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都市异能>影帝进阶指南[娱乐圈]>第64章 格桑花开

  格桑意为幸福, 其具体为何种植物存在争议。

  格桑花生长在高原之上,因此,在电影中, 于高原上生长绽放的野花统称为格桑梅朵。

  对郑风这种活动区域被限制在一市中的人而言, 四千多公里外的西藏,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神秘的地方。

  郑风怀着探索的心, 没有选择那些耳熟能详的景点,而是一人一车, 独行至人烟稀少之地。

  现代科技在这里的作用愈发少了,直到迷路误入格桑花田。如同各种志怪小说中写的那些,他也遇到了精灵一样的女孩——格桑梅朵。

  这是林臻最擅长的镜头风格,精致细腻,惊艳臻美。

  天很蓝很低, 仿佛触手可以够到云彩, 绿草鲜花相互映衬, 生命力蓬勃而肆意,色彩妍丽,少女身着部族服饰,似骄阳明媚。

  郑风没有立刻接近, 他先按下了快门键,将景色留存。

  反倒是少女看到郑风时, 一双未被俗世浸染过的眼睛,有着好奇,踩着花间小道走近,轻盈纯净如小鹿。

  近了, 更近了。

  少女仰头看着郑风, 眨了眨眼, 郑风直觉心间仿佛被一片羽毛扫过,轻轻的,痒痒的,不容忽视的。

  郑风低头看她,阳光落在他们的位置,少女的眼睫染上了金色,好像坠着玉斑凤蝶翅膀扇动而过撒下的鳞粉。

  “你好——”郑风的声音很轻,他怕自己惊扰了平静。

  少女歪了歪头,说出了一些郑风听不懂的话,但是很奇怪,郑风可以理解。

  一丝怪异从郑风心中迅速闪过,倏忽一下,不见。

  “郑风,《诗经》十五国风之一......”郑风听到少女在问他是谁?他按照往常介绍,却突然想到少女大概是没听过的。

  可是,风要怎么表现呢?郑风不知道,他垂眸待着原地。

  他听到少女在问他怎么了?

  他笑了笑,指了指少女,“你是谁?”这句话郑风是用藏语说的。

  少女笑了笑,弯起了眼睛,她指了指花朵,又指了指自己。

  “格桑梅朵。”郑风听着自己心底的声音这样告诉他,他也轻声喃jsg喃。

  “卡,这遍非常好。”林臻的声音宣告着这幕一见钟情戏码的落幕。

  “这一次演得我都快动心了,本来嘛,情感一定要传递出来才可以,而且你们几乎没有台词进行辅助,所以各种细节一定要有。”

  林臻为这幕戏份之前画过分镜图,他也一直在和演员、工作人员沟通自己想要的效果,磨了一镜又一镜,终于,实际出来的效果优于他的预期,达到他想要的生动而纯情。

  接着又拍了几个镜头,突破了瓶颈之后,拍摄非常顺利。

  “拉则,very great。”拉则这几天压力很大,她一遍一遍的NG,周以约陪她一遍一遍的重来,她拍不好,剧组的进度就会一直卡在这里

  拉则以前一直觉得复杂多面的人物是最难演的,而现在,她发现纯洁如一张白纸的人物,才是最无处着手的。

  “谢谢林导,终于找到状态了,再来几次我就要崩溃了。”拉则深呼出一口气,她性格活泼,剧组氛围又轻松,她除了刚开始装了几天文静之后,接着就逐渐以致完全放飞。

  “没事的,第一次演戏都是这样,你很有灵气,以后会越来越好的。”林臻宽慰拉则。

  说着还指了指周以约,“你看,以约现在的演技很好了吧,他刚开始演戏的时候也是这样笨手笨脚的。”

  “真的?”拉则眼睛一下子亮了,八卦是每一个人的天性。

  “假的,安慰你的。”林臻没好气道,“以约一直很优秀,我们第一次合作就拿奖了,说实话,能拿到奖,以约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周以约无奈的听着自己又作为一个例子被林臻挂在嘴边,眼见着林臻还要说出更不着调的话,他插入进去,“那其实是一个对导演的奖。”

  果然,拉则的注意力又被拉回到林臻身上,“哇,林导,牛哇!”

  “低调,低调。”林臻上下摆摆手,带着笑意说道。

  “榆哥,这里大概需要一个插曲,怎么样,有灵感了吗?有没有找到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林臻摸了摸下巴,又冲着孟桑榆问道。

  “有一点了。”孟桑榆全程跟组创作,这是一种很新的模式,他思考过后,突然蹦出一句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理解的话,没有那么深沉的感情。”林臻想了想,又望向了另外两个人,“以约,小竹,你们觉得呢?”

  “之前以约也问过我这个问题,我最初这个情节的灵感来源,包括郑风的名字,都是源自《诗经》中《野有蔓草》一篇,邂逅相遇,适我愿兮。”方若竹说。

  作为《风过格桑》剧本的编剧与创作者,方若竹可以说是整个剧组的定海神针,什么不清楚,找他准没错。

  孟桑榆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对喽,这种感觉就对喽。”然后孟桑榆叹了一口气,“我之前还想了很多,但是都感觉感情太过强烈,不是那么合适。”

  “说说。”反正今天在高原上的的戏份已经拍完了,场务人员还在收拾,林臻也想听听其他的看法。

  孟桑榆轻咳了一声,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他还是说了出来,“比如什么‘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比如什么‘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暮与朝’。比如什么——”

  孟桑榆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林臻的笑声打断,孟桑榆抿了抿唇,他就知道说出来是这个效果。

  结果林臻笑得太过,一阵冷风顺着嘴巴进了喉咙,他不停地撕心裂肺地咳了起来。

  “该!”方若竹一边拍着他,一边吐槽他活该。

  周以约把他的保温杯递给他,林臻接过,喝着水顺着气,好一会儿才总算是止了咳嗽。

  “榆哥,你这也太......也太有意思了,怎么会都是用古诗词呀?”林臻止了咳,也没止住笑,问道。

  孟桑榆解释道,“我之前不是一直在低谷嘛,舞台很少,我就转做了幕后,那时候经常会接到一些古装网剧的ost,就去恶补了古诗词,然后发现诗词用来表达自己的想法,言简意赅,很好用,就留下了习惯。”

  林臻的笑容一下子僵在了脸上,“啊......这......这样啊。”

  孟桑榆拍了拍他的肩,点头,一语封喉,“没办法,都是生活所迫。”

  “白天,这不就是一时好奇心嘛;晚上,我可真该死啊!”周以约的声音突然响起,“林哥的心路历程,没错吧。”

  本来有些僵滞的气氛一下子又轻松起来,林臻迅速从周以约给他搭好的台阶上下来,还状似含羞带怯望了周以约一眼,矫揉造作的夹子音,“郎君既知奴家心意,不若心照不宣。”

  周以约整个人都抖了一下,鸡皮疙瘩落了一地。

  方若竹闭了闭眼,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林臻,求你闭嘴。”

  一番插科打诨,一旁的拉则看得津津有味,林导真不愧是林导,这戏精程度,她自愧不如。

  接下来要转换场景到村子里进行拍摄。

  鬼使神差,郑风竟然没有一点戒心的跟着刚刚才认识的少女一起走入未知的领地,这甚至是现代科技没有到达的地方,它没有标注在导航地图中,也没有维系通讯的信号塔。

  他的潜意识里,似乎、好像这是安全的。

  穿过花田,是一座山。

  顺着山缝中只容一人通过的狭窄甬道中向前走去,内壁之上,是郑风说不出来的矿石发着悠悠的蓝光,奇幻诡谲。

  走了许久,天光乍现,郑风从甬道中走出来,入目便是一片广阔的平坦地貌。

  格桑梅朵笑意盈盈的向往来的人们问好,往来的人们见到她会退后一步,将右手搭在左胸心口位置处行礼,郑风便知这个漂亮到令他一见钟情的女孩在这个神秘的群体中地位颇高。

  “说不定是酋长的女儿。”郑风小声说道。

  他边走边迎着众人打量的目光,格桑梅朵把他带到了先知的住所,先知是他们部族最年长,地位最高的智者。

  无人知其来历,无人知其年岁。

  他看到郑风,因为年老显得有些浑浊的眼睛突然明亮了一些,一开口,竟是带着南方口音的汉语。

  郑风辨别,他在问,“年轻人,你从哪里来?”

  “上海。”郑风说道。

  老者仔细看了看郑风的衣服,他疑惑而问,声音沉重,“现在的中国是什么样的?还是中国吗?”

  “是没有侵略者的中国。”郑风答道。

  老者笑了出来,这才向郑风解释乌佑族的历史。

  他是在1903年底的时候为了记录英国侵略者的罪行从上海来到西藏的记者。这帮强盗用现代化武器肆意屠戮成千上万的平民,这是一场实力太过悬殊的战争。

  记者不忍,正逢当时,乌佑族也有把有生力量保存的想法,双方一拍即合,便寻了一处隐秘之地隐居,到现在已经有一百四十余年,老者也已经一百六十余岁。

  老者说着这些话的时候,甚至还带着笑容,脸上深深的皱纹像是虬枝交错的老树根。

  郑风突然从心底生出凉意,他只觉眼前老人只是白骨上架着一层人皮,而现在他在寻找新的猎物。

  突然,老人的面容模糊,他像是一只露出獠牙的怪物,邪恶、贪婪、令人作呕。

  郑风惊悸转头望向格桑梅朵,仿佛看到了腐烂的艳丽花朵之下埋藏的枯骨。披着人皮的怪物咀嚼着人的血肉,却装作良善天真的美貌少女,诱骗着远道而来的旅人。

  他急忙后退,突然好像踩漏了一层台阶,咯噔一下,思绪沉入更深的地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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