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穿越重生>重生之封魔传奇>第440章

不知道吧,这么一个屡屡给人带来奇迹的人族少女,却历尽坎坷,就在要与心爱之人共浴爱河的时候,本该享尽世间最繁华荣耀的光辉生命,被一个该死的坏女人害死了。

她什么都好,英雄侠气,侠肝义胆,侠骨柔肠。。。就是心地太好,天性不忍见血杀生,就连对水悦那样屡次致她死地的贱女人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放过,年纪轻轻地就香消玉殒,带走了神谕中的希望我听得津津有味,那段风云往事被扭曲之后,竟变成了人口争颂的传奇故事,真是奇哉怪也。

正在这个时候,只听得某张桌子蓬地一声巨响,环室一望,那个应该是我的弟弟的少年拍碎了那张桌子,站在一脸无奈地少女面前,愤愤不平:“她才没有死!她会回来的!她一定会回来的!”“是,那是,如此深受眷顾的神之子,一定能带着卡洛真言脱离魔道,返回大陆,继续她未完成的使命。”

喳喳,你吃饱没有?本王快饿死了,快去给本王弄晶核!真是的,这种骗人的故事有什么好听的,就你这样还忠君爱国呢,骗死人不偿命啊。

我拍了它的脑袋一下,小饭店里流传的八卦消息,才是最最有趣的,它根本不懂个中趣味。

哦哦,有乐子看了。

我也知道了它在说谁,本欲结账走人,摸口袋时才发现自己的口袋里还是没有带半个铜币,免不得要吃一顿霸王餐。

“你们看,那个臭女人来了!”

“她还有脸出门!大家伙儿,上啊!”

“这个不要脸的贱女人,打!”不止是饭馆里聊天聊得热火朝天的朴实之人,还是路上规规矩矩的行人,街道边的商人小,贩,看到那个女人走过时,无一例外大胆地唾弃、扔杂物,我旁边桌子上少了装菜的盘子与切肉用的刀具,乒乒乓乓好不热闹。

明知打不到那个人,伤不了她,也要为传说中为她所害的真正神使出气,等到她生气发怒时,人们远远地避开,眼神鄙夷,视她为洪水猛兽。

混得这么惨,我都不得不同情她,也不满那个她的心上人艾尔塔对她的漠视,怎么说,她也是因为他才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旁人愤慨的议论声很快解除了我的疑虑。那位依然风光霁月的艾尔塔,之所以得到无数人的同情与原谅,盖因水悦的胆大与不要脸。

据说某年某月某个美丽的夜晚,水悦忍不住满腔爱意,便对人人称颂的如清风如明月般优秀绝伦的艾大人伸出了罪恶之手,下药迷奸造成既定事实后公之与众,从而达到胁迫正直仁厚的艾尔塔娶她对她负责的阴险目的。

我情不自禁地喷饭,被逼的无奈,厌恶的憎恨,满腔爱火的无处宣泻,不择手段的设计,故事里的两个冤家不知怎么样相互折磨呢。这么毒的招,不知道是哪个家伙想出来的,艾尔塔和水悦没有被他们逼疯,真是心志坚强。

神祗的眷顾 9-3 封魔师 1

更新时间:2008-8-7 20:26:26 本章字数:5030

外面的闹剧还在继续,我这边也出了状况。

看着收钱的侍应生,我笑得极为尴尬。迷失空间里是以物易物的,晶石宝玉之类的还不如一个土豆实际,最好带着一把晶石走在城里,回到奇亚大陆我还没能改过惯性思维,一时之间都想不出什么应对的法子。

“呃,再给我来瓶酒。”我硬着头皮吩咐他。

这个侍应不卑不亢地伸出手,他的动作天经地义,既不无礼也不踞傲:“法师大人可有粗劣的晶石、魔牙,只要些许即可。”

不是个普通的饭馆。

我再笑,聪明人总是做聪明事。我点点头,取出一颗新打的青色魔核递过去:“麻烦了。”

侍从生的气息渐渐不稳,变得极为粗重,片刻前沉稳与和气不翼而飞。他捧着那颗青色魔核,像是陷入魔怔,半晌没有反应,在他眼前挥手再挥手,才把他的魂儿招回来:“封、封魔师。。。尊敬的客人,请您稍等,我、我去请老板来。”

这时候,饭馆里已有人注意到侍从生的失态,他们的好奇心很重,从口水飞溅大聊八卦即知。我并不想惹人注目,尤其在那两兄妹还在场的情况下。

拦住他询问有什么问题,是否这颗晶核有问题?如果是,那我就拿回来,等到天黑客散后发信号让人来接我,虽然这样子做会有点丢脸。

侍应生很激动地摇头,摇得像个泼浪鼓,生怕我拿走,小心翼翼地把魔核收在手心里。离我数步远,说:“封魔师大人见笑了,这颗青隼结成的魔核色泽之纯。品质之高,在市面上都难得一见。我只是怕小店兑换不出那么多的金币给大人。”

“无妨,”我哑然失笑,这颗魔核在他眼中是个宝,在臭鸟嘴里是不入流的食物,嫌它难吃才留下来的。我说道:“也不用请示你家老板。随便给个数就成。”

“这、这怎么可以!”这个年轻人很有骨气地挺挺胸膛,骄傲地宣示:“我们艾尔塔佣兵公会从来不占客人便宜,大人您稍等。”

兜兜转转又回到这里,记忆里那栋昏暗温暖热闹喧哗地工会饭堂,现在已改成了客来客往的大饭馆。若有所思地望了望窗外,那个可怜的女人还站在那儿,等着那抹不可能回来地影子,抿了一口酒,曾经那么骄傲的人。何苦为那么个不爱自己地人弄成这样?

摸弄着手中的杯子,当年的事谁是谁非,谁对谁错。岂能只怪她一人?对不起我的人多了去,就算要赎罪。这么些年也该够了。连自己都记不拎清的事儿,折磨着她有何用?

看她一声不吭。默默承受那过火地责难,满身凄苦,若风中柳絮,坚定如昔。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很久之前被遗忘的事,起初我是喜欢过这个天资过人的小堂妹的。那个时候,她生得粉嫩嫩的,可爱得像个小芭比娃娃,极小的时候就用那奶声奶气的声音哄得府上的长辈乐不拢嘴。

她那样聪明那样可爱自然是众人的焦点,很早以前,她关注地视线并不在我身上,是府上其他叔叔伯伯家的小孩儿,是学院里的骄子,是王宫里地王孙,是大陆各地的天才,当时地我,与她真是一个地一个天,本该没有这么深厚负面情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