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穿越重生>重生之封魔传奇>第346章

“难怪。。。难怪有那么大的暴风雨。。。是因为这个邪恶之人的存在,我的孩子才死掉的!杀死她!把她扔进神圣之火烧死!”

“所以,阿普蒂安女神生气了,她地追随者被邪恶侵蚀!只能用鲜血才能洗清一

“站起来!坦承你的罪孽!在试炼之路上偿还你犯下的罪!”

“不!烧死她!烧死这个不敬神地邪恶者”

这些人疯了?

笨鸟!懂了么?这就是民意!不可抗拒的民意!

手掌上地水泡密密麻麻,胳膊下面娇嫩的肌肤早已血肉模糊成一片。轻轻移动一下,血水就滴答滴答地掉,身上的衣服仅是装饰之用。没有什么防御功能,里面也弄出了很多水泡。硬硬鼓鼓的,一碰上去就痛得要命,痛得双眼直冒水花,还好本人忍功尚可,总算没有继续丢脸。

握紧拳头。用手肘支撑着自己,靠膝盖使力,慢慢地一点点爬起来,大腿内侧、小腿上的皮还有腰带以上地地方,一定是惨不忍睹的糟糕,裙摆上都已经渗出血水了,啊,我一定是有史以来表现最差劲的试炼者。

凭着心中一股倔劲,不知磨破了膝盖上多少水泡。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脚底板上的滋味,美妙得难以用言语表达。破皮的地方塞进了许多细碎的砂子。在里面拷着那丁点儿的血水,拷干了再挤出一个新的水泡。然后新的金砂再挤进干同样地事。刺破,拷血。继续接着烫,不要说动,便是站都是站不稳的。

我得使劲地咬住嘴唇,才在这个时候不发出丁点的声音。

喂。。。猪头,你这个样子。。。很惨。。。回头吧,你根本走不了。破鸟拍打着翅膀,飞在我地额前,尽它所能地阻止我,第一次听到这只臭屁到极点的麻雀说这么感性地话,心里还是热乎乎地感动地,接下去,很理所当然地被一只麻雀鄙视:那个混蛋要是知道了,不知道会怎么回报我嘞,摊上这么个笨蛋,真是倒霉!。

你的意思是他一定会找人出气喽?那便好,嘿嘿你想干嘛?

不干嘛,掏出改版后地封魔法杖,重做它的本职工作:拐杖。当年本姑娘过封魔山上时,不就是这么过的么?

“卡姆王子,走吧。”我用布满水泡的手拨了拨头发,笑眯眯地提醒卡姆我们可以继续第二步了。痛成这个样子,神圣之火也在烧,能笑得如此诚恳,还用如此平静地口吻说法,嗯,表现不错,满分!

卡姆后不后悔我是不知道的,不过,看着前面这个男人走过的金砂上,留下的红红血水印,捏成铁块般的拳头,我觉得心里真是***爽,更加故意把步子迈得极小,走得更慢,即使他个高腿长想要快步走完这一程,也只能亦步亦趋陪我慢慢熬,因为他不能弃他的未婚妻于不顾,哈哈,叫你来利用我还敢欺负我,整你没商量!

你变态啊!他痛你不是更痛?真是蠢得无药可救了!

是,我是很痛,我脚下流的血也比他多。可是,卡姆他又没有受过地狱之火的考验,对他来说,此刻感受的罪是我的数千倍吧,他应该比我更痛!如果边上不是有那么多的观众,我说不定还会开心地唱歌呢,痛并快乐着!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尤其是我这个穿越女主,走了近百米,还没有倒下去。.虽然每走一步,我总希望下一步永远不要迈出去。为什么我认定的男主还不来救我呢?我自己怎么跑得掉,这么多围观的盲从者,这条路何时是个头?

我已经痛得头昏昏,不知身在何处,双脚只知道机械地一步步地向前迈,不敢停下来喘气呼痛,因为怕一停下来,就再也爬不起来。

我没有等来我想要等的人,却等来了卡布奈特。知道这位小姐有多天才么?对着我就大施愈疗术,是人都知道她一片好心,但是,她的治愈光芒刚放到我身上,就让本人身上包围着的金色火焰冒得三丈高,俗称:火上浇油!

我没被自己的倔强给害死,倒要先倒在这位未来女神官的手上。

我费了老大的劲才看清楚她地样子,她从神殿的方向跑过来,远远地就想减轻我的痛苦。不想却干了一件坏事,她一只手捂住口鼻,只要长眼睛地人都看到了她痛苦的表情。一塌糊涂地“口水”,所以。她出不出声都无所谓了。

她泪流满面,闪着漂亮色泽的牙齿紧紧地咬着自己的手背,抑住自己哭泣的声音,死死地看着我历经千辛万苦才迈动两步,再也不能忍心看下去。转身飞也似地跑了。从哪个方向来,就回到那个方向去,这个傻瓜,千万不要又去找人求情,没有用滴。

有很多人给我递水,我看都不看,咬紧牙关,自顾自地向前一点点迈步,宁可吞自己的血。也不要喝这些路人地水!玻格里东大街出头后,应该是帕罗拉第大街、然后是普列家大宅子前面的大路、米芳的、亚斯的、某个混蛋的行馆。。。路还长着呢。

一道异常高大的影子,挡住了越来越灿烂的阳光。

我好奇地抬起头。眯起眼睛判断:一个笑得像傻瓜的兽人。

坎朴托?!我拼命眨眼睛,他怎么会在这里?拉夏的战打完了?他会出现在这里。那、那他们怎么还不来救我呀?有阿豫在。他们绝不可能打败战地!绝对、绝对不可能输掉的!

还有,虽然我不是个好人。但是好歹我们两个还有点交情吧,看到我这副惨样,竟还能笑得出来,KO,神经阿达阿达的兽人!

他递过来一个瓶子,我本是不想接地,敌人呢。。。不过,他会把眉头耸得老高老高,神情变得很苦很苦,嗯,他又不是那些欺负了我之后又拿块糖来哄我的人,所以,接受他地好意,喝。

好好喝,快渴死了,MD,我这死性子什么时候才能改,根本就是在自我折磨嘛。依旧笑得憨傻憨傻地,我把他上下好生打量一番,一身简易的铁甲,旺盛地毛发,发达的四肢,呆呆的脑子,平静无波的双瞳,就他这傻样,想要打败阿豫他们,哼,重新投胎还差不多!

我以为他会像卡布奈特、司葛儿、艾尔塔他们一样紧紧跟在我旁边,好随时把要倒下去的我扶起来,他没有这么做。他冲着我咧开嘴巴猛点头,嘿嘿一笑后,咻的一声跑得没了兽影。这算哪出跟哪出?

不一会儿,围观的闲言碎语转移了注意力:

“有人在前面闹事!”

“是个野蛮人!”

“大公家的房子给拆掉了。

“是不是真的哦,我怎么听说是**将军的院子啊?”

不会是我想的那个样子吧,我的脑门上忽然冒出大大的数滴冷汗:臭鸟,到前面去看看!

野麻雀飞去又回来的动作非常的快,它抖抖头上的三根铃毛,冷哼:笨女人,那是你几号爱慕者啊?

这话吓得我差点儿摔倒,这回摔下去,我绝对没有那种毅力再爬起来的!狠狠地白了一眼破鸟,让它说事实就可以,不要胡乱瞎猜!

那兽人王也没做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也就是砸了几幢拦路的房子而已,省得你绕远路了,唔,矮人族的祭司亲手给你在铺金砂之路,,你的人品真不是一般的好啊

用武力砸房子?汗,不愧是野蛮兽人中的王,带头做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