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穿越重生>剧本杀之百密一疏 [快穿]>第71章 3.异能伊甸园-04 回忆杀其一

  10月6日, 星期一,中午十一点十五分。

  房间分配好后,男生们商量着要帮女生搬行李。

  沈莳想趁机观察女生宿舍楼的情况, 于是欣然接受,并主动提出替学霸付晴拿她那一大袋子的书和复习资料。

  女生们就住在二楼, 沈莳上下楼送个行李, 拢共也就几分钟的功夫。

  等东西放好之后,付晴从书包里掏出一包小饼干,无论如何要送给沈莳当做感谢。

  沈莳推辞不过,只好接过饼干, 跟她道了声谢。

  赵凌空还在李依笙的房间里没出来,王大壮就跟沈莳一起回去了。

  路上, 王大壮贼兮兮地说:

  “小沈,你似乎很有女生缘哦。”

  沈莳低头看看明显是自己烤制的,上头还印了小熊和小猫花纹的小饼干。

  “别想太多。”

  王大壮又用手肘撞了一下沈莳。

  他力气很大, 差点没把沈莳撞岔气。

  王大壮凑过来跟沈莳八卦:

  “喂, 小沈, 看这情况, 秦双双不会暗恋李依笙吧?我可听说秦双双和赵凌空还是发小呢,难不成他还想撬赵凌空墙角?”

  一米九的大个子熊男,眼睛里兴奋地闪烁着“三角恋,好狗血好刺激啊!”一行大字, 是真的有点点猥琐。

  按剧本来看, 之前的王大壮,不应该是个有点畏畏缩缩的傻大个吗?你OOC了啊大哥!

  沈莳已经确认, 当前的王大壮毫无疑问是玩家,而且很可能是个经验不算丰富的新手玩家。

  只有新手玩家才会浑身充满一股穿越X男和哈○波特世界的兴奋劲儿, 被校园故事的氛围欺骗,过度沉浸角色,忘记了这是走错一步就会要人命的剧本杀。

  这让沈莳有点儿意外。

  毕竟这可是个“中等”难度的副本了,玩到这个难度的玩家,通常不应该是个草率的笨蛋才对。

  除了像沈莳或者暮山紫这种少数被系统判定为“聪明人”的玩家之外,大部分人都是从“新手”难度开始,一步步往上挑战更高级别的副本的。

  要爬到“中等”难度,起码要经历一次“入门”,三次“简单”。

  都玩第五局了,怎么还会表现得那么傻白甜?而且真正的傻白甜能连续正确投凶四回吗?

  沈莳抿紧唇线,陷入了思考。

  ——难道说,这与难度不符的傻白甜表象,恰恰正是“王大壮”这个玩家的策略?

  他忍不住想得有点多。

  于是沈莳笑了笑,对王大壮说道:

  “你听过一句话吧?妨碍别人恋爱的人会被马踢,随便乱掺和小情侣的事会招人嫌的。”

  不知道这句话哪一点戳中了王大壮,他愣了神,刚刚打了鸡血似的八卦热情迅速消退下去,闷闷地嗯了一声。

  其实,沈莳猜得不错。

  王大壮的玩家确实是个相对经验不算丰富的“新手”。

  他的“新”不是指在他刚刚加入游戏。

  相反,他从“新手”关一路玩来,已经是第五次进入剧本杀了。

  王大壮的“新”,是他的心态——经历过四个世界依然毫无进步,和初入游戏时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沈莳千算万算,没算出世界上有那么一小撮人,他们天生点了一个属性点,那就是——幸运值。

  作为一个幸运EX的玩家,王大壮从第一场开始,在每个剧本杀里都遇到了一个靠谱的侦探。

  他像个被大佬带飞的躺赢摸鱼党,稀里糊涂、人云亦云,不管是人物关系、犯罪动机、犯罪手法还是支线剧情,一概一知半解,偏偏在侦探的揭发下投出了真凶,顺利通关了剧本。

  就这样,王大壮连闯四关,终于摸到了“中等”难度的门槛,进入了《异能伊甸园》。

  而这一次,他遇到的侦探是沈莳。

  那之后,王大壮没有再说话。

  两人沉默着回到男生宿舍楼,爬上了第五层。

  “小沈。”

  进房间之前,王大壮忽然叫了沈莳的名字,“刚刚,谢谢你啊。”

  沈莳适时的露出讶异的模样。王大壮也没解释,笑嘻嘻挥了挥手,先走进了502房间。

  隔壁的503悄无声息,不知道秦双双是睡着了,还是不在房间里。

  沈莳打开了504的门,低头看了一眼时间。

  刚好距离进入“夏秋之交”过了半个小时,现在是十一点三十分。

  在房门关上的刹那,沈莳脸上的“温柔学生”面具迅速摘下。

  他面无表情地低低喊了一声:

  “小兰。”

  【是。】

  带着温柔笑容的人工智能小兰凭空出现在小小的单人宿舍里。

  看见小兰那张肖似吴景澜的脸,沈莳没有之前睹物思人的情愫,反而心里一阵烦乱。

  人工智能观察到沈莳俊秀的脸崩得很紧,嘴唇也死死抿着,像是跟谁在生气。

  【检查到主人的情绪似乎不太稳定,您是累了吗?】

  “嗯。”

  沈莳随便应了一句,“是有点累?”

  他没有像前两个世界一样开始观察房间,也没有分析局势,反而像被什么击倒了似的,整个人砰地扑倒在床上,大字型躺平。

  【因为李依笙?她每一次出现,你的心率都会条件反射地上升。】

  沈莳望着天花板发起了呆。

  他没有注意到人工智能没有称他为“主人”,而是用了“你”,也没有注意到说这句话的时候,小兰脸上一贯温柔的笑容消失了。

  回忆像一杯没加糖的浓缩咖啡,在沈莳脑海里苦涩地流淌。

  过了许久,许久,他才突然一声长叹。

  “她也算是……改变了我的人生吧。”

  ———

  沈莳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喜欢吴景澜,是在入学高一后不久的冬天。

  也是在那个时候,他认识了许云伊。

  沈莳和吴景澜是各种意义上的竹马竹马。

  他们一个院比邻而居,小时候在一张床上玩耍,长大了进一个幼儿园、一个小学、一个初高中。谁家父母有事,一定会把孩子丢到另外一家去照顾。

  吴景澜他爸跟沈莳爸爸是大学同一个专业的校友,吴妈妈和沈妈妈是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两家人性情相投,关系融洽,连出门旅游都结伴而行。

  常说远亲不如近邻,后来大院房子老了不合住,两家人一商量,又买了同一楼商品房,继续做邻居。要两家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大概连娃娃亲都定下了。

  沈莳和吴景澜读的是本省都排得上号的重点高中,初中部只要过统考分数线就能直升。

  沈莳头脑聪明、成绩优秀,算是不大不小的学霸一枚,自然顺顺利利升上高中部,再度成了比他大两岁的吴景澜的学弟。

  结果高中入学没两个月,他就被同学带得迷上了一款热门网游。家里电脑管控,不能玩,沈莳就放学后跑去同学家开的网吧玩,有时候还会逃课玩。

  别看吴景澜比沈莳高两个年级,可是一点也不影响这位刚卸任的学生会长掌握发小的各种动态。

  沈莳才当了不到一个星期的网瘾少年,消息就传到了吴景澜耳朵里。当天下午,吴景澜就找上了网吧的门。

  沈莳正在带人开团,一边狂敲鼠标键盘,一边嚼着口香糖在麦里骂人。

  “蜜汁烤鸡你搞什么,说了一百遍别用AUG了!你是老太太不怕抖啊!快撤下来别送了,去吊车左边的工厂,有两个止痛药。”

  沈莳在学校里也是个风云人物,但是和异能校园的“沈莳”不同,他上学时候不是什么温柔好人,而是个不折不扣的刺儿头。中二时期的沈莳天不怕地不怕,是个超级自我的杠精。

  老师们对沈莳是又爱又恨。

  爱的是这孩子成绩确实好,几乎称得上过目不忘,能写一手漂亮的硬笔书法,作文拿过全国初中大赛一等奖,代学校参加过各种大小文科比赛,从不空手而归。

  恨的是他逃课打架玩游戏挑衅老师,一样没拉下,还贼精贼精的,永远卡在叫家长和班主任批评之间,更不会真的触犯校规被罚。

  还好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孙猴子一样的沈莳,最听吴景澜的话。

  连年级主任都知道,只有吴景澜能治得了沈莳。

  每回沈莳捅了篓子,老师还没给家长打电话,吴景澜就会先找上门来,赔偿道歉写检查全套流程,方方面面兼顾得无可挑剔,比沈莳爸妈都好使。

  沈莳满怀激情地边骂队友边赢下这一局,感觉嗓子都要吼哑了,他一摘耳机,一罐最喜欢的冰可乐就递到了眼前。

  “吴哥。”

  沈莳嘻嘻一笑,先把口香糖吐在吴景澜手里的烟灰缸里,又接过可乐大大地喝了一口,“爽!”

  吴景澜温和地看着沈莳。

  吴妈妈有先天性心脏病,做过两次心脏手术,所以不管是吴爸爸还是吴景澜,都养成了说话轻声细语,做事有条不紊的习惯。

  再加上吴景澜从小就照顾沈莳这个熊孩子,十几年下来不管是性格还是脾气都被历练得八风不动,别说是大沈莳两岁,说是大沈莳十岁可能都有人信。

  “走了哈,今天不玩了,我哥们儿来找我了!什么,明天?到时候再说吧!”

  沈莳两三句话打发了还想再来一局的队友,手臂往吴景澜脖子上一揽:

  “吴哥,我们去吃麻辣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