有闲心回答他的问题,径直问道:“去了哪里。”

  史柯听出孟衍语气不对,没有再多问, 干脆把手机给了旁边的许解。许解接过手机便将上午发生的事说了一遍,末了有点担心地问孟衍:

  “庄博士出什么事了吗?我从刚才给他打了两个电话都没人接。我知道他去了哪里,我马上去找他。”

  孟衍沉默一瞬, 心往下一沉,声音染上几分冷意,“不用了,就算去了你也找不到他。”

  说完不管电话那头焦急地问话, 孟衍直接挂掉电话。他没有试图去循着庄笙的路线思考找人,而是又打了个电话。

  “给你一分钟, 找到信号定位。”说完也不等对方回答,“啪”地挂断电话。

  一分钟的时间变得格外漫长,孟衍坐在车里,低垂眼眸, 看起来还称得上平静——但如果看他的眼睛,就会发现那里面正翻滚着飓风暴雨,一切的平静只是刻意压制下的假像。

  手机屏幕亮了一下,地图上出现一个小红点, 小红点在移动。

  孟衍立马发动车子,以飙车的姿势狂奔而去。他一边超速行驶,一边拨通一个号码,依然只是非常简洁的一句话。

  “可以行动了。”

  孟衍望着前方,眼神锐利如冰刀。

  既然你说我自身下场,那我就彻底下给你看。

  ——

  庄笙坐在出租车上时,用手机查“伏草”这个名字的资料。这一看就是笔名,庄笙在网上搜了一下,信息很少,基本都是这个作者名下的一些书。关于作者本人的资料,网上特别少,甚至连真实姓名都没有。

  那几本书庄笙都已经看过,发现里面的细节描写堪称血腥恐怖,而这位叫“伏草”作者作品的卖点,就是让人体验真实的犯罪现场。在那些血淋淋的细节描写中,可以让人感受到里面凶手那扭曲变态的欲望。

  而作者塑造出来的凶手,有专挑人体各个部位吃的食人魔,有收集尸体身上皮毛甚至骸骨的手工艺制作者。甚至有些地方的细节,跟最近发生的几起案件颇多重合。

  其血腥程度,绝不是靠凭空想象查资料而来——那不是虚构的小说,根本是罪犯自己记下的作案实录。

  网上对这位作家的评论也是呈两极化,反对他的说描写太过血腥,且大多是从凶手视角出发,不适合正常人看,只有变态才能写出那样贴近犯罪现场的文字;推崇他的人则叫嚣着,就算大神真的杀了人又怎样,能写出那样精彩的文字,大大以后就算进了监狱只要还写,他们依然会看。

  在伏草的诸多粉丝里,年幼者占大部分,他们甚至声称,大大写的书是殿堂级别的犯罪指南,如果哪天想杀人了,根据书写的去做完全可以躲开侦查。

  里面就有人,杀掉了一只小奶狗,按照书上的描写将小奶狗剥皮。还晒出照片,其下附近千字对作者本人的赞扬。

  车子来到织井街一个后面的巷子,庄笙下车后拿出手机导航。

  在手机地图上,有五个地点用星星标注着,庄笙将五个点连起来——正好是个倒的五角星,而在五角星的中心位置,则是一个大点的星星标注。

  看完那本《头骨去哪儿》的书后,庄笙发现上面的案发地点的地名虽然不一样,但从描写的细节来看,根本就是在织井街——这说明凶手对织井街一定很熟悉,所以才直接拿织井街来当地理参考描写。

  而之前在织井街发生的两起开膛案地点,正好处在这个倒五角星的两个向上的尖角上。在书中,五宗凶杀案后,侦探与凶手最终在五角星中心位置相遇,展开较量。

  那个叫伏草的作者留给林湘湘的纸条,上面描述的正是终局时凶手把侦探引到中心位置,当着他面拿出他爱人头骨把玩并细细述说这个头骨有多好用的场景。

  而最后的那句话,也是凶手留给侦探的。

  在那本书中,侦探的爱人意外死亡,三年后墓地被人挖开,尸体还在,头骨却不知去向。侦探在寻找头骨的过程中,逐渐发现爱人的死亡并不是意外。

  结局中侦探发狂杀掉凶手,最后抱着爱人的头骨不知去向。

  以林湘湘对作者的痴迷程度,在她看到那段摘抄,以及最后那句话时,会认为自己的偶像是约她到那个地方见面也不奇怪——尤其是,那个作者以这种方式约粉丝见面已经不是第一次。

  ——

  庄笙照着导航来到那个中心位置,发现是座维修中的教堂,外围挖了许多坑,应该是用来移植树木。门口放着牌子:整修中,行人勿进。周围也没有什么人。

  庄笙推开沉重的铁门,一股腐朽氵朝湿的气味扑面而来。庄笙在门口顿了顿,适应里面昏暗的光线后才踏步而入。

  里面没有灯,只有从窗户透入的光线,光线中能看到灰尘飞扬——相比外面的坑坑洼洼,里面虽然气味不怎么样,但看起来还很整洁。


  踩在木地板上发出清晰的“啪嗒”声,似乎还能听到回声。庄笙走到中间停下脚步,环顾一圈,没有看到任何人影。他皱了皱,想着是不是有人恶作剧,抬手看了下时间:离他收到那条短信已经过去四十分钟。也就是说,如果那条短信上所说是真的,那么林湘湘就只还剩下二十分钟的生命。

  难道是他推测的地点出现错误?正这样想着,空荡荡的教堂忽然响起一阵清脆的铃声,那是一首儿歌:

  “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庄笙顿了顿,朝着声音传来方向找去,然后在一排坐椅中间发现只红色手机,手机旁还有一个化装盒。那是个款式很老的手机,有按键的那种,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按键没有太大磨损。但边缘磕碰比较严重,甚至连屏幕也裂得有如蜘蛛网。

  铃声响了几下便停了,跳出一条短信。庄笙在蛛网般的屏幕上仔细辨认,短信只有四个字:

  谁的手机。

  庄笙看了眼号码,跟那个发信息到他手机上的是同一个号码。

  他拿起椅子上的手机翻转着看了看,除了那条短信,这个手机的通讯记录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他打开旁边的化妆盒,里面放着口红粉底等,从颜色气味来看,应该已经放了很长时间。

  庄笙垂眸思索片刻,然后用这个手机回复一条短信:

  一名脾气暴躁从事特殊职业的母亲。

  短信发出去几秒钟,很快又收到一条。

  她就在这里,给你十分钟,找到她。

  庄笙一怔,有些没反应过来这条短信的意思,愣了下才明白,然后神色一点点变得冷凝起来。

  无论是手机不起化妆品,都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这说明这些东西的主人或许已经不在。现在发短信的那个人让他在教堂里寻找手机的主人,当然不会是让他找一个大活人。

  而是一个,不知死了多久的人。

  庄笙再次环顾整个教堂,他这次看得仔细,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这个教堂并不大,也没有什么可以藏东西的地方,环顾一圈,整个教堂尽收眼底。而在彻底适应里面的光线后,基本上里面所有的摆放也都能看清。

  或许是温度低的缘故,自进来后庄笙便感到一阵一阵的寒意,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他的视线从天花板到墙壁,再到角落四周的摆放,眉头一点点蹙起,还是没看到任何可以用来藏东西的地方。

  庄笙检查了最前面的礼台,里面除了一层厚厚的灰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走到墙边,一边看一边敲,从墙上的壁画慢慢摸过去,看是否有夹层。

  在四个角落,各摆着一盏油灯,灯罩上绘着跟墙上壁画统一风格的画,都是带有宗教气息的画。

  时间过去一半,庄笙已经将整个教堂检查完毕,可是并没有找到想象中的骸骨。庄笙的目光无意识从墙上那些壁画扫过,忽而一顿,脑中闪过某些文字片刻,他的肢体变得僵硬起来。

  从穹顶到四壁,大部分地方有色彩剥落,因而看起来很不完整。尤其是人物的面部,或许是颜料比较浅,剥落得更加严重,所有人物像几乎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因此,使得其中某一张脸尤其突出。

  那是西斯廷圣母的脸,看起来不仅完整,而且逼真,跟人的脸几乎一模一样——不,不是几乎,那根本就是一张人脸贴上去的!

  庄笙似想起什么,快步走到角落,拿起一盏油洒检查。灯罩非纸非玻璃,摸起来很滑,这是——人皮。

  庄笙猛地后退一步,极力压住泛上胸口的恶心感,脸色变得苍白起来。他没有缓太久,看了眼时间,只剩两分钟,拿起手机编辑短信:

  灯罩和壁画。

  短信发送出去,庄笙一动不动地站着,安静等待。时间过得异常缓慢,似乎只有几秒钟,又似乎过了几个小时,手机震动,对方再次传来一条短信:

  最后一问,几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