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穿越重生>重生之封魔传奇>第221章

更新时间:2008-8-7 18:30:30 本章字数:5736

很快,安提科罗就得到宿敌林斯莫多有恙在身的信息,毫无悬念的,他抽调了菲贝巴罗的魔法师们进驻布恩库,乐尼的防护网不再严密完整。我们六人大大方方地走进城去,由熟门熟路的阿豫带路,大肆品尝美酒加美食。

一宿折腾下来,我非常地困,睡得几乎是不醒人事。从思图尔嘉的苏来传送阵出来时,多亏了阿豫的搀着才能走路。路上行人诸多长相俊美的精灵与龙人,穿着紫气万千的骑士服,张扬着明亮的笑容和爽快的声音,在金色的阳光下耀眼生动。和他们的鲜活比起来,我们六个的风尘仆仆就像是落魄的佣兵,而且是那种一无所有的佣兵。

因为我们还没来得及把鲜血泥土灰尘染旧的衣服换掉,好在苏来的人见多识广,至多把我们当成是从战场上跑回来的佣兵罢了。

我们没有换传送阵直接回风之,而是先找了家铺子,请里面的匠师仿造一个铃铛。我靠在阿豫肩上,拉住头罩,呼呼大睡。

不知过了多久,我睡醒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揉揉眼睛,旁边只有阿豫和普列两个人在,其他三个不知去了哪里。这时,里屋走出来一个妇女装束的女矮人,盯睛一看:海莲娜?怎么会是她?阿豫他们怎么刚好挑上了小安的铺子?小安若是知道了他大哥的事,不知会着急成什么样子,我还是避避为佳。

听着海莲娜爽快的声音,我无语缩在斗蓬里,暗叹这大陆其实不算大。

“东西打好了。这位大人,一共是五百个魔法晶币。紫龙筋做的弓弦需要三百个魔法晶币,这铃铛的材质,用的是诅咒崖下最纯地龙眼晶石。花去一百八十个晶币,两朵金边雪兰花。只收加工费,两百个金币,在银晶石上面刻魔法咒语和纹饰。。。”

五百个魔晶币?真贵!做个假的而已,用得着这么多名贵魔法材料么,哼。挥霍成性的王族!普列爽快扔出魔晶币,换回一个淡金色铃铛,以普列那恶劣地挑剔品性,想来这仿制品做得颇合心意,虽然我一点也看不出它与如意金手有相似的地方。

我们离开去和米芳他们会合时,看着手中地新铃铛,尤其是上面的魔法花纹与我印象中的魅惑魔法一般无二,不禁脱口连声赞叹小安的手艺没话说。

四周来来去去的高阶骑士,提着长枪配着重剑。锵亮地骑士套装,铿铿响的迈步声,王冠骑士好多。连玫瑰骑士的级别都是紫色的,天呐。思图尔嘉牛人真多。

“认识的人?”阿豫两眼直视前方。带着我和普列在苏来区的大道上走,随口问了一句。

感觉真是出奇的敏锐。我暗暗叹道,拉下斗篷大大吸了一口气:“嗯,就是爱莲娜的小儿子开的。”我可没胆子提大安地名字,要让他们以为我给他说情,嘿,倒霉的一定是我。

“叫得真是亲热!”普列冷着一张脸大为不满,回头冷冷扫视小安的铺子门前地海莲娜,我气极反笑:“塞斯都大人,你身份尊贵无比,帅得男女通杀,酷得没有天理,富得让人眼红,他哪里比得上你的一根头发丝“哼哼,这还差不多!”

“啧啧,臭屁到唯我独尊地太宰大人公子居然去跟一个半矮人比较,高高在上地王族真是越来越亲近民间了!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说不准还是生物学上地一个奇迹呢!”我摇头晃脑地继续说道。

“生物学上的奇迹?什么意思?”普列异常好学,我岂有不解释的,笑眯眯地回答:“纯种人一跃而成矮人,难道不是奇迹?”

普列站在大街中心,眉头拢起,额上青筋猛突,双拳紧握,嘴角弯成一个疑似撒旦的微笑:“敢耍我,嗯?你皮痒了!”

我笑嘻嘻地做了一个鬼脸,转身就跑,边跑边回头继续气他:“没说你是猴子变的就不错了。.走路不专心要撞人,跑步不看前方要撞人,这很正常,按照某些特定的场合特定的剧情,若是两两相撞之人看对了眼,说不准还可以来一段风花雪月般的浪漫情事,若果真如此,那我这穿越女主当得也算称职了一回。

可惜我撞的人,是那杂货铺的胖老板。

不认识?全大陆实力最强、势力最广的佣兵工会负责人,希望森林佣兵公会的老大,心思诡异狡诈兼御下有方,拥有与邪法师达菲斯相抗衡的魔武实力,人称西西老大。没瞧见满大街的高阶骑士都拿敬仰的目光注视着他么?这就是实力的象征!此人平生最恨有人叫他小胖子,可是据我所知,我若是不叫他胖老板,他还要生气咧。

他总是笑眯眯的腆着一个圆鼓鼓的大肚子,眼睛让脸上的肥肉挤得只剩两条缝,真的很和气,不像管理工会的头子,脸上完全是一个身为小商人的满足。

“真巧啊,小姑娘。”胖老板慢吞吞地说道,和气而无害。

我颇为难为情,摸摸脑袋站在一旁嘿嘿傻笑。这时,普列已追上来,阿豫在后面缓缓踱步,脸上挂着暖暖的笑容,走近后,两人很客气地打召呼:“西西老大,好久不见。”

胖老板笑眯眯地点点头,不过,我知道他不喜欢阿豫和普列。果然,他连一声招呼也没有,而是继续跟我套近乎:“心情不错哈,难得来趟苏来,我请你吃个便饭吧。”

依我的意思,当然是能避则避,这胖老板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角色,我还担心他要给我下套子设计捉弄我嘞,他就跟米芳和优他们一样,认为这样子有助于锻炼我笨笨的脑袋瓜子。

可是我饿了。是真的饿,我的肚子在咕咕叫,在胖老板这样实力地人面前。这轻轻的肚饿声不亚于晴天里打的雷声。于是,在胖老板笑得更欢。阿豫和普列错愕地表情下,我们几个进了一家胖老板推荐的超级豪华大饭馆,印象中,我下山后,头一遭为填饱肚子而坐上饭桌。我饿得两眼发昏。根本不管这饭馆叫什么名字,环境如何,进去就让厨房赶快上拿手菜,甚至饿得等不及米芳他们回来就开动了。普列奇怪地问我,有这么饿么?看我地吃相,似乎有很多年没吃过饭一样。

我翻了个白眼,埋头苦吃,不理会他的白痴问题。我确实是很多年没怎么吃饭,以前从不觉得饿。现在不是继承了兽王力量了嘛,恢复食量是正常滴!

“吃慢点。”阿豫摇摇头,帮我舀了一碗汤放在一旁。而胖老板呢,笑眯眯不住地点头:“喜欢吃就好。多吃点兽肉。可以长得高些。”胖老板的话真是别扭啊,听着怎么像吃壮点好多卖点钱?

我摇摇头。甩去奇怪的错觉,继续啃肉骨头,还好饭桌上没有稀奇古怪的兽脑啊眼珠舌头之类地东西,菜色很精致,颜色很丰富,我最喜欢吃的是里面一道千里雪,是用长在雪山下面的大块茎植物做成的,有点像品种超大的马铃薯,很面但是味道偏向肉质味,满齿留香,吃尽肚子里肠胃暖洪洪的,似乎入胃即化,超级好吃的东西。

等到米芳他们来的时候,我已经吃完一轮了。他们也很诧异于我的好胃口,好在没像普列那样大惊小怪,只是鼓励地笑笑,甚至还给我留我喜欢吃地菜。到我放下餐盘时,有四分之一的菜是我一个人消灭的,战斗力果然有长足地长劲。

坐在位置上,眨眼睛看东西时,觉得眼前似乎更清晰,对面胖老板的圆脑袋上,几乎是纤毫可见;楼下跑堂服务生地踮步声异常清楚响亮;当然,向窗外望去地时候,感触更加灵敏,我当然不会以为是这顿饭的缘故,应该说我继承地部分兽王力量被激化,或者说融合了。

这才要归功于胖老板请的饭。

正要说谢谢时,楼下的议论声里有几段颇为有意思的内容,靠在椅子上,我眯上眼慢慢听,他们六个人仅仅低声交流过几句,通常不说话,维持着完美的进餐礼仪。

“圣女神力无限,她是邪神的克星,即使得绝症也不用怕。”

“是的,自从我求得圣女赐予的神水,我浑身是劲,再也不怕邪神!”

“神迹啊,真的是神迹,凡希泰的圣女真的能够展示神迹!”

“她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无所不能,啊,一定是光明神的旨意。”这是赞美圣女所创造的奇迹,以及对她满心的赞颂。

另一边就不一样,大约是些商人,他们在小声地抱怨南方生意越来越难做:“以前一克拉盐就是一个金币,现在连十个铜子也卖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