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穿越重生>重生之封魔传奇>第468章

  我的书买得人一向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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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暴风帝国内的阳光一如以往的美丽而灿烂,道路两旁少见行人,黄土的泥路上尘土微扬,微风徐徐,空气中飘浮着芳香的花香。

  一切很安详。

  我躺在小杂货铺子的外面,头上盖着一顶帽子,遮挡午时过火的骄阳。

  天气其实有些些偏热。

  这个时候不会来什么客人,不如去镇上看看。

  刚准备拿下帽子,一道阴影遮住了火热的阳光,不知是否错觉,在这道黑色的影子附近,有种很冷的寒气让人从脚底板升上心头,在我还没见到他的样子之前。

  少女清脆而可爱的声音,清亮地在路旁响起:“哎呀,奇亚大陆天气怎么变得这么热,好像夏天一样闷热得让人难受~哈哈,不过,我喜欢!”

  只听前面半句的话,会让人很生气,暴风帝国里的阳光是帝国主人的神圣恩赐,任何人都不应该抱怨。

  这个矛盾的小姑娘,有着不逊于灿烂阳光的金色头发,微卷的刘海下面,是张颇为耐看的雪白小脸,淡淡的眉与闪闪的金眸,下巴略尖,淡色的双唇微启,唇角微勾,像是随时准备展开可爱的笑容。

  她身形不高,腰肢柔软,四肢细长,粗粗一打量,觉得这位声音活泼的少女身量不足,有些偏瘦。

  小姑娘披着长发,穿着不合时宜的兽皮短褂,做工很粗糙,裹露着双臂和双腿,然而,皮肤的颜色却非常的漂亮,有种很粉嫩的感觉。她两手空空,走起路来一蹦一跳,背着一根用兽皮包起来的法杖(或者重剑),走到我面前时,还低我小半个头。

  即使她的装束如此简陋,但看起来,这位冒险者出身高贵,她身上有种不凡气质,眉宇间带着明显的贵族派头,遣词用句也是标准的贵族脾气,却绝不会令人生出厌烦之意,相反,会认定这位少女天生就该这样说话,该带着这样的高贵脾气,她就是有这样特别的魅力。

  帝国中心,只有那一个人给我的感觉与她相当,那个人天生就该站在高高的云端。

  最奇妙的是,这位少女肩上停着一只宠物鸟,跟帝国的主人那只最宠爱的白羽金喙鸟一样,只有一只脚。少女的这只不怎么好看,而且呱噪声不断,比之那只安静而又高贵美丽的,真是天差地远。

  “喂~”她伸出一只手在我眼前挥来挥去,“店家,有没有人在啊~我要换、啊,不,买水啊~”

  她的笑容很美,即使是这样狭促的取笑。

  “请、请稍等。”真是太不称职了,原来我看她竟然看呆了,都忘了招呼客人。

  经过这个小村庄的冒险者实在是太少了,尤其是笑得这么可爱而美丽的少女,更是尤如凤毛麟角。她的声音是我听过的最可爱的声音,我敢肯定帝国上下无一人能比得上。

  她金色的眼睛朦朦胧胧,像有一层雾汽挡着,让人不能看透,但是,我相信,她一定有着最美丽的星眸。

  ***

  小姑娘随手翻着放在柜子上的书册,挂着好玩的笑意念着那些夸张的书名,一个人笑得夸张带着可爱的狡黠,看得人目不转睛。挑了一会,她选中了我写的那本薄薄的寡人问津的书册,看得津津有味,还不时发出惊奇夸张开心的叫声,她的反应很独特,就好像她认识传纪中的四位大公,以及那位帝国的主人。

  “噫?诶?啊。。。哈哈~阿达,你来看看,这个叫小山的人竟说阿豫是帝国最温和最无害的人。。。好好笑~

  耶?说阿豫最痴情,天呐,真是让人想要发抖的冷笑话。。。天天思念着他的情人,真是酸掉我的牙。。。夜夜空虚寂寞。。。杀了我吧,瞎掰也不带这样编的嘛。。。哼,他一个人不知道过得有多逍遥快活!

  啊,后面很有趣诶,亚斯做大神官了呀,好厉害,切,那个普列,一天到晚泡女人,××○○。。。哈哈,活该,米芳那家伙吃到苦头了,嘻嘻,长皱纹了,未老先衰,哈哈。。。真是解气呢。

  呃,监察院是优在管呀,十二分滴同情那些被他逮着的人。。。切,不准,他的武器该是一把寒冰枪才对啊,怎么还是细剑呢。。。搞不懂诶。。。”

  我以为她不喜欢,因为她说我写得不对。

  谁想到,她一脚踢向身旁站着像根柱子一样被我忽略很久的黑色影子,动作粗鲁而可爱:“喂!付钱!”

  我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这个带给人无穷寒意与惊惧的黑色影子,从头罩到脚的法师袍,真是让人从骨子里都觉得冷。

  “凭什么我付钱?”他的声音冷得能碾出冰屑来,虽然两个人的对话内容,有点像情侣间肉麻的小争执。

  小姑娘一把把书册塞进前襟,大步流星冲到那个高高瘦瘦的黑色影子面前,纤细的手掌拽紧那件黑色的法袍,尽管她已经压低了声音,但是她的恼火显而易见:“你敢不听我的?”

  这下子,感觉更深了。

  真是一对性格怪异的情侣。

  “懒得理你!”

  黑袍法师冷冷地吐了四个字,丢下小姑娘,一个人消失在村庄的另一头,尾音还在我的耳边回荡,却眨眼间就不见了声音的主人。

  这个法师情人,一定、一定很厉害。

  可是,小姑娘不是会很可怜?被自己的情人如此冷漠地对待,她应该找一个爱护她的骑士呢。

  我以为这位性子娇贵的少女会发脾气会骂人,然而,她没有,依旧笑眯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