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穿越重生>魔教入门指南>第113章 番外5 朱砂痣

  我叫李吉祥。

  来到这个世界前,我还叫另一个名字,不过那些已离我太远,恍如前世,我几乎已经忘却了绝大多数,包括自己的姓名,还有曾经拥有过的一切。

  现在,我就只是个道士,一个整日呷茶赏花的闲散人。

  我已将云别山主的重托交给了更靠谱的师弟,师父得知后盛怒,气得大老远跑来淮水宗罚我跪香,训斥了好大一通,发了甚久的脾气,我足足哄了大半个月。

  比较戏剧性的是,师父他老人家骂我之词汇,都是由我自己当初熬大夜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也算得上是自作自受了。

  其实普通人很难想象,一本书的作者亲自穿越进来,究竟是怎样的体验。若是放到现在的知乎上,大约也没几个人真正能回答得出来,或许只有突发灵感的个别作者们,会以此编写出新的篇章,那就不是我的故事了。

  况且我穿越进来的目的,只有我自己一个人知道。

  是不是在感情里,只有这一方亏欠另一方,再或是另一方亏欠这一方,没有绝对平衡的道理?

  如果是,我进来就是为了还债。

  还完之后,没想好要做什么,走一步算一步。

  当我做得足够好,成为足够优秀的道士,也成为足够趁手的工具人后,才孤身前往塞外。踏入那片孤寂黄沙的第一时间,我脑子里还是有个声音在呐喊:“你是不是疯了!”

  俗话说得好,不疯魔不成活。

  可当我再次见到那个人后,还是有些慌。

  他还是他,一丝一毫都没有变。

  我在云别山扫了十年的地,心早就比风还凉。况且,我私下里联络过那么多美人,用她们填补内心的空洞,自认绝不会再对任何人动心。

  可他活生生地站在那里,喘着气,没有躺在苍白的病床上,戴着呼吸机,我承认,我差一点张开双臂拥抱过去。

  他攒了一身的疤,在我面前半裸着上身洗刷衣裳,我突然那么后悔,当初把他写的这么悲惨,可事情已经发生了,时间这巨大的车轮滚滚而来,一寸一寸,没有一个人逃得掉。

  等他终于对我坦然后,我却每一夜都因恐惧而惊醒。

  我知道我在怕什么,我怕再一次失去他,或是让他知道我是谁。

  他一直在旁敲侧击地问我是哪位,用各种话试探我,我从前就比他聪明,自然同他打太极。一天一天这样过下去,我想,我总有一天会出纰漏的,到时候可怎么办?

  我能做的,只有不着痕迹地远离,再隔着人海看他。

  看着他与李青一日比一日好,看着他将真心托付出去,看着他和别人成为最好的朋友。

  我应该做的,只有为他扫平一切阻碍,如果要我付出生命,也可以。

  还在山上的时候,师父私下里与我谈话,他说你看着十足乐观,尤其开朗,又是一个聪明人,为什么心里会有心魔?为什么有几率会走火入魔?

  我同他讲话一直不客气:老爷子,你是我师父,你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他就又罚我跪香......

  好吧,这就是诚实的代价,小朋友不要学。

  我跪着,他在一旁吃面条,边吃边说。

  “你执念太深,不利修身养性,若是日子久了,又无解,恐会不好。”

  不好能有多不好,十几年我都过下来了,也没见耽误我吃饭泡妞睡懒觉。

  我能做的都做了,能改写的运都改写了,钱掏了,再赔上我自己......我只是不想他死,可没预料到命运安排,没考虑到事件巧妙,还是出了纰漏,令我追悔莫及的纰漏。

  不过好在,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再也不会有人可以威胁到他,再也不会有人可以伤害到他,尘埃落定,命运齿轮终于在我们的努力下回到我想要的正轨,他虽然失去了曾经的一切,但也得到了崭新的人际关系,一切是那么美妙。

  那日,路过洞庭拜访裴宁一,他如今可是个大忙人,掌管武林盟的上下运营,江湖也在他的力挽狂澜之下逐渐恢复生气,太平年间,国家昌盛,百姓安居乐业,是难得的幸事。

  他又黑了,还瘦了一点,我俩一见,是定要喝酒的,于是上街边找了家隐蔽性足够好的酒馆,上了三楼进一个小包间,我俩就对着唠。

  酒过三巡,他脸上好似染出一层高原红,眼神迷离,看起来大概是没少喝,还要站起来为我表演一趟枪法,我以保护酒馆财产为由,婉拒了。

  然后他趴在桌子上,嘟囔:“你是不是还没有放下陆杨。”

  我一愣,语言系统没反应过来,小包间的空气里除了酒香,就只余下尴尬的沉默。

  我自认隐藏的足够好,直到最后一刻之前,莫说其他人,就连陆杨本人,都不知道我是谁,便也不会知道我的感情归属。

  裴宁一或许是见我没有反应,便又嘟囔了一遍:“你是不是还没有放下陆杨。”

  我:“我听见了。”

  裴宁一:“哦。”

  余下的时间,我就在思考,这件事到底还有几个人门儿清,难不成其实是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只是他们在唬我,装作不晓得?

  我越想身上越冒冷汗,酒劲一过去,浑身都是凉意。

  “甭猜了,只有我知道。”裴宁一挣扎半天,也没从桌子上支棱起来,倒是因为半张脸贴着桌子说话,不慎咬住自己的舌头,疼得‘嗷呜’一下。

  我便又开始怀疑我书里的角色是不是都像他这样脑子缺根弦。

  “因为我......也暗恋一个人。”裴宁一不知道是不是尝到了自己嘴里的血味儿,为避免事态严重化,赶紧挺着超凡的意志爬起来,对着窗户说话:“我偶然间注意起你的眼神,发现你看向陆杨的时候,跟我是一样一样的。”

  “你那不叫暗恋好吧。”我顺嘴挖苦他:“全天下就段七七不知道你喜欢她。”

  裴宁一气鼓鼓地冷哼一声,也就敢在我们几个面前骂:“那是她眼神不好!”

  “眼神不好的还知道要表达心意呢,你这眼神好的怎么没有这个胆色?”

  裴宁一辛辛苦苦辗转半生,可算找到了这方面与他势均力敌的人,连忙指着我大声叫嚣:“你丫给人说了吗?没说把嘴给我闭上!”

  我能说什么,我什么也说不了。

  屋子里静了一会儿,便又听他恹恹地开口:“反正,你跟我就是一路的。只不过没想到,你遇见人生真爱之后,居然还想着陆杨。”

  怎样算想。

  我思索了一阵子,从前他是我的心魔,我成亲之后,心魔就从心口的朱砂痣,化作了墙上的蚊子血,我拖家带口平平淡淡生活,偶尔看到墙上的那一点红,便会想一想他,在心里过一遍,也泛不起多大的波澜,我心里装了整个五湖四海,这一点的小波动不算什么。

  不过如此而已,和别人相比都一样,没什么特殊的。

  裴宁一瞪圆了眼睛指我:“你沉默了,你就是心里有鬼。”

  “别胡扯八道。”我白了他一眼。

  再说了,谁人心里没有一颗朱砂痣?

  我仔细想了一遍这书里的人,似乎个个都有,有的得到了,有的得不到,属于人之常情,月亮都有阴晴圆圈,还不准人间感情有悲有喜?

  碎嘴子又开始絮叨,也不嫌舌头疼:“你这个还好,只要做掉李青就可以了。我那个不大容易,毕竟活着的人再怎么样,也跟死的人比不了,况且这之中还含了那么大的救命之情,是我穷尽一生也追赶不上的深恩。”

  我表情十分复杂,此时是酒喝不下肉也吃不进。一半因为他说要我干掉李青,另一半是愁他不晓得原书里自己和段七七是天作之合。

  但事已至此,我讲再多也没有益处,只得叹了口气,为他夹了一筷头盐焗花生米:“没有核桃,给你来点这个补补脑吧。”

  走的时候,他瞅见了我腰带上拴着的香囊,夸了一句:“做工挺细致。”

  我:“我也觉得。对了,这是你前女友绣的。”

  他愣在当场,我这一嘴提的有些措不及防,是有些震惊。

  裴宁一大约猛地一下子醒酒了,脸上虽说还红着,但脑子一定是清醒的。

  我便再加了一句:“没事,只有我知道。”

  “啊?”

  因为是我安排的。我咽下心里话,道:“朱朱自己告诉我的。”

  段七七不是他的初恋,无论是书里还是这里,都不是。在她之前,裴宁一十来岁的时候先看上了性格执拗的陶朱,与她有过一段往事,不过也就仅限于互送定情信物这一阶段,之后便戛然而止了。

  因为陶朱虽然很好,与他家世武功相当,是很完美的妻子人选,却有一个致命缺点,便是喜欢与人切磋武功,而且若是打上瘾,就会不死不休。

  当年十四岁的裴宁一在午夜惊醒,却瞧见自己的情人拎着一把匕首比在他的脖颈处,目露凶光,吐出一缕寒气:“......我们来比比谁的刀更快吧。”

  按理来说,面对这种情况,没当场尿裤子已经算得上是英豪。

  然后他们就掰了。

  裴宁一临走前朝我恭敬地拱手,似乎是觉得我是个狠人,我也这般想。

  而我与她成亲,并不是心理变态到争着做活靶子,而是真心看中这个人,无论她是不是哪一点与那个谁很像,无论她姓甚名谁是那一门派的传人,这都不重要。

  是她来的时机巧,也是我喜欢的类型,这样就够了。

  所以说,感情最要紧的是出现的时机,很多人,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便只能成为过往。

  我没什么遗憾的,现在这样也很好,我的夙愿已成,以后那个人怎么样,都和我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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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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