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你出来了啊。”李冬行笑了笑,搓了搓手走向程言,“咦,围巾呢?”

  “我刚忘了,今天没带围巾出来。”程言说着,瞥见师弟软趴趴垂下来的刘海上沾着点白霜,露在外头的耳朵尖都红通通的,不知不觉放软了语气,“你傻不傻,非要在这吹冷风?”

  李冬行眨眨眼,一脸无辜傻气直冒。

  程言摇摇头,正准备迈腿,耳边远远地飘来一阵钟声,正是学校的方向。

  李冬行反应敏捷地扯住了他的袖子,笑得眉眼弯弯,好似期待已久一般开口:“师兄,新年快乐。”

  街道上的彩灯瞬间都亮了起来,隐隐约约地,城市各处都在欢呼吵闹。

  可只有耳畔那一句话进了程言心里。

  这傻小子,站在这里等他,原来只是为了第一时间说声新年快乐。

  程言直视前方,轻轻回了句:“新年快乐。”

  他知道自己也在笑。

  、哥哥去哪儿(八)

  回去之后程言也没主动把江一酉骗傅霖的事告诉李冬行。他并不看好这事真能瞒下去,可说到底还是别人家的家事,旁人越少掺和越好。李冬行是傅霖朋友,又是个实诚人,没必要一块拉下水,徒增人家心中负累。至于程言自己,在确定江一酉确实没有失忆迹象之后,也不觉得这事该管,想着江一酉迟早露馅,到时候自己同傅霖交代便是,他权当从未看穿。

  元旦放了三天假,可天太冷,程言他们也没啥出去玩的兴致。小红楼里有中央空调,室内比家里温暖多了,这就成了个绝佳的加班理由。楼里比平时冷清不少,于是小未出来了,程言也没让他回去,就在办公室里陪着他玩。

  小未的心智只有八岁,但比程言见过的所有同龄孩子都要坐得住多了。虽然毫无征兆地就跑了出来,然而他还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李冬行的座位上,直到程言走过去接水,听见他轻轻喊了声“言哥哥”,才意识到坐在那的身体里头已经换了人。

  小未再怎么乖巧,都还是个低年级小学生的水平,认是认得一些字,要看懂李冬行桌上那些专业书籍就是强人所难了。程言盘算着下回该把家里放着的儿童画册拿几本到办公室来备着,一边从网上搜了几首带拼音的唐诗,打印下来,给小未边看边抄着玩。

  小未左手抓着程言的旧钢笔,在白纸上一笔一划地抄诗,抄着抄着脑袋就爱凑到纸上,被程言及时点住额头,否则待会师弟回来,恐怕就要被纸上未干的墨水印成大花脸。

  李冬行不是左撇子,男孩写字的时候却喜欢使左手。程言以前就见他写字的时候,右手老是不自然地蜷在胸前,觉得古怪便多问了句,方才得知小未老被舅妈用鸡毛掸子抽手掌心,有一次女人没注意到他舅舅做木工用的锉刀缠在了掸子里,刀刃恰好抽到小未右手,就留下了道口子。小未右手受了伤,又不能不写作业,只好用起了左手,习惯就此延续下去。

  当时的疼痛还留在小未心里,以至于如今只要一提笔,他的右手仍不能自如动弹。不仅是对疼痛的记忆,程言留意过李冬行的右手手掌,那里的确还能看出一道不大明显的旧疤痕。

  小未经历过的正是李冬行小时候经历过的。手上的伤好了,疼痛对李冬行来说也已是陈年旧事,而对永远活在八岁的小未来说,这经受过的一切伤痛都宛如发生在昨天。

  小未喜欢有人陪,程言就拿了张椅子过来,坐到小未对面,边看文献边教小未念诗。小未的字迹比先前有了些进步,可写到比较复杂的字还是容易歪歪扭扭,墨迹团成一团。程言决意当个称职的启蒙老师,放下文献走到小未身边,去指导他如何写字。小未正在抄“随风潜入夜”,“随”这个字,写到第八遍,那个“有”还是会一意孤行地远离走之旁。程言看不下去,凑过身去捉住小未的手,与他一同握着笔,又好好写了一遍。

  程言自己的字不见得多好看,比不上李冬行,但到底比小未拿得出手多了。

  他写完了字,松开手,问小未会不会写了。

  小未握着钢笔点点头,目光追着程言的手,突然说了句:“言哥哥,手变小了。”

  程言张开五指正过来翻过去地看了看,觉得自己明明长了双正常男人的手。他瞥了眼桌前之人的手,心想即便他没师弟手指长,也绝对与“小”不沾边吧?

  事关男性尊严,程言莫名地就有些不服气,过了几秒才发觉小未说的是“变小了”,低头问他何出此言。

  “因为言哥哥以前也和小未一起写过字,那时候言哥哥的手比小未大一圈。”小未说着,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指骨修长的双手,愣了好一会又认真嘟囔起来,“咦,好像是小未的手变大了。”

  他始终以为自己还是个八岁小孩,仿佛从未正视过自己的身体早已长成成年男人。

  程言笑笑,揉了把他头顶,说:“手变大不好吗?小未可以做的事更多了。”

  小未握了握拳头,一脸严肃地说:“那以后放学的时候轮到小未帮言哥哥背书包,小未保护言哥哥,不让别人欺负你。”

  “好啊。”程言随口应了句,对着那张李冬行的脸,情不自禁脑补了下一米八几的师弟戴红领巾背小书包的样子,差点没笑出声,倒把问问小未他们以前什么时候一起写过字的念头给抛在了脑后。

  没过一会,穆木风风火火地推门进来,看也不看地冲到李冬行桌前,大概是觉得热,拿起桌上的纸就当扇子扇起了风,嘴里说着:“吓人,真是太吓人了。”

  程言问:“什么吓人?”

  办公室外头响起了敲门声:“穆小姐,穆小姐?你跑太快啦,怎么不等等我啊?”

  穆木一听那声音就打了个寒颤,都顾不得纸上钢笔墨水还没干,嗖一下举起来盖住了脸,一把拉住程言往前推了推,捏着嗓子说:“不在,她不在。”

  程言这个用来障目的叶子显然没起到什么效果。

  门还是被推开了,外头站着的居然是王沙沙。

  王沙沙穿了身过大的黑白条纹西装,把自己打扮成了个斑马,腿上裤子又太紧,配上那头今日格外油光锃亮的偏分头发,如果要去三十年代老上海客串汉女干小开,一定效果拔群。

  更有戏剧性的是,他手里还捧着一大把粉红玫瑰。

  王沙沙第一眼就看见了程言和李冬行,跟手里的玫瑰变成榴莲似的,白白的脸瞬间皱了皱,可转眼看见穆木,他脸上又上演了次鲜花盛开,笑容可掬地说:“穆小姐,你不喜欢这花吗?我特意挑的粉红色,红的太老气,蓝的又妖艳,只有粉色最配得上你的可爱脱俗。”

  从穆木的表情来看,她宁可回家就把一打心爱的小裙子扔了,以后再也不穿任何粉色衣物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