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异能>十里锦>第三十七章

  龙胆花的苦涩味道在陈酿中久散不去,但倘若没了那特殊的气味,急饮又总觉哪里不对,或者说是缺了品味的悲喜。

  路过嘈杂的人界集市,酒舍的掌柜早已熟识我,打了满满一囊酒也不急于收钱,我素来是品性好的常客。

  簌簌风林,下界的秋天总是凄凉,落叶随风纷飞,我正准备往高处走,目光中突然迷离地闪现脚前的一根长线,步履一懒散,险些就要绊个七荤八素。

  “谁!”敏锐地听附近传来的古怪林动声,我猛然移动了位置,化了疾风在周围扫了一整圈,却没见什么人。

  于是幽坐向高处的巨石上,酒囊才一开启,不合时宜的狼嚎声便越发靠近这里。

  还让不让人安静了!

  将那酒囊往身后一放,我掰了掰指节,打算将碍事的家伙暴揍一顿,但恼怒地又走去远处看了看,狼嚎声又突然停歇。

  再转身,大石那里瞬移过几个黑影,我匆匆跑去,却只能从地上捡起被打翻的酒囊。

  好酒洒了一地,还不知道被什么家伙偷喝过!

  于是趁那细碎的嬉笑方向,我几乎是以化了疾风的速度去追,巨大的动静带起漫天落叶和尘土,随之而来的是几个陌生的惊叫声。

  几个少年以白胖油腻的一个为首,惊愕地同我对视几眼,而后……钻进了地下。

  想跑……不给你留门儿!

  我气愤地一跺脚,变幻出数座碑牌深插地下。好歹也是天□□洞穴的族类,拆起这种小把戏还算容易。

  待有脑袋探出来,我再去抓,不过很快扑空。

  于是我也不管毁不毁山,扫出光束朝这一圈便打出无数个烂泥洞,终于有地面鼓起后乱蹿,我一脚便踢出一声尖叫,接着便从泥里揪出一人。

  “啊啊啊……大侠饶命啊!不敢了不敢了!饶命……”被狠拽住耳朵的少年白白胖胖,一身金缕衣,头顶发髻上缠了数段红绳,此时正颇没出息地求饶。

  “饶命?几次捉弄人,洒了我的酒,还想叫我饶命!”我愤愤地对那耳朵又是揪着一旋,很快迎来震耳欲聋的惨叫,再看另几名从泥里钻出的金衣男孩,皆是忐忑紧张地我们。

  “啊,山主……”有一名想上前又退回去的,冲着我结巴地叫,“你你你想怎么样!”

  山主?看来还是小妖里的土霸王,不叫他们多赔些东西可不行。

  “诶,”我一扯那所谓的山主少年,不禁打量着问,“不知你是以何修为敢高居这山主之位?肥头大耳的……”

  乍见我另一手变出杀猪刀,这家伙悲愤欲绝地指我:“你……士可杀不可辱,你得辱我参灵一族!”

  “唔,人参啊?”这可有些意外了,收了刀,我说着便纵身挟他飞起,树林中也留下狂妄肆虐的笑言——

  “我昔日在族里妖洞时,最爱掰碎了炖着吃!”

  自然是引来了一群群参精追杀。

  好不容易抓住个山大王,怎么可能轻易放了。

  观览这一山之主的洞府装潢还不错,我本着以上宾常常住上个十年八年的条件,才放了那胖小子。

  不过谁料这家伙记仇,才答应的事,回去一趟立马叫妖兵将我团团围住,我不耐烦地又跟一群小妖打上几架,这一回抓到始作俑者,是实实在在打了个鼻青脸肿成猪头才罢休。

  而后,我便这样成了山里的大护法,尽管是硬被塞的职务,但无论如何,待在一山妖洞里,至少能无忧无虑地进行压榨。

  再往后数年,日子也便这样过去了,直到阴阳卷上的文字浮现了已有十余年,我依然只是默默发呆或出神,不是懒惰,倒像某种回避,可又难以忽略的一桩事。

  “占山不可占白云山,挖坑不可洒萝卜种”,这是白云山方圆百里传承百年百口相传的一句箴言,据说,这句箴言是因这里的土霸王参精一家而起。

  当初参精不过是占了山顶的几个坑,修炼成了精怪,但明明属参性却长着萝卜形状,自出名后这山上的一干生灵都对其敬畏不已,恰逢土地玩忽职守,参精一家就成了这白云山的“山主”。

  而那白胖的现任山主罗泊,不过是年纪尚小便继承了父母位置,据说老山主自被天上的仙人收服走后便音讯全无,所以白云山的精怪大多有恐仙情绪。

  这天下午,我正在罗泊这里蹭吃蹭喝,名为和山主商讨改造山风大计,实际是憨蠢又有些小狡猾的罗泊不得不应我所求,弄来一切可弄的人间美食,呆呆看我一个人吃了漫长的一顿饭。

  “山主山主!”小妖从很远的地方喊着尊称飞奔而来,蹲身拱手道,“那山下来了一群山贼,看架势是要在我们白云山上做窝呢!”

  “什么,这样的蠢事已经一百年没人做了!“罗泊自座椅上一拍而起,红胖的脸上浮现蕴怒的红。

  “就是啊,凡人自己说的占山莫占青云山,挖坑莫洒萝卜种,您这般威武,竟还有人敢跟来争地盘,真是太神奇了!”小妖亦是愤懑难平,许是怂恿着大家出手去教训不速之客。

  罗泊一动身,我也拍了拍衣裳,毕竟刚刚吃撑了肚子,不错过去这个活动手脚的好机会。

  一百来号人沿着青云山崎岖的山路行走,都是清一色的汉子,浩浩荡荡的开进了白云山。

  这群山贼,膀大腰圆,赤膊上阵,背负砍刀。为首的一个汉子青龙纹身,饕餮纹面,胸膛上横贯着一道触目惊心的疤痕。我不禁赞了声好,好个霸气的山贼头子。却见这汉子走着走着,忽然摘下了腰上的水囊,恭敬的递到被人层层护住的一个男子手里。

  就那男子背影看来,一身青衣一头墨发,身形颀长。我本想着对方选拔头目是不是也同白云山这般胡闹,正想将欲逞强,如今又有些瑟缩的萝卜头推出去,忽闻那身影传出一阵咳嗽声。

  而后,一双琥珀色眸子半眯过来。

  细长的睫毛随着咳嗽声微微颤动,梦中再熟悉不过的眉眼,那样俊郎的五官如今让我最先想喊出的名字……陆白。

  我的心也随着他的咳嗽声微微颤抖,曾经海风徐徐,礁石上苍白温笑的面孔,来不及多问的遗憾。

  我原想到了某人这一世弱冠时再前去送他入轮回,却没料到,原来我不去寻,他便会自己找上门来……荡漾得我一颗心醉乱。

  许是看清了我面色的不自然或红晕,罗泊一只手欲要挠上我滚烫的脸颊,被我迅速拍开。

  “小孩子不要多管闲事!”我随□□出这样一句,却没深想这话暴露的心境,也未注意罗泊和其他人古怪的表情。

  自从上次那个青龙纹身的汉子向陆白禀报着什么,态度很是恭敬。他听着听着忽然笑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不经意间向我和罗泊藏身的这棵树,笑得春光明媚。

  山贼们很快选定了安营扎寨的地点,忙碌起来。一觉醒来,这群汉子竟看到树木被伐倒,规整的堆在一起,几眼泉水突突的冒着泡,就连建房子的地基都被人挖好了。

  自然,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有一位很合大护法胃口的首领。

  寨子建成以后,我借口自己也为寨子建成出过不少力,时不时去窃看一看。

  这么多来,我的日常活动不过是在山上溜圈子、修炼、欺负罗泊。而如今,每日里最欢快的事就是去那寨子里遛弯。

  我知道这时的南景予,也就是陆白的名字换作了萧逸,还有一百三十六号下属。

  我知道他除了处理寨中事务,最爱喝茶读书,一副文人习性。脑海中时常浮现陆白的举手投足,也忍不住想,萧逸在落草为寇前过的是怎样的生活。

  我知道他的身体不好,就像当初年幼的陆白一样病弱,可萧逸每天坚持早起舞剑,直到一只老山鸡打鸣才停下。练完剑的时候他会打一盆水,细细擦拭剑鞘,抚摸剑柄上的细纹。我看着他手中的剑,因挂在树上总是窃看得劳累,忽然想自己若是变成了这剑也罢。

  我还知道他晚上会一个人到屋顶赏月,自斟自饮,遇上月圆星明的时候叫上一帮兄弟点了篝火畅饮一番。每当这个时候我总要感叹一番,他豪情万丈的模样让我忘记他有顽疾在身。

  阿逸,阿逸,我整日里这么碎碎念叨着他的名字,萝卜头听的烦了,小声念叨了一句:“容易赶走你个大魔头。”

  我绽开笑颜,惊得原本以为我没听见的罗泊满脸惊恐:“他就是赶走我我也无话可说,大不了我再缠他半辈子就是了,不过见面礼……我看,白云山上的胖参就不错?”

  我嘴上这么说,其实也就吓那萝卜头一吓,没想到萝卜头当真躲了我好几日,我一时无趣,便再晴朗的午后,趴回一颗大树上偷看在树下休憩的萧逸。

  阳光勾勒出他面部流畅的线条和完美的轮廓,一如记忆里的礁石上,他百看不厌的脸庞,而此时看着看着,我的身体不受控制的从那树上滑下去。

  我觉得这样实在不妙,可那树枝察觉到了这位不正经之人的意志,缓缓地将我送到了他的跟前。我坐在那树枝上,受了蛊惑一般,想要伸出手去摸他的脸,不巧那低垂的枝叶扫过他,将他弄醒了。

  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醒来……我撞进那双琥珀色的眸子里。

  那双眸子里带着清浅的笑意,没有一丝慌乱,像是早就知道了我的存在。我不由愣在那里,连化成一缕青烟逃跑都忘记了。

  待我木然转身,风拂起花白发带,竟被他捉了在手指间把玩,那发带顶端的龙胆花无意被扯落地上,还被我慌乱间踩住。

  我脸一红,刚要反抗他这个轻佻的动作,却听他说道:“你是在等我吗?”本来是轻佻的话,他却说得极其真挚,我心肝一跳,神使鬼差的点头。

  他还是陆白时我便是鬼鬼祟祟跟了他半辈子,都是寂寞惹得祸,我竟然这么容易就被萧逸勾搭了去。

  “我总觉得时刻有人在看我,没想到竟是真的,”他似是自言自语,眼里的笑意更深了。

  “是吗,可你说错了……我不是人,”我身子一抖,故意做鬼脸吓唬他我是个可怕的精怪。

  毕竟现在的他凡人一个,怎么能这么不尊重我们妖类的尊严,坦然得仿佛如对待同类呢。

  他却柔和的看着我,那目光打量了我太久,久到接下来的话都猝不及防:“你很好看,似乎和其他参精很是不一样。”

  我愣在那里,没想到他竟把我也当成了参精。不过也无所谓了罢。

  正心疼自己挑的龙胆花发饰,却听他说:“那龙胆花由我来还你怎样?”说完,他又咳嗽起来,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

  我看着他的羸弱样子,不禁瘪嘴道:“你又还不了我这同一枚。”

  踩碎了,还不如我自己施法复原。

  他挑眉,沉吟片刻后,道:“那便为你寻一模一样的。”

  我跟着他走近了最进的凉亭,等我意识到他铺陈纸笔是要做什么后,画笔勾勒成形,意境因潦草而倒显得妖冶艳丽。

  笔触在明明是在画上的龙胆花间舞动,我闭上眼,道得心中有无数蝴蝶翩飞。

  “这花要是配穿紫衣一定更好看,”他放下手中的工笔,看了看颜料盘中最为柔和的紫色,又打量我一番,而我则看着他头发黑玉般淡淡的光泽,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

  从那天开始,我换下了一身白衣,穿上他说好看的紫衣。

  善于溜须拍马的小妖见了我觉得不可思议:“大护法,你竟然比南山上那黄裙狐狸还好看。”

  我眯眼,活动活动拳头:“也就你有胆把我跟狐狸精相提并论了。”

  小妖赶忙退后数步:“护法,要温柔,这么快就暴露出真实面目来了,小心你的萧情郎吓坏了。”

  我的手停止了活动,捋了捋额前的碎发,估摸着是去找萧逸的时候了。

  傍晚来到他的房前,我迅速地又整了整衣裳,敲开了他的门。

  “里儿,你来了,”他是把我的名字叫得最好听的人,即使我不得不承认,第一次听起来还是没敌过我这身乱冒的鸡皮疙瘩。

  温柔的阿逸……

  我看着他,咳,觉得温柔的病态的男子才是最可爱的。

  我从怀中取出一段形状奇特的根茎,装作不经意的递给他:“这是我摘水果时发现的,别看这东西长得奇怪,对你的病是十分有好处的。”他接了过去,不问我这是什么,答应按照我的吩咐每天把这东西熬水喝,我好歹松了口气。

  我一直觉得阿逸他们不像是一伙山贼,山贼没有他们这般老实勤恳的,青云山被他们垦出好几块地来了。转念一想,有阿逸这样的头子,□□出一帮与众不同的山贼来是不是难事。这么想着,我对他的敬佩更深了。

  同是当头目的,小萝卜头这个山主做得实在是窝囊了些,做什么都缩手缩脚,还是我威胁着要炖萝卜头吃,这家伙才不情不愿给我削了一小条根茎。

  在白云山挟山主以令小妖的日子里,我是听说过参精一家真身的治病奇效的,而且成了精的萝卜参根茎切除了还能长回去,我自然盯上了罗泊这个大萝卜头。

  在罗泊的恐慌面孔下,我又那么不经意的寻来许多奇怪的根茎给一刀服用,渐渐地,他咳嗽的毛病好了许多,这让我觉得自己的付出有了回报。

  “里儿,我听说云雾峰上的日出最为壮观,如今我好了许多,你作为山主护法应该满足我这个心愿吧,”那日阿逸突然这么提了一句。

  而我兴然一挥手,两个人就已经到了青云山的最高处。

  我一挥袖子,两人所在的崖边出现一张石桌,桌上摆置一套茶具,茶香四溢。

  “品茶观日出,好兴致。”他接到我倒的茶,抿了一口。

  我脸一红,承受了他的夸奖。其实,我是不爱喝茶的,总觉得这东西苦,平日里多喝些泉水果汁,不过,他喜欢的就是好的。

  天光破晓,浮云自开。

  “里儿,你说我该怎么谢你?”

  看着壮阔的山景,我沉思了一会,拂去杂念,认真的说:“你已经谢过我了,领着这么一帮子人来看守白云山。”

  阿逸蓦然笑道:“你的本事可要比我们高明许多,与其说是我们看守青云山,还不如说你一直关照着我们。”

  我抚上新插入发髻的花朵,道:“那就算我报答你总帮我画我喜欢的龙胆花。

  他摇摇头,看着我亦是认真:“举手之劳而已,你治我的病却是花了许多心思。”

  大家都沉寂了片刻,忽然,他大笑了起来,露出一排白牙,眉宇舒畅,那一刻,阳光仿佛都被他的笑容收敛再一起释放,耀眼而美好——

  “不如,萧某以身相许吧。”

  一句话,愣是让我一颗心七上八下,反应得迟钝又忐忑。

  “你……你要娶我!你说笑吗?”我一口茶水喷了出来,沾湿了衣裳和袖子。

  “你想娶我也是可以的,”他笑,那双琥珀色的眸子直直的看着我,像是要把我的魂勾了去。

  我的心跳得厉害,红了一张脸,还要强自镇定地再对他道:“可是我,我可是妖怪!嗯……你们人人都怕的妖怪!”

  “可我娶的就是你,”他极其严肃认真正经,语气中甚至还有些拽气……

  “我不止是妖怪,还是活了很久的妖怪,你上一世,上上世,上上上上世都是我害的……”我还会活很久,久到他想不到,况且必须目睹他再死亡一次。

  我垂下眸子,为了强制缓和心跳,便又慢慢给他讲了个故事:“在寻你这几世以前,我遇到了一个上山打柴的孩子。他当时只有八九岁,却冒险进深山拾柴,因为他需要钱给她的母亲治病。我见他可怜,就在他砍柴的地方放下一枚灵芝。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他在给她的母亲烧纸,她的母亲已经到了那座坟墓里。难道那灵芝没有治好他母亲的病吗?”

  艰难呼出一口气,我缓缓道:“后来过来了一个中年人,我才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其实,这个中年人才是当年的孩子,而那个烧纸的孩子是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在祭奠他的祖母。”

  他对我一口气爆出的这些没头没脑的话有些发愣,我冲他笑笑:“至少我知道我的灵芝还是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